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队在左翼的战斗很顺利,因为他们的压力最小,对手不过是六七个撒克逊流氓和两三个赤手空拳的斯坦德部勇士罢了。在前面的四五个人手上只有短斧,一交手就被士兵们用两米长的重标枪扎成了串。
尤妮弗身边的那三个撒克逊人扔下她就要逃跑,那个姑娘精疲力尽地倒在地上。士兵们立刻跳过她,在马库斯的命令下向撒克逊人掷出了手上的重标枪。
这么近的距离,即使是准头相当堪忧的军团兵们也插死了两个人,还有一个被重标枪射中了大腿,倒在地上哀嚎。
“回收重标枪,继续推进!”马库斯将披风解下盖在衣衫不整的尤妮弗身上,不是他向英雄救美,是这里只有他一个人有披风——总不能让百人队士兵们真像古希腊的神话英雄一样赤裸着作战吧!
“跟我们来,这里不安全。”马库斯搀扶起猎人的女儿,“加把劲,好姑娘!”
左翼很快杀到了之前令百夫长陷入尴尬境地的“战俘营”,负责看守的两个撒克逊人早跑了。
马库斯把姑娘放到了其他女人那里,下达了新的命令:“卡里乌,你再留下五个人防御此处,我带三个人去支援别的分队!”
“拉格、丘尔金、弗恩跟百夫长走,其余人,警戒!”
扫平左翼只用了几分钟,一分队被挑选出的三个士兵跟着百夫长向三分队的方向运动。三个分队之中,马库斯最担心的就是三分队,不是因为三分队长图恩能力不足,而是因为三分队面对的压力最大——第三队需要直面十几个撒克逊士兵,而这十几个撒克逊人又是防御纵深最大的。
果然,三分队杀死了两个实在来不及反应的撒克逊人之后,就陷入了不能进退的不利局面。不过幸运的是马库斯给他们发的曲面方盾实在够大,尽管他们被集结起来的撒克逊人逼退了,但还没有出现伤亡,阵形也在勉强维持。
“防御阵型!防御阵型!”图恩作为分队长适时地下达了命令,不得不说,这是对形势很准确的判断。九名士兵立刻背靠背围拢成一个圆形阵,撒克逊人见此立刻挤上前去和他们推攘,想利用自己的短兵器让军团士兵的“短矛”无法发挥。
如果是尤瑟王的王军,盾墙遭遇蛮族冲击后,王军士兵会用剑或者匕首从盾的缝隙中刺击,在盾墙后排的则会用短矛刺杀蛮族。蛮族也会用战斧越过盾牌劈砍士兵的头和肩部,或者用剑刺击盾牌的缝隙。
但蛮族的战术在军团士兵这里有一些水土不服,军团士兵们不是人人都有剑,这就导致在蛮族近身后很难用重标枪刺击。但同样,他们的盾可比王军的要大不少,用于掩护自己还是很充裕的。这样虽然干不掉敌人,可敌人一时半会也拿这个乌龟壳没办法。
“哈!”图恩出其不意地掷出了手中的重标枪放倒了一个蛮子,随即抽出了短剑,跟趁机侵入的一个高他半头的撒克逊人撞到了一起。其他人也和撞到自己盾牌上的蛮子僵住了。
马库斯一到此看到的就是近三十号人挤在一起的壮观景象。
“推!推!别让后排的蛮子能刺到我们!”
“去告诉菲利普斯(第二分队长),尽快结束战斗,来这里向敌人整队冲锋。”马库斯把鼓手林斯当成传令兵之后,向身旁的士兵们下命令,“轻标枪准备!”
“轻标枪就绪!”三个人从背上的标枪囊里取出了那根不能用作长矛的轻标枪。
“投!”
轻标枪的破空声呼啸而至,区区六七罗马步距离,又面对挤得毫无空隙的蛮子,必然不会射空!
然而丘尔金就是射空了——还射高了,差点掠过蛮子头顶爆了被围在中间的战友的头。
无语地瞥了这个家伙一眼,马库斯率先向因受到背后攻击而发懵的蛮子冲去:“冲锋!”
一剑砍在还没来得及将盾牌对准自己的蛮子的手臂上,马库斯用对准脑袋的一记猛烈的盾击打住了蛮子的惨嚎。蛮子们疯狂地挤在一分队盾墙上,想要及时转身实在是过于困难,因为身旁和身后的伙伴就是他们转身的最大障碍。
“罗马军团的公民兵挤在一起,互相阻碍,根本无法抬起盾牌和短剑……”
波比利乌斯的记载不知为何突然像电影的旁白一样响起在马库斯的脑海中,此刻他对坎尼会战中罗马的惨败有了更直观的认知。可是为什么要在战场上回忆起这样不吉利的记录啊?!明明现在自己才是罗马人!
百夫长用剑刺穿了面前的撒克逊人的胸膛,身后的三名军团士兵也用重标枪杀死了两个撒克逊士兵,撒克逊人已经四散,四个人便与图恩的分队汇合到了一起。
“没什么损失吧?”马库斯朝图恩问道。
“没有,百夫长!”
“那就靠上去!拖住他们!”军团士兵十三人,对战还剩十三四个撒克逊人,数量上已经没有太大的劣势。于是马库斯立刻解散了防御阵型,命令士兵们英勇地冲了上去。
军团士兵们士气高涨,可体力已经有些见底:毕竟今晚战事突然,没有来得及养精蓄锐。百夫长认为有必要投入一支生力军,于是在将指挥权交给图恩之后,立刻向右翼进发,找找菲利普斯到底忙什么去了!
走了没几步,就遇到了菲利普斯他们。
“有一个硬茬子,百夫长。”菲利普斯解释道,“制服他花了点时间……”
“杀了就是,还制服?跟我来!”
“据说是酋长的儿子,不太敢……”嘴上说着,他的动作一点也不慢,跟着百夫长绕到了坡顶的北方——正对着一群蛮子的屁股。
撒克逊人看到了背后包抄来的十一个战士,士气立刻跌到了冰点。
“第三分队,冲——”
“投降!”
蛮子把剑和盾牌扔掉,一个个老老实实地跪到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