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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逆境重生

1

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眠,第二早上6点过我就起床了,我穿上自己的跑鞋就径直出了门。我将那些所谓能将我的抑郁症彻底根治的药物统统丢进了垃圾桶,我只想说“见鬼去吧”。随后走到宿舍楼的大门口,就往右手边走,去了篮球场。学校一共有两个篮球场,一个篮球场就在宿舍楼下面的大马路边上,每天来来往往的车辆和行人很是多,还有一个篮球场在超市的后面,要爬很长的台阶才能到,因为地理位置比较高,所以平时除了那些恋爱中的情侣会时不时上去外,平时都很少有人会去。

然而我并不想自己跑个步就被所有人看见,然后将我当成另类又或者是什么励志人物一样在每个人的嘴里面传来传去。所以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安静而又没人愿意去的那个篮球场。

我走了三分钟的台阶才到达篮球场,我在门口停了下来,休息了一会儿过后,就开始进行跑前拉伸,从头部一直做到了腿部。那一整套跑前拉伸都是我在欧阳靖的书上学来的,那一刻我是多么的感谢她,直到现在我依然很感谢她。

跑前拉伸做了10分钟左右,我将手机收在荷包里面,就开始沿着整个篮球场跑着。篮球场并不是很大,一圈差不多有400米,我就那样一圈圈的跑着,我也一遍遍的数着自己跑了多少圈。或许是因为从小就是在山里长大的原因,我天生就有一定的跑步基础,起点始终是要比别人高些,跑了8圈,我依然一点也不觉得累,直到第10圈,我才开始大量出汗。

出汗的感觉太爽了,加上今天的天气本就不错,一阵阵风吹过来,只觉得浑身的细胞都苏醒了。好久都没有这种兴奋又激动的感觉了,那种油然而来的兴奋瞬间就冲散了我的疲劳,让我又继续跑了起来。

然而让人更加激动的事情还在后面,当我跑到第15圈的时候,在我的正前方,地球的东边,太阳正在徐徐升起,它首先将周围的云层都染成了橘黄色,稍后就发出万丈光芒,照亮了整个校园。

是日出,我开心的笑了,随即就立即停下脚步坐在了地上。我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着太阳的光芒洒在我的身上。我感受到它正在一点点的温暖着我,从身体一直照到了灵魂深处,它仿佛赶走了我身体里面的阴霾,刹那间,我的心一下子就变的温暖了起来。

我睁开眼睛,一直盯着它看,看了好久,只觉得它仿佛是只属于我一个人的,它所有的光芒都只为我一人而散发,它是只属于我的。我在上面待了很久,一直到8点钟我才走,我在超市买了一份早餐吃,然后回宿舍去洗头洗澡,整理好后就和郑洋洋她们去了教室上课。

后来的每天早上,我都会按时起床去篮球场跑步看日出,即使遇见阴天或者是下雨天,我也从未间断过。只要是不能将我淋倒的雨都没法阻止我的脚步,偶然我也会上完下午课以后在去跑步。

因为那个时候去跑步,我站在篮球场上四处眺望总能看见山下面那熙熙攘攘的田野中间,从一栋栋的房顶上面徐徐升起的炊烟。这个时候,我总会回忆起小时和爷爷在家生火做饭的日子,又或者是和香香在一起做饭的日子。那些小时候的美好记忆在我的脑子里面一遍遍的过着,一点点的温暖着我。

然而好景不长,在跑步一个多月以后,我突然一下子就不在像之前那样说起来就起来,总是一拖在拖,下午跑步也是能拖多晚就拖多晚。那天早上,我的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我却始终睁不开眼睛,始终不想起床。刹那间,我握紧了左手的拳头,一下子就朝着我左边的墙上挥了过去。

“啊”,我终于是清醒了,尽管是痛清醒的,但是只要能醒,怎么样都行。我马上就从床上起来洗漱好后去了篮球场继续跑步。那阵子,我的左手一直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有些地方还脱皮了。从我决定走出来的那一刻,我就没对自己温柔过。

2

我在篮球场上足足跑了两个月,到了第三个月的第一天,我依然很早起来就上去跑步去了。然而这天,我却没有了以前的兴致,我慢悠悠的踏上台阶上去,好不容易上去了,却也并没有跑起来,而是一直在散着步。

因为我最终发现这个篮球场已经无法满足我跑步的兴致了,它的距离实在太短了,再这样绕下去,终有一天我会被绕晕在这上面的。但是,除了这篮球场,还有什么地方会更适合跑步然后又让我觉得很激动兴奋呢?

