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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我不是个好警察

罚一无辜,不如赦一有罪。

——伏尔泰

1

都爱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却很少有人想到行行都有“职业病”,更不容易想到:自己也有“职业病”。

要不是葛建元的“窝赃案”,徐五四也许还得“当局者迷”下去。警察就是专和犯罪打交道的职业,不知不觉地,眼睛总爱往那些能够认定犯罪的证据上盯,而对犯罪的否定证据则一向不怎么感兴趣。这当然仅仅是一种心理而已,然而流风所及,以至于对证据的厚此薄彼越来越“合法化”,几乎在刑警队里形成了一种固有的偏见,徐五四觉得,这就是“病”!

看看于英雄那副愁眉苦脸的德行吧,从早上他们一起上了火车到现在,一路上就没露过一丝笑模样。他老是认定到清河农场的这趟差事全算白跑,却从不肯反过来想一想,假使他们蹲在北京城圈子里不出来,又怎么能这么有把握地确认葛建元并没有犯那个窝赃罪呢?说到底,还是偏见作怪。

当然,他也完全知道于英雄的那点顾虑:“你想想嘛,队里人手这么紧,郑媛的案子又正在要劲儿的节骨眼儿上,凌队长还肯叫咱们俩这么老远跑到清河农场来取马有利的口供,明摆着,那就是专候佳音了。回头要是按你的说法汇报,他不窜火儿才怪呢,好嘛,这不等于白浪费三天功夫?”

于英雄愁眉苦脸也好,夸张地叹气也好,徐五四就是硬着耳朵根子不抻他那根弦,他得照着自己的辙印子走车。“凌队长怎么啦,也不能黄口白牙,出入人罪呀,你怕什么?”

于英雄一通耸肩咧嘴摇脑袋,做着十二分委屈的表情,“我倒不是怕,我的意思是,既然凌队长能那么肯定葛建元窝了赃,总有他一定根据吧,据说他以前和葛建元打过好几次交道呢,就光凭人家吃刑侦这碗饭的年头,办这号小案子还不是轻车熟路吗?不会没有数。”

徐五四可不是个能轻易被说服的人,“关公有过五关斩六将的时候,也有走麦城的时候;凌队长以前多么能耐我管不着,这次说人家窝赃,拿证据来呀!别老搞‘事出有因,查无实据’那一套,一挂挂人家多少年。”

“咳,你没听懂我的意思……”于英雄究竟是什么意思,他自己看样子也无从说清,只是无可奈何地咂嘴,“这下,凌队长非说咱们不会办事不可,准的。”

火车离北京越近,于英雄就越显得心事重重。过了丰台站,车厢的大部分座位空出来了,他一个人占了一趟长椅,没精打采地把已经见了点发胖苗头的身子横在上面,看见徐五四从提包里拿出条毛巾来,便懒洋洋地拿眼睛问:“干吗?”

“快到站了,不洗把脸去?”

“唔,”于英雄心神不宁地应了一声,却答非所问:“回头见了凌队长,还是按我的主意得了,算我欠你的行不行?”

瞧,又来了。这小子还是不甘心放弃他那个馊主意,亏他还取了这么个响亮的名字。英——雄,你说你哪儿英雄啊?

于英雄只是涎脸苦笑。五四说话,或谐或谑,他都不在乎。十年前他们并肩走进公安学校的大门,毕业后分在同一个派出所,去年又一块儿调到分局刑警队;可厮混了十年的朋友,却常常尿不到一个壶里去。于英雄的立身之道,五四是早就领教够了的,你就是把大道理、小道理、歪道理、不讲理,把正经不正经的法儿轮番用尽,也改不了他那个明哲保身的本性。

见徐五四并未继续说下去,于英雄眨眨眼睛,大概还以为这一停顿含有尚可商榷的意思,情绪立刻显得活泼了些,“要不然,咱们把审讯记录就那么交上去,是抓是放,由凌队长自己定夺,怎么样?”

五四站起来,带着点嘲弄地甩了一下手里的毛巾,一面做着移步要走的姿态,一面说:“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白纸黑字: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的才构成窝赃罪。你叫凌队长翻翻去,窝赃的前提是明知为赃。葛建元并不知道马有利偷了摩托车,噢,光凭着那辆车在他家放过几天就定人家窝赃罪,成吗?你不想想,就算咱们公安局这么定了,人家检察院能批吗?法院能判吗?”

这话不假,给一个人定罪量刑,并不是公安局一家就能包办始终的事。公检法互相配合,还有个互相制约,你报了窝赃罪,人家检察院不批捕,不起诉,白搭;就是检察批捕起诉,到法庭上判不下来,还是白搭。法官铁面无偏,律师死抠条文,想到法庭上去蒙事儿算没门儿。诉讼程序,关隘重重,你凌队长既然端了三十年刑事侦查的饭碗,总该比别人清楚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可徐五四没想到于英雄竟然狡猾地一笑,轻声说:

“你不知道,凌队长的意思,是给葛建元送劳动教养,先押他三年再说。劳动教养不属于刑事处分,不用检察院批,也不用法院判,直接往市里的‘劳教办’上报就行了,实际上是咱们公安局说了算。能押三年是三年,也不错。”

徐五四最反感于英雄这种口气了,哪怕是人命关天的事儿,也能让他说得如此轻松随便,“三年,一个人有几个三年?你当是送你儿子上幼儿园哪!”

于英雄的目光在五四发红的脸上傻傻地停了一会儿,终于泄气不吱声了。他是属土豆的,甚至常常还等不到和别人吵“开了锅”,自己就先“面”了。五四呢,又是条吃软不吃硬的汉子,照例于英雄一打蔫,他就必定收场。不过在这件事上,他的确恨于英雄聪明得过了成色。当一个人聪明总是以诡计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时候,聪明也就不那么讨人喜欢了。

昨天下午他们在清河农场审马有利的时候,于英雄就耍开了他那套小聪明。本来一直是由五四主审的,他只在边上做记录,可是当五四刚刚问完偷车的简单经过,正要言归主题,往下问偷车以后的情况时,于英雄却突然插问了一句极为重要,而且极有用心的话。也许他是早就准备好了要在这个当口上插问这句话的。

“马有利,你盗窃成功以后,把赃物窝在谁家了?”

徐五四当然听得出来,于英雄故意不使用“摩托车”这个表示物品自然形态的词,而用了一个表示物品社会形态的词——“赃物”,后面又要言不烦地落明了一个“窝”字,这样一来,这句貌似简单的问话,就先把个“窝赃”的前提定下来了,被审者要是漫不经心,沿用他的“窝”字往下说,那么无论是谁保管了这辆摩托车,性质都在窝赃之列了。果然,马有利毫无戒备地答道:

“窝在葛建元家了。”

于英雄如愿以偿,脸上带着踌躇满志的暗笑,飞快地把马有利的话记下来了。徐五四不好当着犯人的面驳他,只好补充问道:“葛建元知道不知道这车是你偷来的?”

“这他可不知道”。马有利马上回答,“我只告诉他这是我一个朋友的车,托我卖的,这车在他家也就放了不到一星期,我就找好了主儿,推走卖了。”这回,不知是有意无意,马有利没有再用“窝”字,而换用了一个“放”字。

审完马有利,他们回到农场招待所,于英雄掩饰不住满身的得意,姿势舒服地躺在床上,架在床背儿上的两脚不住地晃着拍子,对五四笑道:“怎么样,不是吹,马有利这号角色,闭着眼也能把他审个底儿掉。我现在算悟出来了,事在人为,案子能不能审得出来,一半要看审讯的技巧运用如何了,这里头,可有学头儿呢。你看,这可是他自己承认的,赃物窝在葛建元家了。”他呵呵地笑起来。

徐五四的反应却是冷冷的,“吹什么呀,你那属于指供引供,公安部发的教材上明文禁止的,你真懂假懂!”

“指供不指供的,反正咱搞出的材料能说明问题就成呗。”于英雄从皮包里取出审讯记录,一边翻一边欣赏地说:“你看,写得很清楚,第一,马有利承认摩托车是赃物;第二,他承认把摩托车窝在葛建元家了,啧!”他满意地咂了一下嘴,“一环扣一环,逻辑倍儿严密,你敢不敢打赌?就这材料,嘿,回头报到市局法制办公室去,踢着门坎进,蹚着平地出。哼,葛建元,小子,情等着劳教三年吧!”

于英雄的得意忘形,使徐五四大为疑心起来,扯过那份审讯记录,刚翻了两下,脸就变了颜色。

“啊?你怎么没把我后来问的话记上?马有利并没有告诉葛建元那车子是偷来的,你怎么没记上?”

于英雄坐起身子,结结巴巴地还想解释,还想说服他,他不听,一踹门走出去了,心里实在气坏了,我明明问了,他还不记,什么作风,你算不算个民警了,算不算个侦查员了,干脆不要干!

他在招待所附近的河边上一直待到天快黑,肚子里鼓鼓的闷气才稍稍松懈了一些。他知道自己的毛病,也是难改,一动就发火儿,一火儿就是雷霆之怒,不是个好毛病。可是这件事又实在难以哈哈一笑容忍过去,他最见不得这种油滑透顶的猫儿腻、鬼鬼祟祟的小动作。照这样子搞,不要说当个好警察,连当个撞钟混日子的孬警察都不配。

直到今天早上起来,他的气才算消停下来。公允平正地想想,道理还是应当两面说,天下之大,人无完人,要是谁有了点错误就值得这么咬牙切齿、得理不让人,心胸岂不是太狭窄了吗?不行,他得改改自己的暴躁。

小时候他不是这样性急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暴躁这两字竟成了他性格中的一种既固定又显眼的成分了,常常要在不知不觉中加以表现和完成,没法控制。就如同于英雄那个和事佬、抹稀泥的性格一样,一朝形成,改也难。昨儿晚上他一回到招待所,于英雄就蔫蔫地又凑过来,讨好地问:

“要不然,呃,你说怎么办?”

能怎么办呢?事情既已办成这个样子,显然没法两全其美了。人家农场眼下正是忙季,要是再把马有利拉来重审一遍,不要说管教干部肯定会有意见,就是马有利本人,也保不准会跟他们犯葛窜秧子。一个进入服刑期的已决犯,除了他顶头的管教干部外,谁都不怎么怵了。何况凌队长给他们限定的时间已到,重审是绝不可能了。而审讯记录已经由犯人看过压了指纹,也不能再行涂改,这是规矩。万般无奈,徐五四只好哼一声,说:

“反正我得跟凌队长说明情况。”

这对于英雄来说,的确有点崴泥了,他堆起一脸肉纹,似哭似笑,十分难堪,“你看,这么一闹,这么一闹,凌队长对咱们该是什么印象啊,咱们也算老民警了,连这么个简单的差事都办成这模样儿,以后哪个领导还敢信任咱们呀。”

“别老咱们咱们的行不行,你聪明反被聪明误,关我什么事。”

“这,唉……”

徐五四到底是吃软不吃硬的主儿,看着于英雄的哭丧相,心就软下来,“这样吧,回头到了凌队长那儿,就说全是我问的,你光管记录来着,是我东一句西一句问得太乱,搞得你没记全,责任在我,不就完了吗。反正葛建元不够处理条件,这份材料也没用了。”

尽管他自告奋勇,代人受过,但于英雄到现在还是一脸惶惶然放心不下的表情,徐五四也只能退到这一步,不能再有迁就了,这就已经够仗义的了。他不再和于英雄啰唆,扭身往车厢头上的洗脸池走去。

“各位旅客,列车的前方到站,是北京车站,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是各族人民……”

啊,到北京了,用不了一个小时,他们就要站在凌队长面前交差了,这差怎么交?说心里话,他实在也有点怕见凌队长那张三合板一样严肃的脸。特别是现在,他在郑媛案件的现场上冲媛媛父母发脾气的事,队里还没做出处理,他当然不愿意再和凌队长冲突起来。就因为那件事,他至今不被允许参加郑媛案的侦破工作,而凌队长这次让他到清河农场来取葛建元窝赃案的旁证,说不定还有点促他戴罪立功的意思呢。要是他再一味唱反调对着干,凌队长该怎么看他?轻的,说你不会审案子,重的,说不定会觉得你这人太狂,不听招呼,自以为是,等等,反正没好处。可是,要像于英雄那样昧着良心,哄着领导;那样识眼色,会来事儿,他也实在做不出,真的做不出!他这辈子并不指望能有什么大出息,就是在最最狂妄的少年时代,也从来没有过上天人地的幻想,可他忘不了自己从进公安学校大门那天起就抱定的宗旨:要当一个好警察,要当一个向国家向社会向人民负责任的好警察。哪怕凌队长由此腻味了他,哪怕再把他发回派出所当片儿警去,他反正要当一个好警察。

2

洗脸池边的地面湿漉漉的,迎面的镜子上溅着不少牙膏的沫点子,有半块肮脏的肥皂片儿不知被谁有意无意地落在池台上了,到处都留着粗鲁与匆忙的痕迹。

车厢微微摇晃着,节奏以乎有点乱,车轮的声音也变得丰富了一些。从窗户上可以看见车外一道道凌乱的铁轨,流线似的向后飞奔,车轮在一个接一个的道岔上摇来摇去,哦,这是到二七机车车辆厂了。

徐五四抬起胳膊看了看表,那金黄、纤小的菱形坤表很不协调地系在他筋骨结实的手腕上,——十一点三十分,离进站还有五分钟呢。他不急不忙地打湿手巾,慢条斯理地擦脸,然后又凑近那块不怎么干净的镜子,自我端详起来。男子汉本来不应当过分关心自己的脸蛋,可最近这几年,他却总是随身揣着面小镜子,不时照照,成了习惯。要是在什么地方碰上了大镜子,也无一例外地不肯放过。瞧,才三天,胡子就黑碴碴的了。其实他的这张脸,胡子刮干净的时候要比现在年轻十岁呢!

年轻十岁,那该是二十岁,正是他第一次穿上蓝色的民警制服,管起一个七百多户人口的大“片儿”的年纪。“片儿”里的居委会主任是个老资格的“街道工作者”,无论徐五四怎样郑重其事地说话,老气横秋地走路,也没法儿改变她那从老花镜后面露出来的不放心的眼光。那时候,他是多么认真地盼着自己的眼角能快快地撒出一片鱼尾纹来,多么急躁地用刀片一遍又一遍地想把嘴巴上的茸毛刮硬。可如今,却又要为自己的老相而烦恼了。

徐五四是在1954年的五四青年节那天出娘胎的。在他们全分局,满三十岁还是孤家寡人单挑着的,恐怕只剩下他独一份了。他丑吗?不不,一点也不,有公论,他的正面、侧面、斜侧面,甚至连他的后脑勺,都是端正顺眼的;身材也不错,虽不是人高马大,却也结实匀称。有人说他的五官像阿兰·德龙,还有人说他的脸形像姿三四郎,他当然不敢就那么自居了,可背着人拿镜子照照,倒也能附会出一点类似的味道来。那么,是他的眼光太高吗?也不,冲他家那个“五行缺金”的宅门,即便真的招进个花瓶一样的大家闺秀来,也准保养不起,这点自知之明,他还是有的。他的要求其实很现实,只要能找个对他妈好一点的,本本分分过日子的姑娘,他就打算念佛了。当然,最好也别丑得过分……可就是这种简单得几乎算不上什么标准的标准,也没能给他对付出一个内当家来。从二十二岁那年谈的头一个对象算起,打了八年持久战,六易对手,竟没有一个能够“终成眷属”的。就为一个穷字,能使比他精神十倍的小伙子照样黯然失色。徐五四自己偏偏又是个死要面子的,你敬我一分,我敬你十分;你看不上我,我也绝不上赶着巴结,姜太公钓鱼,“宁在直中取,不在曲中求”,看得起,就成;看不起,就吹,来干脆的!可说句实在话吧,他又能拿出什么东西来让姑娘们看得起呢?是他家的破桌子烂板凳,还是当了一辈子家庭妇女的老太太?

于是妈老骂他:“你就去巴结巴结姑娘家,能掉你一块肉吗?”“我凭什么巴结人家,凭什么巴结人家?我缺胳膊少腿了怎么着!”他嘴上这么固执,可随着年龄的渐长,骨子里也不得不慢慢服软儿,到了去年冬天和那个在花店工作的姑娘交上朋友以后,他终于自动放弃了他的“姜太公方针”。

没法子,人到而立之年还不能成家立业的,不要说自己抓耳挠腮的耐不住,就是那些个蜂拥而来的闲话,也要搅得你不得安宁,类如“眼光太高”啦、“越穷越摆穷架子”啦,还是好听的,在这次去清河农场提审马有利的前几天,他竟听到秘书科的那几位“老弱病残”居然在背地里疑心他生理上有缺陷,差点没把他气晕过去。这些人,你能受得了吗?

“各位旅客,北京是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是交通运输的总枢纽,北京……”

播音员的声音娓娓传来,把他心头倏然浓缩起来的愤怒冲淡了片刻。那声音已经不十分水灵了,播音员的年龄八成已经不轻,准是结过婚的了……成家立业,生儿育女,终是人之常情啊!

