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巴开到省城,东北师范大学的学生很热情地过来迎接他们,帮他们搬行李送他们上车安排好座位。校车开到学校之后,这些学生们又热情地帮他们安排好宿舍带他们去报道交钱,简直比亲人还要好,云兰感到自己来到了一个天堂,这里的人们助人为乐,而且校园环境非常漂亮,绿树成荫,到处是小树林。还有一个很大的湖,亭台楼阁,犹如人间仙境。果然大学就是不一样,终于从读书地狱来到了天堂。想着自己将在这里度过三年的时间,云兰希望日子过得慢一点,再慢一点。她甚至把要找余老师的事儿都抛之脑后了。迫不及待的去,欣赏每一张面孔,去看每一个建筑,去记住每一条路线。爸爸临走时嘱咐她一定要把钱放好,千万别掉了,有合适的就找一个。他是多么希望女儿早点嫁出去啊。云兰的班上有25个学生,但是只有五个女生。这五个女生各有特点,色彩鲜明,两个来自省城的林娜和张美玲。这两个女生一看就是来自大城市的,她们的穿着非常时尚,穿着牛仔裤和黑皮鞋,还系了腰带。涂倩和陆小燕来自小县城,涂倩穿得非常整齐,披肩头发,在头顶别了一个发夹,梳得一丝不苟,也穿着黑皮鞋,但是就是没有大城市女孩儿的那种洋气的感觉。还有假小子陆小燕,很短的头发,大大咧咧的,一笑就是大牙肉全部都露在外面。这五个女生里面,云兰和林娜最投缘,他们两个是最先到寝室,说了一些话就特别投缘做了上下铺。云兰最讨厌的就是大美女张美玲,长得特别漂亮,无论是从头发丝儿到皮肤,还是到身材还是到身体发出来的淡淡奶香,都绝对堪称校花,能把男孩儿和女儿一起迷倒。感觉这个女孩特别高傲自大,和来自农村的云兰说话就是鼻子哼哼,狗眼看人低。最文静的是涂倩,一看高中就是一个非常爱学习的人,在班会上,她总是拿着一本书,偶尔笑笑,皮肤特别白,也吸引了一部分男生。假小子陆小燕爱说爱笑,性格超级活泼,和男孩子打成了一片,只有云兰显得特别尴尬。她不喜欢说话,穿着又土气,没有一点吸引力,在班会上什么游戏节目都参与不进去。眼看着大家第一次见面就各自找好了心目中的对象,她只有无穷的尴尬,仿佛读高中时的那根弦还绷得很紧,放不开,或者因为绷太紧已经失去了弹性,变成了一个很无趣的人,有趣会别扭。记得小时候她没有这么别扭,也是一个非常爱玩的野孩子,特别爱云的自由和飘逸,经过七年的中学生活之后,整个人读书读傻了,读的不近人情了。
晚上当林娜和她独处的时候。善解人意的林娜对她说:“晚上大家都玩得很开心,你怎么闷闷不乐呀?”“我也不知道,总觉得自己啥也不会,既不会唱歌也不会跳舞,怎么玩呀?”“哦,我知道了,那你就是那种只喜欢读书的人。”“我才不想读书,读了七年中学太累了。看到书就烦,不想上课,拒绝思考。”“哈哈,那你就到学校来谈恋爱呗,我觉得我们班的男生很不错哟。今天晚上的班会凑成了两对,等着瞧。”“哪两对啊?”“你没发现吗?涂倩和李高峰,还有陆小燕和黄涛。今天晚上开完班会之后,他们就出去幽会了。”“这么快呀,不可能吧?涂倩我相信,可是陆小燕哪个男孩子会喜欢呀?”“傻瓜。我们班五个女生,20个男生,还怕没有男孩子喜欢吗?”