我在篮球场上久久的思考着这个问题,希望能从脑子里面蹦出我想要的答案。然而最终却是无论我怎么思索,也找不到那个我想要的地方。无奈之下,差不多八点钟左右,我便从篮球场下来,去了宿舍洗漱然后就很着她们一起去上课去了。

一直到下午五点下课后,这个问题始终在我心里面得不到解决。过后我便告别刘雪和正洋洋,独自一个人去了学校外面。因为我想要自己一个人走走,然后找到我心中想要的答案。

走出学校大门,我就沿着去往医科大学的那条路走着,因为我想要去其他学校看看。虽然读了两年大学,可由于抑郁症的原因,我始终足不出户。刚走进大门口,就看见旁边有个篮球场,而在此刻的篮球场上,正不停穿梭着一个个帅气的身影。我便走过去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了一会儿,过后觉得实在有些花痴过头了,就站起来继续往学校里面走去。

差不多走了20分钟,不经意间我就走出了医科大学,来到了财经大学的侧门,我毫不犹豫的进了财经大学的侧门,又继续在那所学校里面瞎逛起来。这所学校实在是太大了,所以我没有逛到学校里面去,就只是在外面那条道上走了一会儿,而后就径直走出了这所学校,上了一个坡,去了师范大学。

不得不感叹,师范大学就是不一样,它的建筑都很有韵味,学校里的每个角落都散发着一股浓浓的书香气。我站在师范大学的门口那里长吸了一口气,过后就走了出来。去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而在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马路对面,就是中医学院。

中医学院并不是很大,但是接近路边的那个方向,却有一条长长的健步道,走在上面,看着两旁开得正艳丽的花,心里面很是舒服。

走完中医学院过后,我就沿着去往我们学校的那条路走去,我爬上学校的那个小破,就在宿舍楼下的一个小草坪上面坐了下来。这时天已经渐渐黑了下来,华灯初上,晕黃的灯光照亮了整个大学城,使每所学校看起来都分外的动人。

我一直坐在那里俯瞰着整个大学城,(我们学校处在地理位置最高的地方)脑子里面也在一遍遍的回放着刚刚走过的路。从医科大学到财经大学再走到师范大学,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医学校,最后就从中医学院回到自己的学校。刹那间,我眼前一亮,或许我已经找到我想要的答案了。

是的,我不用在跑篮球场了,我可以沿着各个校园跑,跑整个大学城,而且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因为每个学校都紧密相连,根本不会出现什么危险。

尽管在这之前,我从未听过有人这样跑过,他们顶多也只是像我以前那样在学校操场上数圈圈而已,但是那又如何,没人规定我不可以这样做。

目标最终是找到了,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此刻我的心在告诉我,明天就开始,明天刚好是星期六,早上没有课,我刚好可以先去试试,看看一圈跑下来需要多少时间。那么,就是明天了。心中的疑惑解决了以后,我高兴的从草坪上站了起来,径直回了宿舍,期待着明天的到来。

明天终于如期的到来了,早上六点过我就起床了,我洗漱好后穿上跑鞋就径直出了门。来到宿舍楼下的那个篮球场里面,我沿着围栏做起了跑前拉伸。尽管我很激动,很想快点跑起来,但是跑前拉伸是必不可少的,毕竟若不注意这些小细节到时候腿要是粗了,跟谁哭都没用,所以我只得乖乖的做了10分钟跑前拉伸以后才从学校大门开始跑。