其实,对他的婚事最着急最上心的并不是他自己,而是他妈。

他三岁那年,爸爸就一病不治,把孤儿寡妇撒手一扔不管了。那阵子胡同里还当真有几个迷信老太太,暗地里说是娘儿两个八字太硬,把个短命冤家的男人给克死了,将来的受罪日子不说,保不定还得相生相克,非再死一口子不结。可是快三十年了,他和妈谁也没克死谁,相依为命地过来了。罪呢,倒多少受了一些,他们在北京没什么亲支近脉可以帮衬,开始每月全靠国家给的二十几块基本生活费,加上妈给人洗衣服挣嚼谷垫补着延命,紧是紧点,却也温饱齐全。后来五四大一点了,就上街捡纸,日子总是一天好似一天的。到现在家里不但没拉一屁股债,反而小有积蓄呢。要说两个人都命硬,大概也是铁锤砸在铁砧子上,负负得正,恰好!

爸死得早,妈不再嫁,一个人养他。把他从三岁拉扯到三十岁,是妈一辈子里最最引为骄傲的大业,但凡和街坊四邻扯起闲篇儿来,总忍不住要把他端出来向人炫耀,就像个手艺匠对自己心血凝聚的作品那样自鸣得意。当他第一次把自己挣到的工资放在妈妈的手心儿里,她那副咯咯傻笑的样子,恨不得都能叫人掉下泪来;还有他头回得了先进工作者的奖状回家那次,妈那个稀罕劲儿,又像个头回中了奖的孩子,捧着奖状自个儿端详嫌不解气,又跑到外边满世界给他抖落去了。其实妈也知道现在各种各样的奖状多得不值钱,可落到自己孩子身上,又当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了。大概那天前院的梁大爷还冲她发了几句拉扯孩子到这步如何不易之类的感叹,好嘛,足乐得老太太将近一个礼拜没能歇下劲儿来,仿佛三十年的全部辛苦都能在这几句可心话中得到某种短暂的补偿了。在五四跟前,妈也总爱唠叨她那份辛苦,其实她从他身上得到的,却是更多的安慰和满足。自从他当了民警以后,妈就开始在街坊四邻中大谈起“公安问题”了,似乎儿子当了人民警察,当妈的也就是半拉“政府人士”,以前为儿子做的和今后继续要做的一切,也都带着些为国效力的意味了。

“我们那个五四呀,忙!成天价不着家。”她常常用这种夸张的语气先声夺人。然后再带着几分神秘,压低嗓门儿对她的听众说:“可不得了呀,跟您告诉吧,现在见天都有劫道儿的,捅刀子的,耍流氓的,啧啧,您说,他们公安局的能不忙吗?敢情!”她能从听者肃然起敬的表情上,尝到一种无可代替的自豪和快乐。

可是,儿子老是说不成个对象,不能说不是件叫人烦心的缺憾。五四的年龄一天天大了,当妈的心病也一天天重了,架不住老有人问,五四找着朋友没有?怎么还没找着哇?人前人后,这两年她都快抬不起头来了。连阅人极广的于英雄都深有感触地说过,对儿女的婚事,再没有比这老太太更操心的了。去年,五四和花店那姑娘眼看着就要成了,妈毅然决然地领他到王府井那家大玻璃门的瑞士表店去,在那金碧辉煌的柜台里,挑了一块小巧精美的雷达表。三十年了,妈几乎从来没有一次出手过十块钱以上的整数,而这块比五四的指甲盖儿大不了多少的坤表,竟要了三百二十块钱,几乎占了他家全部现金积蓄的五分之三,可妈毫不犹豫地拿出来了。这事的悲剧就在于,恰巧就是那天晚上,“卖花姑娘”和他做了最后一次交谈……

打那次失恋之后,徐五四对于找朋友,实在有点倒胃口了,似乎再也打不起兴趣和精神来。可妈却一反前几次怨人自怨的常态,反倒显得很大度、很踏实,满怀信心地把那块雷达表锁进箱子,就像镇上了足以保佑她招媳妇抱孙子的神符似的。一想到箱子里还有那块表,妈就会觉得斗室生辉,颇有些破家值万贯的自矜了。破家值万贯,不愁招不来个好媳妇!

崭新锃亮的一块表压了箱子底儿,徐五四却不甘心了。这不等于浪费了吗?难道非耗到市场上的手表全降了价再拿出来不成?何况他手上那只花了八块冤枉钱买来的电子表,才一年多的功夫就傻呆呆地不肯往前走字了,他事事得跟别人问时间,自己不方便,人家也烦。他们干公安的,手上要是没个准钟点,甭提多耽误事了。

去年夏天,他们到东大桥去抓一个赌博集团,本来定好了晚上十点钟准时从分局出发的,就因为那坑人表临时停了摆,他竟晚到了半个多小时,那次的拘留证恰恰又是锁在他的抽屉里,他不来谁也动不了窝,结果险些给那帮“赌爷”溜之乎也,搞得很是不好。从那次以后,他和妈就开始了漫长而艰巨的谈判——要表。

“瞧您,地主婆儿似的,什么都锁箱子底儿。”

“对了。你妈地主婆,你是什么?小地主!”

“锁箱底儿也不能下小的,锁着不是白锁吗?”

“一点也不白,锁着,我心里安稳。”

“您瞧,我们干公安的,哪儿能没有表啊,误了事您能负责吗?”

倒是这类话,偶尔还能使妈打个愣,犹豫上一会儿,可最后还是她的老主意,“你周围那么多人,谁还能没个表呀,噢,跟旁人问个钟点儿就显你掉价啦?”

没办法,妈妈的倔劲儿,比他还倔,难怪连于英雄提起这老太太来都要摇头苦笑。不过说到于英雄的鬼点子,徐五四也不得不服,到如今这块表能戴上他的手,没有于英雄的三寸不烂之舌是绝对不成的。

“大妈,您可不知道,这表呀,可不比酒。酒是越放越值钱,表可得老让它走着,像您这么老放着,里面非生锈不可,那三百多块钱不等于白扔了吗!”

这话确实把妈唬住了,然而还是半信半疑,表虽然拿了出来,看着五四兴高采烈地戴在手腕上,她的脸上却还是一片不大放心的神色。

“当心,别磕了碰了,这玩意儿娇气着呢。”

“碰不了。”

“记着,玩球、洗手什么的,别忘了先摘下来。”

“妈,您真是科盲,这是高级表,防震防水。”

“对了,你妈是科盲,你妈不开眼,反正你到时候得给我摘下来,摘个表能费你多大劲儿呢?要是透出旧来,回头怎么给人家呀。”

这表,在他手上被精心地戴了七个月,看来,现在真要派出去完成它的历史使命了。他和杜丽明已经认识了三个多月,相处得也还可以。上三十岁的人谈恋爱,成与不成,眼光已经很实在。杜丽明长得不错,最突出的特点是皮肤白,不洗脸也显得那么洁静。她在新新小学当老师,是个上下班比较正点的工作。尤其叫徐五四满意的,是她至今也没有打问过他家的经济状况,她并不关心这方面的事。她的父母全是机关干部,有文化,大概不会是那种嫌贫爱富的主儿。对了,她每天晚上送小媛媛回家这件事,也使五四十分看重,这说明她是很有事业心的。没事业心的姑娘将来准是个碎嘴子,千万不能要。

当然,如果面面俱到地要求,杜丽明也并非无可挑剔,譬如她太馋,一天到晚零嘴儿不断。不过这毕竟属于小节,小节无害;再就是她的脾气,多少是太大太暴了一点,自尊心强得比五四还邪乎。可话又说回来,像她这样的独养千金,在家一向娇逞惯了,和人相处以我为中心,喜欢独断专行,也是自然而然的事,徐五四对此倒也并不觉得难耐。只要对方不小看他和他的家,他自己那个自尊心的包容量和伸缩性其实是极大极大的。

论找对象,别看他一直是情场败将,可在理论上,却有很不俗的观点。他并不主张先冷静地把对方宏观微观纵观横观地分析一溜够,再下取舍的决心,而注重双方接触时的直感。对姑娘,要是你第一眼就能生出一种亲近她的愿望来,这就算成了一半了,至于双方的毛病,再大也不过是两座冰山,异性相吸,炽热的爱火能把它们慢慢化开。可如果两个人一见面谁都不能引起对方兴趣来,那就崴泥了,冰山将永远森然相对,事情就准成不了。

就说和他自己谈崩的那六位姑娘吧。她们就是不懂得珍惜少男少女一辈子只有一次的情深意长,偏偏瞪着两眼穷分析他的“条件”,简直说吧,那不是谈恋爱,是买东西呢!

杜丽明是第七个,她会怎么样?他相信她!人是不是庸俗,三个月足以辨出。他现在对她甚至有种感激的心理。老天给他的运气,总不能再有所挑剔了。对她,应该加倍好一点,顺从一点,能包涵的包涵,能忍让的忍让。于英雄曾开玩笑地警告过他:第七个要是再搞吹了,“第八个是铜像”。徐五四现在真有点兵疲厌战的感觉。他琢磨,看着火候,差不多了就办事。

说到运气,倒很有意思,你拼命去追求、寻找,苦苦得不到的东西,偏偏在不经意的巧合中撞上了,北京人讲话叫“撞大运”。那天晚上他就完全是偶然地路过那条偏僻的街道,而且当时还是杜丽明先招呼他的呢。天缘凑巧。

“同志,哎,警察同志!”听见杜丽明的叫声他便站下来,寻声去看。杜丽明那时站在马路边的一盏路灯下,一只手领着只及她腰间的小媛媛,另一只手拎着个素净的尼龙兜。他这第一眼的印象深极了——路灯昏黄摇曳,一大一小两个弱女,显得那么孤立无援、可怜巴巴。要是光凭这个印象,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杜丽明竟会是个厉害的“大女子主义”者。

“怎么啦?”他向她们走了两步,还以为是问路的。

“警察同志,你能不能带我们过去?”杜丽明领着郑媛,一溜小跑投奔过来,“你看那边,流氓!”

果然,不远的地方有人在嘻嘻哈哈地叫份儿:“谁是流氓嘿!谁流氓啦,嘴干净点行不行……”

奔着声音,徐五四看见马路斜对过儿,模模糊糊有一帮人聚在暗影里,看不清有几个,只见一个个小烟头一明一灭地闪着红火儿。他点头说:“走吧,我陪你们走。”

徐五四领着她们,故意横着膀子贴着那几个青皮无赖的身边走过去,拿眼睛狠狠地扫他们,哼,没一个敢吭声的。

拐了弯儿,看不见那帮人了,杜丽明这才松下气来,“流氓,讨厌!”

“他们怎么啦?”

“天天聚在这儿,没话找话,真是的,也没人管!”

“你天天从这儿走?”徐五四知道,这条街僻静,加上周围居民的成分很杂,所以是个发案率比较高的地区。

“差不多天天走。”

他看一眼郑媛:“这是你小孩呀?”

“哟!”杜丽明笑了,“我像有这么大孩子的人吗?”

杜丽明这一反问,他才自知失言,心想这女的倒不认生。

是的,郑媛已经七岁了,而杜丽明才二十五,看上去似乎还要面嫩些。后来他才知道,郑媛是杜丽明班上的学生,因为居住的那片房子拆迁,就剩她一家死活不搬。你想,一栋孤零零的房子支棱在一大片荒凉的瓦砾场上,该是什么架势?到了晚上一个人影见不着,光看见小阴风捎着一溜溜儿的黄土,蛇似的满处乱窜,别说七岁的小孩子啦,就是大人独个儿从那儿走都得犯憷!没辙,当老师的只好天天送她。

“她爸爸妈妈哪儿去了,怎么不叫他们到学校来接?”徐五四后来和杜丽明熟了,也曾这么问过,可杜丽明说:“他们都在商店工作,每天至少得七八点钟才能完事,再赶到学校就太晚了,学校放了学就是个大空院子,小孩儿一个人也不敢待。挺活泛的孩子,回头儿别给吓蔫巴了。”

“你天天这么送也不是个长久之计啊。”徐五四带着点怂恿的口气,“得跟她父母谈谈,到底什么时候搬家!”

“就是,他们这种做法对孩子的心灵美也不好,都七岁了,这些事都懂了。”

郑媛的确是个伶俐的孩子,长得很好玩儿,一对黑豆儿似的亮眼睛总是担忧地眨巴着;下面长着一个俏皮的小嫩鼻子,嫩得仿佛用手一按就能按没似的;嘴巴也很小,就像是在那张胖乎乎的小脸上嵌着一个圆圆的红宝石。徐五四后来常常帮着杜丽明送她回家,有个星期天还一块儿带她去过一次中山公园,把她往儿童游乐场的吊船上一放,他们就在边儿上聊天。有时杜丽明晚上有事,他就一个人送她回家,再后来,简直就送上瘾了,仿佛自己的灵魂能从中得到一点轻松和净化似的。在这个纯洁的小天使面前,他的身心都变得爽然不染了。

他爱听媛媛咯咯的笑声。爱听媛媛胆怯的和热烈的喊他徐叔叔,他还爱把她放在自行车的大梁上推着走,爱把嘴巴挨近她嫩茸茸的耳朵边,柔声细气同她哝哝说话。他活三十岁了,还从来没这么柔声细气过。有一天他突然很真切地体味出只有做了父亲的人才会有的那种亲子之爱的激情,他自己都吃惊了——啊,徐五四,你可真是到了岁数啦,已经开始向往做人父的滋味啦!

令人想不到的是,一个七岁的孩子,居然是他和杜丽明的媒人,就像一根细细的小绳,把两个蚂蚱拴在一起了。他对杜丽明起初的感觉就不错,可一直没机会向她表白。他也怕说太早了,他帮她送孩子的举动就会让人感到是别有用心了。他们之间的关系,最后还是从媛媛问的那句话开始,才渐渐明朗起来的。

那次他和杜丽明一起送媛媛回家,媛媛突然没头没脑冒出这么一句话来:

“徐叔叔,我现在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

“叔叔是警察呗,抓流氓的。”杜丽明说。

“不对,是警察怎么没戴大帽子?”

“叔叔今天没戴嘛,那天不就戴了。”杜丽明有一搭无一搭地随口说着。

“那他也没抓流氓呀。”

媛媛很不愿意人云亦云,倒很像他的脾气。他不由感兴趣地向坐在自行车大梁上的媛媛问道:“那你说,我是干什么的?”

“你是杜老师的爱人!”

童言无忌,两个大人没想到会问出这么一句话来,不由尴尬万分。杜丽明掩饰地拍一下媛媛的脑袋,“小孩儿,你懂爱人是什么!”

“爱人呗,就是……我爸爸就是我妈妈的爱人,他们俩都结婚了。”

徐五四脸上苦笑,心里却感激媛媛。他随口打岔:“媛媛,叔叔也给你找个爱人吧,要不要!”他本来还以为媛媛一定会摇头大喊不要,谁知道她很腼腆地低下头去,一只小胖手很不好意思地抚弄着自行车的车铃,用小小的声音喃喃说道:

“我有了。”

“啊?”两个大人相顾愕然,这还像话!“谁呀?”

“坐在我后面的牛牛,他说他以后要嫁给我。”

嗬!还是倒插门!都是还没换牙的小毛孩儿呢,不像话。

不过,媛媛的这个东风是一定要借的。徐五四经过一番计划,第二天陪杜丽明送完媛媛之后,就提出和她一起去看晚场电影的建议。他故意选了个没人看的老片子——《警察局长的自白》,想试试杜丽明去不去,结果她一句话没说,去了。

瞧,说媛媛是他俩的一线之媒,也还沾点边儿吧。

算今天,媛媛离开人世有六天了。六天,他的脑子一空下来,便去想她;想她,便发恨!恨那凶手,也恨他自己。从火车上的这块镜子里,他看到自己的脸,这几天似乎有点异样,肌肉的线条不论怎样放松,仍然有一种杀气腾腾的感觉,脱不掉!

对媛媛的死,他是负有责任的。从上个星期一杜丽明去上海参观那天开始,他就是一个人送媛媛回家。那天送到家已经是晚上七点钟了,媛媛的父母都还没有回来,当时媛媛说饿,他还给她从柜子里拿饼干吃呢,可他为什么就不能多待一个小时,等大人回来再走?那四周一片荒凉,他离开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废墟上的风仿佛比往常更阴森更古怪,四周很暗,只有远处工地上的那个值班木房里,还闪着鬼火似的亮光。他怎么不想想,七岁的孩子,怎么能把她一个人扔在那儿!他真混!

可是那么多次了,他们一直是送到家就走的,谁也没想到会出事!

“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

车厢的喇叭唱起来了,徐五四这才发觉火车已经停了。于英雄提拎着他们俩的皮包,一脸埋怨地找到这儿来。

“你磨蹭什么哪?”

他沉沉地吭了一声,“洗脸。”

“我以为你洗澡呢。”

“……老人们举杯,孩子们欢笑,小伙儿哟……”

小媛媛,你在哪儿欢笑?

徐五四心里突然冲击着一股非常急切的情绪,无论如何,无论如何,他一定得参加郑媛被杀案的侦破工作,他应当,必须,为媛媛尽些责任去!

3

他们回到分局大院的时候,已经将近中午一点钟了。球场上正在吵吵嚷嚷地赛篮球。徐五四听声儿就知道,这是他们刑警队和预审科较劲儿好久的一场球,一直没空儿打。

球场边上围了不少人,连一向对球没有兴趣的凌队长,居然也抱着个膀子站在那儿怔着神儿观战。这使得徐五四对他的印象刹那间变得模糊起来了。他还能记得和于英雄到刑警队上班的第一天,就发觉凌队长是个很严厉的老头儿。严厉,又有点古怪,不是让人一看就敢亲近的那种人。

那天他们到刑警队报到,是殷副队长同他们谈话的,凌队长只在那间屋里待了三分钟,统共说了两句话。

头一句是:“来了,好,好。”

第二句,他说:“1965年我从刑侦处调到这个分局的时候,全北京市的刑事案件年发案是二百起,现在是一万起。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他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徐五四并不太明白,所以没吭声,可于英雄却熟练地答应道:“明白了。”徐五四后来问他明白了什么,他却稀里糊涂地一摆手,“咳,他就是那么一说罢。”

一年多了,徐五四对凌队长的印象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在私人感情方面,凌队长和大家的确没有太多的交流,他给人印象最深的部分,始终是工作上的才能:业务极熟,老谋深算……可现在呢?假使你现在才认识他,假使你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他在球场边上看一场同志间的球赛,看得那么认真,认真得那么可爱,那你准会以为他是个最最富于人情味儿的老小伙子呢。

人啊,真是天晓得!

