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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民歌与野合

《周礼·地官·媒氏》中记载:“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唐代孔颖达编撰的《五经正义》中记载“郑国有溱、洧之水,男女聚会,讴歌相感。”《太平寰宇记》一书中关于古时“南仪州”民俗的记载更为具体:“每月中旬,年少女儿吹笙,相君明月下,以相调弄,日夜以为娱,二更后匹耦两两相携,随处野合,至晚方散。”

聚会、歌唱、野合,似乎是我们的祖先们相亲相爱、生殖繁衍的主要方式。《诗经》中《国风》的许多篇章,其实都是先民们在“野合”中的歌唱,是那个时代的民歌小调。比如《郑风·野有蔓草》:

野有蔓草,

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

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

与子偕臧。

(译文:野坡春草绿蔓蔓,

滴滴露珠连串串。

那个俊俏好姑娘,

美目澄澈明闪闪。

不期而遇见到她,

说说笑笑两相欢。)[27]

这首民歌生动地描绘了先民们在荒野里“讴歌相感”、“随处野合”的真实情境。后来的“文明人”以明媒正娶、洞房花烛为两性交合的法定程序及标准模式,以偷情、私奔、野合为大逆不道,即使提及祖先们的往事,也视为大忌,甚至不惜曲解《诗经》,将男女私情演绎成君臣际遇。岂不知,若是仔细盘查下去的话,就连我们中华民族的楷模大禹,也曾经与他心爱的女人涂山氏在社坛附近的桑林中“野合”过;而中国人民的圣人孔夫子,居然也是他的老爹叔梁纥与一位颜氏姑娘在昌平山下、泗水河畔“野合”的结果。

“野合”这种两性结合方式的背后,有着更为深刻的社会的、文化的丰富内涵。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野合”或许应当说是一种质朴的、自然的、符合人性并且有利于种族生存繁衍的两性结合方式。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学者开展的人类学的田野考察工作,为此提供了大量生动翔实的例证。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宋兆麟先生关于川滇边界俄亚地区纳西族“伙婚制”生殖文化的研究。

自古以来,俄亚地区就被严密地封闭在崇山峻岭中,与内地的交往几乎断绝,生产资料匮乏、生产能力低下,世世代代以农耕、畜牧为主要生存手段,过着简朴、自足的生活,尚保存有氏族社会的遗风。从根本上讲,由于生产与生存的需要,这里的人们排斥“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维护“一夫多妻(共夫)”或“一妻多夫(共妻)”的婚姻方式,即“伙婚制”。具体说来,伙婚制的常见形式有“兄弟共妻”即兄弟二人、三人共同娶一个姑娘做妻子的;“姐妹共夫”即姊妹几人共同“娶”一个男子做丈夫的。如果家庭中只有一个儿子或女儿,那么宁可再过继一个子女,也要坚持“共夫”“共妻”。[28]在俄亚地区,婚礼上“带着你的嫁妆,带着你的妹妹”,可并不是一句玩笑话!

宋兆麟先生在他的书中披露这样一个小插曲,当年(1981年)他在俄亚地区考察时,曾遇到一位响应政府号召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村党支部书记,他说他已经后悔了,“我离开了大家庭,变成孤立无援的人,夫妻两人搞生产上不去,收入很少,越过越穷。这就是一夫一妻造成的。”他说以后他还是要按老办法,为他的四个儿子合伙娶一个婆娘。这样才能够人多势众,搞好生产!