我沿着往医科大学的那条马路跑去,因为我打算从医科大学开始跑。今天的天气真好,太阳还未出来,空气很清新。路边的枫叶绿意盎然,一阵风吹过,打在枫叶上沙沙作响。

今天的跑道对于我来说,是一种新的体验,我只觉得很开心。还没有跑出医科大学,我就已经出汗了,凉凉的微风吹得我神清气爽,只觉得整个身体里面的细胞瞬间就变得活跃了过来。等我跑到财经大学的时候,太阳就升起来了,然而日出对于我来说已经没那么新鲜了,我期待不一样的风景。

过后我跑出财经大学,沿着一段路跑去了师范大学,从师范大学的侧门就进了轻功职业技术学院。在这所职校的足球场里面,我看到了很多正在晨跑的男男女女。看到这一幕,我不由得就想起了几个月前,分手的第二天,我拿着早餐坐在足球场里面羡慕的看着那些正在锻炼的人。

而现在我竟成了那个我所羡慕的人,想到这里,我不禁有些得意。过后,就走下台阶,去跟她们一起跑了起来。我陪着他们跑了四圈以后就离开了,转身去了中医学院,在中医学院的健步道上跑了一会儿就回了自己的学校。

我跑到篮球场上就停了下来,在那里一边做跑后拉伸一边拿出手机看。整整用了70分钟,也就是这样跑一圈差不多要用一个多小时,这挺好的,刚好符合我希望自己每天能运动一小时的愿望。

后来的每天早上,我都会沿着那条路跑步。尽管是同一条路,可是每一次跑,却都有不一样的感受。这种感觉很奇怪,我也是在跑步以后才有的这种感觉,或许也只有跑步的人才会有这种感受吧。

而让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是由于在医科大学里面跑错了路(因为前一个晚上郑洋洋那死胖子告诉我,我经常跑的那条路上有个停尸房),我不得不停下来思考接下来该往哪里跑。而就在我转身的瞬间,在我的前面就出现了很大的一片花海,是的,很大。我高兴坏了,急忙往那边跑过去。我跑到那片花海的中间位置,就找了个位置坐下来。我闭上眼睛,仿佛自己置身在法国的普罗旺斯,我穿着白色连衣裙,在里面尽情的奔跑,尽管现实它并不是,然而那一刻它就是我心中的普罗旺斯。那天是我那四年里笑得最开心的一天,那一刻我的笑应该是像孩子般天真无邪的笑。

我索性觉得天天晨跑也没什么意思了,就改成了晚上跑。原来晚上跑也能看到不一样,最让惊喜的依然是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里面的足球场,每天晚上,都会有一些喜欢跳街舞的学生在那里表演,我总是会坐在足球场上看他们跳舞看很久;还有就是中医学院的健步道两边总是会坐着很多情侣,他们看起来是那样的开心而又幸福,这是不是就是跟自己爱的人在一起的样子。往往这时候我总是容易想起曾亦寒,我时常会梦见他,在梦里面,我会与他对话,可我却始终说不出我喜欢他,亦或是爱他之类的话。所以,你看,即使是经历了那么多的伤痛和遗憾,我还是那么的羞涩而又不善于去表达,即使那些事情在发生一遍,我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因为我始终都没有办法去改变自己性格里面的那种执着,一根筋,又或者是固执。而现在他或许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连我的名字都忘记了吧。他终将成了我青春记忆里没有说出口的秘密,他的身影融进了我的血液和骨髓里面,与我紧紧的交织在了一起,而思念也像那烈酒一样,随着年份的逐渐积累,越来越浓。

后来,我又在大学城里面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那就是从学校出发一直沿着马路跑,就可以跑到大学城的大门口那里,那一路上都有人家户,所以很放心。有了目标过后,趁着周末,我又起早出发了。以前经过这条路,都是坐在车上,而现在是跑着步,我却看到了很多美丽的风景,那是以前坐在车上从未看到过的。而就在这些美丽的风景里面,我接到了香香的电话,那是这四年来我们的第一次通话,原来我们已经丢下彼此四年了。

我看到是香香打来的,就停下了脚步,在路边找了处阴凉的草坪坐下来就接通了电话。

“香香”我开口就喊道。

“琪琪”香香也在电话那头喊我,过后就是一阵沉默。

“你过的好吗?”过后是我先开口打破了这让人窒息的沉默。

“挺好的,你呢?”

