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多么希望我可以变得更好,变得更耀眼。这样他可能就会注意到我了。
你知道吗?我今天又看到他了,但是,他好像没以前我认为的那么高了,也没有我曾经以为的那么阳光安静了。我以为我放下他了,我不再觉得他令我心动了。可是……当我从他面前路过时,即使还是那样的面无表情,但心跳早已加速。可能我已经喜欢他入骨了吧!
其实,一直以来,我都希望能够引起他的注意,可能稍微有点儿绿茶了。但我真的好想,好想他喜欢我。我每天都在想办法让自己变得更好看。甚至想着把校服穿得好看一些。很幼稚吧,呵呵。
他真的很好,我也真的好喜欢他,可他却也不喜欢,甚至认识都不认识我。从头到尾,不过是我的自导自演,更是我的自作多情。
同桌是男生,和他是同一栋宿舍楼,还是同一层。我向同桌打听。我问他男生宿舍有没有发生什么有趣点儿的事,然后极其不经意地提到他。我这种喜欢真的好胆小的吧,连他的名字都不敢多提。同桌说,昨天早上,吃完早饭回宿舍的时候,和他同行的男生一下把宿舍门关上,靠在门上把他关在外面。
他说:“我给你吃的,你把门打开。”听到之后,我更喜欢他了。他真的好温柔,我真的好喜欢。他就是光站在那里,我就喜欢,喜欢他已经快要疯掉。
希望他可以好像成为我的希望啊!我真的太想要他了。
今天就再不要喜欢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