在这样的伙婚制家庭中,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是夫妻们之间性资源分配的失衡,一个妻子很难满足四个丈夫的性需求,一个丈夫也很难满足多个妻子的需要。俄亚地区的纳西族为此选择的补救办法是“安达制”。

“安达”,是“情人”的意思。成立了家庭的妻子、丈夫,仍然可以自由地和其他的男人、女子建立安达关系。据当地73岁的老人拉木加若说:“我们年轻的时候,安达关系很流行,每个人找的安达比现在多,比较出众的小伙子或姑娘,一年就有七、八个安达。年轻的时候(17~27岁),一个人能交十来个安达,个别人有二十多个。这是指相处一两年时间的,多生有子女,为社会所公认。只住一两晚上的,还不算安达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夫妻关系的建立似乎仅仅是为了家庭经济生产的需要,而安达关系成了爱情的主要达成方式。[29]

安达们交往的方式,一般都不在家中,依然是野合。而唱歌,依然是野合的媒介和前奏。每年的冬春之际,大约有三个月的时间,都是安达们谈情说爱、亲密接触的季节。场地上燃起一堆熊熊篝火,男女分坐两侧,饮酒、跳舞、唱歌、对歌。歌词的内容有:

男:昨晚我做了一个梦,曾与你相会,早上醒来时,又不见你在。

女:河里的青蛙能游泳,但永远飞不上天。

男:不管天有多高,我搭金梯也要上去。

女:你的歌唱得好,不知你心好不好,好心人你就常来,我会对得起你的。

男:三月份的菜花,正孕育种籽,蜂子不来采蜜,菜籽也成熟不了。

女:河对岸有马鹿,河这边也有马鹿,你不理睬我,我还有许多安达。

男:今天唱得真痛快,天黑后我去找你。

女:你带上烟杆,晚上一块吸烟。

人们围着篝火一边唱歌一边调情,唱歌唱到夜阑酒酣的时候,已经在歌唱过程中物色好对象的男女,便成双成对地离开聚会的场所,在夜色的掩护下走进树林、岩洞、或河旁溪畔的草丛,开始交媾。其情境依然与《诗经》时代的“讴歌相感,随处野合”相类同。

据曾到俄亚地区实地考察的宋兆麟先生介绍,实施“伙婚制”与“安达制”相结合生殖制度的纳西族,其村社生活是质朴的、安定的、团结的、和谐的。男女之间的性关系完全是建立在男欢女悦、相互吸引、相互爱恋基础上的,几乎就像少年人的“玩耍”一样,与权力支配、金钱诱惑无涉。这里没有强奸、仇杀的案例,甚至连因嫉妒引发的干预都会受到舆论的笑话。私生子,即所谓“杂种”不受歧视,成年后仍然能够当家作主。在纳西族的村社里,妇女受到尊重,妇女的地位甚至比男人还高,当地人甚至把每年冬春之际的这段野合高峰期称作“妇女节”。

现代的文明社会,甚至包括知识界与学术界,每当提及远古时代或尚处原始时代的少数民族的生活状态时,往往喜欢使用“落后”“蒙昧”“野蛮”这样一些极具贬义色彩的字眼。现在看来,这恰恰暴露了现代人的心胸狭隘与盲目的自高自大。在我看来,纳西人在月光、星光下,在树林、草丛中的那些“野合”,比之现代人在装饰精美、设备豪华的办公室里发生的那些“性骚扰”,要纯洁得多,高尚得多!而实施于俄亚地区的“伙婚制”,其性质与现代大都市富裕阶层、权力阶层流行的“包二奶”“包三奶”也决不相同。

一位社会科学工作者在云南地区白沙坡老寨调查当地哈尼族生殖文化时谈到,哈尼人的婚前性生活也是比较自由的。每到入夜,适龄(女性13岁以上,男性15岁以上)的朋友们便潜往村外的一片山林草丛中,“相互先用笑话、山歌相逗,情趣高涨时,男女便混为一群,只需避开五代以内的兄妹,任何人都可以接触嬉闹。暗知人事的男女少年,多有乘机亲昵,或借着黑夜,悄悄离开人群,另寻僻地深谈。”[30]哈尼人把他们的这项活动叫做“吃火草烟”或“玩姑娘”;贵州省的侗族人也有着类似的活动,则叫做“玩山歌”“放寮”“坐妹”。在这类活动中,始终是“以歌为媒”,情绪和兴致都是靠唱歌唱出来的。如:

