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城的布局如同棋盘。
东南西处各有一正门与两侧们,将整座城划分成了一片片小方格。
南北一侧为主道,若从城南朱雀门而入,一路走下去,便可见东北侧门朝阳门与西北侧门安定门两条延伸来的大道,与南北路交汇。再往北,跨过长宁桥,便为太和门,其后便是天家所在。
熙和水从西北方向流入盛京,沿着皇城西侧,到长宁桥下,再从城东南一侧流出。夹岸满是樱花树,若是再过几日,樱花盛开,绵延如海,届时粉色与碧色水流交汇,便是难得一见的美景。
碧水千光照,花月正春风。
便是如此。
然而这美景背后却远不及表面光鲜。
盛京城中本无河水,前朝周幽帝在位时,荒淫无度,传闻他令九万名工匠,造得一数千尺之高的巨船,巨船外贴金箔,内置珍宝,雕龙画凤,光华璀璨,更可容纳万人。
为了让巨船能开入盛京,周幽帝又下令又以二十万人之力,引汴河水往南,汴河进盛京后,更名为熙河,又变作和,两岸种满樱花,以待巨船入城,踏碎樱海而来。
不想熙和建成时,天下已大乱,而若要让巨船进京,便要拆毁一侧城墙,盛京城本就危如累卵,若是再拆城墙,就成砧板上的鱼肉。周幽帝虽然荒淫,却也惜命,最后只能作罢。
只是这番动用近三十万徭役,历时数年,死伤不计其数,不知河道下埋了多少人的尸体。
同时,为建熙和河道,沿途拆毁近万户人家,造成流民无数,使得本来就风雨飘摇的周朝更是雪上加霜。而汴河下半段干涸,又使得多少百姓不得不背井离乡,便不得而知了。
再而后,烈帝继位,洛一曾听二哥讲过,烈帝虽勤政为民,夙兴夜寐,然而周朝气数已尽,天灾不断,烈帝终是无力回天。
人常说,周朝表面亡于烈帝,而实亡于幽帝,便是因此了。
此时已快到午时,盛京城南北路一侧,坐落着一四层的酒楼。
这间酒家已有数百年历史,相传,前周开国皇帝周太祖初入盛京时,便被此间酒“春风渡”的香味所吸引,驻足于此,索酒一壶。拥大好山河,美酒入喉,帝王提笔写下“聚英”二字,天下豪杰闻此,皆聚集于盛京,开创了周朝前二百年的太平盛世。
这家酒楼也就此更名为聚英楼。
眼见他高楼起,眼见他楼塌了。如今四百年过去,周朝覆灭,大雍朝开创,皇帝却未勒令这家前朝酒楼更名。
也是想向世人宣告什么吧。
而此时,聚英楼的三楼窗畔,正坐着一人独自饮酒。
那人黑色的长发随意的盘着,几缕碎发随着春风拂过她如雪的面颊,像是上好的宣纸上做出的水墨画。她穿着一身大红色的衣袍,气度非凡。这人虽作男子打扮,但任谁都不难看出,这是个女子。
少女肤若凝脂,樱唇琼鼻,眼角微微上挑,眉目亦喜亦嗔。虽面容还有几分未长成的稚嫩,但已经可以预见,将来必是十足的美人儿。
她将杯中美酒一饮而尽,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一边摸着趴在桌子上的毛绒团子,一边十分享受地咂着嘴,道:“这春风渡,真是要度了我的小命,不枉跑了那些个时辰。”
少女正是洛一,她又倒了一杯酒,双手捧杯,如捧着珍宝的守财奴,深吸一口气,想到昨夜,她从雁荡山一路到城门,早已过了子时,月黑风高,盛京城门紧闭,洛一借着月光,看到城墙上黄纸黑字贴的告示。
“此门明日不开。”
“诸事不宜,诸事不宜,诸事不宜!”
