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那车票有消息了吗?”菲儿大清早就打电话给老程。
一般来说,都是欧文起的早,菲儿睡懒觉的情况居多,但是也有特殊情况,“老陈”有时忽然心血来潮就早起一回,弄得鸡飞狗跳的。
欧文看了一眼床头的闹钟,凌晨4:30!!!
叹了一口气,继续睡觉。
梦里替另一个老程叫屈。
老程不觉得委屈,上午见到他还是乐呵呵的!
老程山东人,早十年来拉萨开酒吧。因为太豪爽,总是赊账,账本有时候也弄丢,主动还账的人又少,没几年酒吧就倒了。酒吧倒了却交了一帮朋友,在拉萨十年,人缘好,人脉广,就顺势开了个旅行社,现在生意超好。
老程典型的山东人,大方脸,红脸膛,连鬓胡子,也不整理。每一根胡子像钢丝一样扎在肉里。欧文感觉用手摸一下都会划破手,每次说活都和老程保持一定距离。保持距离还有一个原因,老程说话很快,口水溅的到处都是,半米之内不能幸免。
菲儿是个例外,居然能在半米之内和老程聊得火热,谈笑风生,有时候还用她白的像藕一样的手去摸摸老程的胡子。
老程很受用,凌晨4:30的电话居然也不生气,乐呵呵的告诉菲儿,卧铺票搞定了。
只有那个时候,那个?就是和菲儿讲话的时候,大家觉得老程腼腆的像个姑娘,让人如沐春风。
他那班响马朋友也纳闷儿!
很少见到老程有这么温柔的一面。
关键是,半米之内居然能保证没有一滴口水喷到陈菲儿的脸上。
自从川藏线给这个小团体做地导之后,老程迅速和菲儿成为铁哥们儿。换句话说,菲儿在最短的时间内成为老程响马朋友中的一员。
其中还有个原因是,老程能喝酒,菲儿也能喝,这两个人居然半斤八两。
常常出现的状况是,晚上大家聚餐,吃到最后,总是欧文扶着酒醉的菲儿回房间。
老程喝多了就直接睡了,醉哪儿睡哪儿,不挑地方。有一次睡在在八廓街的一家酒吧门口,睡了一整晚,睡得像头死猪,深秋夜里,差点冻死。幸好酒吧老板娘早起拉屎。隔着窗户都能闻到老程身上的酒味儿。最关键是老程响声震天的呼噜声救了她,要不是也不会引起老板娘的强烈关注,特别是在她专心拉屎的时候。
这次死里逃生还成就了一段姻缘,老板娘最后嫁给了老程,也真是狗血!不是老板娘吗?!
对,是老板娘,没有老板!!!只有娘!
这是酒吧老板娘向老程求婚的时候的原话!
什么什么,啥?还是老板娘向老程求婚,这也太扯了吧!
但这是真事儿,世界真奇妙!听到这个故事的人会有千百种反应,老程也很享受这种反应!
这是老程压箱底的绝招,只要聊起老板娘的故事,绝对可以和那个什么,有个过去讲评书的老先生叫单田芳的。老程讲他的言情故事的时候,那个收视率绝对赶得上单田芳。
当然,这是建立在老程喝酒以前,头脑清醒,在来自全国各地的背包驴友的强烈要求下,甚至还得老板娘不在场的情况下,不然老程放不开手脚。
特别是在讲到求婚那一段,怎么说来着。用老程的话说,就是老板娘单膝跪地,高举着半斤多重的一只金饭碗,信誓旦旦要嫁给老程。
那只金碗老程就放在酒吧柜台里面的层板上。
有一次,欧文好奇,趁着老程不在店里,让店里小伙计取下来仔细观摩了一下。
击之,发出清亮悦耳的鸣声,可以确定是只铜碗,但是质地不纯。估计就是老板娘吃饭喝汤用的。
然后,又赶紧放回去,其实大家都知道那只碗的秘密,也不说破。
每次老程讲到老板娘单膝跪地,高举金碗求婚的环节,大家依然高声喝彩。
老程一张红脸,乐的更红了!
完全沉浸在自己的幸福回忆中。
关于喝酒,特别是喝醉了的时候。陈菲儿可不是省油的灯!喝多了就嗨!一路高歌,整个八廓街都能听到她跨越五个八度的高亢歌声!那个歌什么来着,对,就是李娜唱红的那首《青藏高原》,陈菲儿喝高了唱起来,So easy !不过,酒醒了就不知所踪,猛装糊涂,让她正经唱个歌吧!腼腆的像个小姑娘,其实她就是小姑娘。
扶着或者背着陈菲儿回客栈,这个时候最好叫她“老陈”,她和老程经常因为这两个称呼非常相似而称兄道弟,弄得欧文有点局外人的感觉!
