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她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她算不上是一个好女孩。
“想什么呢?”周明明喊她,“叫你好几遍都没听见,不会是又想叶锦年了?真受不了你,你能不能考虑一下我这只单身狗的感受。”
周明明手里抓着一只鸡腿,一边啃一边跟她嚷嚷着。
是啊!想他,无时无刻不在想他!
但这话她说不出口,即使是当着周明明的面。
周明明又干了一杯酒,“季岚,说实话,以前我不太看好你跟叶锦年在一起,叶锦年是谁呀?成绩好,家世好,神一般地传说,感觉他高高在上,跟咱们不是一路人。其实我挺佩服他的,你说,依他当年的成绩,国内哪个名牌大学不是任他挑选,但人家就是坚持自己的梦想,并且这一干就是十年,工作又危险又清苦,这种人呀!了不起!”
听她这样夸赞叶锦年,季岚的心里还是觉得美滋滋的,但又有些自惭形秽,是呀,他那么优秀,而自己又是那么普通,在别人眼里,也许她是配不上他的。
这一刻,她忽然想到了何珊,最近经常在新闻上看到她的身影,想必是发展得很好,也许,跟叶锦年站在一起的,应该是何珊那种人,无论家世、相貌还是个人成就,都足以和叶锦年媲美。
想到自己那个烂摊子似的家,她更是自感汗颜。
许是周明明察觉到了她的失落,给她斟满面前的酒杯,“不过季岚,我可以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你的!”说完,她端起酒杯跟季岚碰了碰,“而你,也确实值得他喜欢,我祝福你们!”
这样纯真、善良的女孩,值得最好的。她品尝过人生的冷暖,受过最重的伤害,窥探过人性最卑劣的屈辱,经历过不公,而她却依然澄澈清透,纯粹平和,她配得上他的喜欢。
周明明很少说这么煽情的话,说完,自己先湿了眼眶,而季岚更是眼圈泛红:“谢谢你,明明。”
周明明跟季岚是大学同学,只不过专业不同,两人第一次见面是因为他们俩参加了一个共同的社团:话剧社团。
周明明应聘的是编剧,而季岚之所以报名,完全是因为她的舍友把她生拉硬拽来的。
她的舍友夏雨是个开朗外向的姑娘,因为看上了话剧社团的师兄,一心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而自己又有些胆怯,所以邀季岚和她作伴。
后来,夏雨也没追上师兄,而她却在那里认识了周明明,成了最要好的闺蜜。
人生的际遇,总是这么出乎意料。
一开始,是因为她和周明明聊起来,两人都毕业于春华一中,并且,周明明也曾在实验班里待过几个月的时间,因为成绩吊车尾,所以转了班。
而季岚也曾转过班,周明明当时就听过她的名字,只不过不认识而已,今日相见,颇有些相见恨晚的意味。
可以说,周明明见证了她的青春和成长,如果在这世界上,有一个人,是季岚可以完全敞开心扉、全盘托出的,就只有她而已。
她了解她不堪的家庭,亲眼目睹过母亲对她的苛责,她陪伴了她那段灰暗的岁月,并教会她不要一味妥协,而应该进行必要的反击。
是她让她再次站了起来,走出阴霾,重拾自信。
最近季岚也常常在想,如果当年她和叶锦年在一起,以她当时那种自卑、颓废的状态,两人也不一定会走得长远,而今时今日,她已不再是当年那个缩在壳里的胆怯的小女孩了,她变得阳光开朗了许多,她可以勇敢地敞开自己的心扉了,去接纳他,爱他。
她呷了一口酒,暗暗下定决心,从此后再不会自艾自怜,相信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她要做一棵昂首挺立的木棉,总有一天,可以与他比肩站在一起,根在泥土里纠缠,叶在云朵里相拥,一起领略人世芳华,她以他为荣,而他也将以她为傲。
南方接近边境线的一处原始森林里,叶锦年带领的雄鹰队已经在这里耗了三天三夜了,很多队员们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但还是在这儿坚持着。
叶锦年和许南趴在草丛里拿着望远镜在不停地观望着,夕阳西沉,暮色笼罩着大地,原始森林里树多草密,风一吹,簌簌作响,魅影绰绰。
许南压低声音对他说:“队长,目标出现了。”
他作了噤声的手势,两人继续观察着。
没多久,叶锦年用手语告诉他:“你负责善后,我带人冲上去。”
“队长,这次我去!”