遥望情妹白蒿蒿,

好像田中嫩谷苞。

心想变个油蚱蜢,

一下飞去抱住腰。

出门爬坡坡又高,

爬到半坡跌一跤。

不是路滑跌倒了,

想起情妹脚打飘。

叫我唱来我不推,

唱个黄莺满天飞。

唱个麻雀嘴对嘴,

唱个二人抱一堆。

相比较而言,作为“野合”的媒介与前奏的这些民歌[31],包括《诗经》里的那些民歌,就其歌词、旋律、配器、伴奏、歌唱技巧诸方面而言,往往是简单的、粗糙的、村野的,看上去要比现在那些由唱片公司录制的、由“天王歌星”们演唱的、在生意兴隆的夜总会里播放的“流行歌曲”“大众歌曲”原始得多。但它们却是诚挚的、真率的、奔放的,就感情的深度与强度来说又是极为丰厚的。有趣的是,白沙坡一位哈尼族少年说,在他们的聚会上,香港歌坛上的华崽、良哥们并不被认可,因为他们唱得“没有劲”。我想,在歌唱后面,所谓“有劲”“没劲”,还是文化的底蕴在起作用,荒僻山野里的“坐妹”与灯红酒绿下的“泡妞”毕竟有着天壤之别!

就人性来说,这些生长于山野中的民歌却要纯粹得多,它们是以人类的潜在的生命冲动为根底的,是人类生命本能的自然流露。奥地利音乐美学家安东·埃伦茨维希(Anton Ehrenzweig,1908—1966)曾经指出:那些早期的、在灌木丛中生成的音乐,其实更接近音乐的本义,“在一种关系中显得粗俗的事物,可以在另一种关系中升华到崇高的顶点。”[32]

人类在其“野合”的生殖方式中为什么要“唱歌”?甚至,人类在走出原始阶段后,男人女人在其求偶、恋爱、结婚的过程中仍然要“唱歌”,这又是为什么?“姑娘生来爱唱歌,一唱就是一大箩”,究竟是为什么?如果我们能够丢开人类的自高自大,能够较为平等地对待地球上的其他生物,能够心平气和地看待我们自己以及其他动物们的生命活动,我们也许能够得出一些更为智慧的结论。英国著名哲学家塞缪尔·亚力山大(Samuel Alexander,1859—1938)曾经说过这样一段话:

艺术家的构造活动是通过某种题材所唤起的兴奋在他心中激发产生的。在这一点上,他并不比他的兄弟夜莺,以及更为卑贱和猥琐的海狸要伟大多少。他吟咏,他建造,只因为他不得不这样。[33]

鸟兽们为何“歌唱”,达尔文的解释是:多半时候是为了招呼异性、吸引异性、使异性兴奋、与异性相交。美国当代生物学家斯蒂芬·哈特(Stephen Hart)在他的《动物的语言》一书中则进一步列举例证说:苍头燕在它的性成熟之前就开始学习歌唱,每一只雄鸟的鸣叫都有其独特的节奏和旋律的变化,当一只雌鸟听到它喜欢的叫声时,就会扇动翅膀、眨动眼睛暗示它的赞成和喜悦,并以呢喃的吟唱回应雄鸟的歌声。而夏季夜幕降临的池塘,青蛙们则时常举行一群对另一群的“赛歌会”,其中,“属繁殖期的青蛙叫得最为响亮”,就在这样此起彼伏的歌唱声中,青蛙们在月光朦胧、草木葱茏的仲夏之夜完成了一年一度的交配活动。

在这一点上,人类的祖先倒是与自然界的其他类属的动物们相近似的。人类与动物同为地球生物圈中的成员,人类行为中的一些重要的情境,最终都还存在于“自然本体”之中。人类中先民们最初的歌唱,亦和他的鸟兽兄弟姐妹们大抵相同。《诗经》中的“讴歌相感,随处野合”,与苍头燕们林间枝头的呢喃不是颇为相似吗?云南民歌《月下对口调》中咏唱的情境:“男声:月亮出来月亮圆,不会唱歌也为难,不会唱歌也想唱,唱的不好妹包涵。女声:月亮出来月亮青,山歌打动妹的心,哥唱一声妹来跟,一唱一跟到天明。”这种此起彼伏、相呼相应的歌唱,与青蛙们在夏夜池塘边的鸣叫不也是十分相似的吗?