这次川藏线的自驾计划从成都正式开始。
其实在上海就开始召集人了。
先是在网上聚集了一帮同道中人。本来计划有十几个人,至少四辆越野车,临出发的时候,有个六人小团伙说是集体请假没通过,临时放弃了,现在剩下八个人,两部车就够了。那个时候最流行丰田4500,马力大,皮实,容易修理。
出发的时候,似乎感觉前面就是横着一座山。高原反应,道路冲毁,山体塌方,甚至连坠落山崖的场面都在各自的想象中脑补了几回。
现在呢,八个人各种状态分散在拉萨的酒吧饭馆里狂欢,庆祝此次川藏南线自驾之旅胜利结束。
“那几个伙伴呢!怎么今天也没听到他们的消息?小马不是说一起去磕长头吗?还有钱老板那个小情人。”菲儿有点不习惯,忽然变得这么安静,不用一大早抹黑起床,吃完早饭就出发,赶往下一站。
“老陈,你可不能口无遮拦,当着钱老板千万不要讲这种话,别人都知道,都不说,就你多话。”
“我怎么多话了,我也没说话,就是觉得老钱人品有问题。”
“也不能这么说,人家你情我愿,不要管闲事。”
“当时拼团没想到会遇到这种人。”
“拼团的时候都没见过面,难道人家还注明一下,‘伙伴们,我老钱带一个女孩子哈,不是我女儿,是我的情人’?这种事谁会放在桌面上说。”
“这个道理我懂,就是看不惯!”菲儿噘着嘴,嘟囔着。
“你以后看不惯的事情多着呢!我们这个团虽然只有十个人,但就是个小社会,多学习,少说话,社会也是一所大学,不要以为硕士毕业就长大了。”
“老陈”不说话。
“才一天,你也得让人家睡个懒觉,恢复一下体力。况且昨天个个喝成那样,估计有几个酒还没有醒呢!”
欧文以为菲儿生气了,转过头看陈菲儿,发现“老陈”睡着了。
“唉!真是个属猪的。”欧文叹了一口气。
撩开厚重的窗帘一角,看看窗外天已经蒙蒙亮,不过似乎有些雾气,看不清远处的山。
菲儿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刚刚给老程打完电话凌晨4:50。
自从凌晨4:50给老程打完那个电话,把欧文吵醒,她就接着呼呼大睡了,欧文反而睡不着。就那样眯着,到七点多的样子,起来洗把脸,去客栈的餐厅看看有没有早饭吃。
与其说是被菲儿吵醒睡不着,不如说是饿醒了。
客栈是典型的藏著民居形式,一楼围绕着天井是一些公共使用空间。为了迎合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喜好。大厅里配备了公共电脑上网区,前台不忙的时候也担负着一楼小酒吧的功能,有时候渴了或者饿了,可以在这里买到一些速食食品,饼干,啤酒,火腿肠,方便面之类。
欧文不喜欢吃这类垃圾食品,主要是想去厨房看看,早饭吃什么。
天气好的时候,早饭一般在中庭吃,天光透过蓝天映照进这个小院子,感觉非常清爽美丽,人也精神。
昨天一行八人加上老程和藏族司机,一桌人足足喝掉三箱啤酒,混了两瓶白酒。欧文就没吃什么东西,后来主食都没上,光是相互干杯了。互诉衷肠那个亲密的话似乎说不完。
其实睡一觉就各奔东西了。
欧文和菲儿还不打算各奔东西,想在拉萨待几天。他们还有计划,不过要等一个人一起行动。
说好了,今天要去朝拜一下大昭寺,后天还想去布达拉宫看看。
据说布达拉宫过几年就不开放了,为了保护这座人类文化的宝库将会永久关闭。
据说只是据说,我们身边很多据说的事情都没有发生。之前据说千禧年是世界末日呢!不也没发生啥事吗!总之,国人就喜欢搞事情,有点传闻或许是满足饭后的谈资,根本无需探究消息的真伪。
无论真伪,建筑作为欧文和菲儿的专业,布达拉宫是一定要去探究一下的。
为了表达内心的诚意,明天先去大昭寺烧香,磕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