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晚七点整,玉县步行街。
张金城的心脏不太好,主要是自己的烧烤摊实在是太冷清了啊,冷清这个词,其实在这里不太适用,自己的摊位连一个食客都没有!相比之下,其他人的摊位,那叫个人声鼎沸。
张金城在羡慕嫉妒恨中等待了将近半个小时,也不见有食客光顾。
难道我真不适合当厨师?他又开始自我怀疑。
正当此时,一名脑后留着单马尾,穿不太得体的碎花裙子的少女,做到了他的摊位上。
张金城大喜过望,不过很快他就发现,少女居然是李轩的小女友,那叫叫孙瑶的女孩。
咦,话说最近没有看到李轩下楼,那家伙莫非又开始宅了?
要是自己有个孙瑶这般充满青春气息的小女友,我也愿意天天宅家里。
真是活久见,李轩那个大猪蹄子除了比我帅一点点外,还有啥优点。
张金城心里吐槽一阵,便笑脸上前接待孙瑶。
孙瑶也认出了张金城,眨着眼睛问他:“你是轩哥的男朋友吗?”
张金城脸上的笑容猛然一僵,“弟妹你可真会开玩笑,我是李轩的发小。”顿了顿,他问道:“要吃点什么吗?我和李轩关系不错,不收钱也是可以的。”
“真哒?”
“真的。”
“来五十串羊肉串和三十串鸡柳,再来一瓶可乐,谢谢。”
张金城闻言嘴角一抽,你怕是唬我呢?就你这一米六五的身高,外加皮包骨一样的身体,能吃那么多?
“那啥,晚饭肉吃太多的话,消化系统会有很大负担。”张金城尝试着劝阻她。
孙瑶很认真道:“晚饭我已经吃过了,这一顿是夜宵。而且又不是我一个人吃。”
“不是你一个人啊,李轩一会儿要来吗?”张金城恍然大悟,怪不得要五十串羊肉加三十串鸡柳。
“才不是呢,轩哥和林晓歌那个废女人去隔壁金陵城了,一会儿一个姐姐要过来哦。”孙瑶解释道。
林晓歌?废女人?
难道李轩扔下孙瑶,和别的女人跑路了?
这都哪跟哪啊,怎么可能。
张金城和李轩从小一起长大,非常清楚李轩并非那种始乱终弃、脚踏两只船的渣男。即便是大学时代,李轩曾有过一段情感经历,也因为两人毕业后天各一方而和平分手。
张金城记得李轩曾说过,他选择回到老家玉县,主要是因为他是独生子,放心不下年事已高的父母,而他大学时代的女友,则想留在魔都寸土寸金之地打拼,两个人因此产生歧念,最终默契分手。
应该是去金陵城办事吧,话说那丫死宅能有鬼的事情哦。
而且,林晓歌这个名字,怎么这么耳熟?
咦,前不久小区盛传本来要和李轩相亲的女孩不就是叫林晓歌吗,好像是张老师的侄女来着。那天刚巧是孙瑶初次来到李家的那一天,因此产生了不愉快。小区里的人已经把这件事引为谈资,都传开了!
我去......我收回之前的想法!
没想到你是这种人,呸,兄弟看错你了!
那个林晓歌还是富婆,和富婆跑去金陵城,这是要被包养的节奏。
张金城在心中疯狂吐槽李轩,他颇有种‘同行二十年,不知兄弟是渣男’的奇怪觉悟。
不过,终归是光着腚长大的哥们,张金城不太想看到李轩走上歧路,便决定等他回来后劝劝他。
想到此处,张金城便起身去烤羊肉串了。
过了约莫十分钟,张金城忽然看到一名黑色长发披肩,戴一个很大的蛤蟆墨镜,衣着普通的黑长直坐到了孙瑶身旁。
咦?那个是孙瑶的姐姐?
其实吧,我和李轩的关系还可以更进一步,结连襟之好.......
他正在展望未来的时候,黑长直女人摘下了墨镜,当看清女人的面容后,张金城大吃一惊。
楚飞莺!真的是楚飞莺!
为了防止认错,张金城还刻意拿出手机来,在网上搜到了楚飞莺的真人照,经过对比,张金城确认黑长直女人,确实是楚飞莺。
张金城心中震惊不已,手上的羊肉串发焦时,他才回过神来,然后手忙脚乱地往羊肉串上撒上孜然,颠儿颠儿跑了过去。
“您的羊肉串。”张金城露出一副成熟而又自信的笑容。
孙瑶拿起来咬了一口,然后,弯腰:“呕~~~”
这就很尴尬了。
张金城直接破功了,感觉很没面子。
其实也不能说张金城的手艺差到让人倒胃口,实在是因为孙瑶的胃口被李翠兰养刁了,食物突然变味,孙瑶才会忍不住干呕。
刚入座的楚飞莺见此,亦是诧异不已,拿起一串羊肉串咬下一块肉,慢慢品味了片刻,展颜笑道:“还不错。”
在这一刻,楚飞莺的形象在张金城眼中被无形中拔高,自带光影特效,如同神祇,把他从深渊之中拯救。
但下一刻,神祗又把他打入深渊。
“食材不错,竟被你浪费。”楚飞莺看着呈现焦黄的羊肉串,眉宇间闪过一抹不忍。
张金城面无人色,四肢僵化,机械般回到了烧烤炉旁,世界似在这一刻失去高光。
难道我真的不适合当厨子?
