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对于何淑敏来说,是件苦差事,她显得有些笨手笨脚。
天笑总是哭个不停,和她很生疏。她很着急,不知所措了。
哎!当妈可真是不易呀!什么时候就干什么事儿,一点不假,到了自己这个年龄,就没精力拉扯孩子了。
白天还行,到了晚上才难熬呢!天笑不睡,那她也别想睡个好觉。
就这么连着折腾了数日,她可真受不了了,一下子就瘦了几斤。
该死的王来顺!光是嘴甜,也帮不上啥忙,管个屁用啊!
养草莓,可比养孩子轻松得多!
不行!得想办法解救自己,不然,真得把自己给累死!
连个好觉都睡不了,都快熬傻、熬疯了!
她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眼睛是红的,眼圈儿是黑的,眼袋都耷拉下来了,怪吓人的。
咋成了这么个鬼模样?真是找罪受!
再看看天笑,小脸儿都瘦了!真是造孽呀!
她想起了那个保姆方玲,还是请她来照顾天笑吧!
那会儿,她把二姐白春雪照顾得不错,肯定也会照顾好天笑的。
第二天,方玲就来了。她说天笑是身体不舒服才哭闹的,要学会观察孩子的表现。
总算是有了救兵,何淑敏香香地睡了一觉,感觉身上舒服多了。
她把找保姆的事情告诉了王来顺,说这下有时间去逛街,高兴了就去草莓园看看。
电话那头的王来顺一下子就不说话了,她以为是信号不好,中断了,其实,是她的话让王来顺吃惊而且失望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说:“你以为这妈妈好当吗?有保姆,你也不能到处瞎转悠吧?”
“我想活得悠闲点儿,咋了?那你回来哄孩子,行吧?”她很是不高兴,听着这话就来气!
心想:天笑不也是你的儿子吗?该死的王来顺!孩子可是咱俩各一半儿,别想省心!
过几天,她就带着天笑去草莓园找他,让他也抱抱儿子,亲近一下,不然就生疏了,不认识他爸爸了!
王来顺和他的女人,心里开始不踏实了。
有了保姆,老婆说来,可就真来了,真是防不胜防呀!
这可咋办呢?他还得问问金莲,有啥好主意,只要老婆不来打扰自己就行。
他实在是不想看到老婆那张肥嘟嘟的大脸蛋子。
他自己都纳闷儿:这么多年,他是如何忍过来的?回想起来,都是一部血泪史啊!
他慨叹自己的顽强,打不死的小强!
老婆,何时关注过他的感受?没有!他啥都得听老婆的,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
可现在,不同以往了,他感觉自己活得越来越像个真正的男人了:知道自己想要啥?喜欢哪种女人?高兴干啥就干啥!
他也有能力去做那些自己想做的事情,如果还被老婆管着,他会浑身不舒服!
金莲反倒是不急不燥了,她看着王来顺像只热锅上的蚂蚁,心中暗自好笑!
她知道,这个男人是坐不住了,刚刚过上好日子,最怕老婆来打扰,插一杠子,那样,他又要生不如死了。
所以,他慌了,沉不住气了!
这个时候,金莲冷静地分析了事情会如何发展下去。
王来顺不是那种脑子里有干货的男人,拿不定主意的事情有很多,都需要她给出谋划策。
对付他老婆,他没啥招!也更没招对付自己。
她是个图实惠的女人,不信什么大道理。
如今的男人,除了王来顺,都很贼!这是她亲身体验到的,费了半天心思,到头来啥都捞不到,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这世道,像王来顺这样的“初生牛犊”可是不多了,所以,她舍不得王来顺这块肥肉,她必须瞅准机会,打个胜仗!
“来顺,明天陪我去趟医院,我感觉有点不舒服!”她娇声地说。
“是哪儿不舒服呀?”王来顺问。
“女人的事情,你不懂,别问那么多了!”金莲说。
“行!咱们一早就回城,顺便给你买几件时髦的衣服,我早就答应过你的!”王来顺搂着女人的肩膀,温柔地说。
“算你有良心!还没忘了!”金莲轻轻地捶了一下他的胸脯。
王来顺就想把这女人哄开心了,那样,他才会开心。
他最怕金莲耍小性子,搞得他手足无措。每到这个时候,他就使出浑身解数去哄这个女人,说好听的话,给她个笑脸。
不过,这跟哄老婆还是不一样的感觉:哄老婆,那是他压根儿就不情愿的,都是被压迫的;可是,哄这个女人,却是他心甘情愿的,为了开心,为了舒服,他必须哄着、宠着。
去医院的路上,金莲突然又说不难受了,先别去了,她想去逛街了。
没病,那是最好的,金莲出了问题,王来顺可就没指望了。
这女人就是捉摸不透,想法说变就变。
王来顺不说别的,陪她去逛街吧!
