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的人类对年长的男人有着由心而生的敬畏,所以他们会请一些年长的老人给大家主持公道和颁布条例;这些德高望重的老者就是最初代的祭师。
老祭师其实也并没有那么神话,他们只是比年轻一辈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听得多,做得过,想得也多。
那时候的人类还是很无知的,他们的知识面只停留在如何填饱肚子,如何繁衍后代,如何躲避灾害等一些生存必备常识;见识也不过以家为原点半径100公里左右的事物。老祭师也是如此,只是他们地位比较特殊,不能表现得和普通人一样无知,所以便用想象力去解释所有知识之外的未知领域。
他们最关心的就是疾病和死亡,很想不懂为什么一些人手指割破了点皮第二天血止了就没事,一些人就会得了破伤风迅速死亡;他们不懂为何在会有连续的大暴雨,把庄稼全摧毁;他们更不知道人死后为什么还能出现在梦中,甚至睡觉为什么会做梦都不知道。
对于这种种的不解他们第一时间会像到去请教部落里的祭师。
祭师会用经验和想象力解答他们:手伤了应该找来某些草药,嚼烂后敷在伤口上;天下大暴雨那是触怒某个应该敬畏的神灵,我需要一个神圣的祭事仪式向他们献上我们的敬畏(一个活人祭品和若干畜口);人之所以做梦那是神灵给人类降下的预言,而在梦中见到先人,那是因为他们并没有真正死去,而是去了一个遥远而神圣的地方,能通过梦来和世人沟通。
在原始部落里,人们还会专门会选上一天大家坐在一起向祭师述说自己梦中的境遇,让祭师来给自己解梦;这样的交流更能促进文化的进步。
在想象这方面,不同的部落有不同的方向,这样就形成很多形形色色的崇拜和信仰。
有的部落崇拜一颗巨大而怪异的石头,觉得它能给部族带来好运,只因为那石头在太阳的照射下形成一个巨大的人形影子。他们称自己为巨石族,整个部落就围绕着这个巨大的石头而建(地位越高的人住得离石头越近);随着太阳东升西落,石头的影子就会像钟表上的时针一样落在相应的人家的房子上,这样就代表巨石之神走进了这家人,他们就应该用歌舞相迎,向巨石之神祈求好运气。
只要有太阳,巨石族聚落里就会歌舞升平,因此他们族中每一位都能歌善舞,有着极高的艺术悟性。
有的部落崇拜一副巨大的猛犸象骨架,因为他们从来没见过这些已经灭绝的巨型动物,他们认为这些猛犸就是神的宠物,崇拜它能得到它的庇护。这个部落把自己称为白骨氏族,他们有着极高的侵略性,喜欢向猛犸骨架献上敌人或是野兽的骨头,再用这些受过祝福的骨头做成武器或者护甲,去征讨一些比他们弱小的部落。
随着人口的增多,不同的聚落也随着增多,有的聚落信仰动物,有的信仰身体上的某些器官,有的信仰虚无的神,不管什么,他们都会有某些图腾作为他们的精神寄托。
人类经过一代又一代的繁衍,逐渐开始兴盛,期间他们学会了用草绳编织衣服,学会了驯化马匹和猎犬,学会了用石头混着泥土搭建房屋或者围墙,粗制的铁质工具也开始普及,有了音乐,有了绘画,有了舞蹈,更重要的是有了记录文明的草纸,芦苇笔和石墨,人类再一次迈进了一个新时代。
这段时期的老天似乎特别眷顾人类,气候稳定,无灾无害,即使是不见天日的黑暗季也不会感到十分的寒冷,人类可以烧火取暖,食用只有在黑暗季才生长的蘑菇充饥。
凡是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宜人的气候让人类飞速繁衍的后果就是这片温暖的中原地带开始承受不起过度的人口增长。
