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我犹豫的时候,倒是“Sam”哥先看到了我,他朝我笑了笑,和Clemence示意了一下,然后何老妖便扭头看我,张嘴朝我嘀咕了几句话。虽然听不见声音,但从嘴型也知道她说的是:“进来呗,那么大的风在外面站着傻不傻?”原本看Sam时脸色挂着的邻家小妹妹的笑容也转变成一脸嫌弃。我实在不想再顶风往前走了,只得很没骨气地走进去和他们坐到一桌。
“你干嘛去了?”她和个老妈子似的问。
“去Fiona那溜达了一圈,看看她情况,顺便给她开个张。”我坐定之后,把被吹成神经病似的头发好好捋了捋。服务生过来递了个菜单,我看都不用看,点了杯蜂蜜柚子茶,暖暖胃。
他们接着聊,无非就是之后的发展,我大概听了一耳朵,貌似是Sam要离开金融街丽思卡尔顿,去香港发展,未来回不回北京还不一定。
哟,他要走了啊,难怪两个人在这密会。“密会”这个词从脑子里蹦出来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自己怎么这么狗腿,虽说秦朔是我老板,有钱有势有才华,但Clemence才是我朋友,别说密会了,就算她是要……那什么,我都该无条件无原则地支持才对。
蜂蜜柚子茶上来了,为了识相一点,我边喝东西边玩手机,尽量显得存在感低一点,实际上在暗暗打量Sam。第一次见他还是因为跟何老妖去丽思卡尔顿蹭下午茶,他在行政楼层当经理,穿得一板一眼,待人接物都是那种职业感颇浓的套路。那时我刚入酒店这个行业,周围同事都是这种类型,让我觉得审美疲劳,没觉得他有什么特别。而今天再一见,他穿着浅灰色休闲兜帽外套,拉链拉至胸口,露出里面白色印花T恤,下身是深蓝色牛仔裤和白球鞋。他笑起来唇红齿白,整体给人感觉干净清爽,像是大风刮过之后北京湛蓝的天空。
Clemence大学时代和他同窗过四年,竟什么也没发生?我偷瞄了眼她,她正和他说起他们上红酒品酒课的趣事,不时哈哈大笑出声。虽然Clemence和秦朔在一起时也显得轻松愉快,甚至有时还流露出意想不到的妩媚动人,但像现在这样仿佛一下年轻了十岁的感觉是绝无仅有的。我有点明白为什么自己刚刚在外面被沙尘暴狂吹都没有想到立即冲进来的原因,一定是我潜意识早发现这两个人根本就是有过什么故事,是何老妖太谨慎而我太粗心所以意识被蒙蔽了才没有察觉出来。
不过,无论是什么故事,过去就过去了,每个人都在往前看。何况如果这个Sam知道自己的对手是秦朔这种量级的,就算对Clemence再青睐,也该回去掂量掂量自己几斤几两吧。
不过,谁又规定一定要这样功利地去对比呢,而这样的对比就一定是公平的吗?感情是两个人的事,难道比秦朔小一轮还有多的Sam就不能在这十几年屌丝逆袭,在秦朔这个年龄也功成名就一番?
可能性或多或少还是有的,只是在所谓“时间就是金钱”的今天,谁也不敢过于相信这个“不久的将来”的真实性,芳华弹指逝,享受当下要紧。光这种普世价值观,大概就足以磨灭掉一个单打独斗的年轻人向一个背景雄厚的情敌宣战的雄心壮志了吧。
此时我又有点开始同情Sam,作为一个旁观者,我能感受到他的这份感情的无奈与无力。对于心上的那个人来说,怎样才是足够好,如何才能真正抵达到对方的心并成功靠岸,总是难以找到答案。大概就和我一想到丁毅勇那个白富美前心上人一样,无论表面显得如何云淡风轻,可内心永远在比较,永远在焦躁。
“回家了么?”丁毅勇发来消息。
我如实告诉他我被风堵在了咖啡馆,正在Clemence这蹭杯热茶,他给我回了几个字:“在那乖乖等我一下。”
任它外面的狂风再怎么鬼哭狼嚎,我此时的心情就如杯里的蜂蜜柚子茶,暖暖的、甜甜的。
他再给我发消息让我出去才过了不到十分钟,我作出要买单的架势,马上就被Sam给制止了,Clemence冷笑一声:“别装了,赶紧走吧。”我“嘿嘿”一声讪笑,拎着东西脚底抹油赶紧溜了。
丁毅勇坐在车的驾驶座上等我,副驾的窗户摇了下来,他示意我上车。没有韩剧里男主角帮忙开车门的桥段,我在他的注视下上了这辆银灰色的商务轿车,手脚麻利地带上门再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扣刚“嘎达”一响,引擎发动,车往家的方向开去。
我和他第一次单独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呆着,虽然能从车窗外看到路上被吹得枝叶乱晃的树已经裹着外套顶风艰难前行的人,可是在车内这个密闭空间里,一切就像被抽了真空一样,安静得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我觉得有点闷,刚把窗户按下了一点,强风就往里猛灌,吓得我赶紧又把窗户摇上去。我想开点音乐听听,但那么多按键,我怕弄半天没声音出来反而更尴尬。
金融街五十米一个红灯,我们的车停了下来,他的右手伸了过来,握住我的左手。我转过脸看他,发现他也在看我,暖黄的街灯透过车窗打在他的脸上,使得他整张脸笼罩在一层柔光之中。他的手心很暖,像我刚用来暖手的那杯柚子茶。他的脸朝我这边俯下,眼前的灯光被遮住,我闭上眼睛迎接这个吻,让我停摆了一个呼吸。然后眼前又亮了,我睁开眼,红灯转绿,车流继续前行。他拉起我的左手亲吻了一下手背,再像是小狗那样闻了闻,我被他的动作逗笑了,他才笑着把我的手放下,接着开车。
“都提醒你今天别乱跑了,怎么还这么不听话。”他大手搓了搓我头顶,把我头发弄得更像堆乱草了。
“嗯,心血来潮就去好朋友开的服装店溜达了一圈。”我噘着嘴再一次尝试把打结到不行的头发尽量捋顺一点。
“诶,你怎么忽然有车了?”我想起这事儿。
“公司的,借来用一天,本来想去接你下班一起去逛逛的,结果你心血来潮自己去玩了。”
“哦……”听他这么一说,我还有点不好意思。不过虽然捅破了那层窗户纸,也彼此表白了,但似乎也没到理所当然被照顾的程度,或者说,并不存在敢于自诩为他女朋友的底气。
把车停到小区地下车库,我们一起坐电梯上楼,他一手帮我拎着购物袋,另一只手很自然地牵着我。我被他这么牵着走,心里想着,底气大概就是这么一点点被充起来的吧。
到他的那一层,他说先回家拿点东西,让我先回去一会他上楼找我。
我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冲进洗手间,把头发赶紧梳顺了,再对着镜子扑了点粉底补了点唇彩和腮红,一下显得气色好很多。
他按门铃,我小跑着去开。
他带着灿烂地笑容,递给我一个大纸盒:“小豆苗,这是送你的节日礼物。”
“节日?什么节日?”我觉得奇怪。
“六一儿童节快乐!”他笑得更灿烂了,眼睛眯成两条弯弯的缝,像个诡计得逞的坏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