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刮目相看
待林辰走后,林浩坐在椅上,思绪久远。那还是他年轻时经历过的事情。当时他还没当上第一指挥使。年轻气盛,他便想在外历练,于是周游列国。
在周国的王都看到的那场旷世之战,让他终身难忘。
那时,他才晓得,什么才是真正的妖孽。与周国王室开战的青衣男子极为年轻,有人猜测不过十三四岁,还闻修为不过中阶灵师,却孤身一人挑战整个王室,打得王室惨痛连连,一路败退,甚至被人夺取王室珍宝。
要知,周国可是有着灵君级别的强者。自己现在虽然成为这黑火城的第一指挥使,但在灵君眼中,不过是一个蝼蚁,轻易便可灭掉。
而这样的强者,竟然一个个在中阶灵师手下狼狈不堪。
自那战后,周国的实力一下子降落了下来,居于多国之末。也从那之后,便不再有此人的消息,这位天赋禀然的妖孽好似从来没有出现一般,但周国的惨状却告诉着众人此人的确存在着。
虽然此人如昙花一现从众人眼中消失,但是林浩相信他一定还活着。
思绪回转,林浩想起今天在练武场上的那个以灵者九重的修为战胜辰儿的少年,感叹道:“虽然不及当年那人,却也妖孽万分!”
……
龙麟轩的伤势不重,却引得小饭团紧张万分。连疗伤丹药都未服用,当晚手便完好如初。
晚上,小饭团在床上打坐修炼,而小狼则是沐浴在皎洁的玉光之中。龙麟轩没有盘膝于床上,而是坐在地上。
此时,龙麟轩轻闭上双眸。只是,与他脸上,时不时地表现出一丝痛苦,额头上见些许汗水。
他在淬骨,淬炼右肢骨。今天与林辰一战,让他意识到左右手力量的差距过大对战斗有很大的影响,这才有了今晚这一出。
有了一次淬骨的经验,这次淬炼安心了许多,但仍不可大意。
那种钻心的疼痛仍是有的,不过,经历了这么多次撕裂灵魂的疼痛,还受不得这点儿痛吗?
淬炼很顺利的结束,之后他便开始进行一项日常任务——凝练魂滴。
身体的变化,让他摸不着头脑,但也只能这样进行下去。从灵者六重开始,他要突破就必须将识海中的魂雾全部凝练成魂滴。现在到了九重,要成为灵师,这一步仍是需要的。
多加揣摩,龙麟轩猜测他这种突破模式只是在灵者阶段,灵师应当不会。在被奥坦封印在灵者五重时,他将身体内的九大主脉一一打通。打通几道主脉,意味着成为几重灵者。
按常,他在冲破奥坦设下的屏障时应该直接冲到灵者九重,但是他没有。他的升级模式是通过凝练魂滴。这是与其它灵者的不同之处。
但这是因为他在灵者五重时就打通了所有主脉,当然其中也有奥坦的原因。
成为灵师的他便无了这层屏障,除了识海比同阶强了许多和拥有九个金丹外,与他人并无区别。所以,他应该就不会是通过撕裂灵魂这种手段来提升修为了。
当然,这些都还只是他的猜测。等他到了灵师,一切都会揭晓。
灵者成为灵师,有两步必须的步骤。
一是上述所说凝练魂滴,并将魂滴聚成魂湖。这一点比凝练魂滴更为困难。
一是丹田处的灵漩,灵漩是金丹的雏形,但与真正的金丹相比,灵漩储存灵力的量少得多,而且更容易破碎。但想要将灵漩变为金丹,难度丝毫不低于凝聚魂湖。
虽然这两点是阻碍人类踏入修武之途的两道屏障,但龙麟轩有把握冲破。
只有成为灵师,才算是真正踏入修武之途。而这两个门槛,将数不尽的人拦在门外。
第二天
龙麟轩阴沉着脸,虽然昨天一战让他对林辰刮目相看,但对他的讨厌值却是不减反增。这家伙还有没有羞愧感了。
大清早,龙麟轩便察觉外面有人。奈何,出去是必须的。打开房门,这个家伙还装傻充愣。
于是,早饭便是三人一起吃了。
这家伙看着着实烦心,龙麟轩吃完饭后便回了房间。虽然林辰吃饭时多次邀请小饭团出去走走,看看风景,但小饭团却丝毫不**他。
啪……房门被关上,留林辰一人在外面。
林辰叹了口气,“失败!”他回到对面的房间,此时他的脸色有些难看,虽然他晓得自己的天赋比不上玄凌珑,但他好歹是第一指挥使的孙儿,这妮子未免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说没怒火,肯定是假的。不过,他虽然私下里会表现出愤怒的表情,但却不为卑鄙之事所动。他有着自己的傲气,那种下流之事不屑去做。
林辰想起第一次在这房间里见到龙麟轩后的愤怒,庆幸当时没有发作,不然指不定被打得很惨,小姑娘肯定不会帮我,哎,真是庆幸,不然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会一落千丈。
林辰挠挠头,“这两人到底是从哪里来的?”
