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吃”是一种文化。既然是一种文化,就有聪明的人利用这种文化来赚钱或实现自己另外的目的,于是,请吃和吃请便成了“吃”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如果说,吃主要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那么请吃和吃请则主要是为了拉关系、套近乎、办事情。请吃和吃请最多地发生在熟人之间。中国虽历来讲究“君子之交淡如水”,可一旦“君子之交”真像水一样淡了,那交情必然也是快要中断的啦!所以,为了维持交往,为了加深交往,就必须得不断交往。若要不断交往,时不时地请吃一下或吃请一下也就自然成为必要了。
请吃和吃请看似是一方主动一方被动,而实际上却需要双方都主动、都配合才能圆满完成。这道理很明显:一方主动请吃了,对方却不来吃请,抹了请吃者的面子,请吃者不高兴,说不定下次就不会主动请你吃了。倘若请吃者是个大度的人,又或者你们的友谊极深,对于你的一次不来,请吃者或许能够包容原谅,但你若是因了对方的一次不怪罪,而接连二次、三次、数次地不来,我想,纵使请吃者大度,纵使你们友谊极深,纵使你有一万个充足且合理的不来的理由,吃请者也会认为你是在故意亵渎他的诚意而从此与你“割袍断义”“大路朝天,各走一边”。所以,许多精于世故的人,对于别人的请吃,一般都会如约而至,即使有时不至,也是一次、二次的事,绝不会有第三次,或许有第三次了,那他必定会回请一次,把对方损了的面子给补回来,从而也借此显示自己并没有忘记旧情,自己是想与对方保持友谊继续交往的。这都是极高明的应酬方法,人情练达者自然懂得,至于我辈蠢人,虽然也懂得一二,但始终不愿践行此理,则又是蠢中之蠢了。
请吃和吃请也常发生在不熟络的人之间。请吃不熟络的人,在请吃者往往是别有用心——有求于人。平时少联系不熟悉,形同陌路,但又需要人家帮忙为自己办事,怎么办?请吃!俗语说:“拿人手短,吃人嘴短。”吃了人家的饭,就应该为人家办事,请吃者如此想,被请吃者又何尝不作此想?所以,对于这种类似“鸿门宴”的请吃,被请吃者是否来吃请就鲜明、直接地表明了他认不认你这个“朋友”、愿不愿意给你帮忙的态度:来吃请,是把你当朋友,愿意给你帮忙;不来吃请,是没把你当朋友,不愿给你帮忙。因此,这类请吃,不像请熟悉的人吃饭那样双方是一种对等的关系,而是一方占“弱势”一方占“强势”一方必须放低姿态恭维另一方的倾斜关系——请吃者据弱势,被请吃者占强势,请吃者恭维被请吃者。
还有一种请吃,即请吃陌生人。要请吃陌生人,必须借助一个或数个“中介”,此即所谓的“人拉人”。“人拉人”的目的也是在求人办事、帮忙。求人办事、帮忙,但又不认识人家,所以必须找“中介”。找“中介”是一门学问,必须眼光精准、一击必中,如果中介选得不切当,自己的请吃就可能变成一厢情愿、徒劳无功、无法完成。比如,你和中介不熟,中介不来吃请,所求之人更不会来吃请。或者,你和中介很熟,而中介和你所求之人不熟,则也是请不到所求之人的。又或者,中介和所求之人很熟,但你和中介不熟,虽然中介把所求之人带来吃请了,也依旧难以实现自己请吃的目的。由此,在此类请吃中,中介的位置至关重要,请吃者要先保证能请到中介,才有可能请到所求之人,要先保证中介点头答应帮忙,才有可能让所求之人点头答应帮忙。既要面对“强势”的中介,又要面对“强势”的所求之人,双重的压力,也就使这种请吃陌生人的吃请变得复杂无比、难上加难了。
可,不管如何复杂如何难,“爱吃”的国人总是有方法应对的,于是乎,渐渐地,请吃和吃请就成了多数中国人交际和应酬的“必需品”,没有请吃和吃请,一个人就升不了职,做不了官,得不到周围人的爱戴,甚至连立足社会、做“社会人”的资格都会被人为取消。哎!有时,我真不得不佩服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了,明明指责着“酒肉朋友”,却又鼓励着请吃和吃请,明明公开标榜“唯以心相交,淡泊明志,友不失矣”,却又崇尚“来而不往,非礼也”,明明强调务实肯干、忠厚诚实,却又以会不会搞关系拍马屁作为用人的标准,这种极度辩证的辩证关系,我想,我这个仅学过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一点皮毛的人是永远理解、掌握不了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