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溪水潺潺。
一声虎啸,一头斑斓猛虎扑向了一只年幼的长角羚羊,饿虎扑食,一击必中,夺得腹中餐。
无数长角羚羊四散奔逃,它们速度飞快,只有极少数弱者,才会成为猛兽的盘中餐。长角羚羊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豹子没它们体力好。在自然界,没有几种猛兽能追上它们,所以食草的长角羚羊繁衍很快,成活率很高,种群非常庞大,席卷而过的长角羚羊群,足有数万头。
山谷中,灰茫茫一大片,滚动而行,卷起一片尘土,广博的大地上,皆是奔腾的长角羚羊。它们记忆力出众,知道此处有峡谷,更加玩命的逃窜。绿色的大草原,早已敞开了怀抱,等待它们光临。
高二郎躲在一块磐石后面,嘴里咬着草棍,手中抱着长弓。耳膜在震动,大地在颤抖,无穷无尽的财富,从眼前掠过,可惜不能出手。
高二郎看得眼花缭乱,揉了揉眼睛,看见了一名身穿夹袍的土默特族猎人,从眼前冲过,大概有二百步距离。高二郎毫不犹豫的张弓搭箭,射出了第一箭,这是一种本能反应,后悔也来不及。
“咻”大箭在空中拐了个弧度,从天而降,将奔跑中的那名土默特族猎人射翻于地。
还未听见惨叫声,高二郎手中已多了三支大箭,弓满月,箭上弦,射向背朝着他的三名土默特族猎人。大概有百多名土默特族猎人进入峡谷之中,可他还是下手了。有大弓在手,他什么也不怕。
敌虽众,弓在手,何惧哉!
但听数声惨叫,高二郎跳上了磐石,就像看见逃窜的长角羚羊,杀戮进行时,再次弯弓射箭。
一声弦崩,三支大箭携着凌厉的寒风,射向了百步开外的猎物,又是数声凄烈的惨叫。
高二郎狞笑着,占据有利地形,无差别射杀。极其变态的快速拉弦,一分钟可以拉动弓弦26次,射出四十多支箭矢,射中概率在八成以上,恐怖的杀伤力,第一轮射箭,就射倒三十多名土默特族猎人,这就是白无常高二郎的神射术。
他看见了土默特族猎人之中,有少年、老人、妇女。可他毫不怜惜的射杀,眼前活着的异族人,都逃不过一死。
面向他的异族人,是他首选目标,互相对视着,这是勇敢者的对视。而他看见了胆怯与惊慌,他没有躲开,再次射出一支大箭。
一支箭矢从耳边划过,高二郎跳下了磐石,向前奔跑着,反手又取出一支大箭。眼前皆是猎物,可随意射杀。他的大箭,就是上帝之鞭,决定这场战斗的结局,注定是一场大屠杀。
他只需要三分钟时间,就能决定一百名土默特族猎人最后的命运,这场残酷的袭杀,只为平息心中的暴戾。没有什么正义可讲,惨无人道的杀戮。
眼前出现一名美丽少女的面容,可他没有怜香惜玉,对着那名瞄准他射箭的少女,射出了残忍的一箭。
“噗”大箭穿透那名美丽少女的胸膛,将一名少年郎射翻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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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郎颇为得意,寻找下一个目标,眼前是阿修罗地狱,血染的草地上,一片尸体,被他射伤的土默特族猎人也难逃一死,因为每支大箭上,都涂有毒药,断肠草汁液虽不致死,但短时间里,麻痹人的神经,让伤者无法动弹,没有了力气,只能束手待毙。
伤者还在草地上挣扎,很快就昏迷不醒了。无数长角羚羊从他们身上踏过,毫无声息的死去。
十二名乡兵们都使用毒箭,从暗处射箭,第一轮攻势,打得百多名土默特族猎人猝不及防,死伤惨重。
等到土默特族猎人有所反应,想要找个藏身之所,才发现他们处于极为不利的草地中央。峡谷处被堵住了,有一名可怕的神箭手,不断的射杀他们,把他们当成长角羚羊。
旁边乱草丛中,飞来一支支冷箭,而且神准无比,皆是神箭手级别的弓箭手。土默特族猎人仓促应战,呼喊着同伴的名字,又遭到一轮射杀。暗藏的敌人,射术太精湛了,根本不给他们喘息的机会。后悔没带皮盾,让他们无处藏身。“咻”一支大箭插入同伴的身体,那名神箭手就在不远处,稳如泰山般看着他们。
打猎的队伍拉得太长,只有十名土默特族猎人聚在一起,他们义无反顾的冲向那名神箭手,互相对射,要杀出一条血路。耳听一名老者的呼喊,好像是叫他们往前冲,往前是山岗,只要爬上山岗,就有活路了。别回头与那名神射手较量,这得不偿失。
可他们是最勇敢的土默特族勇士,顶天立地的射雕手,无惧任何强敌。十名土默特族猎人飞奔,杀向了峡谷口。两边还有一支支利箭袭来,没跑上几步,就有五名默特族猎人倒下。再跑上数步,只剩下一名土默特族猎人拖着伤腿,慢慢的前行,终于眼前一片模糊,倒在了那名神射手面前。他努力睁开眼睛,原来是汉人,明军夜不收埋伏于此。
他死也瞑目了,台吉素囊会为他报仇的,要用千万条明人的性命,为他们报仇雪恨。他名叫永谢布,是兀鲁部台吉素囊幼子,才二十岁,死在荒无人烟的山岗下,而且死无全尸,头颅成了夜不收的战利品。
高二郎踩断了永谢布脖颈,让他没想到的是,土默特族落十二大部落的兀鲁部台吉素囊率领三千骑兵犯大明边境,是拜他所赐。土默特部顺义王卜石兔能得到六大部落支持,出动二万余兵马,他还有一份功劳。无名峡谷的袭杀,成了山西镇明军的罪状。高二郎带动的蝴蝶效应,使土默特部族入侵明境的人数,多了将近一万人马。
虽然历史走向没变,但高二郎使得历史变得更为血腥残暴。血雨腥风的山西镇,将遭受灭顶之灾。
高二郎所记得的史书上写,土默特部顺义王卜石兔率领二万余兵马入侵明境。可这是史书上夸大其词,现在历史将是更为真实而又血腥残酷。
高二郎抖动几下肩膀,舒缓一下用力过度的臂膀,再次取出三支大箭,眼前的土默特族猎人变得聪明了,甩开两条粗壮的短腿,拼命往前逃窜,爬上了山岗,不再与他较量了。可惜不能取全功,让二三十名土默特族猎人逃走了。
高二郎加快了步伐,弓拉满月,射出最后三支箭,“咻咻咻”三支大箭奔向同一个山岗。但听三声惨叫,三名土默特族猎人滚落下山坡。
“驴球子!有种再打啊!”