食物与地盘分配不够,冲突便随之而来。
为了能继续待在这片温暖富饶的中原之地,一些强大的氏族开始向弱小的部落发起了战争。
当时还没有骑兵,炼铁技术也才刚刚起步,人们甚至连一把全铁质的剑都做不出来,最多就是在长棍上头绑一个锋利的铁块作长矛使。弓箭的制作水平也远远达不到一击毙命的伤害,甚至还不如最原始的吹箭伤害高。
这场部落大战中,在战场上被打死的远远没有受伤回家后因为伤口发炎而死的人多。要问谁才是战斗中的MVP,细菌是当仁不让。
为了尽快打赢这场战争,中原地区最强大的三个氏族决定联合起来,将其他氏族赶出中原,三家平分这块富饶之地。有崇拜飞马之神的格拉纳达氏族;崇拜金色蝴蝶的金族;还有崇拜猛犸骨架的白骨氏族。
其中要数白骨氏族作战最为英勇,残暴。他们认为自己是天生的战士,只为杀戮来到人间。在战场上他们统一穿着一色的白骨盔甲;手持长矛;脖子上挂着用敌人手指串连起来,象征着荣誉的骨头项链;脸上戴着让人闻风丧胆的骷髅面具,一批军队在战场上一站,看着就能吓破敌人的胆。
那些被他们入侵过的部落都无一幸免地被灭族。老弱妇孺一概照杀,嗜血之性可见一斑。
在一次入侵贝恩氏族的时候,有一位名叫塔罗塔的少年在她母亲的掩护下躲过了白骨大军的屠杀。
当他推开母亲的尸体站起来时,看到的是生灵涂炭的一幕。部落变成了火海,尸体铺满了每一寸沾血的土地,整个血亲家族全被屠杀殆尽,唯独剩下他一棵独苗。
仇恨的种子深深地埋进了这位只有六岁的少年心中,他发誓他要杀光每一位体内流淌着白骨氏族血液的人。
三大家族的联合很快就结束了漫长的战争,马神酋长希恩?格拉纳达,白骨酋长恐?骨一世和金蝴蝶酋长哈拉狄而?金三位领主也结下了深厚的联合情义,为了维系感情三家还各有通婚。
三位领主以三戟河为界,以三角之势瓜分了中原大地。北边最大一块归了白骨氏族,西面是马神格拉纳达氏族,东面是金蝴蝶氏族,其中还有一块无人管辖的无人沼泽,传说那是一块连阳光也把它抛弃的诅咒之地,终日毒雾弥漫,不见天日,所以没人想要。
战败的,侥幸没被灭族的小部落只能向周围的贫瘠之地迁移。
那位叫塔罗塔的男孩就随着几个破落的部落流民一直向北走,在冰天雪地中艰苦生存。一路北行的人们在那建立起了一个以冰原狼为信仰图腾的雪狼氏族,部族首领自称史加尔?雪狼一世。
其余的流亡部落也分别向大陆以西的远古丛林林之地,大陆以东的丛山之地和大陆以南的海岸之地迁徙。
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整,这块大陆逐渐出现了13个各自为政的,有各自信仰,有各自文化,文字,各自语言和势力的部落。中原霸主依旧是白骨,马神,金蝴蝶三家;北边一整块广阔的冰雪之地独属雪狼;西面是古树部落,枫叶部落,苍鹰部落,百兽部落,它们分别占据远古密林之地;南海岸是两个有着共同信仰的铁船部落和海燕部落;东方有信仰乌鸦之神的夜鸦部落和矮人部落还有古恩部落,其中古恩部落特别奇特,他们仿佛是与这个时代脱节,部落领地极小的他们没有自己的文字,没有自己的信仰,也不喜欢和外界交流,家门紧闭地过起与世隔绝的桃园生活。
古恩部落紧闭家门过小日子,金蝴蝶则相反。他们的首领是一位名为哈拉狄而?金的智者。他极其善于外交,虽然经历过大战,但是他依旧能利用他高超的外交手段抹掉旧敌对他的仇恨,化敌为友,敞开大门与外界交流文化,交易物质,交融人种。