她喜欢的,都买!只要这女人每天能陪着自己,也不白活一回了!
买衣服,那是金莲首选的。美人,就得配漂亮的衣服,打扮起来,往他眼前一站!那叫个养眼!
他醉了!忘记了花了多少钱?店老板不停地夸赞:“王总可真有艳福哦!”这话听起来真舒服!
王来顺扬起头,看了看天花板!
啊!抬起头的感觉真好!气息多么顺畅!
这种感觉可不能丢,一定要保持!老板没有给打折,但他心里还是美滋滋地!
只要自己开心,打折那几个小钱,又算得了啥?他不在乎!
金莲和老板嘀咕了些什么,他没听见,再说,人家女人间说个悄悄话,男人摻和个啥?他感觉自己有了男人的大度和风度。
他不会知道,就在刚才的一小会儿,金莲就从老板的手里拿到了好处费,一千块!
金莲笑着说:“来顺,刚才这店老板说,托我给找个卖货的小姑娘,你说有吗?”
就这点小事儿,俩人还嘀咕啥?王来顺不解地一笑。
这金莲肚子里藏不住话,有啥说啥,这点,也是他喜欢的。
他没感觉这女人欺骗过自己,还算是个好女人吧!
“金莲,天色不早了,咱们往回赶吧!草莓园不能没人管呀!”他惦记着那些草莓,可不能有个闪失。
明天,有个旅游团要来采摘,又能赚一大笔钱了,他心里,高兴死了!
天刚黑的时候,他们回到了草莓园。
王来顺钻进园子看了一圈儿,心里踏实了许多。
刚才,旅游团的导游打来电话,问他能不能把采摘价优惠一些?从每斤六十元,降到四十五元?
他心疼了:那要损失不少钱哪!他不想答应。
可是,不答应,又不行,附近还有其他的草莓园,不止是他一家呀!闹掰了,游客们肯定是不来了,自己岂不是空欢喜一场了?
“不降!别的草莓园,就没有种这种奶油味的草莓的,怕啥?”金莲不慌不忙地说。
对呀!王来顺恍然大悟,一语点醒梦中人!
他立刻就告诉那个导游:不降!那口气,很牛逼!
他看看金莲,不得不佩服这个女人,她的确是不简单呀!他又一次见识了!
第二天,他还是担心旅游团不会来了,但金莲说,他们一定会来的,只要有人想吃奶油草莓,那就别无选择,一定会来。
没错,时近中午,他们还是来了,就为了吃这奶油草莓。没有人讨价还价,还是每斤六十元。
这笔财,终究是没有跑掉,王来顺又赚了!
这个金莲,真是能掐会算,王来顺服了她了,这可是棵“摇钱树”呀!我的乖乖!
金莲很淡定,看着欣喜若狂的王来顺,她只觉得很无趣,这是个没见过大世面、没摸过大钱的男人,所以才会有如此表现。
她似乎有一丝不忍升起来,但很快就消失了,无影无踪。
女人,必须要心狠、手狠,不然就只是男人的玩物。
多年的经验告诉她:心软是毒,毒死的是自己,而不是别人。
她曾经毒死了自己,可她又顽强地活过来了,她是一只不死鸟!
不死,就有希望。她要找回自己失去的,要自己想要的。
从王来顺身上,她看到了希望,如自己所想,所愿!她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否则,又会回到从前,回到原地。
她给自己总结过了,所有的一切,都怪自己,怨不得别人。
自己把握自己,活成想要的样子,那才是重要的。
她已有了另一个打算,括大草莓园的规模,引进新的品种,这样才能把草莓园维持下去。
她想好了,但还没有告诉王来顺。她要找个机会再说,凡事不能急,像王来顺这样的男人,缺的就是魄力和眼光。
她相信自己是有的,她也相信,这草莓园,终究会是她的。
从认识王来顺那天起,她就有了这个想法,她要超越王来顺,把草莓园握在自己的手里。
如果她愿意,就从来不缺手段,她有这个能力,那是与生俱来的。
她能让一个男人活得风光无限,也能让他生不如死!
有时,连她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女人,就是把双刃剑吧!
所以,男人只懂女人柔情似水的一面,确不懂如铁如钢的另一面。
女人有悲哀的时候,男人更会有的!也许,会哭得比女人更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