一、民居的类型
中国民居有许多种。刘敦桢先生在《中国住宅概说》一书中按平面形式把居民分为九种。其中横长方形住宅是中国民居的基本形式,中间为明间,左右对称,以三间为最普遍。四合院住宅在我国分布很广,北京四合院最为典型。窑洞式穴居分布在我国少雨的黄土高原地区,历史久远,目前至少有四千多万人口住其中。有单独的沿崖式窑洞、土坯或砖石的拱式覆土窑洞以及天井地坑院落式窑洞。还有各少数民族种类繁多的民居形式。
我国幅员广大,地理气候、自然条件、地方材料等各异,各地民居有许多类型,大致有以下九类:
(一)圆形:如蒙古包。
(二)纵长形:原始穴居形式,常见于云南、华北、华中等地。
(三)横长方形:民居的基本形式,有不同的开间。
(四)曲尺形:常见于南方农村。
(五)三合院:常见于浙江、广州、上海、云南等地。
(六)四合院:东北及北京等地。
(七)三四合院的混合:常见于江浙、四川。
(八)环形:常见于福建。
(九)窑洞:河南、陕甘宁。
二、民族性、文化性、传统性
中国民居所表现的多种多样的形式和不同的特点,显示了许多因素之间复杂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民族、传统的因素在不同的时间空间,时而突出某一因素,时而重视其他因素,某些有趣的社会现象也反映到民居的形式特征上来。各地民居明显的差异是由于地理气候条件的不同,地方材料和传统的构造技术与方法的不同,环境落位的不同以及防御要求带来的特点,经济条件的差别,宗教因素等等对建筑形式的影响所致。民居之所以有种种不同的形式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反映出因社会、种族、文化、经济及自然物理因素的交互作用而各有差异。在中国民居中可以看到多民族的特征,蒙古包以及藏族、朝鲜族、维吾尔族、西南少数民族民居和福建、广东的客家民居……都强烈地表现出各民族的传统风格和风俗习惯。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文化历史传统和生活习惯不同,故各族民居在平面及空间处理、构造方法和艺术风格上表现出多样的形式。西藏民居是外墙实多虚少的“碉房”,底层为畜圈,二层为贮存及灶房,三层为卧室及贮存,顶层为经堂和晒台。新疆民居按维吾尔族的习俗风貌,平顶,有外廊的内院,室内密梁彩画花饰。蒙古包为蒙古族传统民居形式,发展到半农半牧的固定住宅,仍维持毡包的形式。云南传统的竹楼民居,木柱承重、草顶、竹墙、廊前有“展”,出檐很多,屋顶折线型。东北延边朝鲜民居为“五开间”、“八开间”、多门无窗,居室满炕。台湾高山族民居保留了部落生活的原始形式,集居住与生产于一室。
宗教信仰也影响住宅的平面形式、空间安排和方位。北京四合院的入口和厕所是根据阴阳风水确定的,古代民居的屋顶、墙、门、灶火……处处都有神灵护卫。云南彝族民居的屋脊都朝一个方向,蒙古包演化的定居点中,西窗上是供神的位置,生土窑洞中宁可不开后窗通风以免“漏财”等等。家族组织及社会等级观念也反映在民居中堂屋的地位和院落的平面组织上。
只要是物质条件与社会生活方式改变了,它原有的那些含义就不复存在了,但适合后人生活需要的传统形式却被继承下来。
三、重环境、讲风水、求落位
环境、风水、落位,因地制宜,坐北朝南,阳光地段,满室阳光,这都是中国传统民居的特点。在中国国画中所描绘的住宅都是依山傍水,处丛山野岭之中,讲究在优美的自然环境中落位,选择有利的风土、水文、地理、气候条件。盖房不占良田,这个原则虽是浅显的道理,但在工农业生产迅速发展的今天常常不自觉地违背了。不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由于建筑师缺乏土地生态学的观点,便去挑选那些最好的地段建筑房屋,从而破坏了自然环境。如果继续选择好地建房,人类必定要丧失更好的地,自然环境还会遭到更大的破坏。建筑师必须审慎地对待一座新建筑的落位,用建筑来修补和改善环境,花功夫去改造那些不利于建设的地段,这是环境风水落位的布局原则。
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定出变通的办法而不拘泥,这是中国民居的一项布局原则。依山之势,傍水之边,村落的大小分合,房屋的前后错落等都因环境的各种自然条件而变化。
村镇民居的因地制宜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建筑应有“乡土气息”,不能把城市型住宅硬搬到乡村中去。
坐北朝南是中国民居布局的传统,建筑环抱着阳光是中国北方四合院、三合院布局形成的重要因素。不同纬度气候地区有不同的日照条件,现今的居住邻里有各式各样的组合方法,房子的方位与使用场地要考虑建筑的阴影覆盖面积在不同时间的变动范围和对场地的遮挡情况,建筑间不要留下深长的阴影。
满室阳光是中国民居建筑的一个传统特点。北方民居中,朝南的方向全部是幕墙、支摘窗、隔扇门,是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取阳光,尤其是冬季,透过大面积的窗格,满室满炕都是明亮的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