球场上,刑警队正输着。作为刑警队的铁杆后卫,徐五四的出现,就像是神兵天降似的,立即被生拖活扯地撺掇到场上去了。他饿着肚子,也没打球的心情。可看到球友们欢呼雀跃的样子,又不能没有点“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使命感了,连他那块匆忙脱下来的宝贝表,都是由凌队长亲自替他拿着的,让他受宠若惊。好,打就打吧,来,给球!

开头他的手气很顺,不仅连投连有,甚至还结结实实地扇了对方高中锋一个脆帽,满场彩!眼看比分拉平的时候,他突然从观战的人缝中,瞥见于英雄跟在凌队长的屁股后面正往办公楼里走,顿时就乱了心思。他料定于英雄那小子的毛病,要是让他一个人汇报,审讯记录上落掉的那一段,他是肯定不敢提起的。

打篮球这玩意儿,心里头不能有半点杂念,一有杂念,方寸非乱不可。凌队长和于英雄一走,他就开始犯臭,一连丢了几个球,搞得全队阵脚大乱,兵败如山倒,终场的哨子一响,刑警队的记分牌上,活活落下了二十来分。

“打的什么球啊,臭大粪!”

“全赖徐五四那小子不开糊,他不回来也不至于这么惨……”

徐五四可顾不上球迷们的大骂和球友们的埋怨了,匆匆穿上衣服跑到凌队长的办公室来。他当然没有估计错,于英雄果然只把审讯记录拿给凌队长看了,其他的,一句没说。可惜事情也并不全像于英雄计算的那么如意,这份他自以为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旁证材料,根本用不着报到市局法制办去“蹚平地”,在凌队长这儿就翻了车。徐五四一进队长办公室的门,一看见于英雄那副哭丧的脸孔,就猜出了大概。

看见他进来,凌队长从椅子上站起,拿起那几页审讯记录,朝他抖了一下,又扔在桌子上,口气十分不快:

“瞧你们审的这叫什么案子,材料太不硬了,太不硬了!你们懂不懂,审讯记录是正式的法律性文书,怎么能搞得这么模棱两可呢?这辆摩托车的来历,马有利是怎么告诉葛建元的,为什么不写上?这是很重要的情节,材料上怎么能毫无反映?”

于英雄一脸尴尬,畏畏缩缩地答不上话来。

徐五四也并不急着去辩白,他有意留出一点时间让自己镇定了一下,然后才从从容容地把准备好的话往出端。

“队长,这可不是材料写得不硬,是事实本身不硬。”

“事实怎么不硬?还有什么案子比这个更简单,更明白的?马有利自己家里没有条件存放这么大的赃物,在销赃之前,难道不是窝在葛建元家的吗?从盗窃到实现盗窃价值的整个犯罪过程中,葛建元所起的必不可少的作用,难道还不明显吗?你还要怎么硬?”

凌队长咄咄逼人,徐五四也不含糊,这事他有理,有理走遍天下!“对了,葛建元客观上是帮助了犯罪,可是根据法律的要求,认定犯罪还得考察行为人的主观条件呢。过去派出所几次找葛建元谈这件事,他都没承认自己知道这摩托车是偷来的,这次马有利也说他没有把真相告诉葛建元。他替他存放摩托车,就好比是替熟人保管一件东西罢了,并不意识到是在窝赃,我们不能说他主观上一定具有窝赃的犯罪故意,不然,岂不成了‘客观归罪’了吗?”

徐五四自从到刑警队来以后,还是头一次这么高腔大嗓,像吵架似地同凌队长直辩。于英雄真狗熊,站在那儿连当个三花脸帮着敲敲锣边的胆儿都没有,废物到家了!

凌队长压下眉毛,用意外的、略带吃惊的眼光看着他,就像看一个陌生人似的,最后还是坐下来,放慢了语气。

“你怎么了,唵?你又不是新同志了,还不懂吗?葛建元知道不知道摩托车的来历,怎么能只听他自己的表白呢,这种事他当然是不会认账的。可我们只要稍稍分析一下就能看出来嘛,凭他和马有利棒打不散的关系,这车是不是好来的,他能不知道吗?我吃刑侦这碗饭三十多年了,这帮人怎么回事,闭着眼都能想得出来,何况我过去不是没和葛建元打过交道。前年房修公司的盗窃案,要不是那个保卫干部误了事,葛建元早就在监狱蹲着了。他这种人,真是闭着眼也能想到他的骨子里去。”

徐五四一把抓住凌队长的纰漏,有点得理不让人了:“给一个人定罪,能光凭着闭眼一想吗?”

“所以我才叫你们到清河农场取旁证嘛。”凌队长不耐烦地又抬高了声音:“你看看你们这个记录搞的,根本没有把问题审透,马有利不可能不告诉他!”

“怎么不可能,我要是偷了东西,连亲娘老子都可以不告诉!”徐五四简直有点抬杠了。

“好好好!”凌队长烦躁地挥了一下手,粗暴地打断他,“今天不谈了,等以后叫上你们组长,叫上派出所的同志,都来,大家一块儿说!”

这几句话,本来没什么错处,可凌队长那种居高临下的口气,那种不屑与论的神情,却叫五四有股说不出来的恼火,他甩手要走,凌队长又把他叫住了。

“审讯材料拿回去!”

这份他早就认定无用的审讯记录,在凌队长那儿也是个不合格的废品,可两人的出发点却是那样南辕北辙。徐五四拿起记录稿,目光很放肆地同凌队长碰了碰,心里蓦地跳出一句话来,他的脑袋禁不住有点发热了。

“队长,知道不知道法国大文豪伏尔泰的一句名言?‘罚一无辜,不如赦一有罪’,我们怎么样,总不至‘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吧?”

凌队长脸色铁青,好半天没说出话来,最后沉沉地挥了一下手,让他们出去。徐五四话说出口,又有点后悔,也许他不该赶这种时候说这句过分赌气的话,不要说这话本身的含义太过尖锐、偏激,就是他那种说教和质问的口气,也肯定会让凌队长反感。三十岁的人了,怎么就没有点涵养呢?不好。

果然,他刚刚转身要走,凌队长突然在背后开了口。

“你听着,我也有句话,‘赦一有罪,等于杀一无辜!’不是名言,可你要还是个警察,就记着这句话吧。”

从队长办公室出来,他的心情异常败坏,于英雄免不了在他耳边说了些“何苦来”之类的话,可他听不进去,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强烈的怀疑来!

——凌队长,为什么非要整葛建元呢?一个干了三十多年刑事侦查工作的老刑警,对证据上这种非常明显的缺陷,竟会如此没有辨别力吗?显然不会!

虽说,徐五四也是个有十年警龄的老民警了,可在刑警队还算是个新同志。对凌队长其人,只识皮毛,未识筋骨。但总的来说,对这位严厉有余温和不足的头头儿,他一向是敬畏的。对刑事侦查这套活儿,凌队长的经验之丰富,常会给你一种深不见底、没有穷尽的神秘感。如果说现在的年轻人不喜欢承认权威的话,那其实只是不喜欢那种官封的权威和老掉牙的权威,而凌队长在人们心目中的权威之所以显着那么自然和牢固,大概就是因为它并不仅仅出于“行政成分”的缘故吧,于英雄讲话,“凌队长搞刑侦,整个儿一个‘老油子’!”

可油也不能油得没边儿啊,还讲不讲法律的严肃性了?

这大概是他头一次动摇了对这位权威的迷信,他觉得凌队长的“油”,似乎也不是什么令人崇拜的本事了。邪门歪道!

回到组里的办公室,徐五四坐在桌前一语不发,心里憋得像烧了火一样难受,连组长过来同他打招呼都没注意。

“哎呀,你们可回来了,好好好,郑媛的案子正吃劲儿呢,我这儿眼看就要掰不开镊了。”仿佛生怕他们再溜了似的,组长不停气地又说:“哎,于英雄,待会儿老黄要去建筑公司找个证人谈话,你跟着跑一趟怎么样?发案那天在工地上值班的那个家伙,很可疑的,得查查他。”

“啊?”于英雄咧咧嘴,“也得让我们喘口气啊,到现在连午饭还没捞上吃呢。”

组长还是唠唠叨叨,一点儿也不可怜他,“那有什么,干咱们这行,就得打着饿饭的谱儿,要不然别干。”

于英雄翻翻白眼儿,依旧吭吭唧唧不痛快。徐五四闷声说了句:

“我去吧。”

组长愣了一下,不知怎么忽又改了主意,“噢噢,你们还是先吃饭,先吃饭,我另找人去吧。”见五四怀疑地看他,便笑笑,“不是让你专门搞葛建元的案子吗?”停一下,用轻了一倍的声音又说:“要不,你再找凌头儿说说去,郑媛这案子倒是真缺人,你看,郑媛的班主任大前天就从上海参观回来了,到现在还没顾得上找她谈呢。”

这还用得着再往下问吗?徐五四当然领会了。就因为他在郑媛案的现场上骂了受害人家属——郑媛的父母,到现在他想为郑媛出点力,尽点责任,人家还不让呢!

组长是知道他的脾气的,吃苦受累不含糊,就是不能受委屈,所以唠唠叨叨地又说了许多照顾自尊心的话,越这样,他心里越不是滋味儿,索性把话题扯开了。

“怎么着,现在到底有没有线索啊?”

“咳,难啊。”组长认真地坐下来,一副从头说起的架势,“其实凶手并不是老手,巧就巧在,犯罪的现场恰好是一片硬焦渣子地,指纹、鞋印都取不到;遗留物也没有;孩子的裤带子是扯开了,可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强奸的事实,所以连精斑什么的也找不到。法医的鉴定结论很简单——机械性窒息死亡,犯罪工具也是就地取材的,就用小孩儿脖子上的红领巾那么勒的;尸体解剖也没发现什么异常,胃里光是有点饼干,还没消化呢,估计凶手就是用饼干把孩子从屋里引出来的。没办法,侦查方向定不下来,就得铺开来查,一铺开,人手又不够,现在连作案的时间范围都缩小不了。你去清河农场那天,我们又分析了一下尸体现象,尸斑是到那天下午四点钟才有渗血、指压才不退色的,你算算,遇害的时间只能是在头天晚上八点以前,所以现在关键是要查清孩子那天是什么时候离开学校的。有人看见那天傍晚六点钟左右有个男的把孩子从学校领走了,可至今查不到这个人的一点线索。我们已经根据目击者的描述,绘制了这个可疑男人的刑事画像,别说,长得还有点像你呢。现在也只好这么大估摸,作案时间差不多在晚上六点至八点之间。”

“不,”徐五四面色沉沉地站起来,“应该定在七点至八点之间。”

组长摆摆手,“也不能把时间范围估得太没余地……”

“七点钟我还在郑媛的家里呢,是我给她吃的饼干。”

“你?”

“我就是领走她的那个男人!”

4

徐五四从分局走出来,正是晚上下班的时候,街上人多得打成团儿。他随着黑压压的自行车的潮流,沿着狭窄的马路,浑浑噩噩地往前拥。

杜丽明既然已经回来三天,媛媛的事她准知道了。一个心爱的学生,竟然是这么个死法,她心里是什么滋味,那是不用问也能想得到的。杜丽明和他一样,也是个多血质的性格,顺劲儿就大喜,拧劲儿就大怒,逢上什么悲丧事,大概也比别人难过得更厉害些。好在她并没有看见媛媛的尸体,不然她会一辈子忘不掉那种刺激。

那种刺激,他自己也忘不掉。媛媛的尸体显得那么纤小、细弱,在她家门前那片硬焦渣子铺成的斜坡地上,可怜巴巴地躺着,脸白白的,小鼻子依然天真无邪地朝天翘着,眼睛平静地闭着,像甜甜入梦一样,看不出一丝暴虐的痕迹,甚至使你总觉得她还会醒来。可爱的孩子,连死神也不忍把血光和狰狞留在她的脸上。

媛媛,你梦见了什么?梦见了蓝天?太阳?梦见了想要“嫁给你”的牛牛?还是梦见了叔叔的大盖帽?你看,叔叔今天把大盖帽带来了!

对了,叔叔是抓流氓的,是保护你们平安长大的……想到这儿徐五四的鼻子都发酸,他算个什么好警察!那天晚上居然放心大胆地把媛媛一个人扔在周围都是荒地的屋里走了,起码的警惕性,起码的责任心,哪儿去了?

在那个阳光刺眼的杀人现场上,闪着寒光的钢卷尺在媛媛的前后左右拉来拉去,照相机喀嚓喀嚓响个没完。大家的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一个个活像外国蜡像馆里的人模子。担任现场勘查总指挥的凌队长声色冷淡,慢腾腾的语气就像在张罗着一件很普通很家常的事情,“左边,看着点左边,注意焦渣子上有没有外来物……等一等,尸体等一等再翻……”延目远望,看热闹的人像凝固不动的一面墙,连工地上那个大吊车的吊臂上都趴着人。徐五四的泪珠子在眼眶里哆嗦,心在心窝里打战,那些人围在这儿,不过是看个新鲜,看个好奇,如此而已。谁肯为这孩子哭一声?她原来也是个活鲜活跳的生灵啊!不要说这些围观的路人,就是他们这些人民警察们,不也都像机器人一样,心早就麻木了吗?也许警察本来就不需要什么激情热血,只要有躯干四肢,能机械动作就够了。那些个被杀的、被打的、被抢的、被侮辱的,见得太多了,要是天天都像他现在这样伤心难过,受得了吗?就说他自己,如果死的不是媛媛,能有这种痛心疾首的失职感吗?说到底,他自己也不是个好警察!

他那天的任务是作现场访问,而他的脑袋却乱得像一盆糨糊,总也不能专注。面对被采访的证人,他几乎是机械地问着例常要问的问题:“是您报的案吗?您是什么时候发现尸体的?”“早上发现的,早上六点半,我来接工地上的早班,我每天上班都从这斜坡过去,这儿抄近……”“您呢,您是新新小学的负责人?”“是的,我是新新小学的副校长兼总务组主任,食堂、财会那摊事也归我管。我平常都是住在学校的,因为我家远,我家就住在……”“对不起,请简单点,我想问的只是昨天晚上……”“噢,昨天晚上孩子的爸爸打来电话,打到学校的传达室去了。学校一下班,就只有传达室的电话有人接了,传达室那电话其实也是电话局才安上的,而且还是走了个后门儿才安上的。呃,这事不详细说了,还是重点说咱们的问题吧,昨天晚上传达室是老陈头儿值班,老陈头儿这人有点耳背……”“请再简单点,昨天晚上几点钟接的电话?”“唔——挺晚的了,怎么着也能有八九点钟了吧。你想想,我都洗完脚了嘛,我每天八点半准时洗脚,天天如此,不洗睡不着,呃,我又扯远了。电话是孩子的父亲打来的,问孩子是不是还在学校,我说不在了。孩子每天是由班上的杜老师接送的。杜老师最近到上海学习去了,不过这事她一定会安排好的。杜老师这个人脾气虽然冲一点,可对工作还是满负责的,对孩子也好,有一次……”“好,谢谢您了。哦,您是工地上的值班员吗?您昨天晚上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现象?”“没有。”“有没有听到什么声响,譬如说,喊叫的声音?”“没有”。“请再仔细回忆一下。”“真没有。”“您是……”一连串的询问,一连串的证言;不同的表情,不同的语气,在他面前轮换着。他自己也是证人,昨天,是他最后一个和媛媛在一起的。

该问的人问完了,徐五四朝媛媛家的屋子走去。证人在他身后叽叽咕咕议论开了:

“可不是吗?这地方四面不着,天黑了大人也没几个敢走的,别说小孩子了。”

“这房子怎么不拆呀!怎么回事?”

“咳,钉子户,还不是死赖着漫天要价,想捞一套大单元呗。”

“贪心不足,倒把孩子赔里头了。”

“啧啧,唉——”

证人们的议论像在烈火上摔破了一个油瓶子,在他心里砰地炸开了。他膝盖拼命哆嗦,想忍忍不住,踉踉跄跄来到用白灰标出的现场保护圈内,看见他最后要访问的那两个当事人——媛媛的父母,抽抽噎噎被人从屋里扶出来,他就像一个失去了理智的醉汉,猛地冲过去,声音哆嗦着:

“现在你们哭啦!现在知道难受啦!你们早干什么去了!”

也许是他的叫喊太疯狂太尖锐了,站在斜坡上的刑警、法医、勘查的见证人,还有那一对儿哭得半晕的父母,全都惊愣住了,整个现场没了声响。最先有所反应的是凌队长,用压低了的恼怒的声音喝道:“徐五四,你怎么了?”

而他,虽然在这一刹那间脑子里也有克制自己的闪念,可冲动一旦顶上来,就是心里想忍住,嘴上也已经不可收拾了。他指着躺在坡上的孩子,喊:

“你们摸摸自己的胸口!对得起她吗?就为一套房子,一套房子!你们还配做父母吗?”