他陷入自我怀疑中。
......
“他是轩哥的发小,不能杀的。”孙瑶手舞足蹈,极力劝阻道。
楚飞莺脸上的笑容逐渐扭曲,“浪费食物的人都该死。”
“可是按照现在人们的价值观的话,轩哥会杀了你,绝对会的吧。”孙瑶拿出七公分长的弯刀,打算试着阻止这个即将发狂的女人。
“哦。”楚飞莺脸上奇怪的笑脸慢慢消失,她轻声‘哦’了一声,然后便拿起羊肉串开吃。
十分钟后,桌上的羊肉串和鸡柳便被二人消灭干净。
“魔都的虫母即将问世,”楚飞莺一边说,一边低头盯着自己右手修长的手指,只见食指上沾了油腥,她一双剑眉挑了挑,然后把食指含在嘴里,将油腥吸吮干净,拿桌上的纸巾把手指擦干净后,才继续道,“虫母只能属于我们。”
孙瑶赞同不已,“嗯嗯嗯。”
“李轩什么时候才能回来?”楚飞莺双手抱胸,淡淡问道。
孙瑶:“他说很快就会回来,要不我发威信问问他。”
楚飞莺:“不用了,他回来之前,我住在他家也是可以的。”
孙瑶拼命摇头,手里的弯刀亦不时舞动起来,“不行的!不行的!那样解释不清楚,轩哥他妈妈会敲断他的腿。”
楚飞莺沉吟片刻,抬头望向李轩家所在的单元楼,“我可以在这里买一间房。”
孙瑶:“可以是可以,不过...不过...轩哥现在变得怪怪的。”
“怪怪的?”
孙瑶:“恩,就是,就是变得太温柔了。”
楚飞莺笑道:“那不是好事吗。”
孙瑶变得紧张起来,手指不停搅动裙角,另一只手拿着匕首在餐桌桌面上来回划拉,把一张好好的餐桌划出数个深沟,“可是,可是我还是喜欢那个残酷的家伙啊。”
......
金陵城郊区,特殊反应组第九组的临时驻地之中。
虽然用生命能治疗伤口拥有奇效,但林晓歌担心自己是进化者等阶这一事实,被九组的人察觉到,从而引发不必要的麻烦。
所以林晓歌便和李轩仍然在这栋乡村风格的别墅之中待着。
李轩用了一天时间,来熟悉迷雾世界中的黑影。
此时傍晚七点,黑影的黑暗领域,已经到达夸张的五千米,放眼望去,仿佛身陷黑洞。
经过不断测试,李轩发现,随着黑暗领域的扩张,自己的实力在大幅度提升。
黑暗领域每扩张一千米,卧推力便能提高50kg,如今,他的卧推力能达到500kg,简直恐怖,这已不是人类所能达到的。
现在他全力一拳,可以捶爆普通人的脑袋。
不过可惜的是,黑暗领域扩张至五千米后,仿佛遇到了棘手的敌人,再也没办法继续扩张,而五彩迷雾的抵抗,也愈加激烈。
这绝壁是金手指来着!
李轩大喜过望,自己终于找到自己的金手指了,虽然这个金手指有点奇怪,单从体型上来看,像个女性。
胸部特征太明显了。
虽然力量有大幅度增幅,但相较真正的进化者,依然不够看。
李轩偷偷和林晓歌比试了一番力量,结果李轩完败。
林晓歌笑着安慰他道:“你别灰心,等你成为真正的进化者,我就不是你的对手了。现在你要做的就是积攒你体内的生命能,磨砺你的意志,时间到了,生命等阶自然会提升。”
顿了顿,她继续道:“积攒生命能的方法有很多,最笨的方法就是直接食用滋补物品。我家里有很多滋补品,你可以放心,随便食用。”
“好,钱的话,我回头补上。”李轩不是爱贪便宜的人。
林晓歌笑着打量了他一番,没有点破。自家的滋补品非同寻常,皆是世界级珍贵物品,而且李轩要用到的量很大,把李轩卖了都不够。
李轩有所察觉,忍不住老脸一红,果然,土豪什么的真讨厌啊。
他心中打定主意,如果太贵的话,干脆拒接掉,省的人情越欠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