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桑环着她的手僵了僵,语气尽量表现的轻松一点,“五六个小时吧,我可比不上你这么能睡,真是我的小懒猪,怎么……”
“别骗我。”方渝打断了他的话,语气中带着恳求。
叶桑松开她,拉了张椅子在她对面坐好,“你别担心,我原来也有过睡不着的时候,我向你保证,绝对没问题。”
方渝深吸一口气,有些冷漠的说着:“你现在几乎都不睡觉的吧。反正我睡的那么沉,你觉得只要不说我就不会知道对吧。还是说,你觉得告诉我也没用,所以你就一直瞒着我?”
“对不起,你别生气,我不该瞒着你。这件事是我错了,一会儿你陪我去看大夫好吗?不过,一码归一码,这和你拼命赶景点不牵扯,你干嘛那么着急?”
方渝直直的看着他,眼里带着急切和绝望。“叶桑,我们时间不多了。”
“说什么呢?我们以后还要在这里度过余生呢,日子还长着呢。”
“你还记得家里那个电子钟吗?”
“它坏掉了,我扔掉了。”
“它没坏。它是来提醒我的。上面的倒计时,就是我们剩下的时间。还记得我们来这里时它显示的时间吗?104时37分,四天。我们来这里多久了?三天多了吧。马上,就到了要分开的时候了呢。”
“胡说,只是个坏掉的钟罢了,别胡思乱想。”
“叶桑,能和你在一起这么久,我很开心。尽管时间是偷来的,但回忆是真的对不对?就算就算,你可能没那么喜欢我,但这些日子你是真的开心对吧?”
“我怎么会不喜欢你?和你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都很开心,我们以后会更开心的。快别哭了,乖。”
她居然哭了吗?方渝任由叶桑帮她擦干眼泪,挤了个笑“叶桑,你知道吗,在你还不是歌手时我就认识你了。你可能不记得了,但我一直记得,虽然那时候我才小学刚毕业。因为父母工作繁忙,我小时候一直寄养在乡下外婆家。那时是我第一次来到爸妈家,我以为我以后就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冲爸妈撒娇了,可是我早就过了那个年龄,家里又添了个比我更需要照顾的弟弟,我一气之下就离家出走了。很幼稚对不对?人生地不熟的,我不敢跑太远,可我到底是第一次来大城市,小区楼在我眼里简直一个样。回过神来就不知道自己走到哪了。就在这个时候,我遇见了你。”
方渝嘴角的笑意往两边荡漾,露出了叶桑好久没见过的可爱酒窝。“那时候刚放暑假,天很热,你问我要不要吃雪糕,”方渝脸上的笑意又深了几分,“可能是你长得太好看了,也可能只是我太热了,我就这么跟着你走了。你带我吃了雪糕,还带我去了电玩城,我很开心。你果然猜到了我是离家出走的小屁孩。
你说,父母也是第一次当家长,很多事都顾及不到,他们每天要担心的事情太多了,做不到全面。还说,我要有姐姐的样子,不给他们添负担。我当时怎么回你的?我也忘记了,反正你挺生气的。后来你告诉我你虽然是独生子,但父亲为了给母亲治病几年才回一次家,现在更是已经决定留在国外不回来了,还想让你也过去。
可你想留在这,你不想去读父亲在国外给你找的金融专业,想专心写歌,还打算跟你的朋友组建一个乐队。你说,你要成为音乐家。你说起梦想的时候整个人都在发光,自此我就再也没有忘掉。”
方渝捧着叶桑的脸,抵了抵他的额头,“叶桑,我从没后悔遇见你。真希望你能记得我,不过,我更希望看见你得到幸福。再见了,叶桑。”
方渝转身离开,叶桑想要追上去,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
“就这样就够了吗?”
“嗯。谢谢你,阿亦。”
叶桑看着阿亦朝自己走来,想求他拦住方渝,可阿亦只是叹了口气,“回到你该回的地方吧。”
该回的地方?除了这里,他还能去哪里呢?心脏好痛,痛得他几乎失去知觉,可他仍死死地盯着方渝离开的方向,然后在一次比一次强烈的疼痛中昏迷过去。
恍惚中他听到有人在叫他,会是谁呢?这么悲伤的声音。
“叶桑,叶桑,求你,快醒来吧,”
是谁在呼唤他?什么东西?滚烫的,湿热的落在他的手上。叶桑睁开眼,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白色的床,还有一个哭的撕心裂肺的女人。他下意识的开口,“温菀?你怎么在这里?方渝呢?”
温菀听见他的声音哭的更加肆无忌惮,“叶桑,你终于醒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
好不容易止住声,才问道“你刚问方渝?怎么好端端提她?怪败兴的。你好好养身体,不必理会这个黑粉。”
叶桑脑子有片刻的空白,然后有大量信息翻腾着向他涌来,他揉了揉发胀的脑袋,是了,方渝是他在这世上最黑的粉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