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从未消亡,它甚至从未过去。”
——福克纳
“因不得不超越自我之故,人类终极的选择,是创造或者毁灭,爱或者恨。”
——弗洛姆
“盯梢是门艺术,敌在明,我在暗,任他七十二变,也休想翻出我手掌心。”
说完,白烨揭开炒面的的塑料盖,面香随着水蒸气一下占满了整个密闭车厢,他麻利地用塑料叉子将酱料拌匀,吹都不吹一下就抄了一大筷子塞嘴里。虽说腮帮子已经被撑得满满的,却依然不影响他滔滔不绝地向驾驶座的警队新人蔺小帅传授经验:“我带过的新人也不是一两个了,每次我都会一开始就告诉他们,一旦跟我开始盯梢任务,他们最重要的就是要负责准备好这几点:麻辣牛肉味儿的炒面、热水壶里的水一定要够烫、一箱红牛、一箱脉动。注意是炒面不是泡面,带汤的根本不行,味儿大,还老洒,影响行动。”
蔺小帅原本不饿,也被他大口咀嚼的这阵势馋得直咽口水:“老大,我这还……还是有点不明白,咱这盯梢好像有点,有点……”白烨的脾气他早有耳闻,平时嘻嘻哈哈,惹急了天王老子也不怕,所以小帅求生和求知的本能一结合,问问题时不由显得有点儿战战兢兢。
白烨如猛虎下山般狼吞虎咽,于此同时还两眼死死盯着前方的楼洞:“有点什么?一大老爷们说话吞吞吐吐的。”
白烨这么一反问,直接把蔺小帅给吓结巴了:“就、就是咱这、这么个盯梢法,是、是不是有点存在感太强了?”他指的是这几天他们一直开着警车跟着嫌犯转悠,嫌犯一出现,他们就马上现身,生怕对方不知道他们在盯他的梢。
“要的就是这效果,到时你就知道了。”白烨得意地朝他嘿嘿一笑,嘴角一圈的酱料。他刚说完,一回头就看见这两天一直“盯梢”的嫌犯从楼洞出来。白烨眼里凶光一闪,把炒面往车面板上一扔,推开车门就往外冲,顺带着把车门甩得震天响。嫌犯循声顺势往这边看,只见警车上下来俩猛高猛大的汉子朝他气势汹汹地奔来,早吓得面如土色,强打精神两腿筛糠似的往前走。白烨后面跟着小帅,离他不到三米时瞬间放慢脚步,和他迎面擦肩而过,白烨吹着口哨,戴着大黑墨镜,路过他时还“无意”撞了他一下。这嫌犯早不是第一次见白烨这趾高气昂的样子了,被顶得一踉跄却吓得头也不敢回,在白烨的嗤笑声中灰溜溜地走了。
“收工。”白烨大摇大摆回到车上,大手一挥,让小帅回警队。
他们调查的是一桩失踪案,报案的是“疑似受害者”的街坊。老城区的街坊邻居都彼此相识,几个老太太发现二门洞三零五号的杨老太太好久没一起跳广场舞了,发消息也不回。再多几个街坊一问,别说老太太了,杨老头和他们家的闺女都好久没出现了,就剩去年来的那个外地上门女婿还每天兢兢业业在小区门口守着那小卖部。问女婿他们去哪儿了,女婿也只回答说是去旅游。结果旅游了快半个月也不见回,这些好事的老太太觉得不对,就掺和着报了警。白烨一接案子,大概就看出了点门道,这老杨一家是J城本地人,名下房子不少,但为人吝啬,上门女婿天天忙里忙外,却一直没捞着好。现在老杨一家彻底失联,所有的亲戚朋友一概不知去向,白烨套了女婿几次话,都是木着脸,一问三不知。白烨见这女婿是铁了心装傻到底,只得另找门道突破。他琢磨着一个搞定三个哪儿那么容易,一定得有帮手。于是,他找人查了这附近的信号基站,从那时打出的电话入手,总算锁定了一个月前联系的外地号码,和这女婿的户籍所在地是同一个地方,再通过号码的登记一查,这个号码的保有者和上门女婿是堂兄弟,俩人一起长大的,可能是共犯。
查基站信号时,蔺小帅感叹科技改变侦查方法,白烨趁机好好说教了一番:“天网恢恢,现在这四个字儿可不只是个比喻,现在这个社会,只要你和周遭事物发生关系,都有迹可循。以前是谎言容易被拆穿,像这家女婿那种口风紧的反而不好办,现在不一样,你都不知道哪儿长了双眼睛盯着你,记住你,就等着有天来拆穿你呢。”
既然锁定了疑似共犯,白烨先找到了这堂兄弟,一眼就看出这家伙是个兜不住的软柿子,干了亏心事之后整个人都恍恍惚惚地,和他那密不透风地堂兄根本不可同日而语。于是决定从他入手,只要攻破他的心理防线,这案子就能结了。
果不其然,在他们跟这堂弟的第四天,当白烨又一次威风凛凛出现在他面前时,堂弟再也扛不住了,还没等白烨反应过来就“噗通”一下扎他怀里嚎啕大哭,一直哭回警局,还没等人审呢,就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交代得清清楚楚。
“罪名再加一条,袭警。”白烨嘱咐在记录的姑娘。
姑娘瞟了眼白烨,再盯着一起的蔺小帅问:“有吗?”