许南考虑到他刚刚受过伤,对方都是穷凶极恶的罪犯,稍有不慎,后果不堪设想。
但他话还没说完,叶锦年已经如猎豹一样冲了上去,很快,前方传来了枪声。
季岚晚上是从梦中惊醒的,她做了一个噩梦,她梦到叶锦年骑着一匹白马,手持一束鲜花,含情脉脉地向她走来。
她站起来,向他奔去,在她快要奔向他的那一刻,不知哪里传来了枪声,然后她就看到叶锦年从马上直直栽倒了下来,正倒在她的脚边,血染红了他胸前的白衣。
她张着嘴巴,想喊,却什么也喊不出来。
醒来的她,一时半会都没回过神来,梦中那种极致的恐惧紧紧地攫住了她的心脏,让她呼吸困难。
起来后,去了阳台,打开窗户,有风吹进来,她才觉得呼吸稍稍顺畅了些。
拿出手机,给叶锦年发去一条信息:我做噩梦了,梦到你受伤了,不管怎样,请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虽然知道他看不到,但她也觉得心安了许多。
再无睡意,就这样站到了天明。
周明明走出报社大楼,站在路边拦出租车,一辆黑色轿车停在她面前,车窗摇下来,欧柏豪那张欠扁的脸出现在她面前:“周小姐,下班了,想去哪儿?我送你。“
“不敢劳您大驾!”
周明明一边往前走一边暗骂道:最近倒了什么大霉,怎么走哪儿都看到这张令人倒胃口的脸。
欧柏豪却极有耐心地跟在她后面,时不时地摁两下喇叭,引得周围的人频频往这张望。
周明明看到报社里的人陆陆续续地往外走,已经有人朝这指指点点了,更可怕的是,她看到王茹也正看向这边。
要是让她看到这厮跟在她身后,她可就惨了,来不及多想,她打开车门钻了进去。
“快,快,快开车。”她望着后视镜,着急地喊着。
欧柏豪一脚油门踩下去,车子飞快地向前驶去,眼看报社越来越远,周明明暗暗松了一口气。
“欧总,麻烦你前边路口把我放下,谢谢。”
她可是一分钟都不想跟他多待。
“周小姐,你这样过河拆桥不太好吧!”
你大爷的,我……我过河拆桥?还不都是因为你,你没事跑我们报社瞎溜达什么?有病吧!
她在心里暗暗把他骂了个遍。
“我打你电话打不通,只能亲自来了。”
他好像听到了她的骂声,向她解释。
“你找我什么事?”
“向你陪罪,那天的事对不起。”
“好,我接受你的道歉,现在可以停车了吧!”
跟他待在一个空间里,让她觉得呼吸不畅。
“小姐,这儿不能停车的,会交罚款的,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市民。”
“好好好!你看看前面哪个地方能停,拜托你停一下。”
等到欧柏豪的车子停下来时,周明明发现正停在了他家酒店门口。
她打开车门下车,连声再见都懒得说,昂首向前走去,欧柏豪关上车门,三步两步追上他,拦在她面前。
“哎,我说,来都来了,吃了饭再回去吧!”
“你有病吧!”
是可忍孰不可忍,不发威他以为姑奶奶是只病猫。
“是的,我有病。”他拽住她的胳膊,指着自己的脸,“周明明,你好好看看,你真的不记得这张脸了?”
周明明被他说得一愣,眯起眼睛瞧了半天,这张倒胃口的脸如果以前见过,她肯定不会忘记的。
她用力甩开他的胳膊,“你这种烂招数还是用在别人身上吧!“
欧柏豪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无奈叹气:周明明,你这个傻瓜。
因为晚上没有睡好,季岚一整天精神状态都不怎么样,头一直隐隐作疼,中午没去食堂用餐,直接趴在办公桌上眯了一会儿,下午的时候才勉强有些精神了。
临近下班的时候,杜晨的秘书来电话,让她去杜总的办公室。
王小萌冲她眨眼睛,“岚姐,最近我们杜总找你找得可有些频繁呀!”
她不理她的打趣,径直去了顶楼。
杜晨依旧在忙碌,看到她进来,示意她坐在沙发上,然后从桌子底下掏出一个纸袋放到她面前的茶几上:“看你中午没去吃饭,帮你叫了外卖,先吃点!”
“啊,这怎么好意思?谢谢杜总!”
“跟我不用客气。”
虽然跟杜晨认识不止一天两天了,每每他像现在这样向她表示关心、表示亲昵时,她总觉得有点不舒服,也许是因为受之有愧吧!
她象征性地吃了点,杜晨也正好忙完,问她:“不合胃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