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在李老师家吃过晚饭,金逸就接到了房东的电话。
拜别李老师
一行人下楼,狗子晃着尾巴一颠一颠的走在前面,狗子一边迈着腿一边皱了皱鼻子。
“主人,您的老师家里怎么有股药味啊,您刚闻到了嘛?。”
金逸右手手指灵活的跳动在扶手上,他抬起头有些怀念。
“嗯?是有一点的,李老师父亲有些老年痴呆,每天要喝药的,当年我借宿在她家常常帮她煎药的。”
“哦。”
狗子眼珠子转了转,不知道想到了什么。
又回到小院,门口大门已经开了,很明显房东已经在里面等着了。
金逸走进小院里,看着院子孤零零的一颗大枣树,此时已经是冬季,枣树上的叶子早就掉光了,积雪堆了厚厚一层在树枝上,零星几颗红枣从雪堆中冒了出来。
看样子这院子也有一段时间没住人了,当年金逸还是小屁孩的时候那时候这棵枣树还不算长的很大,嘴馋的金逸常常有事没事就去踢枣树,每次积雪簌簌落下,总会带着几颗不堪负重的红枣。
疆北独特的环境使得这边的水果糖分非常足,不需要特别的培育水果自然就会特别清甜。
大枣也是一样,比起其他地区,疆北的大枣个头几乎要大上一倍,再加上冬天冰雪封冻锁死了大枣水分即使初冬过去很久枣子水分也很足。
看着院子里两层小屋亮起的灯光,金逸缓步走下台阶,台阶上的积雪似乎刚被打扫过。疆北的独栋小屋很多都是一层半埋在地下,只露出一个明亮的窗户,在防止严寒入侵的同时也具有冬暖夏凉的功效,(六七月份时疆北的夏天往地下挖一点就会发现还没有及时解冻的冻土)。
敲了敲门,一张年轻的脸从窗口向这里瞥了一眼,不多时,门打开金逸带着狗子走了进去,室内已经通了暖气整个一层暖烘烘的,地上铺好了一层地毯。
“你们好,看房子是嘛?您眼光不错我们这房子采光通风都没话说。”
金逸看着眼前这张脸有些熟悉,
“你是张朋?”
“哎!你怎么知道?”
年轻人愣了一下,
“张叔叔身体还好吗?我是金逸,十年没见还记得嘛?”
张朋看着金逸的脸越看越熟悉渐渐脸上有一丝激动,
“金大哥?哎,我记起来了,你怎么回来了,瞧我给勺的,走走先去我家坐会,等下一起吃晚饭,我爸常常还念叨着你们家呢。”
金逸一家以前是张朋家的房客,两家是朋友关系,当初金逸老爹做生意也多亏了张朋老爹帮忙,两家以前走的特别近。不过那时候张朋还是个小萝卜头,被大他几岁的金逸带着玩。
“改天,改天,今天先落个脚,这个房租多少我估计要住上一段时间。”
“哥,别...钱我可不敢收你的,你就安心在这住,回头我给我老爸讲下你来疆北了,让他高兴高兴。”
“金叔叔最近怎么样?身体好吗?”
金逸有些出神,“他已经过世了。”
“啊!不会吧金叔叔身体那么好!什么时候的事了?”
“前几年...”
张朋拍了拍金逸的肩膀
“那行,你节哀吧,明天我过来找你玩,钥匙我给你放桌上,我手机号就是你刚才打的那个,记得备注下啊。”
张朋把钥匙往桌子上一放,说完就离开了屋子,生怕金逸当场给钱。
听着门外汽车发动离开的声音,金逸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座椅摆设还是老样子,金逸还记得以前自己卧室里有个小电视机那时候自己总是晚上偷偷打开看。
一切仿佛都和原来差不多,只是原来一些人不见了。
一旁的小倩开始忙忙碌碌的收拾屋子打扫卫生。
金逸看着手机回了一条消息,不多时就收到了回复。
金逸抬起头看了眼客厅挂的老式摆钟,下午5点,
“我出去下,你们吃饭自己解决,附近有菜市场。”
“主人,需要我陪着你嘛?”