在这狂暴的谴责声中,那位母亲放声号啕起来,做父亲的手指头哆嗦着,指着他,“你你你……”话不成句。凌队长冲到他面前,咆哮起来:“徐五四!不要再说了!”

一大颗眼泪,突然夺眶而出,滚烫滚烫地从脸上掉下来,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他是男人,汉子,可今天却脆弱成这样儿……

组长过来了,又过来一个同志,把他拉走了。

他微微喘着气,竭力想叫自己平静下来。站在现场勘查车旁边,他看见媛媛的身体裹上了白布,被两个刑警抬着向这边走来。媛媛已经僵了,在两个大人强壮的手里,似乎轻得没有一点重量。凌队长也跟过来了,看了他一眼,在两个刑警把媛媛往勘查车尾部的盛尸匣里装的时候,沉沉地说了一句:

“轻一点。”

不知是有意无意,那两个刑警也看了徐五四一眼,然后放慢动作,格外小心周到地把媛媛放进盛尸匣里。徐五四心里突然涌过一阵感激的热流,他不该把别人全都想得那么无情,欢蹦乱跳的小姑娘,谁也不愿意她碰上这种飞来横祸,这种事谁心里都不好受,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

在那天的现场勘查过程中,没有进行照例要进行的临场讨论,因为现场的情况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陈尸的现场就是杀人的原始现场,并没有经过任何伪造,再加上现场保护人员缺乏经验,把现场的范围划得过小,除了那片铺满焦渣子的斜坡地被保护起来以外,其余地方都叫围观的人搞乱了,所以再也没法儿判断犯罪分子的出入口和逃逸的方向。现场勘查的拍照、绘图、法医、痕迹等各摊工作都结束得很早,凌队长预设的那个准备一查到方向就立即出击追捕的机动组,也一直没有派上用场。

现场情况分析会是回到分局吃过午饭以后开的,当时组长叫徐五四休息冷静一下,没有叫他参加。第二天凌队长就把他和于英雄发到清河农场去了,所以对案件的全貌他并不十分了解。可今天下午组长讲的那些情况,却是他早有预料的,杀人的家伙并非老手,可以从现场的毫无伪装和预谋的迹象这一点上看出;现场勘查的一无所获,又可以由那天现场情况分析会之短促而想见。他知道这将是一个难办的案子。

在那本犯罪侦查学教材上,有这样一句样:“任何实际存在的犯罪都和一定的时间和空间相联系,任何客观的犯罪活动,都必然会引起自然界原有状态的改变而留下犯罪的痕迹。”为了去年那场考试,他已经把这段话背得滚瓜烂熟了,……可教材上为什么偏偏没有说,在现有的技术水平和物质条件下,人们有时是否还没法儿从某种被改变了的自然界中,提取足以被法律承认的犯罪痕迹?教材上为什么忘了说!

听组长刚才的意思,那天工地上的值班员很可疑,这倒和徐五四的直觉吻合了。他记得那人有四十来岁,矮个儿,虚胖,在那天的现场访问中,这家伙一连气说了一串“没有”,活活把人气煞。对,这人可疑!

不行,说什么他也得去参加郑媛被杀案的侦破工作,他实在需要参加这个案件的工作!在去清河农场之前,他已经向队里写了检查,凌队长为什么还要死揪住他的错处不放呢?而对葛建元的窝赃问题却又一味牵强附会,以官压人,谁要反对他就冲谁发火儿,什么作风!他万没有想到识人之难,难在长久,他来刑警队都一年多了,以前居然对凌队长抱了那样一个崇敬佩服的心情。而如今,光凭葛建元这件事,要想叫自己再像以往那么服他,反正难了。

5

徐五四的家住在一个前后相通的套院里,据老辈人讲,这是起日本鬼子那会儿就有的老房子。他家住后院,里外两间房。他进家的时候,妈正坐在外屋桌前稀溜稀溜地喝面儿粥呢,见他进来,一乐。

“嘿,我估摸着你该回来了。今儿什么日子,忘啦?”

“什么日子?”

“丽明过生日呀!”

五四不是个精细人,而且对于过生日,一向不怎么有兴趣。杜丽明的生日,还是在她头一次到他家来礼节性地小坐时,妈转弯抹角问出来的,他当然不会留意至今,就连他自己的生日,假使不是沾了青年节的光,也未必能年年不忘。对他来说,过生日除了晚饭必定吃一顿面条外,和平常日子没什么两样,他从小就腻味吃面条,自然也就不会把生日当做一年一度中一个解馋的盼头。他不像妈,把生日看得那么郑重。

“去,你们到街上找个地方吃去。”妈放下粥碗,急急忙忙擩过六块钱来,四张一块的,一张两块的,说:“你梁大爷不是老说东四十条的森隆饭馆挺值吗,菜不贵,盘儿又大,你们上那儿去得了,钱不够你再添上点也行。”

“哎呀算了吧,”他扭过身子,“咱们家这模样,还摆什么臭排场呀!”

“拿着”,妈白了他一眼,硬把钱塞在他的手里,“人家过生日,一年一次,咱不能不意思意思。再说咱又不是真拿不起。”

自从置了那块高级表,妈就老是这种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口气了,他只好从命揣上钱。临出门,妈又把他叫住了。

“要不然,今儿趁着日子,就把表给了她吧,你说呢?”

“唔,行。”他下意识地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腕是空的。

“哟!表哪?”妈这一惊非同小可,“哪儿去啦,丢啦?!”

他也愣住了,不知是一下子发了蒙还是被妈的大呼小叫吓住了,脑门上忽地蹿出一片汗粒子来,胸口咚咚直跳,莫非今天真是他的忌日吗?输球、吵架、丢表,祸不单行!

妈几乎要哭了,“是不是丢在外地啦?是不是丢在火车上啦?你还不快给我找去!知道不知道东西来得不易?不叫你戴偏戴!”

腾的一下,他想起来了,气不打一处来地吼了一声:“您嚷嚷什么!”

“我嚷嚷,我能不嚷嚷吗,啊?”妈更加歇斯底里,“你给我找去,找不着别回来!”

“我打球的时候脱给我们队长了,表在他那儿呢,您嚷嚷什么呀。”

老太太的情绪这才松弛下来,“表你不好好戴着,瞎给人。”

“我打球!您不是说打球得摘下来吗?”

“那打完了也得想着要回来呀,丢了找谁去?净干这悬乎事儿,还不赶快要回来去?”

妈也是给惊吓坏了,急不可待地推他的膀子,是叫他立马就去的意思,他却犟着身子不肯走。

“人家下班了,你跟谁要去,明儿再说了。”

“那可不行,你要是不去,我去,你不怕丢人我就去。”

妈是说得出做得出的,她知道凌队长家的地址,真要是大晚上跑人家里去要表,那可叫他的脸往哪儿搁呀,何况他刚刚跟凌队长顶完牛……不行不行,他只好软下来。

“妈,您看我不是得赶紧找杜丽明去吗,等人家吃完了饭再去就不合适了。”

听这话,妈才转了弯子,“那你快去吧,明儿上班可得想着要回来。”

真没办法。

这几年,无论在派出所还是在刑警队,徐五四都是出名的倔头,可比起妈妈的倔劲儿来,又是小巫见大巫了,要不然他怎么一直计划着找一个温柔随和,能体现中国妇女忍辱负重本色的老婆呢,不然的话,婆媳俩一个宅门儿过日子,整天针尖对麦芒的穷较劲儿,他就必定得去干那个受夹板气的角儿了。可惜现世界这种温柔型的姑娘就像濒临绝种的珍奇动物似的那么稀罕。就说杜丽明吧,千好万好,可那脾气,也是属猫的,得顺毛儿抹,绝不能逆了她。将来婆媳间能否一团和气,实在难说。唉,总归人无完人,他都三十岁了,得过且过吧。

他揣着妈给的钱,赶到新新小学,等找上杜丽明,再一块儿来到街上的时候,差不多所有饭馆都要关门上板了,好不容易找到了一个还肯开票儿的小铺子,随便吃了点东西。他要拿钱,杜丽明不让;他争着要拿,杜丽明还是不让,也不跟他推推扯扯的多啰嗦,只拿着那种用惯了的命令口气,把他挡开了:

“叫你别争就别争了。”

吃了饭,还是由她发命令,他们骑车子到中山公园来了。

杜丽明的脾气,五四如今也算摸得差不多了。她无论对谁,也无论表示亲爱还是表示不满,都要带着点强制的性质。于英雄是见过她的,初初一眼的印象就抓住了要害,后来扮着鬼脸悄悄对五四说过:“这娘们儿,可够鲁的。”为这话于英雄吃了他狠狠一拳,这小子的眼光的确是太尖了,徐五四自己绝没这个本事,想当初,他刚刚和杜丽明认识的时候,还当她真是个温柔型的姑娘呢。他第一回邀她看电影那次,她是多么随和、顺从。票不好,又是老片子,可她一句话没说,从头到尾看完了,直到散场以后才对他说,这片子她早已看过两遍了,没意思。

“我主要是看不明白。”大概是不想叫他过分扫兴,她的话题还是留在这个片子上了,“你知道最后一个镜头是什么意思吗?检察官干吗死盯着检察长不说话呢?就这么完了?”

杜丽明的天真,使得五四同她说话,陡然增添了许多自信。

“这还不明白,他们俩心照不宣了,检察长就是犯罪集团里的头头。”

“噢?那为什么不抓起来?”

杜丽明倒认了真,她当时的样子,五四至今还记在脑子里,清清楚楚,呼之欲出。

“为什么不抓,因为没证据嘛。”

杜丽明不甘心地“哟”了一声,随即沉默在一种杞人忧天式的遗憾中,好一会儿才说:“警察局长把坏人打死了,自己却也不得好死,检察官明知道检察长是坏人,又不能抓,这电影看着实在太憋气了!”

“没办法,法律就是这样,没证据不能抓。”

“那这种法律还不如不要呢。”

“不要还行?没有证据光凭怀疑去抓人,轮到你,你也不干嘛。”

“那倒也是。唔——,你说,要是咱们国家碰上了这种事呢,抓不抓?”

“搞到证据,当然抓。”

“要是搞不到证据呢?”

“不可能。任何客观的犯罪,必然要和一定的空间和时间相联系,任何实际的犯罪活动,必然会引起自然界原有状态的改变,这就一定会留下证据的!”

徐五四几乎是在背教材了。

他当时的口气是那么理直气壮,不容怀疑,仿佛杜丽明提了一个根本不是问题的问题。可现在呢?如果现在杜丽明旧话重提,他大概绝不敢再把答案看得那么简单、轻易。在郑媛被杀案的现场上,他们不就没能取到像样的证据,使得这个案件的侦查方向至今无法确定吗?还有葛建元窝赃这件事,明明证据不全,也要你去抓人。

他当了十年民警,似乎今天才嚼出吃这份粮的难处来。杜丽明是问过他的:“干公安,是不是特别难?”应该怎么说呢?难不难的,要看你是怎么个干法了。明哲保身的、难得糊涂的、唯命是从的,不难;可要想一辈子办案不出错,也不容易。他对杜丽明说过,他这辈子就打算争取不让自己手里出一个错案!一个警察能照这个标准善始善终,总该算是问心无愧了吧?

做个问心无愧的警察是不容易的,免不了要生一肚子闷气,担一身子是非,徐五四偏偏又没那种拿得起放得下,心宽体胖的福分。下午和凌队长干了那一仗,到现在陪着杜丽明逛公园,脑袋里还像灌了铅。

晚间的空气不冷不热,很舒服,脸上轻轻痒痒有点风。北京的风一向是被人谈虎色变的,而在春去夏犹清的五月,也变得温柔乖顺了。可徐五四真没兴趣逛公园,上午坐了五个小时火车,中午打了半场背运球;下午又和凌队长、和妈,各吵了一架,真是精疲力尽了。他恨不得能马上爬到床上再也不起来。

杜丽明显然也没有逛公园的心情,大概只是想给自己的身心寻个清静罢了。他们漫无方向地沉默地往前走。背对着夜幕下轮廓沉重的天安门城楼,穿过幽暗而逶迤的曲廊,经“来今雨轩”,过“五色土”,一直走到儿童游乐场。哦,游乐场……触景生情,杜丽明突然抽泣起来了。

“怎么了?别这样。”徐五四手足无措。

“没什么。”杜丽明用手绢不住揉着眼睛,好一会儿才低回地说:“我就是,就是觉得郑媛太可怜了。”

“人死不能复生,你这样管什么用……”他笨拙地劝着。

杜丽明擦干眼泪,深深吸了口气,没说话。

两个人又走了一会儿,杜丽明开口问:“听说你把郑媛爸爸妈妈给骂了?”

“……唔!”

“你怎么这么不通人情呢?你难过,人家不比你还难过?你这不是往伤口上撒盐吗,冲你这么个熊脾气,将来谁能和你处得来?”

他知道她说话的意思,也许正因为杜丽明自己就是个脾气大的,所以才更忌讳他的脾气也大。他没答她的话,心里一点情绪也没有。杜丽明又把话题转开了。

“你们搞得怎么样了,凶手倒底能不能抓住?”

“不知道,现在根本不让我管这个案子的事!”

“就为你骂了人?”

“谁知道!”徐五四突然窜起一股无名火来,“还有另外一件事,我没按队长的意思办,他就挤兑我!”

“那你为什么不按队长的意思办,你们公安局不是讲究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吗?别老以为你自己什么都对。”

“有个人替朋友保管了一辆摩托车,并没有证据能说明他知道这辆车是偷来的,可我们队长硬要定人家窝赃罪,我就不同意。反正我跟那人非亲非故,连模样都没见过,沾不上袒护包庇的嫌疑,要不是为了维护法律,我管得着吗!噢,现在天天叫下面依法办事,结果你们当头儿的反倒带着头乱来,凭什么?”

“你说摩托车……,我表哥就替人家存过一辆摩托车,派出所找他问过好几次了,那意思也是说他窝赃。我说了,你窝了就承认,没窝就别瞎承认,人家派出所还能凭白冤枉你呀!”

“你表哥?干嘛的,叫什么?”

“房修公司的,叫葛建元,就是草字头那个……”

哐的一声,徐五四愣住了。

6

葛建元是杜丽明表哥的事,徐五四只对于英雄一个人说过,谁料没出三天,不光他们组里已是人所共知,甚至在全队也不是什么秘闻了,连行政科管换饭票的老邓都大惊大怪地问过他:“怎么着,听说你们的案子上有个工作对象是你亲戚?你小子护着他呢吧!”

老邓不是搞业务的,加上平时就爱夸大其词,发些耸人听闻之论。所以徐五四也只是笑着骂一句,并不介意。可偏巧了,在那天队里开的全体会上,殷副队长又专门念了一份公安部发的内部通报,是讲外省市少数干警在打击刑事犯罪的斗争中给自己有问题的亲戚朋友通风报信、网开一面的事。殷副队长念完之后,还大讲了一通如何对照检查、防患于未然的话。不知是不是五四自己吃心,他老觉得殷副队长的话里话外,有意无意,仿佛藏了多少暗示,似乎队里什么人也有徇私枉法的嫌疑似的,他甚至觉得把大家召来念这个通报,锋芒就是冲着他来的,不然,人们何以会一边听,一边朝他这边瞟眼睛呢?妈的。

散了会,寻着个办公室没人的空子,他把于英雄给拽住了,恶狠狠地压着声音说:“你个漏勺嘴,以后我还敢不敢和你说事了!”

“怎么啦?”

“装什么糊涂,葛建元是杜丽明表哥的事,你不满处嚷嚷去,怎么会这么多人都知道了?”

“嘿——,上有天,下有地,我他妈给你往外嚷嚷了一句,我是这个!”于英雄伸出一只手,巴掌朝下,五指乍开,做了个王八的形状。

他看惯了于英雄涎皮赖脸,却很少见他这样起急白脸、赌天咒地,如何能不信他呢。

可是流言仍然蔓延,话也越来越难听。他第二天去秘书科发个公文,进门的时候,正赶上那几个“老弱病残”又聚在那儿叽叽咕咕地糟踏他呢。

“……是他女朋友的表哥嘛,人要是想老婆急了眼,谁还管你什么纪律不纪律呀,真是!”

“那也不能拿工作当交易啊,‘文化大革命’过来的这批年轻人呀,你算没法……”

看见他进来,他们尴尬地收住了各自的下巴颏,任凭他找茬儿似的把发文本在桌子摔得砰砰响,全都装聋做哑埋头各干各的事。他真是一肚子恶火无泄处,那会儿谁要是站起来申斥他一句,谁就能当他的出气筒!