她咬牙切齿,怒吼三声。
幸好自己也习惯了风餐露宿的日子,想着朱雀门也不会有什么人,索性在门口睡了半夜,又在天光乍起时沿着城墙向东走。
然而城南东侧的门早已改成熙和的出城口,映着河水,可见里面的女子头发凌乱,面色黑如炭,肤色极其不均匀。脸型更是奇怪,一边面庞方正,一边形如鸡蛋。
她叹息着伸手摸摸脸,脸上的黑色又多了几个指印。
她自离家后,时不时会用自己早已备好的黏石贴在脸上,以改变样貌,再用碾磨成粉末的赤石和水涂上,掩盖本来的肤色。却不想昨夜忙了这么久,掉了一边‘脸’自己也不知道。
想着要进城,干脆也扣下来另一边脸的黏石,洗去了脸上的黑,从那黑皮方脸的样子变回了自己本来的面目。
一路走到了城东靠南侧的小门,塞给了守卫一两银子,以说服他大白确实是一条不会叫的狗,才进了城,又随便找了家客栈,换了衣服,将自己那小包袱放下,终能在午时前坐在这里,品上一壶上好的春风渡了。
真是险些累昏了过去。
还好还好,她抹去两行辛酸泪,仰着脖子喝干杯中酒,又觉得不过瘾,干脆对着壶嘴喝了起来。
喝干净最后一滴春风渡,洛一连连感叹道:“值了,值了。”
“小二,小二,上菜!把你们店里最招牌的菜给小爷上上来!”洛一喊道:“对了,再来上一壶,不,两壶春风渡。”
小二应了一声,便急急下了楼传菜,他早已见多了南来北往的人。楼上的小姐不过十三四岁,然而出手阔绰。气质更是不凡,显然应该是家世显赫的名门望族,可是其举止实在太过不羁,闺阁小姐出门在外,没有随侍也就罢了,打扮成男子,也就罢了。可张嘴以小爷自称,对着酒壶吹的女子,他还真未见过。还有她那只长得颇像狐狸的狗。
小二不由感叹,盛京真不愧是帝都,日益繁华,城子大了,也就什么样的人都有了。
而此时洛一并不知道自己正被楼下小二如何腹诽。她一手拖腮,望着窗外,嘴里叼着空酒杯的边沿,一搭一搭地咬着。
听闻盛京每二月初,为庆祝新春伊始,人们会点亮各式烟火,届时烟火璀璨,团团锦簇,是盛京城难得一见的美景。
若自己离家出走后,一路赶往盛京,便可亲眼目睹烟火大会的盛况了。
然而自己从家出发后,一路吃喝玩乐,没事甚至在路边摆摊,贴着胡子客串江湖郎中,此番到盛京,竟足足晚了快一个月,眼下别说烟火会,就是想买点剩下的自己放着玩,怕也只能买到只有声响的了。
鞭炮嘛,云州就有很多。
洛一想着,不由叹了口气。
离家后,自己叹气的次数愈发的多了,仿佛老了十岁。
她摸摸自己的头发。
“城门开了,城门开了。”
路边的人群嘈杂了起来,洛一探头向窗外望去。
盛京南北道路极为宽广,即使四周路上站满了百姓,也依旧空出一条可容纳数十匹马并驾齐驱的大道。
得胜凯旋的将士从城北而来,战马高昂着头,步伐间竟有一种奇异的节奏感,以致洛一觉得酒楼都要随着那数以万计士兵的步子而颤抖。
走在最前边的人穿着黑色的朝服,上面绣着五爪的金龙,是一名年轻男子,他带着一张银质的面具,露出的下颚呈现出完美的弧度,不难看出那面具下面庞的轮廓必定如最精巧的工匠所雕刻的玉石。他骑在马上的姿势慵懒随意,完全不似身后那些身穿黑色铠甲的士兵那样庄重。然而却有一种感觉笼在洛一心头,她突然觉得,即使那人穿着和周围人一样的衣服,站在一起,她也能立刻辨认出来,这就是人人言之变色的燕王,大雍的战神。
那人好像感觉到什么,抬头看向洛一所在的酒楼。
洛一记得,在去年的时候,大哥大败沿海倭寇回来,曾送给她一颗硕大的黑色珍珠。
那颗珍珠饱满丰润,且不论何时何地总是触手冰凉。
那年轻男子的双眸,正如那颗黑珍珠一般。
嘴里咬的酒杯啪地一声落在地上,她仿佛毫无察觉,只是不由地握紧自己放在一侧的包袱。
昨日捡到的那支毒箭正静静的躺在那里。
“客官,客官,您的菜来了。”小二的声音打断了她飘摇的思绪“八宝烧鸭,芙蓉豆腐,还有您要的两壶酒,剩下的马上就来。”
洛一终于回过神来,她拍拍脸颊,扯下来一只鸭腿,扔到一旁毛绒团子的嘴边,又揪着那团子的脖子训斥:“大白,大白,你怎的是一头猪?这般能睡?连好戏都错过了!”
刚睁眼的小白狐狸睡眼惺忪的望着她,滴溜的蓝色眼珠子中满是疑惑不解,‘自己不是一只狗吗?怎么今日又要扮演猪了?’
本以为那燕王会是满面胡茬的大汉,想不到,虽隔着面具,也能看出应是个美男子。
洛一啃了一口鸭腿,心想,盛京的女儿太过于矜持,她明明看到有姑娘娇羞的眼神暗送秋波,可竟无一人敢丢花示爱。这要是在云州,那绢花非要把那燕王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