在原始人的思维中,男女之间的交合是“天经地义”的事,是再自然不过的了。因为在他们看来,世间万物本来就是天地交媾的结果。天,是男性的;地,是女性的。“天体的运动产生精液,这些精液以露水和雨点的形式掉落在善于接受的女性地球上”,[34]人间的万物因此才得以繁茂。——现代歌曲中的唱词:“万物生长靠太阳”,在原始人类那里是有实指的,太阳是男性,太阳就是一个会射精的男人,太阳就是父亲。文明人对于太阳的歌颂,或许还是原始人类“太阳崇拜”的残留记忆呢!

在原始阶段的人们看来,人们的性活动也会反过来影响自然中其他生物的孕育成长。J.G.弗雷泽在《金枝》中记述:帕帕尔部落的人们在春季里播撒第一批种子后,夫妻之间一定要在那个时刻行房事;当稻秧吐穗扬花的时候,农人要夫妇一道前往守护,夜间就在田间地头交媾。据说只有这样才能够促使庄稼的丰收。

在我们的先民那里,人们的思维是整体型的、有机性的;人们面对的世界也是整体的、有机的。在先民的心目中,天空、土地、日月、星辰、山川、河流、森林、草原、庄稼、果木、鸟兽、昆虫、男人、女人、神灵、精怪都是浑然一体的。自然和女性、艺术与爱情也是水乳交融的。先民的情爱生活是在星光下、溪流旁、草丛里、歌声中展现的:

半夜想起半夜来,

不穿袜子不穿鞋,

灯草架桥也要过,

竹叶当船也要来!

山羊绵羊一搭里卧,

我和妹子一搭里坐。

叫一声哥哥你摸摸我,

浑身上下一炉火!

近300年来,随着人类社会工业化、商业化步伐的飞速推进,这个浑然一体的世界已经基本上不复存在。现代人的情爱生活则是在广告征婚、网络聊天、婚姻介绍所、咖啡馆、旅行社的机构与物流中进行的。征婚广告里唱不出美妙的歌声,其中标示的是:一米七五的身高、三室两厅的住房、八千六百块的月薪。况且,大片大片的森林已经被砍伐,整条整条的溪流已经被污染,成座成座的山峦已经被炸瘫,连月亮、星星都已经暗淡失色。“野合”的文化背景、自然环境已经荡然无存,作为“野合”的媒介与前奏的“民歌”,也像自然界中那些野生的珍稀物种一样,已经濒临绝灭了。

二十世纪初,北京大学的一位哲学教授张竞生,独标情愫,不惜倒行逆施,竟自我暴露他在巴黎郊区圣格鲁大森林中与一位法国姑娘“野合”的际遇,而且还是在树上,阳光和煦,树影婆娑,鸟雀吱吱喳喳地叫着。这对男女也像树上的鸟儿一样吟唱着:“东方游子未忍归,西方娇女正追随。你痴情,我意软,稚草和野卉……好好记住我洁白清净的身,任君上下左右一口吞!”[35]结果引起整个文明社会的愤怒声讨,一些“文化人”伙同法院、警察厅竟然把这个模拟祖先性行为的张教授始而押进大牢、继而驱逐出境。

在现代社会中,那些山野民歌的唯一出路,是被电子音像公司收购、改造、包装、复制成“流行音乐”,从而为枯燥、焦虑的现代男女的日常生活中撒下一点味精、胡椒面。而离开了山野的民歌,也已经完全失去了那质朴本真的野性。就像野猪变成了圈里的家猪、野狼变成了客厅的哈巴狗、山涧的野花变成了几案上的塑料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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