舌头片子压死人,他背不了这种不明不白的黑锅。他要在队里,在会上,把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是非曲直,当面锣对面鼓地摆出来。不错,葛建元是杜丽明的表哥,他不否认,可就算是杜丽明的亲爸爸,和他徐五四又有什么相干!他得讲清楚,他徐五四干公安十年了,有过一件徇私舞弊的事没有!不信可以到他原来的派出所问问去,他从没陷害过一个好人,也没包庇过一个坏人,面对着公安人员八大纪律、十项注意,他问心无愧!可事情讨厌就讨厌在,对那些不负责任的议论,人们说了也就说了,听了也就听了,并没有谁会认真地跑来向他核对究竟,他要是一本正经地挨个儿去做通说明的解释,不但滑稽可笑,而且岂不反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嫌疑了吗?那才真是所谓“越描越黑”了,他不能那么冒傻气。最好的办法,最顺理成章的方式,就只有等到队里研究这个案子的时候,他把前前后后,是是非非,都说出来。反正对这些流言飞语,他一来没那种眼不见为净的涵养,二来也不想当个三脚踹不出个屁来的受气包。

他去问过组长:“葛建元的案子到底怎么着?老这么抻着算怎么回事?”组长却反问他:“凌队长怎么和你说的?”“说以后找齐了人专门研究。”“那就等他回来再说吧,这案子是他亲自抓的。”

他也去找过殷副队长,“郑媛案不是缺人吗,缺人为什么不让我参加?”殷副队长说:“你冷静啦?”他说:“我的检查不是早就交了?”“啊,你当一份检查就完啦?我还从来没见过你这号的,人家再有多大毛病,毕竟是有丧子之痛的,就说是人之常情吧,这时候也该安慰安慰人家才是道理,哪有张嘴就骂的?老百姓尚且懂得为人处世不能那么横,你一个公安人员,凭什么冲人发脾气!你惹完娄子一转身没事了,你知道人家受得了吗?知道周围群众是什么反映吗?跟你说吧,人家的意见大了!”

这事,徐五四理亏,当然不能犟嘴。“那您说怎么办吧,给处分也行,反正不能不让我工作。”

殷副队长未置可否地摇摇脑袋:“上次队务会研究定了,你得登门道歉去。至于能不能参加这个案子的工作,等凌队长回来再说吧。”

凌队长为一个倒运黄色录像带的案子,带着于英雄去沈阳了,徐五四盼星星盼月亮地等他回来,一来他无论如何得争取参加郑媛案的工作,二来葛建元这档子事也想赶快图个了结。另外,他的表还一直扣在凌队长的办公桌里呢,这些天,无论他怎么口破唇焦地跟妈解释,妈还是疑心那表早叫他给鼓捣丢了,动不动就跟他犯急。

这天下午快五点了,他接了一个电话,是杜丽明打来的,约他下了班到崇文门的便宜坊饭店去。

“便宜坊,干吗?”

“不干吗,请你。”

杜丽明没多说就把电话挂了。

下班以后,徐五四匆匆忙忙换了件便衣,骑上车子直奔崇文门来了。他记不清这是不是杜丽明头一回使用他这个电话号码,过去一向是他打电话找她的,如今谈情说爱,真跟电影里演的一样,女跑男追,已是约定俗成的公式。何况杜丽明的脾气,就是真喜欢上谁,也绝不会上赶着去追,她是那种端着架子等男的追她的主儿。今天抽的是什么风?又打电话,又请吃饭,他的生日?早过了呀。

赶到便宜坊饭店,杜丽明正推着自行车在门口等他呢,见了他就不耐烦地说:“怎么才来?我还以为你闯红灯,叫交通警给扣了呢。今天街上查得特严。”

看着杜丽明推起自行车,边说边往马路沿走,他才知道她并不准备在这儿打牙祭,便问了一句:“上哪儿?”

“跟我走吧,反正今天保准让你吃上烤鸭。”

杜丽明率先骑上车子,领着他往南,又往东,不大会儿进了一片楼区。他跟着她把自行车锁在一个楼门口,上了二楼,见杜丽明敲门,他问:“这是谁家?”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天色已经全黑,楼道里没灯,暗得看不清人的眉眼。楼梯拐弯儿的地方肯定堆了太多的东西,五四上楼时撞在上面,八成蹭了一裤子灰。房门开了,屋里的日光灯很刺眼,把开门的人衬出一个近黑的轮廓。徐五四只听到一迭声的“请请请”。是个男的,嗓门挺粗。

这是那种单居室的小单元,门前的过道很窄,只有一个人转腰的容量,还被凌空晾着的几只袜子、裤衩之类的东西拦做两半。徐五四一走进来,立刻被一股子酸不溜丢的气味罩住了,像是被窝儿里才有的那种恶臭。走进房间一看,更乱,浏览一圈,又实在没几样家什,床、桌子、柜,一看就知道都是自己打的,样子俗、活儿也粗。墙角斜着一捆用铁丝拢起来的木料,旁边还放着几只蒙着厚厚灰尘的纸箱子,纸箱子上歪斜着一个同样尘封的大鱼缸,鱼缸里没水,却塞着一个竹皮扦的旧鸟笼子。

主人手里拎着扫把,正在扫地,地上烟头狼藉。杜丽明一进来,就大叫有味儿,埋怨为什么不开窗子。

“这不,我也才回来嘛。”主人用扫帚招呼五四,“快坐快坐,别客气。”

徐五四这时才把他看仔细了。这人的岁数和自己差不离,身板儿却粗壮得多了;而在那颗大得出了号的脑袋上,头发却留得很短,一根根小针似的立着;一对浓浓的眉毛更是粗糙触目,像是现贴上去的两片干草,线条分明的下巴则刮得青青,让人看了不怎么舒服。人就是这样,要是长得太过“丈夫气”,反倒近于凶野了。

杜丽明打开一扇窗户,然后转过身来冲五四笑了一下,“不认识吧,我表哥,葛建元,今天就是他做东。”

“啊”徐五四愣在那儿了。在这一愣之后,他心里猛然暴躁起来,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个牲口似的,被杜丽明随意地吆喝来吆喝去,而自己的主意却一点不被她当回事。谁叫你领我上这儿来的!谁叫你领我上这儿来的!他已经非常确切地感觉到胸口上的那团无名火,正在一拱一拱地往上顶!

“坐坐坐,”葛建元殷勤的笑模样跟他那两片粗眉毛一样,就像是刚从别人脸上偷来的,和他那副“硬汉”式的尊容完全对不上号,连那客气的声音也显得过分装饰:“便宜坊太挤了,要等上座儿,人家也该到点关门了,还不如买回来家吃清静呢,真的,我就爱清静。”他匆匆忙忙用扫帚又在地上划拉了两下,便张罗着和杜丽明摆放桌子板凳。

杜丽明不知从哪儿拿出一只拳头大小、古色古香的玉石怪兽来,端在手上玩味着。

“哎,表哥,这是什么玩意儿啊,玉的?”

“哦,哦,这是人家的,假玉。快来搬桌子吧。”

杜丽明又把那图腾似的无名兽对着灯光看了一会儿,才兴犹未尽地放在五斗柜上了。

看着葛建元在桌面上摆了三副碗筷,徐五四板着面孔,说了一句:“你们自己吃吧,我吃过了。”他与其说是给葛建元难堪,不如说是跟杜丽明赌气。

葛建元稍微怔了一下,转瞬之间又恢复了笑态,“你别逗了,这才七点多,你吃什么啦,怎么着嘿,不是瞧不起我吧?”

杜丽明却凝聚起一脑门警惕,在他脸上审视了一下,问:“你怎么啦?”

“没怎么,我在路上吃过了。”

杜丽明的眼睛瞪起来了,“怎么回事你,干吗这么不痛快?在单位里不顺心,别满处乱撒气呀!”

反倒是葛建元打起圆场来了,“哎,得了丽明,你赶快到厨房去把鸭子端上来吧,那么厉害干嘛,五四儿头一次来,这是跟我见生。”他在五四的名字后面故意加上了一个儿音,透着就那么亲热。

看着杜丽明老大不满的样子,徐五四只好闷闷地坐下了,心里却别扭透了。在杜丽明去厨房端烤鸭的时候,他一句话也没跟葛建元说。

烤鸭端上来了,金油闪亮,白煞煞的葱段整齐地码放在小碟里,旁边还放着深红色的甜面酱,荷叶饼大概刚在火上捅了一下,端上来还冒着热气呢。葛建元说还准备了几样小菜,跑到厨房里收拾去了。趁这工夫,杜丽明冲他问:

“今天又和你们队长不痛快啦?”

徐五四的目光在她脸上怨烘烘地停了片刻,才说:“领我到这儿来,事先怎么不和我商量一下?哪怕你跟我言语一声也好呀。”

杜丽明嘴巴动了半天,没说出话来。五四明知道这种指责的口气会叫她的自尊心受不了,可他自己气起来,也顾不上那么多了。

“你,你这人真不懂事,怎么好赖不知呢?人家好心好意请你吃烤鸭,花钱费工夫,你倒这么不满意那么不满意的,你还是公安人员呢,连起码的礼貌都不懂。”

“葛建元和我们案子有关系你知不知道,我怎么好跑到他这儿吃吃喝喝呢?”

“哎——,你不是说我表哥没问题吗?他要有问题,别说你了,我也不会跟他有来往。人家今天不过是想谢谢你,一片好心,你也别太叫人过不去了。”

“谢我什么?你把那件事告诉他了?咳,瞧你这张嘴!”

这时,葛建元两手端着三四个盘子进来了——油炒花生米、松花蛋,还有猪头肉。他们不再往下说了,徐五四还是第一次对杜丽明这么横鼻子竖眼睛地说话,所以一肚子气似乎也消了大半,他也不能太叫丽明过不去了,葛建元毕竟是她从小相熟的表哥呀。于是他脸上的气候不再那么冰冷,甚至还站起来去接了一下葛建元手上的盘子。

葛建元又哈腰到床底下拿酒,“五四儿,喝啤的还是喝白的?”

他摆了一下手,“我不喝酒。”

“嘿,男子汉大丈夫,不喝酒?来来来,不喝不够意思,今儿嘿,我奉陪到底,咱们同醉!”

他皱着眉,他听不惯葛建元这种油里巴唧的腔调,可还是强迫自己用一种平淡的声音回答:

“我真不喝。”

“算了,表哥,喝个酒,干吗还求爷爷告奶奶的,他不喝你喝。”杜丽明看也不看他,在自己和葛建元面前各摆了一只杯子。“给我来点啤酒,一点啊。”

都落了座,葛建元高声劝菜,“来,吃吃吃。”并且率先大嚼大咽起来。

徐五四动作机械地夹起一粒花生米,放进嘴里,却不辨其味。他把筷子放下,眼睛被迎面墙上挂着的一幅油画猛地刺了一下,那是个半躺在床上的全裸体的外国女人。这画和那些家具一样,一眼就能看出来是极不高明的自制品。葛建元注意到他的视线,也扭过头来看了一眼,解释说:

“维纳斯。”

杜丽明说:“表哥,你一个大小伙子的卧室,单独挂上这么一张画,实在不好,快拿下来吧,我看着都难受。”

“世界名画,外面都有卖的……”

“挂世界名画也得讲究场合环境,对不对?就冲你这猪窝似的地方,挂这画就不顺眼,听见没有,拿下来!”

徐五四却带着毫不信任的冷笑,问:“你怎么知道这是维纳斯,是你画的?”

“我哪儿有这个本事呀,是一个朋友画了送给我的。也他妈不白送,搓了我两顿饭呢,一顿新侨、一顿华都,操!也不便宜啦。那小子,是个吃主儿,嘴刁着呢。”

徐五四扭过脸对杜丽明说:“怪不得,这两年维纳斯见多了,可还没见过这么色相的维纳斯,原来出自这类手笔。”

杜丽明不知道他是不是又犯牛脖子呢,所以没搭他的茬。葛建元很尴尬地哼哼两声,还是表现出极大的肚量,“好好好,你们不乐意看,我拿下来。”他嘴里一边嚼着,一边起身把画摘了下来,反扣着靠在柜橱边上,然后解嘲地笑道:“咱那哥们儿是业余的,画得水平不高,水平不高。”

徐五四的眼睛又落在柜橱上,刚才丽明放在上面的那个玉兽,这一会儿工夫不知给收到哪儿去了。

“哎,表哥,拿菜刀来,该把鸭皮片下来了。”

“我这儿有刀,”葛建元从裤兜里掏出一只个儿不算小的弹簧刀,啪地打开,就用它来片鸭皮,油腻腻的鸭皮迎刃而落,看得出,那刀子是相当锋利的。徐五四想说什么,话到嘴边又咽回去了。

“来,吃!”葛建元张张罗罗,片完鸭皮又把荷叶饼、葱、酱一劲往徐五四这边挪,“我专门挑了只大个儿的,一只就十五块六毛八,你们就甩开腮帮子吃吧!”

徐五四用荷叶饼包了一块鸭皮,很不是味的吃了。他只盼着能早早地结束这顿令人尴尬的晚饭。看看葛建元,这家伙吃相很粗,自斟自饮,兴致极高,把新开盖儿的一瓶竹叶青干下去一大半,没一会儿工夫便酒酣耳热的有几分醉相了。

“嘿,”他摇晃着手里的酒杯,把一张通红的橘皮脸凑近五四,“咱们闲话少说,言归正传,今儿我得好好谢谢你。”说完,咕咚,把酒吞下去,然后把光光的杯底儿亮给五四看,油嘴里还打了一个异常响亮的酒嗝。

五四冷冷地说:“我不用你谢。”

“你用不用是你的事,我谢不谢是我的事,对不对?”葛建元说话开始有点绊舌头了。“妈的,我们那派出所,老他妈挤兑我,哪年不得找我几次茬呀,结果怎么着?一根稻草也捞不到,咱他妈本来就没事嘛。丽明你别管我,我今天高兴了。妈的,居委会那帮老娘儿们也狗仗人势,也要来欺负欺负我。那天,嘿,我告诉她们了,咱哥们儿在分局现在也有认识人了。五四儿,下回你再来,穿上你那官儿服,戴上你那壳儿帽,镇镇她们,不用你干别的,就在那帮老娘们跟前,和我有说有笑地这么一走,你就算给我戳了大份了!叫她们看看,警察找我不都是坏事,咱也有警察哥们儿!”

徐五四身上像烧了火,像受了侮辱似的那么难受,难怪队里的人们都知道他和葛建元的这层关系了,一定是居委会听了这小子的胡吹,通过派出所反映到分局去的。这种无赖是什么话都吹得出来的。他胸口上一下子凝聚起一团恶狠狠的反感和怨气,忍不住把筷子往下一撂。

“葛建元,我和丽明不是你那帮哥们儿,今天一块儿吃饭,都正正经经说人话行不行?交朋友,可以,可就冲你这么一副腔调,一来我交不起,二来,这话就难听了,你也不配!”

他正色直言,把葛建元弄得很狼狈,一脸僵笑,“五四儿,干嘛呀,今儿可是我请你,别撕我脸呀。”不知是醉了还是火儿了,他的话音直抖。

徐五四尽量让自己放得平静,说:“这顿饭,咱们也讲清楚,丽明事先没告诉我,我也没给你办事,没资格受请,该多少钱,我还你。”这么说了,他肚子里的怨气还是泄不出去,便又加了一句:“我是看在丽明的面上,才坐在这儿的。”

“你甭坐在这儿,你走呀,滚!”葛建元本来就不会有那种涵养,这一醉,再也顾不上装相了,脖子上红筋暴露,油乎乎的嘴巴咧着,“给你脸你不要脸,你当我待见你呀,你不就是分局的吗?老子行得正走得直的,不怵!你滚,滚蛋!”

徐五四激动起来了:“告诉你,嘴巴可干净点。就冲你这样的,要是知道马有利那摩托车是偷来的,也会帮他藏起来,你会的!你这种人,有条件就会犯罪。”徐五四指指桌上的弹簧刀,又说:“公安局收缴凶器的通告看了没有,为什么不交?”

“我,我,”葛建元猛地站起来,把桌掀得咣咣响,一把抓过那把刀子,骂了一声:“我我我他妈宰了你!”

“你们要干什么?”杜丽明尖声大叫,从他们一吵起来,她的脸就是铁青的,不知是恨五四还是恨葛建元,喘得话都快说不出来了。“你们还要动刀子,你们还要动刀子!”

徐五四压着火儿站起来,说了一句:“丽明,我在下面等你!”拉开门走出去了。

如果继续待在那间屋子里,他不知道会怎么样,打起来?出人命?谁知道两个小伙子急了眼会干出什么事来!

站在楼门口,微微有凉风吹来,他张开嘴大吸了几口气,想让自己的心情平静下来,可胸口却激动得止不住咚咚地跳。周围很暗,很安静,也许是刚刚从一场暴风雨中走出来,过分的安静反而使人有点难耐。他拼命尖起耳朵,想捕捉从远处的马路上隐隐飘来的喧嚣声。现在几点了?

杜丽明很快从楼上下来了,看也不看他便去推自己的自行车。他也没急着说话,等他们默默地骑车转出了楼区,来到明亮的大马路上,他才讪讪地凑了上去。

“你这表哥,也太叫人看不惯了,和他在一起,我一分钟也忍不下去。”

杜丽明不说话。

“你生我气了吧?我这人就是脾气不好。”

杜丽明仍旧不说话,也不看他。他这时才感觉出事情有点严重,今天显然是过分伤了杜丽明了。可他匆忙间又不知道该找个什么词儿来弥补一下,挨着她默默地骑了一会儿车,快到十字路口了,才嗫嚅着问:“咱们上哪儿?送你回家?”

这回杜丽明说话了,眼睛仍旧不看他。

“你走吧,以后别再来找我了,我受不了你这样的。”

胸口又跳起来,他辨不出她是赌气还是认真的。“你别生气了行不行,怪我不好行不行……”过了十字路口,他仍然随着她,往她家的方向骑。

“你不用送我了,我不是跟你开玩笑,我也不是说你今天骂了我表哥,他现在这个样子,是该骂,我是说你这脾气,咱们俩不合适,真的不合适。”

她是认真的,冷静的,命令式的,毫无余地的……

徐五四的车子沉重地慢下来,呆呆地看着杜丽明一个人朝前骑去,越骑越远了。他脑子里胡乱地闪过一个念头:

第八个是铜像……

7

回家的路上起了大风,他推着自行车进院儿,地上呼地卷起一片土来,麻麻地扑了他一脸,啐!

