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他瞎说,狗嘴里还能吐出象牙来?”
我气鼓鼓地,一想到刚刚Nick像全世界都欠了他似的那种贪婪又狰狞的模样,就直犯恶心,这种人也能进金融圈,看来这个圈子的行业壁垒也并没有多高啊。我心有不忿,不禁怒火牵连到整个行业,甚至大街上走着的男人此时在我看来都面目可憎。
原本还说和Fiona一起吃个晚饭再回家,这么一闹,什么胃口都没有了。正值下班高峰,附近高楼里局着的那些人一下都泻到了街上,人潮多得要溢出来似的。今年北京很反常地老下雨,一场接一场地没完没了,更加重了这附近的原本就完蛋的交通拥堵状况。大概是因为密密麻麻的人群太压抑,又或者是即将到来的倾盆大雨使得人胸口闷闷地,我俩一路都没说话。到了我家小区门口,我问Fiona要不要上去坐坐,她摇了摇头说还得回去看店挣钱,然后低头开了辆共享单车,顶着一头略有掉色的枯草黄吭哧吭哧蹬走了,不一会儿就消融于北京庞大的自行车阵之中。
好吧,无论如何,也算是了了桩心事。我就这么安慰自己,转身进了小区。
一开门,窗帘紧闭,灯也没开,整个客厅黑沉沉的,只有电视的闪光照得屋子忽明忽暗,Clemence一个人沙发上瘫坐着,面无表情。最近我每次回家都能看到她,要么和Doris一起,被Doris拉着聊天,要么就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地呆着。我忽然有点想念过去工作中雷厉风行丧出天际,下班到家敷着诡异图案的面膜看无脑港剧解压的那个师父了。
“Doris呢?”我问她。
“她中班,早着呢。”
“吃饭了吗?”
“没胃口,不想吃。”她表情木木地。
“陪我吃点儿,特别想吃火锅,一个人点不了几样。”我回房间换了套舒服的行头,穿了双运动拖鞋,硬拖着她出去。Clemence最近状态不对,原本又是个闷葫芦,心里有事儿不往外倒,都闷在自己肚子里,长此以往可不妙。我虽然没什么胃口,但为了朋友,硬打起精神吃顿火锅是绝对不在话下的。
“你现在上的那个商学院的课程怎么样?”等锅开的间隙,我想让她多说点她的事儿。
“就那样呗。”她明显对这个话题没什么兴趣,我听说去上她那个课程的人都一个比一个大牌,还以为能有点什么八卦听听呢。
“这几天都没找到机会跟你说,我们这次去韩国,Fiona认识了个小哥,好像两人有戏诶!”为了让Clemence提起兴致来,我只好出卖Fiona了。
“真的?什么人啊?”一听到这事儿,她果然两眼放光,兴奋了起来。女人啊…
我把韩国的事儿惟妙惟肖添油加醋地和她说了,她听得是津津有味,锅开了,我豪迈地一下把一盆肉都倒了进去,我们边吃边聊,眼见Clemence那张苍白的脸逐渐有了血色,呆滞的眼也开始活泛起来。
“Fiona有了新的方向之后,果然状态都好很多。”Clemence边吃边说,还很体贴地让服务员给我来了瓶冰啤酒。
我其实特想问问她现在的方向是什么,如果说她现在的状态是在韬光养晦,那很好;如果是她只是之前工作累了想缓缓,那也行;但如果她由于秦朔所提供的眼花缭乱的物质享受而迷失了自己的人生方向,那可就有些麻烦了。
且不说这对于她自己是一种巨大的时间浪费,其实就秦朔来说,他当时欣赏Clemence大概也是由于她的自信和个性,一旦她这两者都被无所事事而消磨,那么过去的她所留给秦朔的欣赏又还能坚持多久呢?
“人家志存高远,目标可是打造时尚帝国,牛着哪!那天我带同事去她店里买衣服,那个专业,直接把人给圈粉了,现在店里流水每天都好几千,月入几万不是梦。”自己徒弟吹起来那简直行云流水,得意得好像她赚的钱都进了我口袋似的。
Clemence笑得晴空万里,我一直悬着的心算是放下来。和她认识了这么长时间,无论是在斯尔敦还是后来进了科望,一直以来都是她在罩着我,在我穷困的时候接济我,在我惹事儿的时候替我挡枪,在看到适合我的机会时拉我一把。我自问何德何能,值得她这样莫名其妙地对我好,而我却从不能为她做点什么。或者说,我也不知道能为她做点什么,因为一直以来,她都太强大了,强大到似乎刀枪不入百毒不侵。而此时,我能做的大概就是在她或许有些低落无助时陪伴在她身边,说点不着边际的话逗她一笑,仅此而已了。
大概是酒足饭饱了,Clemence此时整个人显得特别放松,剥着一颗糖蒜,分了我一半,再一瓣一瓣塞自己嘴里,嚼得嘎嘣脆:“我上学那会儿选专业,想的是毕业后可以到不同的国家工作,一边工作一边环游世界,看看不同人的生活。然后存够一定的钱,也见够一定的世面之后,在一个喜欢的地方开一个自己的客栈当老板,每年工作半年休息半年。就这样活着。”
我这还是第一次听她说自己想过的生活,既在我预计之外可又是情理之中。聪明精干又有着富豪男友的何笑笑同学,她的终极理想只是在一个好风景的地方开客栈,这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别说开个小客栈,就算是再创立个国际五星级连锁酒店品牌,对于现在她所在的平台,所能支配的资源来说也不算是什么难事。
既然目标这么清晰,那就做呗。
“那你这就已经算是目标达成了啊,大的不说,在国内,不管是哪个好风景的地方,只要你开口,开个客栈不是分分钟的事儿吗?”我喝了一大口冰啤酒,夏天的冰镇啤酒加火锅才是真配。
“你什么理解力?我是想开客栈,可开客栈不是我的最终目标。”
“那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开很多客栈?连锁客栈?”