“不管你们是从哪里来的,只有将小姑娘追到手才是真理!”
之后两日,林辰秉着坚持不懈的精神,只要龙麟轩的房门打开,第一眼见到的就是林辰。
林辰的这种做法的确让小饭团有所关注,不过这种关注对林辰来说还不如没有。
“你好烦啊!”这是小饭团在“关注”林辰后打开房门时说的第一句话。
也觉得林辰挺烦的龙麟轩却深看了他一眼。起初,他以为林辰如他以前遇到的那些贵家子弟一样,傲慢自大。见到小饭团,哪还会用正常的手段来竞争,直接强抢。
但他没有,而且在被拒绝无视多次后,仍没有恼羞成怒。
而且,输给自己好像也没有不甘。要知道,在圣灵神国的那些家伙要是输了被他,那还得了,肯定会寻机报复。
若这非他的本性,那只能说,此人实在太厉害了,龙麟轩竟没有看出一丝端倪。
想来,此人是真心喜欢小饭团。只是小饭团没有一丝喜欢他的迹象,更何况他还背负着“夫君”的名号,这种情况就更不可能。
不过,他倒是希望小饭团能喜欢上别人,不然等两人长大了,小饭团逼着他成亲可咋办。
他知道小饭团是个失去家人的孤苦儿,若是他不收留,她很难在这世上活下去。这是他收留小饭团的原因之一。其二,这些天的相处,他已经将小饭团当成了自己的亲人,小饭团天真可爱,带给他很多的快乐。
只是,他待小饭团如妹妹。成亲这种事……
而且,龙麟轩虽幼,心里却早有她人。
两日后,龙麟轩与叶霸一行人启程前往雨城。
雨城是雨郡的中心,郡王府所在之地。郡王南宫镜,征战沙场多年,一身本事,深不可测。膝下有一女南宫恋欣和一义子南宫昊天,这两人基本上定为参赛者。
这样,雨郡这一只队伍便还剩四个参赛名额。
其实,若是不通过这种准比赛组队仍可参赛,不过只能参加个人赛。
但仍有许多人都想要参加团体赛,这是为何?
浅显一点,是为了面子。别人都去争夺团体赛的名额,你却不去,在别人看来,显得你比他人差。名额就那么几个,但争夺的人却多出几倍,几乎每个人都不是省油的灯,若是从这些人当中脱颖而出夺取名额,那不是更加凸显出你比他人更加优秀、更有天赋吗?
久而久之,能去参赛的都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不过,龙麟轩却从叶霸哪里得知,团体赛比之个人赛真正的好处。
全因团体赛的场地。
虽然比赛三年一次,已举行多年,但叶霸所知道的也不多。传闻团体赛是在一片诡异丛林里展开。那里的丛林十分特殊,里面的生物体内生有一种名为“血晶”的东西,据说吸收血晶能提升修为,吸收的越多,修为也提升的越多,当然这是有个限度的。
这才是真正吸引众人参加团体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