狗子殷勤的摇着尾巴舔着脸跟在后面,金逸撸了撸狗头,摇摇头。
出门后金逸沿着马路一路向市区走去,路边原本在夏天郁郁葱葱的桑树都已经被冰雪覆盖,金逸还记得那时候总有个人用宽大的手掌牵着他走在回家的路上,
蜜瓜市十年也改变了很多,原本靠近市区一路上都有很多卖串串香的小店,现在很多都改成了奶茶店和服装城,花了半小时金逸走到了一家餐厅,餐厅装饰风格有些老旧,招牌上写着华夏文与番语双语,维特大叔的烤肉小屋。
推开门,一股热气蒸腾而上,餐厅里播放着轻快的民族小调。一个戴着花边小帽,肚子肥肥的大叔哼着小调正在烤羊肉串,
岁月是把猪饲料啊,金逸有些感叹的找了个位置,
“老板,来30串羊肉串,一大份手抓饭,两个馕饼子,一个全羊羊腿多带脆皮。”
“好嘞,老板你稍等。”
一边烤肉的大叔应和一声,用方言喊了下他老婆,一个包着花头巾身材略微有些丰腆的女人手脚麻利的端了一碗羊肉汤上来。
金逸嗅着熟悉的香味,有些怀念的喝了一口汤,肉汤与香料的完美融合,淡黄色的汤头上飘着星星点点的油花,汤底下还看得见一点点洋葱沫与香辛料。
汤料入口,温暖的肉汤极为舒适的顺着舌头流进食道,在顺流直下一股温暖扩散在五脏六腑,直接将整个人从外面严寒的季节拯救出来。
金逸一边满足的喝着羊肉汤,一边看着老板娘麻利的从大锅盛出手抓饭,疆北的手抓饭本地吃是最有味道的,小火炜炖,米饭混合着胡萝卜炒制成淡金色,被紧紧盖着的一大锅米饭中间掏开一个洞,里面放满了炸制金黄的肥嫩的羊肉,随着小火不停加热,羊肉的香气开始渗入米饭,
不多时一份手抓饭已经盛好,老板娘顺手抄起小刀灵活的从烤箱里分割下一条羊腿,在小心避开羊腿外层上的脆皮,轻易将羊腿分割开装盘。
“老板您的手抓饭和全羊腿。”老板娘操着不熟练的普通话将盘子放下,并在盘子里放了一把割肉小刀,
“谢谢!”
金逸点点头,拿起小刀轻柔的割下一片脆皮和一小片羊肉(Ps:嘶溜,烤全羊那个脆皮是真的好吃),再用脆皮包裹着羊肉放入嘴里,外层脆皮的爽脆口感搭配肥嫩的羊腿肉每一次咀嚼对于味蕾都是爆炸一般的感受。
配合渗入羊肉香味的手抓饭一起享用,对于爱吃肉的朋友来讲绝对是味觉上的盛宴!
一边的老板已经烤好了羊肉串,肥瘦相间的羊肉串分成两份放在刚从烤炉中拿起的馕饼子上,此时馕饼子上早就铺好了生菜叶,老板手一翻将馕饼子包裹着羊肉串随手抽出铁纤,就端了上了来。
金逸放下小刀,抬头打了个招呼
“米扎大叔好啊。”
老板仔细看了眼金逸,
“你,你是小金?”
“好多年没见你啦!古丽这丫头有时候会来这里坐坐,听她说你回老家了?”
“嗯啊,我今天刚回来,十年没见米扎大叔你也结婚啦?”
“嗨,前几年结的,你怎样,你小子比以前长高很多啊。”
此时烤肉店的门突然间被打开,一个身材高挑,穿着红色连衣裙戴着白色小毡帽的漂亮疆族姑娘推开了门,
姑娘一双天湖蓝的眼睛在店里四下打量一番,就不客气的迈着大长腿在金逸面前坐了下来。
“米扎大叔,一个小碗,一碗羊肉汤。”
米扎大叔给金逸使了个眼色,嘿嘿笑着拿了个碗过来。
“这位姑娘,你不觉得从在下的碟子里抢手抓饭是一件很失礼的事嘛?”
“卧槽,把我的羊腿放下,这玩意削着吃的。”
蓝眼睛姑娘抬起头,用力咽下一大块羊腿肉,接过金逸递过来的一碗汤一饮而尽,就低头翻开自己小包从一堆杂乱的各种东西里(眼尖的金逸甚至看见一包苏菲)翻出一包塑料袋装着的外卖拍在桌子上。
“金羊羔做的驴肉火烧,你好的那一口。”
金逸咽了口口水拆开包裹,十几个烤的金黄的火烧摆在食盒里有一个甚至被咬了一口,嗯很大的一口,还有点口红印,很容易想象到某位姑娘在买到这份驴肉火烧时用红唇狠狠咬了一大口,却不愿全部吃完的纠结心态。
这个金逸也顾不上装不认识了。
“古丽娅!你丫是戈壁滩上刚饿了几天的牲口嘛?自己不会再买?还要吃我的?”
金逸莫名悲愤,
“装!你继续装,你不是不认识我嘛。”
古丽娅手上捧着卷好的馕饼子,像一只松鼠一般大口吃着,小腮帮子鼓鼓囊囊的,金逸很难想象这么小的一张嘴是怎么能吃下那么多的东西。
“就算是不认识,你也不能随便吃别人的东西吧!”
金逸念念碎的用手指捻起一块驴肉火烧,唇齿间,火烧皮脆驴肉肉质紧致有弹性,一口下去驴肉中还有淡淡肉汁渗出,有道是天上龙肉地下驴肉莫过于如此了。
金逸有些满足,然后迅雷不及掩耳的拍开一只伸向馕饼子的小手
“自己那份吃完了还想吃我的?”
古丽娅鼓着腮帮,不依不饶的尝试着想要在拿一个火烧。
金逸有些头疼的看着一只小手一个两个三个,得!还给我买的驴肉火烧,一半都在这丫头肚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