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是扯着没有美感的嗓子,喜欢唱人生哲学的,时不时吹着口风琴的人,经常连台下的观众也被他经常教训,对自己的崇拜者,甚至对有权势的人也不屑一顾。一个是酷爱吉他,完全从吉他中去寻找一些灵感,演奏的时候十分动情,加入了很多奇怪的行为和动作,嗓子一般般,音乐是绝美怪异的绚丽,在舞台上有过很多过激举动。一个是嗓子很特别,粗犷,有震撼力的,吉他是简单的蓝调。
他找到了那个要找的人,那个人带着绚蓝色的微笑,在狂乱的等下照耀着闪烁迷离,他坐在了那个人面前,给他点了一杯龙舌兰,并告诉他自己要逮捕他。他缓缓地抽着烟,告诉他其实他们都是一条船上的人,自己并没有发疯,发疯的是这个世界,是这个公司,只有是有点心的人都会疯,而且他也会,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让没有背景的人为公司做事,之后再用巧妙的办法让他们自相残杀。他宁愿选择自己的自由,也不会让任何人把他活抓回公司,而且他还把自己的一个硬盘给了他,说可以看看其中的内容,然后要不带走他,要不杀了他。
鲍勃迪伦唱出的是心里独白的文化。嬉皮士能做什么事情,那不是刻意化的,仅仅是把大家的嬉皮式的思想表露出来,每人心中一定会有这些,而且难以启齿,只是道德和荣誉的外表隐藏而不表达而已。一个敢说的人去说,去唱出来,带一些骚气的爵士和乡村乐让这些话语变得骚气,反而给人一种异类的感觉,但是那里是什么异类,只是猛地一看感觉是异类罢了,用心一听就知道那其实就是自己经历过的。
他不恨这个世界,只是觉得许多人都很虚伪,或者是因为没有脑子而做出的不当举动,说出不当的话,他懒得跟那些不过脑子的人去解释,所以用直接的方式去批判。他经历的是与别人同样的秘密,心里也觉得煎熬难以承受,这些跟别人是一样的。心中那种对于虚伪的厌恶,只会让他拿对事情结果的预测来嘲讽他们。
扫着木箱子,在路上奔跑着,在心里带着淡淡的哀伤,浓重的粗犷的节奏让心里颤动,让干热的风去吹自己,想一匹老马一样站着不倒。让自己去行走,随着不停的节奏,让风去吹干自己的头,让汽车飞奔超过自己,让自己一直不停。在破楼里望向远方,看两个工人去闲聊,说一些管他如何的话,喝着廉价去地道的酒,让瓶子对方在一个垃圾堆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