几年的时间里,金蝴蝶成了这个大陆文化最昌盛,物质最丰盈的大部落。大陆上的第一座城堡就建立在金蝴蝶的首都,名曰“蝴蝶堡”,因此,哈拉狄而便从部落酋长成为了一方领主。
蝴蝶堡是奥兰大陆的第一座城堡,也是最金碧辉煌的一座城堡;崭新的城墙威严耸立,城中房屋林立,商铺繁杂,人们在八街九陌间川流不息,煞有一派欣欣向荣之色。
在这里有最温暖的阳光,最肥沃的土地和最开明的领主,短短几十年时间蝴蝶城发展到了一千多万的人口,占据了整块大陆的五分之一的人口,成为了大陆人口集中量最多的领地,也成为了奥兰大陆上一颗璀璨的明星,照耀且带领着世人走向更加文明的未来。
在这个百花齐放的蝴蝶城中,所有人的信仰都能得到尊重,每个种族的歌谣都有人传唱,每段跨人种的爱情都会得到祝福,这里成为了奥兰大陆的文明大熔炉。
蝴蝶堡的王宫中有一位保守的贵族爵士曾向领主哈拉狄而?金提出过一条针对“跨人种婚姻”现象的指责,他称这种乱人种的交合只会让贵族血脉越来越浑浊,就好像在纯牛奶上加入黄油一样恶心。哈拉狄而?金听后幽默地回答了一句:“这不是你最喜欢吃的奶油吗?难道你对你喜欢的东西也感到恶心吗?”
正如哈拉狄而?金所预料的那样,各人种的基因交换让蝴蝶城的后代越来越漂亮,小麦色的皮肤,暗金色的头发,琥珀色的眼睛,菱角分明的五官是他们与生俱来的基因特色。男的强壮威严,女的高挑挺拔,蝴蝶城除了盛产粮食与葡萄酒外,如今也盛产帅男和美女。
随着第一座城堡的建起,奥兰大陆陆陆续续进入了领主时代,一座座城堡拔地而起,各个部落首领也一改酋长的头衔当上了领主(古恩部落除外)。
部落时代的人们等级制度并不明显,一旦进入了领主时代,神职,贵族,平民,奴隶阶级就开始越发明显了,一个人的出身和姓氏几乎就决定了他一生的命运。
12个领地的人们在大战后休养生息,和平相处了二十多年,互相之间除了偶尔的领地纠纷外也并没有多大的仇恨,就连臭名昭著的白骨氏族也不例外,因为那些恨他的种族都在战争期间被他灭绝了,唯独那位塔罗塔,他还在寒冷的北境历练自己,等着有朝一日痛报屠族灭户之仇。
又好几年过去了,蝴蝶堡的第一任领主,伟大且有智慧哈拉狄而?金去世了,人们为了纪念他把他的事迹编成诗歌和童谣,供后世的人们所传唱;在金碧辉煌的蝴蝶堡大门处立下了他的座雕像,供后世的人们所敬仰。
哈拉狄而?金的大儿子米而?金接替了父亲的领主之位。在戴上王冠的那一刻,他决定成为他父亲那样伟大开明的君主。
在哈拉狄而?金生前就已经为他的两位儿子定下了婚约。
大儿子的妻子是白骨氏族的公主,恐?骨二世的女儿岚?骨;二儿子的妻子是马神希恩?格拉纳达孙女琨若?格拉纳达公主。之所以这样安排,老国王哈拉狄而?金是想让三个中原大国的联合情义能继续延续。
米而?金什么事都极力做得和父亲一样,唯独在与邻居白骨氏族的外交问题上他有他的独到见解。
这位年轻的领主没有他父亲那份宽宏和兼爱。
从小米而?金就一直听说白骨氏族很是野蛮和凶残,导致长大后的他打从心底就看不起这个野蛮的邻居。再加上自己国力昌盛,心中充满了种族骄傲感,在外交抉择上更是不给白骨氏族好脸色看。
大概是老国王哈拉狄而?金早已经觉察到了儿子对白骨氏族存在偏见,所以才想让美丽的岚?骨公主做王后,让她改变米而?金对白骨氏族的看法,从而继续两家的情义。
可不想这美好而又智慧的想法却在日后成为了蝶骨大战的重要导火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