果然,晚上十点半以后那些出去约会的女孩子陆陆续续回来了,首先是张美玲,来学校的第一天就出名了,长得真漂亮呀!学校里的男生闻风而动,听说学生会的主席今天晚上就约她出去吃大餐。涂倩手里拿着一本书,背着一个袋子,文文静静的走进来。“姐妹们好。我去图书馆看书了,学校的图书馆好大呀。”“和谁去看书呢?”林娜问。大家看到袋子里面拿出了一个水晶雪花球,云兰吓了一大跳,天啊,才第一天就送定情物了,这大学生生谈恋爱也太猛了吧。接着陆小燕已经来了,直接跑到窗口,对着在下面送她的男生大声说拜拜。云兰暗自感慨:“我也太差了点吧,一个个都是情场高手,才四个女同学,很快就都被男生抢走了,以后我出入寝室都是形单影只了。”深深的孤独感和挫败感很快就淹没了她,白天的喜悦感像泡泡一样,一个个破灭了,给了她一脸泡沫,大学对她来说,也许比中学更加痛苦。
林娜虽然还没有确定男朋友,但是追她的人排成了队。每天都有男生约她出去玩,寝室里就真得只剩下云兰孤零零的一个人了,所幸的是,隔壁寝室的女生谈恋爱没有那么着急,晚上不上自习的时候她就常常跑到隔壁寝室就跟她们下象棋打牌,日子也慢慢的过得滋润起来。
赣城老乡会送来了传单,大学里流行开老乡会。听说去参加也能有意外的收获,毕竟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老乡的情谊,有时候比同学之间的情谊还要亲密,发展成恋人的也很多。赣城是一个人口大县,学校里赣城籍的学生很多,老乡会的规模是最大的。听说还租了学校,第三食堂的场地,这都是外地老乡会所无法比拟的。陆小燕的老乡会才三个人,就是见面聊了几句。涂倩的老乡会也是几个人,一起出钱在校门口的店里吃了一餐饭。但是赣城的老乡会堪称学校的盛会,有专门的组织和赞助,会吸引到学校的很多人。尤其他们认为赣城的学生帅哥美女云集,所以想谈恋爱的也很多。
云兰来到了第三食堂,是霓虹灯闪烁的舞会。林娜说:“这得多少钱?你们赣城的人很有钱吗?”
“反正我没有出钱。也许有大款吧。好无聊啊,我不会跳舞,音乐又很吵。”
林娜会跳舞,很快她就和别人跳起了交谊舞。有个师姐在带一般人跳舞,云兰也跟着学,可是太笨了,怎么都学不会,而且她永远不知道什么是节奏,完全没有节奏感。她很沮丧,偷偷摸摸地退出来,站在一边看,仿佛她并不是老乡,而是外地来看热闹的。
主持人出来了,宣布了一个个才艺节目,没有想到赣城人这么多才多艺,有跳现代舞的,唱歌的,表演魔术的,这些才艺明星为什么她读高中的时候没有发现呢?也许她真得只顾着读书去了,两耳不闻,双眼无视,生活在五米之内的世界,那个世界,只有她自己和她的书。她完全走错了人生的轨道。
她一边看一边自责,半心半意地发着呆。突然全场尖叫起来,因为压轴戏来了,音乐声炸开了,几个摩登帅哥穿着统一的舞台妆一上场就劲爆扭动着身体。云兰也本能地兴奋起来,目光落在领舞的男生身上。身高一米七八,与其说帅,不如说酷,她瞬间被吸引了,拿出来乡下人杀猪的力气奋力挤到前面,想近距离看清楚他的脸,五官太完美了,怎么会有这么帅的男生,多年后她回想起来这激情初见一刻时,分析一定是灯光的原因。旁边的女生尖叫:“毅磊!”是她小学的同桌毅磊吗?听李新敏说毅磊好像也是读得这个大学,莫非真得是他?
她只在初一那一年见过他一次变相忘于这缘起缘灭的人间六年,如今他变得这么炫酷?无法相信,比起他来,自己居然变得越来越暗淡。她害怕被他认出,赶紧退了出来,离开了第三食堂。
林娜玩到很晚回来。
“后来我找你半天,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没什么玩的,就回来了。你看了那个迈克杰克逊的舞蹈吗?领舞的男生叫什么名字?”她试着问,她不相信当年斯斯文文高高瘦瘦的老同桌会变成一个武林高手,他一定是堕落了。
“叫毅磊啊,是计算机系的。是学校舞蹈队的队长,我已经报名参加了,收了我三十元的报名费。你参加吗?”
“不不不,我讨厌跳舞,根本学不会。毅磊是我小学的同桌。”
“真得吗?早知道这样让他给我打折。”
“也许人家已经不认识我了。”
“确实,哈哈,一看你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既然是老同学,就去参加啊,叙叙旧也好啊!”
“他有没有女朋友?”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毕竟我刚参加舞蹈队。但是我认为肯定有啊!这么帅的人都没有女朋友,那种概率就是零点后无数个零。”
说得也对,想起初一的那个夜晚,她就发现了他和女生的合影。这时候,她感觉曾经被毅磊牵过的手又有点僵硬了,六年都能回来的感觉这次不一样了,没有心跳,反而是尴尬停不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