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告诉我,我姑娘这招谁啦?我求他去,放过我姑娘,我来,我来呀,我七十了,我够本儿了呀——”
那之后,到梅知之赴美前的一年里,父母一直陪着她,寸步不离。陪她四处求医,陪她一起痛苦,一起闹,一起笑。可那白发呀,它藏匿不住哇,两个人,都一头银丝。
梅知之是捐过骨髓,捐后还有了并发症,满身青紫,高烧不退。可人介那就是个白血病而已。自己这个,骨髓癌,真不是能换个就成的啊!
一想到那最后的剧痛,梅知之趴坑上,再抖几抖。都说生孩子疼,对,她生过啊,疼,真疼!
可跟后来,这病之痛相比呀,呵呵!现在这后背上的这点火辣辣,这脸上的紫涨涨,真是小菜一碟碟喏!
砍号儿重来,算外挂?算老天爷给的金手指?屁!
上辈子,她活成那样儿,挺舒心哒!有钱,有闲,虽然一辈子就一单位,但从没体会过任何职场倾轧,人事纷扰。
怎么着,也算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吧?
知也大学毕业后,也来了深市。虽然在文化部门,但知之死前,也干到副局长了。
才五十多点儿,一个正局没跑儿!有学历,有能力,有学识,有涵养,有担当。
弟媳陈芳雅,也是北方人。知性,大气,开朗,没小事儿,公务员,也正处级。
知也结婚前,她就把父母也诓来深市了。从此,一家子再没分开过。
原来,各住各的时候,她就有个打从她来深市,就一直跟着她的珍姐。
正宗顺德阿姐,一手好料理,一手好活计。给她照顾的,跟娇养的大小姐,没两样儿。
后来,二十八岁那年,她生了不言。一年后,父母来,再两年,芳雅生了龙凤胎的不语和不为。
至于说,她只登记还没来的及典礼,就被离婚。呵呵,这不是说的都是过五关斩六将吗?走麦城的这些破事儿,咱就不拉了。
再后来,孩子们要教养,要上学。她就攒了那么个房地产项目,然后就既有合也有分地就住到了一起。
家乡风味儿有爹妈,其它的有珍姐。珍姐还给她带出几个十分称心的家政。
富足、安逸、幸福、上有老、下有小,多完美!
就是死的早这事儿,她都觉得,也没啥呀!
女人嘛,尤其她这个超超级爱美的女人。不是说了嘛,自古名将与美人,不许人间见白头。
她到发病前,说是一直颜如玉,有点过。但五十了,看着也就三十冒头儿。
身段曼妙,皮肤细嫩,腰肢绵软,面容姣好。真活到七老八十,齿摇发落,一脸褶子,她还不乐意呢!
没遗憾,绝对,一点儿遗憾都没有!更加不愿意,把那最后的特特级痛苦,再来一遍儿。
就算按老妈说的,跟捐髓有关,可重来一遍儿,她就能冷漠地看着那个六岁的小正太,大眼萌萌地等死?
虽说人介那孩子,是个美国小洋人儿,但也是正宗的龙的传人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