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策自197年脱离袁术以来,一直都是遣使供奉,终于得到了吴侯的爵位。
关于孙策的战略动机和一些政治方针,本章不做讨论,仅仅只是从他的设定的一些郡县名称来探讨他的想法,当然,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根据《东汉州郡沿革表》,在这里跟大家做一个小小的探讨。
最早开始自立郡县的汉末诸侯,当为公孙度。
初平元年,公孙度新置辽西郡。
其后,刘焉、刘璋父子分别在蜀郡新置南允国、永宁郡等。
曹操奉天子之前,没有一个新设,奉天子之后,则一发不可收拾。设立了诸多郡县。
孙权在建安十三年之后才放飞自我。
刘备呢,直到建安十五年才开始。
也能看出私自设郡和主君的地盘,心态变化有很大的关系。分别对应了赤壁之战等重要战役。
当然,我们主要讨论的是孙策。
孙策渡江时间为195-200年,即兴平元年-建安五年。
孙策主要地盘为扬州的会稽、豫章、吴郡、丹阳。
时间为195-200,即兴平二年-建安五年时间段这期间发生在扬州郡县的变化。
根据《东汉郡县沿革表》
一、丹阳郡
1、安吳:
《三國志吳書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程普)後徙丹楊都尉,居石城,復討宣城,涇-安吳-陵陽-春榖諸賊,皆破之...(孫)策薨,與張昭等共輔孫權”。
兩漢志皆無安吳縣,《宋書州郡志》“宣城太守”條云:“安吳令,吳立”,結合上引傳文,知該縣當是漢末由孫策所立。
按孫策卒於獻帝建安五年,則安吳縣應置於建安五年之前。
又,安吳縣位處丹陽郡南境(據《中國歷史地圖集》三國揚州圖組的定點),而孫氏得據丹陽郡南境大致是在獻帝建安初年,因此安吳縣的置縣時間可進一步限定在建安初年至建安五年之間。
《東漢政區地理》從吳增僅《三國郡縣表》,直接判定安吳縣置立於獻帝興平二年孫策渡江之時,此論粗疏、本表不取。
至於安吳是分何縣所置,查《水經沔水注》:“北逕安吳縣東晉太康元年分宛陵立”,安吳縣的置縣時間酈氏言誤,然其以安吳是分宛陵立,則或可從之。
(關於“安吳”縣名。按曹魏黃初二年孫權封爲吳王,八年後的黃龍元年孫權稱帝國號爲“吳”,因此“吳”作爲孫氏政權的代稱,最早應該出現在黃初二年。漢末孫策置立的“安吳”縣,“吳”定然不會指代孫氏政權;又安吳縣位於丹陽郡,故“吳”亦非指代吳郡。孫策名縣曰“安吳”者,應是欲安寧吳地之意也)
2、永平:
《三國志吳書程黃韓蔣周陳董甘凌徐潘丁傳》:“凌統字公績...父操,輕俠有膽氣,孫策初興,每從征伐,常冠軍履鋒,守永平長,平治山越,奸猾斂手,遷破賊校尉,及權統事,從討江夏”。
兩漢志皆無永平縣,《宋書州郡志》“丹陽尹”條云:“永世令,吳分溧陽爲永平縣,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結合上引傳文,知該縣當是漢末由孫策分溧陽縣所立。
按孫策獻帝興平二年渡江略地、建安五年亡卒,則永平縣應即置於興平二年至建安五年之間。(孫策在丹陽郡內新置之縣或名安吳、或名永平,其欲郡境安寧之心可見一斑)
二、会稽郡
1、吳寧:
獻帝興平二年孫策析諸暨縣置立吳寧縣,詳見《東漢政區地理》本節論述。
2、建安:
《三國志吳書賀全呂周鍾離傳》:“候官既平,而建安,漢興,南平復亂,(賀)齊進兵建安,立都尉府,是歲(建安)八年也,(會稽)郡發屬縣五千兵,各使本縣長將之,皆受齊節度”,兩漢志皆無建安縣,該縣應爲漢末獻帝建安八年前會稽郡所新置。
復查《元和郡縣圖志江南道建州》:“建安縣,本漢冶縣之地,後改爲東侯官,又立建安縣”;