小屋的窗户上,渗着暗黄的灯光。他的家,连灯光都是寒酸的。妈正在那片让人昏昏欲睡的灯影下眯着眼纫针,天都这么晚了,……妈真是一辈子吃苦受累的命。他没去帮她,进屋便径自走到自己的床边,很重地坐下来。

从他一进屋,妈就放下针线,目光随着他,看他坐下来一语不发,才忍不住问:“哪儿去啦?”

他一仰身躺下去了。

“嘿——,你这是怎么啦?连话都问不出来啦?大老晚的你上哪儿去啦?吃了没有?”“吃了。”他低声咕噜一句。

“哦,”老太太的口劲儿这才放缓和了,又开始对着灯泡子瞄针眼儿,一边用挺家常的口气问:“哪儿吃的,丽明那儿?”

徐五四不想说话,他没一点心思说话,他需要安静,需要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这片暗影里,只有墙壁和他,把身心超脱到没有生命的冥冥世界中去,可是妈偏不让他安静,“你这是犯哪门牛脖子啊?”她索性走过来,一只热乎乎的手掌突然贴在了他冰凉的额头上,“病啦?还是跟丽明吵架啦?”

他还是一动不动,直到妈的手掌挪开了,才用低低的,仿佛是怕妈听见的声音说:“我们吹了。”

“啊?”妈嗓子眼儿里直哆嗦,“你和丽明吹了?”她的声音忽然变得胆怯、小心,甚至还带着点拼命做出来的笑意。在这瞬间妈也许还指望他是穷极无聊逗闷子呢,可她马上就能从他鲜明的脸色上看出真情来。他一动不动,等着她的声调陡陡地拔起来,尖尖地吊上去,就像是眼盯着一个冒了烟儿的手榴弹,憋着气等着它炸开。

“你起来,你起来!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没有真话?成心不叫我舒坦是怎么着,唵!”

妈妈的火儿一爆出来,他反倒松下气来,很快,所有的委屈、闷气,一下子顶到了舌尖,顶上了脑门,身子仿佛也不是自己的了,不知道怎么就虎虎地坐起来,破着嗓子喊了一声:

“你嚷嚷什么!”

妈弄得一怔,立刻用嘶哑的声音拼命压过他:“养活你这么大,养活你这么大,你凭凭良心!”

他搞不清妈要说什么,可是看着那张哆哆嗦嗦的老脸,心忽地就软下来了,嘴里咕噜了一句:“有话说话,干嘛那么大脾气,又不是我乐意吹的。”

“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说好,看我今儿跟你有好脸没有?”

“她,她,”五四简直不知道怎样才说得清,“她领我上葛建元那儿去了。”

“什么葛建元?”妈妈的嗓子已经完全哑了。

“葛建元,她表哥!”

“表哥怕什么,又不是别的,噢,合着跟你交了朋友,连表哥都不能见啦。”

“咳,跟您就扯不清楚嘛,葛建元是流氓。”

“你少摆臭谱,跟谁扯不清楚?丽明那孩子是学校老师,能跟流氓搭葛吗?”

“他一身子流氓味儿,我是干什么的,还能看不出来?”

“就算是流氓,碍你们俩什么事啦?”

“我是干公安的,看不惯他那流氓劲儿,我教训他几句,嘿!杜丽明就要和我吹,吹就吹,跟葛建元搭亲戚,我心里还腻味呢?”

“你就那么死轴子脑筋?以后少去她表哥那儿不就结了吗。噢,合着交了这么多天,说吹就吹。你满处充硬朗,叫妈跟你一劲儿折腾。”

“我是干公安的,眼里不愿意钻灰星儿,怎么啦?我就是没那种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习惯。”

“少跟妈摆臭谱,你干公安的怎么啦,干公安的怎么啦,公安局又不是和尚庙,想娶媳妇还不得将就点。”

谈不下去,五四斜楞着眼睛,干脆不搭话茬了。妈的火儿又窜上来,使劲儿推搡他的背,“去,甭想耍赖,跟丽明赔不是去,听见没有?”他背上啪地挨了一掌。

索性,他一拉被子,仰天躺下去了。“我生不求人,死不求鬼,谁爱去谁去。”他说不清是委屈还是气愤。

她猛地掀开他的被子,抄起扫炕笤帚,在他的肩头啪地一记,火辣辣的,“我叫你不去,我叫你不去,你当你是公安局的妈就不敢打你啦,没那门儿,看我今儿晚上能叫你舒坦了!”

又一记笤帚疙瘩飞下来,五四一翻身下了床,抄手抓了一件衣服,往肩膀上一抡,话也不说,一摔门就跑出去了。他听见妈在他身后哆嗦发哑的声音:

“黑灯瞎火的,你要干什么呀?”

干什么?走!逼急了,我不回来!他心里直发狠。

骑着自行车,漫无目的在街上走。顶着风。风,透过薄薄的衣服,一直把胸口吹得透凉。今年的五月真冷。唉,他这是干嘛呀!为了一个葛建元,得罪了凌队长,得罪了杜丽明,又得罪了妈。搞成了这么个里外不是人的德行,可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有什么错!

黑灯瞎火的,风又大,上哪儿去?火车站?

他一下子想起小时候到火车站“刷夜”的事儿了,嘴上想笑,鼻子却酸溜溜的。那年,他刚刚上初一,十三岁,十三岁的人在家挨了打,已经懂得并且敢于跑出去“刷夜”了。

十三岁啊,青春少年!

可他的少年,哪儿有一点青春浪漫的味道啊,甚至连一点值得怀念和留恋的记忆也没给他留下。那时候,每天除了在学校里“复课闹革命”,应付两节“语录课”之外,大多数时间就是和那辆拣废纸的小车子做伴了。哦,他忘不了那小车子——一个十三岁孩子的手生产出来的“生产工具”。

现在想想,那竟是多么简单的东西,底下用木板拼成三角形,装上三个在杂货店里买来的大轴承当轱辘,上面再架上只筐。这种小车子在当年北京城的街头巷尾,随处可见。成群结队时,小伙伴们一齐野腔无调地唿哨着,能把车子蹬得哗哗地响彻一条街,倒也威风则个!直到七十年代以后,这拣废纸的大军才慢慢在城圈子里绝了迹,大街上再也听不见那震耳欲聋的轱辘声了。人们也许都忘了,当年拣废纸还真能算个生财之道呢,满街贴的大字报足有两寸厚,用小刀边戳边扯,一会就能扯一大筐,随手抓挠个三两张毛票儿,简直玩似的。他从小是老实孩子,三毛也好,两毛也好,回家照例如数上缴,从来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多少“秘”起个三毛两块的做体己,也只有那一次,他被伙伴们激火儿了,三毛钱全搭了份子和大家一起买了猪头肉,站在马路牙子上狂嚼大咽地吃了。他不是熬不住嘴馋,而是受不了别人老说他穷光蛋。十三岁,从那会儿他就这么爱面子。

就是那一次,妈打了他,也是用扫炕笤帚,他一气之下跑到火车站来了,就在大厅东侧楼梯的拐角那儿忍了一宿,第二天也不敢回家取书包,就那么空手空腹地上学来了。他没想到前院儿的梁大爷他们好几个人,陪着妈一大早就在学校门口堵着他呢。妈没再打他,抱着他就哭起来了,反倒是一向疼爱小孩儿的梁大爷,戳着他的脑门儿骂:“猴崽子,人不大气性不小,打是疼骂是爱,你妈再打也是你妈,你这一撒丫子,看把你妈急成什么德行啦,好家伙,真敢一宿不回来,不怕流氓把你拐了去吗?”

他也抱着妈,抽抽噎噎地哭起来,“妈,我再也不买猪头肉啦,再也不乱花钱啦,再也不跑啦。”

十七年过去了,妈妈的声音,梁大爷的声音,他自己的声音,都还是那么熟近,仿佛就是昨天发生的事情,昨天,他刚刚下了保证,今天,就又出来“刷夜”了。可是今天,他已经大了,妈是无须再担心他会被流氓拐了去的。

火车站的大厅里,灯光明亮。他顺着电梯上了二楼,漫无方向地往前挪着步子。提着大包小篮的出门人不时撞在他的身上,大呼小叫地往检票口跑去,相形之下,显得他那么闲散、无聊、多余,格格不入。他站住了,漠然望着前面横廊上那一排新华书店的柜台,脚下却不知该往哪儿走。

“叔叔,请问几点了?”

“呃——,没戴表,对不起。”

怎么着,连这么高的小伙子都要叫他叔叔了?他那么显老吗?可实际上,他连个老婆还没有呢,不,连个女朋友还没有呢。

几点了?大概快十点了吧,可卖书的柜台这儿,仍然生意兴隆,他呆呆地信步近前,眼睛从那一排排五颜六色的书上扫过去,脑子里却不知在想什么,似乎也是一片赤橙黄绿的光谱,或许只是书架上那片颜色在大脑中的单纯折射。身边,突然有一声嫩声嫩气的东北话飘进他的意识,“妈,我要那本小松鼠。”哦,一个小男孩儿,四五岁,虽然东北话土得掉渣儿,可在这么大点儿的小孩儿嘴里,却又显得稚气引人了。“那不是松鼠,那是狐狸。”当妈的柔声哄着:“咱们不要狐狸,狐狸坏。”“我要……”“狐狸坏,狐狸……”

狐狸坏吗?他仿佛又回到亮堂堂的教室里,操着朗朗的童音,理直气壮地向老师提这个认真的问题了。

“孩子们,从前有个狐狸,它看见了架子上的葡萄,馋坏了,可是葡萄太高,狐狸扑了几次都没够到,临走时,它说‘这葡萄是酸的。’”

就为老师讲的这个故事,他把自己好不容易攒下来的一把钢镚子全拿出来,买了小小的一串葡萄和一张动物园的门票。他几乎把那串葡萄一颗一颗全部扔进狐狸的笼子里了,可那懒洋洋的狐狸连闻都不肯闻一下。狐狸吃葡萄吗?不,他证明了狐狸是不吃葡萄的,老师讲的故事是没有根据的。

对了,从这件事儿上就能看出他这个死认真的脾气,真可以算得上由来已久了。他当时就是转不过那个弯儿来,老师干吗没凭没据的跟狐狸过不去呢?

“孩子们,有一次狐狸看到树上的乌鸦嘴里叼着一块肉,就说:‘乌鸦大哥,你是世界上最美、最高大的动物了,你的羽毛那样美丽,连孔雀也比不上;要是你再能张开嘴叫一声,那也一定是世界上最动听的声音。’乌鸦一高兴,就张嘴叫了起来,肉掉在地上,被狐狸叼跑了,你们说,狐狸多狡猾。”

是的,狐狸是吃肉的,他扔葡萄那天,就看见饲养员叔叔给狐狸吃肉了。可乌鸦听得懂狐狸的话吗?他问妈,妈拍了他一脖梗子,“撑得你,人都听不懂,乌鸦能听懂吗!”他又去问梁大爷,梁大爷没儿没女没老伴,一人挣钱一人花,知道的事却特别多。北京这么大城圈子,哪儿的饭馆盘儿大,哪儿的澡塘子毛巾干净,说起来如数家珍。梁大爷也说:“乌鸦什么玩意儿,狐狸什么玩意儿,那是动物,动物,哪儿有话呀!”这么看来,老师说狐狸骗了乌鸦的肉,也是没有根据的。于是他当真去问了老师:“狐狸坏吗?”妈后来知道了这件事,却深信不疑地说:“狐狸当然坏啦,偷鸡!”“您见过?”“没见过。城里头哪儿有狐狸呀。”“没见过怎么知道人家偷鸡。”“狐狸嘛,都偷鸡。”妈并没见过狐狸偷鸡,不过是人云亦云,想当然罢了,可他那时候就是死不信,你瞧那狐狸,毛绒绒、黄灿灿,冲人眨着泪汪汪的眼睛,温和恭顺之状可掬。那模样不但不可恶,甚至还有点可怜呢。

可是葛建元呢?对葛建元,你只要看上一眼,就能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他的令人厌恶之处,真可以说是溢于言表了。可是,就如同没有根据不能妄断狐狸偷鸡一样,没有根据能说葛建元窝赃吗?是的,凭这家伙的本色,他会干出这种勾当的。可是凌队长,你没有根据!认定一个人有罪无罪,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什么叫事实,法律所承认的事实只是——证据!

“哎,同志,要什么书快开票儿啊,我们要下班了。”

啊,真的十点了。他真要在这儿过夜吗?就是这儿,这个楼梯,这个拐角,这个十七年前曾给了他一个乱哄哄噩梦的地方,如今早已物是人非,再也看不到那一群群蜷缩一隅的流浪汉了。从这条被擦得光洁如洗的楼梯上,似乎已经很难想象出当年的肮脏和混乱。这会儿,楼梯上一个人也没有,顺着台阶慢慢往下走,拐过弯儿,一楼的大厅也显得空空荡荡。那边儿,乘客寥落的电梯还在从容不迫地运行着。啊,富丽堂皇的北京站!他要是像当年那样在这儿席地而卧,和衣而睡,不用试,马上就会有服务员或者执勤民警过来盘问他,没错!

世道安定了,在家吵了架,倒是不容易找个猴一晚上的去处了。

走出车站大楼,风还在呼啦啦地响着。是顺风,自行车蹬着非常省力,可他并不希望很快到家。妈睡了吗?

妈,不是我成心气您,不是我没有孝心,世上哪有男人甘心自己枕边寂寞?哪有儿子情愿老母膝下荒凉?可是,妈,您给了儿子一根直肠子,不会见风使舵、逢场作戏;不懂能忍且忍,得过且过;不知道凡事退一步海阔天空。儿子的脾气不好,太倔、太死心眼,要是换上别人,也许就不会在凌队长面前那么得理不让人,也不会在葛建元面前那么按捺不住了。可我,恐怕这辈子也做不了那种眯一眼闭一眼的笑面佛了。妈妈,儿子一生别无他愿,只是想认认真真地做个好警察,您就原谅了我吧。

家里的窗户黑了,妈睡了?他无论怎么放轻手脚,那扇老掉牙的屋门还是吱扭响了一声,在安静而空洞的黑暗中非常刺耳,他踮着脚走到自己床边,摸黑脱了衣服,铺开被子,还好,妈在里屋没动静。他轻轻吐出口气,躺下了。真累啊。

他梦见杜丽明了,他们在一片青山秀水之中,天空是一片朦胧的金黄,金黄中点染着几星翠绿,翠绿间移动着淡淡的白雾。咦,他们不是刚刚吵过架吗?好像那是很遥远的往事了。不然怎么会已经有了孩子?哦,女孩,白胖胖的脸蛋,宝石似的小嘴,翘起的嫩鼻子,还有黑豆儿般的一对眼珠儿……孩子在一片废墟上奔跑雀跃,他们在后面笑着吓着地追赶。丽明,给她起个名儿吧,我说,就叫媛媛,好吗?不好,媛媛是我的学生。咦,那她呢,她不就是媛媛吗……

后来的事他记不清了,就此梦断还是醒后忘了?睁眼看看,窗户已经染上了晨光,带着红晕的晨光把屋子照得半亮,看来顶多不超过六点半。里屋依旧静无一声,印花门帘纹丝不动,妈还没醒呢,对,趁她没醒,早点起,最好不跟妈打照面。

刚坐起身,忽又听到院子里有人说话。

“哟,大妈这么早就起来买早点呀,嗬,豆浆油条糖耳朵,啧!今儿您可真吃啊。”

“咳,还不是我那五四,馋着呢,这不,一礼拜没给他吃油条,嚷嚷啦。”

原来妈早就起来了。真是顺嘴胡编排,他哪儿嚷嚷啦?听见门外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出溜又钻进被窝,闭上了眼睛。妈今天怎么啦,怎么跑到外面馆子里打早点呢?油条、豆浆,还有糖耳朵,妈很少这么奢侈过,他咽了口唾沫,肚子里咕咕直叫,昨晚上在葛建元家的那顿,他等于没吃。

门外,呱呱呱的漱口声,夹着含混不清的说话:“大妈,您也是,干吗不让五四起来打早点去?守这么个大儿子,还不乐得享享清福?”

“咳,您哪儿知道啊,五四,一睡下来就没个醒,不赶上班迟到不起床,等他打,豆浆早没啦。”

“您给他砸起来。”

“咳,我不也是看他从早忙到晚的不落忍吗,现在满世界净流氓,他们不忙也得成啊!反正我早起也睡不着,情当着溜达一圈。”

“敢情了,”梁大爷准是遛鸟刚回来,话音儿里还掺杂着那一对练手劲儿活骨节儿的大钢丸咯楞咯楞的转动声,“咱们这号上岁数的,万也不能恋被窝,就得讲究勤遛着点,腿脚遛遛呢,还能多利索几年。再说啦,老太太伺候儿子,也是一份福气,你们不懂。”梁大爷一辈子没孩子,想伺候伺候谁都没处找去,可却老是这种过来人的口气,对于天伦之乐,像是最有体会,最懂似的。

“噗——”嗽口水喷在地上的声音,“真是‘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子孙谁见了’!”

