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胜师,借命,禹步……
这种玄之又玄的东西,直接把众人给彻底的唬住了。
贼头贼脑哥两个,眨巴着小眼睛,盯着秦欢,眼珠子咕噜噜转动着,不知道在琢磨什么。
金喜也陷入了沉思之中,这个秦欢看上去很不靠谱,完全一副信口开河的模样,但是说出来的这些东西,却让金喜陷入了最深沉的沉思之中。
回想着小时候那玄之又玄的经历,金喜开始默认了秦欢的说法。
也许江湖上那些普通的采生人,仅仅是拐卖小孩的寻常恶人,但是,这一次,东阳县这个采生人,在这里闹出这样大的动静,又残忍的杀死了一个小孩,绝对不会是一个寻常的采生人。
也许真的是一个用邪法续命的老妖怪!
不过在这样人心惶惶的时刻,最重要的是士气。金喜有必要打断秦欢的妖言惑众。
“行了,别说了。”金喜一脸不耐烦的说道:“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少说,我们走。”说完这话,一把拽住秦欢,拉着对方,朝着自己的枣红马的所在就走了过去。
和众人拉开了距离之后,金喜这才一脸凝重的问道:“秦欢,你噶刚才说的那些,厌胜师什么的,到底是不是真的?”
“是真的。”秦欢有必要让金喜明白对手的恐怖,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一脸正色的说道:“厌胜师最近重出江湖,我在京城多有耳闻,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金喜听着这话,点点头,深深的看了秦欢一眼:“你真的是落第秀才?在京城落魄到给别人算命?”
“恩。”秦欢笑了笑:“算命这一行,水很深的。”
金喜点点头,没有继续探究秦欢的秘密,而是一把把秦欢拽上了大马。
秦欢坐在金喜的身前,摇摇晃晃,一脸紧张的模样,那双手因为紧张,就开始不老实起来,东边抓一下,西边抓一下,在这个过程中,难免对金喜造成某种困扰。
金喜皱眉,一巴掌拍在了秦欢的脑袋上:“你安分点,摔不死你的。”
秦欢被打了一巴掌,一脸委屈:“我害怕嘛……”
“厌胜师这种事情,不要给别人说了。”金喜淡淡的说完这话,轻轻催促大马,扬长而去。
回到县衙,金喜将秦欢从马上扔到了衙门口,就再次扬长而去,不见了踪影。秦欢摇摇头,去街边吃了一碗面,然后在街道上开始信步闲逛起来。
不得不说,东阳县因为地理位置太关键的原因,倒是非常的热闹。
长长的街道上,店铺密密麻麻,繁华程度,和京城也不相上下了。
秦欢瞧着那些名贵的瓷器,精美的绸缎,神骏的牲口,很是感慨。
在这样的一个繁华县城里面,在这样密密麻麻的商户之中,秦欢知道有采生人的线索,但是具体要去哪里找,秦欢没有任何的头绪。
闲逛了很长时间,一直到夜幕降临,秦欢都整理不出一个头绪,回到衙门的时候,所有人都已经回来。
小孩子的尸体被带了回来,凉月正在进一步的检查。
衙门里面,谁都没有说话,气氛有些凝重。
秦欢进来,凉月刚好完成了自己的检查,走了出来。
“怎么样,有什么发现没?”金喜问道。
凉月安静的洗手,一边洗手一边说道:“死者的死因,就是因为内脏被采摘流血过多。凶手手法娴熟专业,没有留下任何的线索。“
听到凉月的话,众人一阵气馁,心里生出了强烈的无力感来。
凉月瞧着大家,继续说道:“不过,我在小孩子的皮肤上面,发现了一种神秘的花粉。”
花粉?
听到这话,秦欢神色一凛,猛地站起来,回想着自己在犯罪现场闻到的那淡淡的腥甜味道,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之中。
“什么花粉?”金喜问道。
“丽春花。”凉月脸色凝重的说道:“这种话又名英雄花,花色艳丽,香气浓郁,源自于西域一代,花落之后,会结出带毒汁的果实,很是邪门。”
丽春花。
秦欢听到这个,猛地想起来锦衣卫的记载,这种花邪门无比,丽春花的果实,是一门很玄妙的药材,但是过度使用就会让人上瘾,人不人鬼不鬼,是最最邪门的存在。
东阳县怎么会有这种东西的存在?
秦欢想到这里,眼睛猛地一沉。
东阳县地处中原地区,根本没有这种毒花,而且小孩子的活动范围不大,不可能接触到这种奇特邪门的毒花的,这样一来,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丽春花的花粉,是凶手行凶的时候,遗留在受害者的身上的。
秦欢想到这些的时候,金喜也想到了。
金喜眼睛一亮,马上开始安排起来:“贼头贼脑,你们带上所有的人,整个县城挨个排查,争取找到丽春花的存在,尤其注意搜查那些花鸟店铺。”
贼头贼脑点头答应,匆忙离开,走了几步,两个人又一脸不好意思的走了回来,挠挠头,讪讪的问道:“那个……金喜,丽春花什么模样?”
秦欢听到这话,毫不犹豫,刷刷刷,直接画出了丽春花的模样,并且将这种话的特征详细给众人讲解一番,众人这才再次离开。
金喜在旁边看着秦欢的话,听着秦欢的讲解,眼神中出现了一丝的迷茫和疑惑出来。
这个落魄的书生,怎么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他到底什么来历?
交代完毕之后,金喜也走了出去,决定亲自追查一番,秦欢笑嘻嘻的跟了上去。
金喜对于秦欢的反感没有最开始那么强烈了,也就任由这个拖油瓶跟着自己。
两个人沿着常胜街一路前行,走到尽头,就来到了东阳县的花卉交易集市。
东阳县有很多的花农,每到了初一十五的时候,就会拿着自己栽种的名贵花卉来这里叫卖,慢慢的有了名气,吸引了很多的富商高官以及一些卖弄风雅之辈,周围慢慢的也有了几家专门倒腾花卉的花店。
其中最出名的,要数群芳斋了,金喜和秦欢此行的目的地,就是群芳斋。
夜幕中,花市的人并不是很多,来到了群芳斋,只有一个小伙计在懒洋洋的打理着店里的花卉。
进门之后,秦欢轻轻的吸了一下鼻子,像是一条狗一样在空气中深深的嗅了一下,然后轻轻的闭上了眼睛。
金喜瞧着秦欢的做派,嘴角泛起了一丝的冷笑,这个家伙,又开始作妖了,这里花朵品类繁多,香味复杂无比,不用眼睛找丽春花,而是靠鼻子嗅?你当你是狗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