高二郎又是一脚,踩断那名奄奄一息的少年脖颈,拔出了一支大箭。他还备有一些羽尾和箭头,可以修补损坏的大箭。
高二郎站在峡谷之中,看着不远处的山岗。残存的土默特族猎人就在森林里苟延残喘,送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也不敢追击。山谷里的尸首将近一百具,乡兵们正用斧子砍脑袋,一个个满脸红的鲜血与白的脑浆。
老弱、女子的脑袋都被舍弃了,乡兵们收集了67颗头颅,放入六个网兜里。至于缴获值钱的饰物,归乡兵所有。他们属于哨探,通常情况下,战利品无须上缴。
高二郎收回了大多数箭矢,便下令撤退。山谷中,一片狼藉,秃鹫满天飞舞,已经开始了一场盛宴。
残酷的袭杀战,其实打了十分钟不到,乡兵们累得气喘吁吁。但还保持三人为一组队形,撤向了乱石山岗。
杨高雀拱手,拜服道:“大哥威武,小弟佩服得五体投地。我才射中五名土默特族猎人,大概是大哥射中的一成。”
高二郎扼腕叹息道:“可惜没有取全功,希望土默特族猎人不要让我失望,总会跟踪追击吧。”
苏意叫道:“东主,那飞鹰都被你射死三只了,土默特族猎人哪敢追击,现在一定回家,去搬救兵了。”
“吃不准!若有贵族死在这里,还是有土默特族猎人会追来的。你们可要小心。”
说话之时,两名乡兵在地上设下了两只捕兽夹子。这是专门用来伤人的夹子,为一个圆形铁环,上面是一排铁刺,涂有蛇毒,为弹簧受力。夹子埋在土层之下,人只要踩上去,夹子立刻合拢。那只脚一定受伤,人中了七步蛇毒,没有幸存的可能。
乡兵们带了100只夹子,足以让追踪者不敢快追。乡兵们一路上,随意布置夹子,大都是假的。可有真的夹子参合在其中,让追踪者忌惮万分。那群跟追的猎狗,都要死绝。
怪石乱堆的山岗,没有多少遮蔽物体,能看见很远地方。乡兵们有着强健的体魄,可日行百里,翻过一座又一座山岗,与时间赛跑。
土默特族猎人的三只猎鹰出现在上空,说明土默特族援兵已经不远了,也在翻越一座座山岗。不死不休的追踪他们,不怕那种死亡夹子。
这是意志力的考验,也是战斗力的体现。乡兵们没有回头看,敌人离他们还早着呢,等天黑了,猎鹰就没法追踪了。
月亮挂上枝头,乡兵们休息了半个时辰,又出发了,趟过了三条小溪,消失在灌木丛中。
拥有一双铁脚板的乡兵们,走山路,如履平地。等到穿过一大片灌木丛,眼前是茫茫大山。
晨光来临,百鸟争鸣,大地复苏,每个人脸上露出坚毅的表情。虽然前面还要险恶地形,千难万阻,但不能挡住他们回家的步伐。
红日冉冉升起,迷雾笼罩山野。
杨高雀笑道:“大哥,一场大胜啊,你能赋诗一首吗?”
高二郎回道:“这种无耻的袭杀,哪有诗情画意,还是把肮脏的战斗,永远埋在心头。回去之后,谁也不要提这次袭杀,军功人头赏赐减半。”
乡兵们会心的一笑,看向茫茫山川。东主是不会要军功人头的,67颗蒙古鞑子人头,就算一半价值,也有六百多两银子了,这次出关打猎,少说每人能分五六十两银子,这还不算缴获的那些饰品。跟随东主打仗,就是恩义厚重,有功必赏。出征一次,赚了三年薪金,就算战死沙场,也是值得的。
杨高雀犹自不甘心,又道:“大哥,回去之后,平复心情。移花接木嘛!歌颂一下我乡兵哨探,或者直接美化夜不收,我们就是一支夜不收,深入敌境,保家卫国。”
“这倒是好题材,让我休息两天,一定有好诗。”
高二郎倒是被说动了,放眼雾蒙蒙的山川,心情大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