“孝顺?我才不待见他那份孝顺呢,我是见他忙死累活的德行,怪可怜的,再怎么说,人家是搞公安的嘛,咱该支持的还是得支持。”

妈妈的声音就在门口,嗓子还哑着,攒着痰,丝丝啦啦直煽小哨儿,唉,妈老啦。徐五四想哭,可他听见开门的声响,使劲儿把眼泪憋回去,闭着眼,装睡。

8

在和杜丽明闹翻的第三天,凌队长从沈阳回来了,不知道殷副队长是和他怎么商量的,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组长找到徐五四,说队里已经同意他参加郑媛案的工作,叫他下午一上班,抓紧把材料熟悉一下。

他的性子更急,一吃过午饭就跑回办公室来,不由分说,把铺开架子正准备打一个盹儿的组长拉起来,非逼着他给介绍情况不可。

郑媛案目前虽说棘手,但常规的侦查工作依然按部就班地进行着。眼下是分了三拨人马,齐头并进,一拨人专在郑家的熟人中了解情况,想搞清郑媛之死有没有结仇泄愤的因素。不过殷副队长和组长对这一摊工作都不抱太大的希望,因为从现场情况的特点分析,犯罪的类型属于临时起意而非蓄谋已久,所以,这一调查工作不过是避免遗漏,以为万全而已;另一拨人集中对居住于现场附近的劣迹青年进行摸底排队,到现在也没有排出什么高质量的嫌疑人来。杀人现场四面不着,附近居民一般涉足不到,因此大家对摸底排队工作的价值,也颇有些争议。

现在最让人感兴趣的是第三摊工作:殷副队长和组长正盯在预审科审一个昨天才拘留起来的名叫骆进财的嫌疑人。这人就是发案当天在工地上看机器的那个值班员。据群众反映,这家伙过去就有过爬女厕所窗户之类的恶癖。发案那天傍晚,有人看见他到郑媛家的门口溜达过,案发后那几天又神色恍惚,净愣神儿。根据这些疑点,分局领导昨晚上决定,对骆进财先行拘留,突击审讯。昨天夜里把他从床上叫起来的时候,这小子竟吓得尿了精湿一裤子。组长一边说一边摇头。“咳,你算是饶过去了,那份臊!”

不过从组长嘴里,徐五四也知道凌队长今天从沈阳回来,听说拘留骆进财的事以后,似乎是不大赞成的神色,然而话却说得很含糊,大概意思是嫌手里头尚无几样过硬的证据,抓人显得匆忙了些,这家伙要是来个死不认账,到时取不下口供来,岂不坐蜡?

谈完情况,组长叫徐五四先跟着搞搞摸底排队的工作,五四点头答应。到下午一上班,搞“摸排”的同志都下到自己“包干”的派出所去了。他就开始在办公室里看材料,看了不到两个小时就耐不下性子了。抄起皮包也想到哪个派出所去看看,他希望自己从此能忙得万念俱无,一方面在良心上对媛媛有个交代,另一方面也好把杜丽明从脑袋里挤开。

刚走出办公室,迎面碰上殷副队长领着组长和预审科的老马,神色严肃地快步往凌队长的办公室走来,组长匆匆忙忙问了他一句:

“哪儿去?”

“下去。”

“先别走呢。”

“怎么啦?”

“骆进财承认了。”

组长的声儿不大,说得十分匆忙,但徐五四仿佛听见了一颗响雷!

“啊!他招了?”

组长没来得及回答,就走进凌队长的房门里去了。徐五四带着点傻相站在空无一人的楼道里,发了一会儿愣,才呆呆地走回办公室来。屋里没人,他随便找了个座儿坐下来,心里头有点乱,没想到自己刚刚上手,案件就有了突然的进展,好比一个人要看球赛,刚打开电视机就碰上破网进球,还弄不清怎么回事就得跟着欢呼叫好了,嘴里头多少有点没味,他本来是憋着劲儿要为媛媛出口气的。

屋门咣地一响,组长又跑回来了,打开保险柜,手忙脚乱地翻材料,他小心地问了一句:

“怎么样?”

“啊,凌队长要看今天上午的审讯记录。”

“怎么啦?”

“看我们上午有没有指供逼供的问题。这案子,现在就得看口供材料硬不硬了,得叫人挑不出错儿来。”

组长顾不上多解释,翻出材料急急忙忙走了。徐五四静下心来,细想想,恍然有点开窍,要说搞案子,他不能不佩服凌队长的高明,能一眼在一堆乱网中拎出那条纲来。骆进财不过是具备作案主客观条件的嫌疑所系,加上近来的一些反常举动,才被拘留审查的,除此而外并没有搞到什么直接证据;而现有的间接证据又都是些零散孤立的环节,能把这些环节连接成一条有机锁链的,看来就只有案犯自己的口供了。而口供又必须用完全合法的手段获得,才能具有认定犯罪的法律效力。因为最后给人定罪量刑,还要经过检察院的审查起诉和法院的审判活动这两道关口的检验,如果发现公安机关取证的方式有违法之处,就是人犯划了供,恐怕也难以承认它的证明力了。凌队长的慎重不是没有道理,到时候要真的把案子搞夹生,既判不下来又放不出去,那可就不知道该怎样了结,怎样善后了。

徐五四这么想着,不禁对凌队长又有点肃然起敬了。刑侦这行儿,的确是很倚重经验的,经验能给人远见,能叫人走着这步看着下步。可他不能再往下想,一想,也犯嘀咕,葛建元的事该如何解释?于英雄一脑袋糨糊不新鲜,你凌队长犯什么糊涂?翻山蹚海走平地的人,还能叫蚂蚁绊个跟头?

组长回来了,一扫匆忙紧张之态,放好材料,慢吞吞地倒了杯水,一口一口地喝,怡然自得的神气是不能掩饰的。徐五四没急着开口,等着他有滋有味地卖够了关子,才问:“到底怎么样了?”

组长放下茶杯,亮着嗓门说:“往检察院呈报逮捕。”

这句话的含义是不问自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逮捕人犯须同时具备三个必不能少的条件,其中首要一条就是人犯的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凌队长既然决定对骆进财呈报逮捕,那就是说,这个案子算破了!

媛媛有灵,这么快就看到了凶手的末日,徐五四有点激动了。

“哎,对了,”组长很正经地对他说:“还不赶快去告诉你的那位……”他说了句英语,意思是女朋友,“告诉她,咱们不是吃干饭的。”

这话使徐五四心里咯噔一下,情绪一下子全没了,组长没注意他的表情,一面从柜子里取出批准逮捕呈报表,一边说:“哎哟,我一高兴差点忘了,凌队长叫你到他那儿去一趟呢。”

“干什么?”

“不知道,叫你马上去。”

徐五四没精打采地往凌队长办公室走。案子破了,冤有头,债有主,应该是件高兴的事,可他却怎么也兴奋不起来,一想起和杜丽明一同送媛媛回家的那些个值得流连的时刻,心里就像是重压了什么东西透不出气来。现在,她们全都离他而去了,来得快,走得急,仿佛是一场明媚而短促的梦。在他眼前晃一下,没了,只留下一瞬温暖的记忆,使人依依。由此他更加憎恨葛建元,为这么个浑小子,他和领导、爱人、长辈都吵得一塌糊涂,他本来也可以百事无争,一团和气,上下左右都不得罪的,要不是为了问心无愧地做个好警察,何乐而不为呢!

凌队长正在屋里打电话,电话打得很长,好像是在说他这次在沈阳查的那个案子。他站在旁边等着,好容易等到电话打完。凌队长又拉开抽屉埋头翻找着什么东西,翻了好一会儿才像是刚刚发现屋里还站着他这么个大活人似的,抬头匆匆说了一句:“你坐吧。”便又干他自己的事去了。徐五四在桌边坐下来,心里有点火儿。

凌队长终于停下手,眼睛在他脸上盯了片刻,开口问:

“我听说葛建元是你未婚妻的表哥,有没有这回事?”

这话问得如此严厉,近乎审问,徐五四实在没法儿控制住一肚子的委屈和恼恨在心口汹涌起来,激动得几乎说不出话来。他这才明白,在别人眼里,原来都觉得他在葛建元身上落了多少实惠似的,可他究竟得到了什么?什么!

“有没有这回事啊?”凌队长又问了一声。

他和杜丽明已经吹了,他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没有,可他硬硬地说了句:“有!”他偏不否认,越否认,人家越会觉得你有鬼。

“唔——”凌队长长长唔了一声,索性关了抽屉,身子往椅背上一靠,直把眼睛来看他,缓缓说:“我不在家这些天,对葛建元这个案子,你有什么新的考虑吗?”

他完全明白凌队长的暗示,可他回答的口气仍旧极硬:“没有,我还是认为葛建元在这件事情上,构不成窝赃罪。”

“哦,”凌队长自言自语地点点头,“这么说,你还是坚持原来的意见喽,好吧,”他挥了一下手,“我知道了,你回去吧。”

五四这时是真正体会到无所畏惧的滋味了,你顶多不就是把我发回派出所当片儿警去吗?老子不怕!他坦然站起身来,转身就走,凌队长又把他叫住了。

“等等,拿着你的表,在我这锁了好几天了。”

他接过表,拿着,一句话冲口而出:

“队长,我这表是偷的!”

他看到了凌队长茫然的脸。他抬高了声音:“你犯了窝赃罪!”

他听到了凌队长沉重的呼吸。他带着一种无法遏阻的恶毒的快意,再把声音抬高:“你犯了窝赃罪吗?”

直到离开了队长办公室,他才发觉自己出了一身热汗,很痛快。话说出口,心里的负担反倒为之一扫。似乎全身从上到下都干净了,轻松了。仔细想想,其实又有什么可牵挂的呢?英雄无畏,倒是那种瞻前顾后的主儿,活着才费劲呢。他不愿做那种看领导脸色行事,听上级口气走路的庸人。他就认理,认准了理可以什么都不怕。所以他坦坦然然地回到自己的办公室,看见凌队长一个电话打过来把组长叫走了,心里一丝也没犯怵,该怎么着,他等着瞧!

下班铃嗡嗡嗡响了一通,他没动。

于英雄走进屋来,一面往办公桌里塞他的公文包,一面问他:“怎么还不走?”见他没吭声,又说:“晚上在哪儿吃?告诉你,什么时候你真得请我一顿,我今儿可替你向人家赔礼道歉去了。”

他抬眼望着于英雄半笑的脸,“道什么歉?”

“今儿我和凌队长下了火车先去郑媛家了,他们刚搬了新居,孩子一出事,俩大人也不敢再住那鬼地方了。他们单位还挺照顾的,给了两间的一个单元,八成带点安慰的性质……”

徐五四不耐烦地皱起眉头,“你们到底干什么去了,祝贺乔迁之喜?”

“啊?”于英雄愣了一下,“我们正经替你赔不是去了,你还不知道领情,没良心。”

徐五四低声说了句:“我惹的娄子,你们赔哪门不是。”

“凌队长是代表组织去的呀,正巧又顺路。”于英雄凑近他,笑笑,用一种很知己的口气说:“凌队长还真帮你说好话,说你这人特别爱孩子,特别喜欢媛媛,那天是太难过了,太激动了,所以才……”于英雄从烟盒里弹出根香烟,停下话头,把烟点着,喷了一口,笼而统之地又说了一句:“反正说了你不少好话。”

徐五四那颗已经冷冰冰的心忽地暖了一下,表情却故作淡淡:“都说什么了?”

“说你这个同志很认真,疾恶如仇,心直口快,反正就是那些话吧,然后我们再一通道歉,人家就是再有多大的火儿也发不出来了,抬手不打笑面人嘛。”

于英雄的话被开门声打断,组长回来了。

“正好,你们两个都在,刚才凌队长叫我去谈了一下葛建元的案子,材料现在在你们谁的手里?”

“在五四手里,怎么了?”于英雄小心翼翼地看了五四一眼,见五四板着脸没搭腔,又向组长问道:“下一步叫我们怎么搞?”

“葛建元窝赃问题证据不全,叫你们销案。”

9

骆进财的逮捕证办得很顺利,检察院第二天上午就批下来了。骆进财由拘留转为逮捕之后,案子就从分局移到了市局预审处。徐五四特别被抽出来帮着预审处的同志跑调查搞材料,一通加班加点,挑灯夜战,仅用了一个星期,骆进财杀人案就结束预审,提请起诉了。一切本着“从重从快”的原则,检察院六月十七日提起公诉,中级人民法院六月二十九日开庭审理,认定:骆进财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的刑罚当然是毋庸挑选的——死刑。在宣判后的十天内,骆进财没有上诉,判决于是生效,定在七月十八日交付执行。

七月十八日这天,上午下了一场暴雨,吃午饭的时候停了。七月的天孩子的脸,总是猫一阵儿狗一阵儿的,吃完午饭徐五四随分局参加法场警卫的轿子车赶到预审处看守所的时候,南边的云开处,居然露出晴湛湛的天了。

一排红砖砌就的简陋的接见室,在看守所的外墙和监区之间隔出了一个挺大的空院子。在他们来以前,院子里已经排开了七八辆各型各色的车子,有法院的,有检察院的,还有插着鲜红警旗的警备车、囚车。一些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正散在院子里的阴凉处休息。接见室的门前,一个看守所的值班民警正在用竹扫帚扫着积下的雨水,哗哗的声音不时被那群年轻战士南腔北调的喧笑声淹没。分局来的民警们下了车,也都聚在一起云山雾罩地开聊。于英雄的声音尤其夸张,抑扬顿挫地不知又在吹什么呢。徐五四没去和他们扎堆“砍山”,因为无论从感情上还是从观念上,他都不愿意那些嘻嘻哈哈的说笑冲淡了此时此刻的庄严,可他又没法干涉人家随便解闷儿扯闲篇儿,只好独自站在接见室的门边儿上待着。通过门上的玻璃窗,他能看见那位已经白了头发的审判员正坐在屋里唯一的那张桌子前,十分沉住气地看一份厚厚的材料;特来临场监督的那位女检察员坐在他的右手,漫不经心地摆弄着一只黑色的公文包;左面,他看见了凌队长,站在墙边正在和看守所的一个同志低声说着什么。罪犯还没有提到,隔着门上这层薄薄的、有点发乌的玻璃窗,他似乎能从屋里那种看上去非常平淡的场面和气氛中,感到一种极为强大极为庄严的力量,不由身受感染,情绪也禁不住突然兴奋起来。

太阳从云里钻出来了,整个院子明亮起来。靠院墙西边有一排挺拔的白杨树,深绿色的浓荫被雨水洗得新鲜而有生气,连周围的空气仿佛都受了它的感染,变得清凉润爽起来,不知是于英雄“砍”累了还是大家听腻了,院子里慢慢静下来,静得有点过分。大门外面突然响了一声汽车喇叭,给沉闷单调的空气带来一点波澜,又有人来了?徐五四没顾上去看,因为他忽然感觉到身边那扇接见室的门吱地一声咧开了一道缝,大概是屋里靠监区一侧的那扇门的开启,形成空气对流的作用吧。他知道,该是骆进财提到了。

两个多月的拘押生活,把骆进财给捂白了。他身上穿着件“茶壶套”式的圆领汗衫,十分虚胖,乍看上去活像个发得很暄的馒头,徐五四还没来得及看清他脸上的表情,审判员便从椅子上站起来,宽宽的后脊梁把五四的视线一下子堵严了。

他知道,这是要履行处决骆进财的最后一道法律手续——验明正身了。

“你叫什么名字?”

“骆进财。”

隔着半开半掩的屋门,他听到的声音非常沙哑,发着抖。

“捕前职业?”

“北京市建筑公司第……”

一连串的讯问……徐五四心头有点发热,审判员每问一句,他心里就跳一声,“恶有恶报”。啊,媛媛,你听得见吗?我们在干什么,你能知道吗?

“骆进财,根据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你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于今天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你如有需要转送亲友的遗言和信札,我们可以代为……”

徐五四没能把审判员的话听完,屋门不知被谁推了一下关严了。这时,从院子外面走进几个人来,猛然把他的视线扯了过去。

是他们——媛媛的父亲、母亲,一个不认识的中年人,还有她……

杜丽明!

他和她的目光不知怎么就碰在一起了,碰了一下又各自避开。他将近两个月没见到她了,在这短短的一瞥中,觉得她有点见瘦,脸也没有过去那么白了,甚至还稍稍显着些憔悴……他再把目光瞟过去看她,却发现媛媛的父母正在主动同他点头打招呼,便顺势走过去寒暄。

“你们来啦?”

他站在媛媛父母面前,眼睛尽量控制着不去旁顾杜丽明,但是他的神经却能感觉到杜丽明在看他,在温和地看他。

“什么时候枪毙?”

他愣了一下,杜丽明的目光正对着他,是她在问,是她在问,他连忙用略带殷勤的口气答道:

“马上,马上。”

杜丽明点点头,目光又避开了。反倒是他,显得放松了许多。正想再说几句什么,突然发现接见室门口有点异样,分局的民警们不知怎么全都挤在那儿,伸头探脑地往屋里张望,像是出了什么事。于英雄一脸严肃走过来,只和杜丽明草草点头打了个招呼,便神情机密地凑近五四,虽然声音轻得近于耳语,但徐五四却听得确确凿凿,他知道,身边的杜丽明也一定听得确确凿凿!

“骆进财又押回去了!”

“为什么又把他押回去了?”

“不知道,看样子今天杀不了啦。”

杀不了?不,不,这绝不可能!朝四下里看一看吧,警车、卡车、吉普车,庄严地排列在这宽大的院子里;刑警、法警、武装民警、威风凛凛,候令待发……难道都是来闹着玩的!

可是,于英雄的神色是那么郑重,不带半点玩笑的意思,搞得杜丽明一下子认起真来了,她甚至马上就想到更深的那层意思里去了。

“是不是有人给他说情,想包庇他?”