《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建州》:“後漢建武中又爲東侯官縣建安初分東侯官之地爲建安并南平漢興三縣”、“建安縣...本孫策于建安初分東侯官之地立此邑即以年號爲名”,是知建安縣乃獻帝建安初年由孫策分東冶候官立。
按孫策獻帝興平二年渡浙江、入會稽,會稽太守王朗南逃東冶候官,翌年(建安元年)六月孫策破王朗於東冶候官(詳見文末附註),甚疑建安、南平、漢興三縣便在此時由孫策分東冶候官立,《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邵武軍》即載建安元年孫策置立南平縣(“邵武縣本後漢東侯官縣之北鄉也建安元年孫策稱會稽守置南平縣”)。
3、漢興:
獻帝建安元年,孫策析東冶候官地(《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建州》載析東冶候官之北鄉)置立漢興縣,見上“建安”。
4、南平:
獻帝建安元年,孫策析東冶候官地(《太平寰宇記江南東道邵武軍》載析東冶候官之北鄉)置立南平縣,見上“建安”。
5、豐安:
《續漢書郡國志》會稽郡太末縣,劉昭補註:“建安四年孫氏分立豐安縣”;《宋書州郡志》“東陽太守”:“豐安令漢獻帝興平二年孫氏分諸暨立”,二說迥異。
《東漢政區地理》則從清人吳增僅之說,以《三國志》賀齊傳載太末縣有“豐浦鄉”,而認爲豐安析自太末(見《三國郡縣表》吳揚州部)。吳氏此說依據不足,本表不取。
按獻帝興平二年孫策確有分諸暨置立新縣之舉(見上“吳寧”),且孫策建安元年降王朗、據會稽,至建安四年其經略的重心已轉至廬江(征廬江太守劉勳)、江夏(征江夏太守黃祖)、豫章(降豫章太守華歆)諸郡,故以爲《宋志》之說應是,興平二年孫策析諸暨縣地同時置立了吳寧、豐安二縣。
三、豫章郡
豫章(西安):
《三國志吳書劉繇太史慈士燮傳》:“劉表從子磐驍勇數爲寇於艾西安諸縣(孫)策於是分海昬建昌左右六縣以慈爲建昌都尉治海昬”。傳文中所見艾、海昬、建昌
皆爲豫章舊縣,而“西安”縣爲兩漢志所無{兩漢志齊國(郡)另有西安縣},當是漢末新置之縣。
《宋書州郡志》“豫章太守”云:“豫寧侯相漢獻帝建安中立吳曰西安晉武帝太康元年更名”,“吳曰西安”之前該縣的初始縣名爲何,《宋志》則無記載。
查《續漢書郡國志》豫章郡,劉昭補註:“豫章記曰新吳上蔡永脩縣並中平中立豫章縣建安立”,此建安中所立豫章縣,錢大昕以爲即是西安縣的本名(見《廿二史考異》卷十四),錢
說應是。
按豫章縣所屬豫章郡在獻帝建安五年方被孫策所據,同年孫策卒,結合上引《三國志》傳文,便可推知孫氏更豫章縣名爲西安的時間即是在建安五年也。
綜上,豫章縣置立於獻帝建安元年至四年間,迨建安五年孫策平定豫章郡,則改豫章縣爲西安縣。豫章縣鄰近劉表勢力所控制的江夏、長沙郡,孫策改此縣名曰西安,當出於欲西境安寧之意。
至於豫章(西安)縣是析何縣地而置,《太平寰宇記江南西道洪州》載:“武寧縣...古西安縣也後漢建安中分海昏縣立西安縣(實應作“豫章縣”)”。
《東漢政區地理》則以永脩、豫章(西安)縣皆爲分海昬縣置,永脩地望更接近海昬,而定豫章(西安)置縣的時間要早於靈帝中平年間置縣的永脩。《東政》這種僅憑縣治遠近而判定置縣先後的方法,依據不足、本表不取。
综上,孙策没有逾越自己的身份,设置郡级单位,同时在辖区,新设了诸如汉兴、建安、吴安等名称的县城,指在庇佑一方,为汉出力。
附-刘备新置县名:建安二十一年,汉丰县;建安二十一年,汉复县;建安二十二年,汉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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