蔺小帅老实回答:“没有。”
姑娘再瞟回白烨,白烨一下急了,两条浓粗的眉毛灵活地一会正八一会倒八:“怎么没有?他,他……”
“他怎么你了?你只管大胆地说,姐姐为你做主。”姑娘忍着笑,挑着眉毛一本正经地问。
白烨知道大家看着嫌犯搂着他脖子进的警局,背地里早笑得不行了:“得!告辞,别送!”
白烨气鼓鼓地离开审讯室,蔺小帅抿嘴在后面跟着,两人很有默契地走到离警局三条街外的路边摊烧烤。
“老板,来三十串板筋三十串掌中宝二十串羊肉串十串韭菜两串馒头!”白烨不假思索地点完菜,找了个地上垃圾不多的位置坐下。
蔺小帅显得格外开心:“老大,这是我人生中破的第一个案子。”
“那挺好,这么高兴,要不这顿你请了。”白烨提议。
“好!”蔺小帅豪迈地说。
“老板,再来四瓶冻啤酒,一打生蚝,四串鸡翅,俩腰子。”白烨冲着老板娘喊。
蔺小帅刚被分给白烨带时特地四处打听了他一下,现在觉得原来说他四肢发达头脑不简单啊,超级大胃王和超级行动派,以及在女人和男人面前判若两人之类的传言都是真的。现在看来,盛传的铁公鸡一毛不拔这一点也是真的。或许这就是他明明硬件条件相当不错,可到了三十好几还单身一人的原因?可无论如何,跟着白烨能学到东西,出勤时被照顾也是真的。
“我现在有点刑警的感觉了,老大,我敬你。”小帅举起一次性塑料杯。
白烨直接举起绿玻璃瓶子:“名师出高徒,你以后大有可为,哈哈哈哈。”
“没想到,这个案子……”
“诶?”白烨一下皱起眉头。
“对对对,吃东西的时候不说案子。”这是白烨的规矩,在正经吃东西时不提案子,说是对食物的尊重。
“诶,我看你细皮嫩肉的,怎么想起来当刑警?”白烨拿起三根羊肉串一起往嘴里塞。
“因为帅。”蔺小帅不好意思地嘿嘿一笑。
这已经不是第一个这么回答的了,说是看了什么美剧之后就萌生了当刑警的念头。还有那个做文职的姑娘,白烨一直记不住她名字,但偏就记得她说看了个日剧觉得刑警好帅,所以才报的警察学校。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都什么跟什么?
“好吧,你们这些九五后,以后有你们帅的时候。”
“你呢?”老板把新烤的东西端了上来,蔺小帅自觉地给白烨递了个腰子过去。
“我什么?”
“你为什么当刑警?”
“这还用问吗?”白烨一口咬了半边腰子,被烫得直哈气:“国家公务员,待遇好呗。”
蔺小帅跟白烨这段时间,知道当他开始胡说八道就是想回避这个问题的时候,既然他不想说,自己也没必要非去打破砂锅问到底。
两人吃完后,蔺小帅买完单,两人分头走了。
街头霓虹灯闪烁,白烨身穿黑色兜头帽衫,深蓝色牛仔裤,黑色运动鞋,双手插兜,轻松地朝前走。他身高一米八三,皮肤黝黑、身材健硕、体重长期维持在八十公斤左右。高眉骨、深眼窝,配上细长的单眼皮和棱角分明的嘴,即使脑子在放空也总给人一种他在思考的错觉,莫名显现出他本不具备的深邃。可一旦哈哈大笑起来两条眉毛会不合常规地呈标准的八字形,极富感染力,让人不由得认定他果然是个名副其实的傻子。
他轻快地走了快四十分钟,走进一个市区中心的高档社区,看了看时间,接着上了十七楼后出电梯,按指纹打开密码锁走进一套复式公寓里。
一楼除了像是接待处的顶部射灯依然亮着之外,其余是漆黑一片,靠窗外的灯光隐约看得出室内构造。白烨并没开灯,径直轻快地顺着楼梯上了二楼,走进其中一个开着门亮着灯的房间,两面墙都被书架占据,有个男人正靠在左边墙角摆着的一张墨绿色单人皮沙发里,腿闲适地搭在脚踏上,一本厚厚的书摊在他的腿上,旁边一盏大落地灯的灯柱呈一条金色的弧线将灯罩送到他头顶。
白烨咧开嘴笑得灿烂,对坐着看书的男人说:“好巧,你怎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