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把件?这也太多了吧?”邹爸觉得邹凯有些想多了:“进那么多,要是卖不完怎么办?再说了,万把件要多少钱,你这衣服进价也不便宜吧,进货款要多少钱?你有没有想过?”
邹妈也道:“对啊,小凯,你做事可不能晕着来,做生意又不是灾年屯粮食,灾年屯粮食越多越好,衣服卖不完可就积压了,到时候你怎么脱手?”
也的确是这个道理,一件衣服就算再便宜,在黄河时装城最起码也要十几块,要是进一万件,那就是十几万的流动资金,邹凯倒是拿得出来,问题是如果真的没搞红火,他能接受失败,就怕父母会因此备受打击,以后再想劝说他们接受自己的想法就难了。
邹凯原本打算直接搞个大的,现在仔细一琢磨,那就稍微稳妥一点来,前期进个两三千件衣服已经足够了。
要是真的生意红火卖完了,那也不用太担心,反正他来去一趟莞城进货,也就是三四天的时间,回去一天,去黄河时装城进货一天,回来一天,也不会耽误太久,说不定还能达到饥饿营销的效果。
一家人又商量了一会儿,把一些细节都给敲定,吃过晚饭之后,邹爸邹妈就早早的睡觉了。两个人今天见准亲家,准亲家劝酒也不好意思拒绝,都喝了点,下午又扛着没睡觉商量事情,早就乏了。
邹凯也早早的躺下了,这个时代农村没什么娱乐项目,电视信号也不是很好,那样模模糊糊的看电视,还不如早点休息睡觉,再加上这几天事情很多,会比较忙,他要好好休息才行。
邹凯躺下,迷迷糊糊的正要睡着,忽然听到东屋里传来了大姐邹娟压低了的声音:“小凯,你睡着了没?”
“还没呢,姐,咋了?你有事情?”邹凯知道大姐肯定不会是随便开口问话的,肯定是有事情要问自己。
“小凯,你说到时候要把服装店开成服装量贩,让咱爸妈和我三个人管理,我就怕……”邹娟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咋了,姐,你说怕什么?”邹凯追问道。
东屋里的邹娟沉默了很久,就在邹凯都以为她是不是睡着了的时候,她忽然开口道:“小凯,我是在担心,到时候要是让我管门店的话,我管不来人咋办?我从小到大就没管过人,在学校连个小组长都没当过,到时候要怎么管?”
邹凯这才明白过来,大姐邹娟是在自我怀疑,担心没办法管理好一个门店,也不怪大姐邹娟会有这样的想法,她虽然身为姐弟仨的老大,但是性格却相对比较柔弱,从小到大都是听父母的安排,几乎没有自己的想法。
现在突然听到到时候可能要一个人管理门店,手底下可能还会有营业员什么的,她就显得有些心慌了,毕竟这样的事情她从来没有经历过,农村孩子本身就没有什么自信心,从小到大更是没有什么锻炼机会,也就是邹凯这种重生者,经历过几十年的人生,才有很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其余年轻人是不可能有这样的管理和组织能力的。
其实就算是有,也很难展现出来,因为总会有人能拥有这样的天赋,毕竟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也不是什么超强的天赋,只是农村孩子很少有这样的表现机会,甚至从来没有这样的心态,他们根本无法在年少时就展现出来,只有经过漫长的时间洗礼才能达到。
邹凯明白了大姐心中的苦恼,笑着开口道:“姐,你不用担心的,其实店面很好管理的,只需要记住两个原则就行了。”
“什么原则?”邹娟的声音有些急切,声音都忍不住有些大了。不过西屋的邹爸邹妈并没有什么反应,依旧有鼾声传来。
“当老板的,做事的首要原则就是管好钱,账务清晰,不要出乱子,一个门店基本上就没什么事情了。财务明晰了,接下来就是奖罚分明,想让生意好,就给员工提成,给员工提成,让员工有动力多卖衣服,他们工资拿得越高,工作越积极,咱们就越是赚钱。”邹凯解释道。
“这样会不会不太好?”邹娟怀疑到。
“什么不太好?”邹凯反问。
“我没听过给人工资开的越高越好,工资高的,不都是说是大单位,国家单位才行,咱们这种小店,开得起那么高的工资吗?”邹娟有些担忧,她听到的道理都是要省钱,大手大脚过日子根本不行,她很担心弟弟这样搞下去,很快就把店面败光了。
“姐,你根本不用担心这些,咱们可以把底薪定低一点,然后按开单来计件给提成,比如说一个月工资五百……”
邹凯刚说到这里,邹娟就慌忙开口打断了:“小凯,五百太多了,咱们这边商店找个人帮忙,一个月才两三百的。”
邹凯这才反应过来,镇上消费低,工资也是很低的,五百那是去南方打工才能给到的工资,毕竟那是背井离乡,身处异乡,在不确定的环境中给人打工,这样才有五六百的工资,要是在身上打工,吃住都在家里,平日里就是帮帮忙,拿两三百的工资就是很高的工资了。
邹凯脑子只是一转,就确定了新的薪资:“那就两百底薪,一件衣服提成一块。”
“一件衣服提成一块?这是多还是少?”邹娟追问道。
“不算多吧,也就看自己的本事了,卖的多就赚得多,卖得少就赚不到啥钱。”邹凯解释道。
“那还是让她们多赚钱吧!”邹娟只是简单地琢磨之后,就明白了邹凯的意思,要是售货员的提成高,就说明店里的销量很好,那么店面的利润是很高的,怪不得弟弟要说给店员高薪,就是用钱激励店员,让店员给店里创造更高的利润。
邹凯笑了起来:“姐,看来你已经上手了。”
“这就跟喂牛一样,想让牛多干活,就要舍得喂料。”邹娟来了个很好的比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