“谁敢!”徐五四语气坚决,他相信自己敢告到中央去!高级法院已经核准了死刑,根据人大常委会通知,判决就算生效,犯人也没有上诉权了。到了这个份上,就是天王老子也没那么大能耐,敢刀下留人!

可于英雄的话,并不是空穴来风,接见室的门前,人疙瘩已经越堆越大,满院子都在叽叽咕咕、交头接耳……一个年轻的武警战士操着一口山西腔东问西问:“咋搞的,咋搞的?”但没有人回答他,直到接见室的门打开了,审判员、检察员、凌队长他们鱼贯而出,人们才一下子静下来。

“为什么不杀?他是杀人犯!”

徐五四猛丁打了一个哆嗦,杜丽明的声音是那么勇敢、尖锐,就在他的身边,在突然静下来的院子里,显得非常震耳,他的心一下子提起来。

审判员腋下夹着皮包,眼睛甚至都没有向杜丽明这边瞥一下,对着满院子泥塑般的人群,高声说道:

“犯人临刑喊冤!”

所有人都愣在那儿,措手不及地愣在那儿。一个战士胆怯的声音最先打破短暂的沉寂,使人们从呆怔中惊醒过来。

“喊冤就不杀了吗?”

话音虽小,却像一根导火线,轰轰轰,一片爆炸般的议论声、争吵声,平地而起,夹带着杜丽明理直气壮地质问和媛媛母亲嘤嘤的哭声;那位父亲站在人群里,结结巴巴地说:“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

杜丽明甚至冲到了审判员的面前,“法院已经判了,你们难道可以不执行法律?难道就让孩子白死了吗?”

审判员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徐五四甚至分辨不出,那究竟是庄严还是冷漠。审判员的头发已经灰白,也许这种场面见得多了,以至于可以丝毫不为群情激昂所动。他的声音高高的,但却是异常冷静的。

“我是执行死刑的指挥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人临刑喊冤,我有权决定暂缓执行。”

大家似乎还是觉得不应该就这么完了,院里仍然一片嗡嗡嗡的议论声。凌队长跨上一步,低沉地说了句:

“分局的,都回车上去。”

这一下,也提醒了武警部队的那位带队干部,跟着向他的战士们大喊了一声:

“集合!”

没有人再说话,只留下媛媛母亲的啜泣,令人心碎;做父亲的张开两手,站在院子当中,仿佛是要拦住上车的民警们,“求求你们,给孩子报仇,求求你们,给孩子报仇。”大家都低着头,像逃债似的躲上了车。徐五四的心像给谁撕了一下,他想着应该向媛媛父母说几句话,解释,或者安慰,可他能说什么呢?

凌队长和那位始终没吭声的女检察员说了句什么,然后向汽车走去。徐五四也挪动双脚跟着往汽车那边走,他甚至忘了该和杜丽明说一声再见,更没想到杜丽明会猛然冲到他的前面去,拦住了凌队长的去路。

“你们不能走!你们得说一下,究竟暂缓到什么时候?”

“不会太长。”凌队长放慢了步子,可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还杀不杀?”

凌队长迟疑了一瞬,“这个,现在还不知道。”

“你们知道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你们到底是不是人民警察?”

“丽明!”徐五四一把拉住她。也许是杜丽明太激动了,也许是他的动作和声音太猛烈了,杜丽明的泪珠子吧嗒吧嗒地掉下来,低声哽咽了一句:

“你们,是不是人民警察……”

“丽明,”徐五四轻轻地,轻轻地叫了她一声。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成熟的大人,在劝导幼稚的孩子;就是个坚强的男人,在安慰脆弱的女子,“丽明,我们和你的心情是一样的,让那家伙再苟延几天吧,你放心!”

杜丽明不出声地抽泣着,在他面前,像一个孩子对大人哝哝诉说着委屈:“媛媛……太可怜了,我老觉得她太可怜了。”

是的,一个可爱的孩子早早夭折,人人都能洒下几行怜惜的泪水,可是,如果杀人犯得不到现世报,孩子在地下依然要担惊受怕,作为她的生养者、教育者和保护者,仿佛都欠了孩子一笔债似的,如何能心安于日后?

“你放心,你们放心吧!”他只能这样安慰他们。他也相信,杀人偿命,法理人情,谁也不敢法外开恩,放那厮一线活路去。

回到分局已经是五点钟了。大家嗡嗡嗡地议论了一阵,各自散去。下班铃打过好一会儿,徐五四最后一个从办公室走出来。站在静悄悄的楼道里,心里空虚得不行。他看见凌队长办公室里还半敞着门,迟疑了一下,走过去了。

屋里只有凌队长一个人,什么也没干,正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抽闷烟。因为上午下了雨,窗户都关死了,屋里的空气闷热而混浊,这使乍一进来的徐五四倏然产生了一种陌生感,仿佛连凌队长那张很少表情的面孔,也在烟缭雾绕中变得更加模糊、疏远、难以辨认了。

“你没走?”

凌队长问话时似乎并没有看他,他答了一声:“啊。”

“坐吧。”

他坐下来,问:“您知道处决骆进财改在什么时候吗?法院得多久才能定得下来呢?”

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刚才翻了一下刑事诉讼法,上面没有明文规定临刑暂缓的期限,不过总归也不能太长吧。”

凌队长抬起眼睛来,看着他,像有什么话难于启口似的。徐五四从来未想象过堂堂的凌队长也会有这样一副出语踌躇的神情,他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胆战,说不清,也许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到这种踌躇意味着什么了。

“我估计,”凌队长的声音苍老得厉害,“骆进财,大概是杀不了啦。”

“怎么呢?”徐五四竭力控制着嗓子眼儿里的颤抖,“怎么会呢?”

“这案子的麻烦就出在捕人捕得太早了点,应该先留着他,通过侦查取点证据,然后再动手。可现在呢,直接证据没有,间接证据不全,口供,唯一能给间接证据一点生命的就是口供了。今天犯人临刑喊冤,等于全盘翻供,你想想……”

徐五四不愿意克制了,他没法儿再克制了!“可媛媛是他杀的,就是他杀的!”他放开嗓门儿,仿佛一定要把凌队长驳倒似的,“我们在审讯中并没有使用违法手段,全是他自己招的,这您都知道!如果他不是凶手,怎么能把现场情况和作案手段讲得那么准!”

“我并没有说不是他杀的,可法律不排除偶然性。没有口供,其他证据又不充分,你就是把一千个可能性加起来,也不能等于一个肯定性。”

“难道还能放了他不成?”徐五四争吵般地叫着,实际上已经心虚词穷了,甚至不知道下一句该说什么。他害怕,害怕凌队长真的那么有经验!

“放,倒还不至于,可是杀,看来也不合适了。人头落地,万一错了……”

徐五四无话可说,而胸中的闷气,却一拱一拱地直往上顶,发不出来,又咽不下去,他直想摔个东西!

“今天在看守所,你表现不错。”

凌队长沉沉地说了一句。徐五四当然领会,这是指他下午劝阻杜丽明这件事而说的。可他心里却别扭,在凌队长眼里,好像他天生就是个“愣头青”、“没遮拦”,今天没跟着杜丽明火上浇油,就算是“表现不错”了。他委屈!可这时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屋里真闷。他打开一扇窗子,远处大街上喧嚣的声浪扑面而来。他长长地呼了口气,像是要把胸中的郁闷一下全吐出去,看看表,七点了。他没心情再谈下去,低声问了一句:

“您不回家?”

凌队长一动不动,好半天才答非所问地说:

“最近,见着葛建元了吗?”

“没见着,怎么啦?”

“没什么,我是说,那件事你是做得对的,怪我不好,委屈你了。”

他万没想到凌队长会在这个时候如此郑重地向他表示歉意。进刑警队一年多了,他从来没见过凌队长向谁这么认真地道过歉,这一瞬间,他甚至后悔当初那么尖锐强硬地顶撞队长,如今人家冲他一低头,你反要觉着欠了什么情分了。人哪,也许都这样儿。一夕之间,一念之间,可以干戈玉帛。

他把头低下来,又摇了摇,“这事也怪我,可能当初没把审马有利的详细情况跟您说清楚。”

“不,不怪你,”凌队长却用一种复杂得难以捉摸的眼光看着他,说了一句他意想不到的话:“我一直是清楚的,我只是,太性急了。”

啊——?徐五四的瞳孔都吃惊得放大了,葛建元构不成窝赃罪,难道凌队长一直是清楚的?他为什么?一个老公安人员,为什么要这样!这仅仅是性急的问题吗?五四身上冒汗了。

凌队长还是那个不动声色的面孔,默默站起来,打开保险柜,取出一卷材料来。

“要不是天天忙骆进财这个案子,我早想把这些材料给你看看了。”

卷宗皮里的材料厚厚的,没有装订。

“这就是葛建元从1979年开始,三次涉嫌犯罪的材料。三次,都是证据不全,不了了之了。”

凌队长一字一顿地说着,仿佛这几句话有许多分量似的。徐五四的声音也不由得放沉重了。

“您上次说的房修公司的盗窃案……”

“那是最近的一次。房修公司俱乐部的二十英寸彩色电视机被窃。彩电是美国货,一个华侨送的,国内没有进口这种彩电。案发后的第三天,有两个房修公司的工人偶然到葛建元家串门,无意中发现那台彩电就在他的床底下藏着,型号、新旧,一点不错,回去向保卫干部汇报了。可保卫干部没有找我们就冒冒失失地向葛建元追问这件事,葛建元当然不会承认,说那彩电是他一个朋友卖给他的,这个朋友,就是马有利!”

“噢!”徐五四禁不住叫出声来。

“那个机会很可惜,如果保卫干部及时向我们报案,我们及时采取措施的话,很可能在葛建元家里人赃俱获。可是保卫干部到第二天才找到马有利核对情况,一切都晚了,葛建元有充分时间同马有利串供,所以马有利一口承认电视机是他以一千元的价格卖给葛建元的。”

“这不是美国货吗?应该问马有利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还不好编,在东单信托商店旁边的胡同里,从一个陌生人手上买的。”

“那么电视机呢?叫葛建元拿出来让人认认。”

“还是在东单信托商店的胡同里,葛建元又把它卖给另一个陌生人了。”

“这简直是哄孩子!”

“对了,他们撒谎并不高明,可对法律来讲,就是再蠢的谎言,也要靠证据来推翻它,证据呢?没有。”

“盗窃现场没有勘查吗?”

“俱乐部的大门平时是不锁的,谁都能进去,葛建元作为房修公司的职工,有正当进出的理由,所以,现场没有勘查的价值。”

徐五四目瞪口呆地听着。

“还有,大前年有人在葛建元的衣服兜里找烟抽,却翻出了一个吓人一跳的存折来,多少?一万!他一个普通三级工,哪儿发的横财?我们查了一段,没有线索;想去银行查实,人家有为客户保密的规定,没有确凿证据不给查;仅凭一个人的揭发检举,我们又不能采取任何动作;而且你也知道,咱们人力有限,在一个案子上耗不起太长的时间,结果最后也放弃了。”

这些话要是放在以前,徐五四也许会说:“没有证据嘛,本来就该放弃,没证据就别动人家的心思。”可他现在不但说不出这话来,自己心里甚至也猛烈地跳了一下——那天,他不是也在葛建元家里看见过一个可疑的玉兽吗?后来被葛建元匆匆忙忙藏起来了,难道就没有可能是件来历不明的古董?太可能了!但你就是把一千个可能性加起来,也不等于一个肯定性啊!

凌队长站起来,认真地收起那卷材料。就着窗外黄昏薄暮的余光,徐五四依然看得见他的头发就要白了,不,已经白了。他把材料送进保险柜,锁上,站在那儿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有赶不尽的疲倦,又突然挥了一下手,动作却是那么干脆利索,声音也蓦地有了力量:“葛建元肯定有问题,绝不会有错的,只不过没抓住他的尾巴就是了。当然,现在还没法认定他有罪,可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并不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没有抓住尾巴,不等于没有尾巴。而且这种人,我是看透了,不给他点苦头就指望他改恶从善,做梦去吧!‘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知道这个典故吗?”顿了一下,似乎并不等着五四回答什么,又说:“摩托车这件事出来以后,我本来想趁机会把他收进来算了,总比漂在社会上害人强,我是太性急了,不应当这么做,也没想到你会这么坚持。你来队里一年了吧,没发现你还有这么种一丝不苟的素质,好,我喜欢这样的。唉,我也是仗着对葛建元心里有底,才破例搞点歪门邪道的手段。后来想想,不行,要是开了风气,别人也学着样儿做,岂不乱套吗。这事幸亏你硬顶着没搞成,不然我非后悔不可。”

徐五四直想掉眼泪,他觉得自己真浑,仿佛再也亮不起那理直气壮的嗓门儿了,嗫嚅着说:“我只是,只是怕搞错了案子,队长,我从进公安学校那天起,就发誓要当一个好警察,一个称职的、问心无愧的好警察……”他看见凌队长的脸一下子变得慈祥起来,还有那从未有过的亲切的目光……他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了。

“三十五年前,我第一次跨进北京市公安局大门的时候,才十六岁。十六岁,多好的年纪!我也是发过誓的,要为新的政权,为解放了的人们,为咱们的北京城,当个好警察。三十五年过去了,对这个初衷,我自信是身体力行的。这些年,我亲眼看着你们这些年轻人一茬一茬地补充进来,有不少人干得比我们这些老家伙好。可有时我也觉得,咱们这些穿‘官儿服’的,怎么样才算尽职了,怎么样才称得上一个好警察?局里这一茬一茬的人,各自都有各自的看法、标准。你们也许认为,能一辈子不冤枉无辜,不搞错案子,就可以问心无愧了。可我们这帮老一点的,心事就更多一些。特别是现在,我们总觉得自己没能好好地尽职,总忍不住要去怀念六四、六五那几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升平盛世。我们是从那时候过来的,不像你们,一进来就赶上十年内乱,没有我们这种怀念和幻想。你看前些年,开大会做报告一张嘴就是那句套话,叫做社会治安有所好转,但恶性案件仍有发生,但实际情况怎么样,咱们在基层工作的人最清楚嘛,那时候,社会治安越来越坏,恶性案件有增无已!在这么个现实下,还一味坚持少捕少拘,不敢提‘乱世用重典’,一提,有人就扣帽子,说你否定大治天下。有什么办法?全在那儿自己骗自己呢!老百姓那几年是怎么说我们的?说我们笨蛋、熊包、废物点心。人们上街出门走黑道,连点安全感都没有。大家恨小偷流氓猖狂,也恨我们这些公安人员没用。我这次去沈阳,沈阳市局的同志说,当时有人把沈阳出的那六个劫机犯、二王流窜杀人犯和咱们公安局并列起来了,叫六英二虎一熊,我干公安三十五年了,三十五年!干到这个份上,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了。这三十五年,我可以说基本上没搞错过案子,没冤枉过好人;‘文化大革命’一开始我们这些老公安就卷铺盖了,所以也没有欠账。可我仍然觉得我们没有尽职,一个工作上从来不出错,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也一点不着急不痛心的警察,是好警察吗?至少在我这儿,我不承认他!”

徐五四一连串地打着冷战,脸上却烧了一片火,如果这时候有人揍他一顿,他也情愿挨着。这些年他天天觉得自己已经不错了,可以问心无愧了,别露怯、别出错、别搞砸了案子,他对自己一直就是这么个标准,可除去媛媛以外,对那些被打被杀被侮辱被祸害的父老兄弟姐妹们,他从来没有过像凌队长这样发自内心的惭愧和焦急,从来没有过!而他还一直以为凌队长只不过是个极为熟练的机器人呢。他三十岁了,竟是这样一个混人!

“五四,你也是从十年动乱中走过来的人,应该有体会,社会治安的问题是长期动乱的后遗症,没有快刀斩乱麻的气魄绝搞不好。这话我以前就说过,现在看怎么样?要不是前年中央坚决提出‘从重从快’的原则;要不是咱们全国几十万干警拼命干,怎么会有现在的局面?多年降不下来的发案率降下来了;老百姓拍巴掌叫好了;我们也觉得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真的有奔头了,干着是那么回事了。中央撑腰,老百姓也撑腰,往下就看咱们的了。不是要当个好警察吗?行,那就既别罚无辜,也别赦有罪。现在光是把浮在面上的一层脏沫了打掉了,还有不少沉在下面的渣滓没动呢,有朝一日水一浑,照样沉渣泛起,像葛建元这样的,你别小看了他!”

“不,凌队长,我不是个好警察,我真的不是好警察……”

天黑了,他记不清是怎么离开凌队长的办公室的。踏上宽阔的马路,回头看去,他们的办公楼里已经亮起了点点雪白的灯光。今晚上加班的格外多。马路边,乘凉的人群也开始拥挤起来,搬个板凳,铺块凉席,安闲啜茶,高声谈笑;几个孩子喧哗着从他后面擦身跑过去了,是女孩儿,一片斑斓耀眼的裙子飘飘地融进了柔和的夜色里。他深深地、庄严地吸了口气,陡然觉得双肩沉重了许多,而两条腿却似乎更粗壮更有力,他禁不住也跑起来了。他想叫喊,大声儿的!老人们、孩子们、男人们、女人们,万家灯火的北京城啊,我是你们的!我要重新地、真正地爱你们!对了,我不是个好警察,可我要做一个好警察,我一定要做一个问心无愧的好警察!

马有利、骆进财、葛建元,所有社会的渣滓们,你们听见了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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