闷葫芦叹了口气说道:“你肯定在想既然恶有恶报,为何有不少坏人,甚至无恶不做的人,仍然升官发财,辉煌腾达,事事如意,令人羡慕?我知道现在很多人都有和你一样的想法。这里面说起来就复杂了,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因此不管什么人,今世做大官、赚大钱、享大名,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报所致。”
我冷哼几声说道:“你那套因果的理论我从小听到大,读过点书的都能说出几句。
我朝水中投石子,水面会有波纹;我朝山谷中喊,山谷会有回音。这是自然界的因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是人类社会的因果。后种现象虽然发生在人类社会,但同样是直接的、自然的触发式反应,我们称为自然因果律。某人犯罪被法律惩罚了,这是人间道德律。人间道德律必然符合自然因果律,自然因果律却不一定要符合人间道德律。因为道是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的,并不是为了照顾人间道德律的存在。普降甘霖,不独浇善人地;久逢大旱,不独干恶人田。因为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不是自然法道,道法天,天法地,地法人。用两个公式来表现就是:
自然因果律>人间道德律
自然因果律≠人间道德律
有句话叫“一切存在即是合理。”合于自然的理,不等于合于人类的道德上的理。所以邪恶被正义所惩罚,罪犯被法律所制裁。暴君为什么鱼肉百姓?这个从自然因果律的角度,有很多原因。可以从这个暴君从小的性格养成来说,以及这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传统等。从他的成长环境来说,他长成暴君是有因可循的,但这不代表他做暴君是合理的,应该的。从人间道德律的角度来说,桀纣那样的暴君,就该被人民推翻。这样人间道德律才真正从更高的角度合于自然因果律。而你们却在自然因果律中套入了人间道德律,把自然因果律的合理性等同于人间道德律的法理性。于是你们看世界就扭曲了。
暴君为什么鱼肉你们?OK,既然一切都是合乎因果的(你们眼中那个自然因果律和人间道德律等同的因果),那么暴君鱼肉你们一定是合理的。那么,大概是因为你们前世欠他的。这样,从逻辑上圆了谎,世道却被他的说法给越说越坏了。因为暴君前世做了好事,你们前世做了坏事。所以他今生高高在上鱼肉你们。那些在自然灾害中丧生的人们,他们是不是也因为上辈子干了太多坏事,所以今生被老天爷惩罚?感情做好事就像是存款,为了日后挥霍啊!
我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切恶皆是合理,所以他的劝善变成了助恶?”
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都被自己惊呆了,看来平时多看点书还是有道理的。
闷葫芦此时也有点急了,身板挺得直直的说道:“很多人质疑因果,是因为看不到因果是很大的结构,一瞬间起灭无数因缘果报。我们能看到的世界都是受我们的视角限制的,怎么可能看的清楚每一个因果?
报通三世才能体现出因果报应,你不承认前生后世,只认为报应的定义是现世报,那么这种狭义的因果就是你的因果,而非我口中的因果。你举那么多事例去反驳,难道目的是说明自己定义是错的吗?因此不相信因果的人,真的很愚昧,犹如坐井观天,管中窥豹。”
我说道:“我不是不信,大千世界有很多理论,因果也只是其中一种,难道不信其中一种就是愚昧吗?何谓善恶?放生一只鳄龟,导致一条河流中数百上千的鱼儿被吃掉,这是善?还是恶?好人做好事,下辈子富贵,怎么富贵?为富不仁最富贵。富贵了干什么?无非就是有了资本男盗女娼,欺行霸市,否则穷了,女人都看不起你,想干坏事也没有本钱。所以今生做好事,是后世做恶的因。反之,今生做恶,也就是前世行善的果。也就是说,行善的目的,就是为了能以后行恶,因果关系大抵如此。”
闷葫芦说道:“你怎么聊着聊着越来越偏激了。既然恶有恶报,为何有不少坏人,甚至无恶不做的人,仍然升官发财,辉煌腾达,事事如意,令人羡慕?
原因是由于因果通于三世,因此不管什么人,今世做大官、赚大钱、享大名,当然是由于往世做了大善行,如今正在享受福报所致。这时他不修善而为非作歹,可能的结果有四种:
第一种若善恶不能互相抵销,他当然可以继续享受他应享的福报,继续升官到他所应得的职位为止,或继续赚大钱,如他所应得的。直到福报享尽时,才会开始遭受为恶所应得的恶报。这个时间或许在几年、几十年后,或许到死为止,或许未来世仍继续享受他未享完的福报。
第二种若其福报因作恶而发生转变,但因往世所做的善行非常大,应享的福报期间非常长久,目前虽然作恶应受恶报,但比起福报的力量仍差很多。既使作恶转变了一部分福报,但还有很多剩余的福报,让他一直到死也享受不完。如此一来,这一生中,他永远过着好日子,当然看不出为恶所应得的下场。
第三种不断作恶的结果,使原本很大的福报,减为比较轻的福报,但因表面上看来仍在享受福报,过着好日子,遂使人误以为作坏事不会有恶报。
第四种应享的福报即将享受完毕,做坏事到某个程度,累积得够多了,于是恶报的机缘成熟、福报结束,开始尝到为恶的苦果,过着凄惨的日子,甚至得到恶疾、遭横祸而死,后悔莫及。
愣头青,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为非作歹,却仍旧能步步高陞、钱财滚滚、得意非常,都是属于前面第一、二、三的情形。这就好比你家附近搬来一位陌生的新邻居,他并没有从事任何正当或不正当的、可以赚钱的行业,可是却过着豪华奢侈的生活,钱财之多总是花不完,令人莫名其妙。但是当您获知他未搬来以前,在银行有一笔巨大无比的存款,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假如有一天,你这位邻居分期付款了一套房子,但是赖帐不按期还款,被告到法院,法官当然判决他败诉,必须还款。但绝不会判决没收他的全部银行存款,因为这样做不仅有失公正,而且荒唐可笑。同理,一个正在享受大福报的人,若是作恶,顶多只是转变掉一部分的福报,绝不会将其巨大的福报一笔钩消,剥夺他应享的权利,因为因果律是极其公平的。
像这种由于正在享受福报,以致于他虽然作了大恶业也没看到他受恶报的事,在佛经里有一个最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