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身,那个可怜兮兮的小家伙露出脑袋,像一只即将被抛弃的小动物,用嗲里嗲气的声音说:“别,别送我走,我会乖乖的。”
可惜格罗修斯根本听不懂她在说什么。
她在说什么?
格罗修斯望着被窝里,那个巴掌大的小人,他内心五味杂陈:“她一直都长这样吗?这也太小了吧,好像一不留神就能一脚踩死一样。”
“不不不,这是为了防止她破坏东西,所以专门缩小了的。谁知道出现了事故,变不回来了。”梅德一本正经的在记录着数据:“应该是这样的吧。”数据库中从未显示人类有多高,不过应该没这么矮。
最后梅德也忍不住瞅了几眼乔千叶看到乔千叶,不禁笑出来。这也太可爱了吧,卖萌是犯罪的。
格罗修斯撇撇嘴,不耐烦的将乔千叶提出来,捏捏她的脸,乔千叶本想拒绝,可是又害怕将她交给他们口中的女皇,只好温顺的低下头。
可她心里却暗想:“等我恢复原来的样子,我定要让你加倍奉还——捏烂你的脸!但是你长得还可以,就是有点可惜。”但是没人听得见她内心独白。
终于,格罗修斯说了那句让她倍感荣幸的话,当然,如果不说后半句会更好:“那就把她留下来吧,当个宠物也不错,毕竟长的这么胖,女皇可能不喜欢。”
于是乎,第二天举国上下都知道伯爵养了一只宠物,还是早已灭绝的人类时,都有些堪忧。
毕竟对于人类的历史记录的少之又少,贸然将伯爵与那怪物放在一起,伯爵可能会被欺负吧。
谁知,当格罗修斯满脸不情愿的将乔千叶从实验室里带回家里时,路过的都吸了口冷气。
这哪儿是怪物,简直就是个迷你版的小娃娃,也太可爱了吧。难怪殿下愿意养呢,论谁谁也忍不了啊。
乔千叶小心翼翼的站在氧化瓶内从高空中看着格罗斯特,忽然发现他长的很有贵族气质。
银白色的头发,血红色的眼睛。光滑的皮肤,比女生的都白啊,而且长的还很高。两只耳朵跟精灵的一样,尖尖的。
天哪,这难道就是cosplay的豪华版吗!
关键是一双黑色的大翅膀犹如……吸血鬼一样。
吸血鬼哦!
乔千叶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隐约觉得背后发凉。
为什么这么说呢?
首先她听得懂这些生物讲话,而他们听不懂她在讲什么,只是将她当做宠物而已。
其次,她从一米七的身高缩成了近乎几厘米的身高这件是奇耻大辱,她现在小的看叶子都是庞然大物了。
而且在这个cosplay的“豪华版”准备“领养”她以前,那个神经叨叨的“科学怪人”——梅德有告诉过他,现在的她撑死五岁而已,五岁!她明明是一个十几岁的文艺女青年好吗?绝对没有五岁!
而且这个家伙下手没轻没重的,随便捏捏她就可把她掐死,上次喝个水都能将她呛死,看来往后的日子可不好过啊。
而且现在的她只有那么豆丁大,她记得自己是人,这点没错,不过她记得她死了,死于一场车祸。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乔千叶也不清楚。
难道这是传说中的借尸还魂?不会吧…….借尸还魂不都是穿越到古代或者同时代的吗?怎么到她这里这么先进了!
“难道我真的要死在这异国他乡了吗?”乔千叶趴在氧化瓶底部,看着万丈深渊的地面,内心复杂。
我还没有走上人生巅峰,迎娶白富美呢!
“小东西想什么呢?”格罗修斯不经意间看着瓶子里的小人抱着腿,好像在小声哭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