“不是!和客栈没关系。”
“啊?那和什么有关系。”我被她绕糊涂了。
“自由,那种可进可退的自由感,懂吗?”
“那你就更有了啊,你现在想干嘛干嘛,想去哪去哪,想买啥买啥,这何止可进可退啊,简直都能飞天遁地了。”
“你知道个屁。”她见我这么调侃她,气得骂我。
我大概知道她的矛盾点在哪,她所谓的自由是精神上的,而此时,作为秦朔的女友,她在物质上得到了完全的自由,可精神上,她爱他、欣赏他,同时为了扮演好一个这种“大人物”的女友,要长袖善舞,要聪慧通达,要明艳动人。这些Clemence的确具备,从某方面来说甚至很擅长,但或许从她内心来说,并不喜欢。她爱秦朔这个人,但这个人身后的东西,对于她来说,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压力了。大概最近她状态不好,也是在思索如何在两者之间找平衡,如何在做秦朔女友的同时依旧能做自己吧。
吃完饭,我们溜达着回家快到小区门口时,正遇见丁毅勇的车从我们身边开过进小区,我咚咚敲他窗户,玻璃摇下,我才发现并不是他,是个我没见过的人。
“这不是丁毅勇的车么?”我问。
“丁总坐在后面,我是他公司的司机。”
我往后一看,才发现这货正靠在后座呼呼大睡呢。
“您是?”司机大哥问我。
“我是他女朋友。”正好让他公司那些花花草草都知道点儿,别在那搞不清状况。
“那太好了,我正发愁不知道把丁总送到哪里呢,我只知道他住这个小区,具体哪一栋就不知道了。”
“我给你指路吧。”Clemence很识趣地自己走了,我拉开后排的车门坐到丁毅勇旁边,这才发觉他一身酒气,简直在他鼻子前划根火柴都能点着了。这家伙哪是睡着了,这根本就是喝多了,要不是正好碰上我,这司机大哥估计得苦哈哈等他酒醒了才能回家吧。
司机把车停好之后,我让他先走,他巴不得把这个巨大的包袱转手,感谢连连之后就闪人了。我把车内空调调小一点,帮他把座椅调舒服一些,让他好好地睡,我在一旁伴着他震天的呼声刷手机。
Fiona想要在时尚界有一席之地,Clemence想周游世界后有个自己的小客栈,Doris脑子空空怕是什么也不想,那我呢?功成名就?什么是功成名就?张总那样算吗?姓邢的那个老女人那样呢?秦欢那样呢?更甚者,秦朔那样呢?没有具体的事情作为承载,功成名就四个字则只是一个虚幻的定义,不代表任何东西。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我依然不清楚前路为何,只是运气不错,误打误撞走到了这里而已。
我仰头看丁毅勇的侧脸,似乎难得有这样的机会可以在他熟睡是观察他,高耸的眉骨铺满浓黑的眉毛,长长地睫毛覆盖在眼皮上,乌青的胡渣一根根从皮肤里钻出来,直挺挺的鼻子,清晰的下颚骨轮廓,突出的尖尖的喉结。我从未想象过未来那一半会是怎样的,但如果就是他这样,应该也非常不错。那天我喝醉时他把我扛回房间后是否也有这样观察我呢,我的手指从他额头滑下,到鼻梁、嘴唇、喉骨。男人为了工作去应酬,有的人乐在其中,有些则不得已而为之,不知道他又是哪种?
忽然,我的手被他握得紧紧地。
“你醒了?吓我一跳。”我好不容易把手挣脱。
“再不醒你还不得乘虚而入非礼我啊。”他睁开眼,虽然眼睛满是红血丝,但笑容依然坏坏的。
“胡说。”我脸上一热,怀疑他根本就是在装睡。
“还狡辩,嘤嘤大坏蛋!”他故意用奇粗的声音学金刚芭比:“看人家拿小拳拳捶你胸口。”
我大叫一声冲下车,他见我跑得比兔子都快,随即也跟着下车,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好了,不闹你了,等我把车关好咱们一起回家。”他声音回复正常,去驾驶座拔钥匙。
我也笑了:“嗯。”一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