“我也挺好的。”

“我上次见到你爸妈了,他们说你生病了。”

“嗯,是抑郁症,重度的。”我刚说完这句话,香香就在电话那头崩溃大哭了起来,就仿佛刚才的平静是她伪装的一样。

“不用担心我,香香,我没有事的。”我在这头安慰她道。

“告诉我琪琪,发生过什么事。”香香在那头问我,问我当年发生的事,我并不愿意去跟谁提起以前的事情。可是香香她不是外人,她现在正在心疼我,那眼泪也是为我流的呀。我怎么忍心在去隐瞒她什么,并且或许在我爸妈找到她告诉她我的事了以后,她早就猜到我发生什么事了,从小到大,我什么心思都瞒不过她的眼睛,而现在她只是想要听我亲口讲出来而已。

“高二那年,有个晚上,我从市中心回学校,在路上我碰到了一个男孩。他莫名其妙的将我拉进了酒吧,让我假扮他的女朋友,过后闹到了很晚,我回不了学校了,也回不了我住的地方。后来他说带我去休息一下,我就跟着他去了。”

“琪琪,那是性侵,你当初怎么不告诉我,我会回来,带你去告他......。”

“不要说了。”我在这头冲着香香大喊,打断了她的话,因为这些年来,我一直不愿意去接受那些事实,我宁愿自己只是谈了一场恋爱,一场很失败的恋爱。

“后来我已经和他在一起了,那是我的初恋。”

“好,琪琪你别生气,都是我的错,是我误解了你。”见我情绪异常激动,香香就在那边示了弱。我看到她这样,不免心一暖,眼泪就流了下来。

“我其实心里面都知道,香香,那也不是爱情,那是场屠杀,是场掠夺,他将我的人生线给剪断了,在那场屠杀里面,我始终都走不出来。”

“那你知不知道自己抑郁多久了?”

“我不知道,香香,前不久爸爸带我去医院了,检查后医生就说我得了抑郁症。至于是什么时候开始抑郁的我也不清楚,或许是才开始抑郁的,又或许是从四年前的那个晚上过后我就开始抑郁了。”我说完这句话过后,香香就一直在那边抽泣,哽咽得说不出话来。

“香香,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又笨又傻。”见香香没有说话,我就继续问她道。

“不,琪琪,你不笨你也不傻,你只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要去伤害谁而已。”香香在那头对我说着这句话,那一刻我才发现原来真正能理解我的始终都只有香香,艳玲不理解我,曾亦寒也不会理解我。所以若是香香一直都在我身边的话,早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她就会从我那躲躲闪闪的眼神里面看出异样,她一定会逼问我,而我也一定会在她的逼问下如实的告诉她,这样她一开始就能将我从苦难里面拯救出来。

“香香,人生若是还有一次重来的机会的话,我一定不会选择读大学了,我会选择跟你走,永远也不要和你分开。”那一刻,我说出了这辈子我最想说的话。是的,人生若是能重来,我永远也不会选择读大学,我会和香香一起出去打工,一起继续过着平凡而又快乐的生活。因为我最终明白了,在我那不健全的家庭里面,我永远也没法成才。

“是我的错,琪琪,是我违背了我们之间的诺言,是我丢下了你,让你变成了一个人,都是我的错,如果我没有离开你,你就不会这样。”

“怎么能够怪你呢香香,你没有什么错,如果你都有错的话,那么将我丢在一边不管不顾的父母是不是就该罪大恶极了。所以,你们都没有错,我也从来没有怪过你们。我现在只是想走出来而已,我想努力走出来,重新开始生活。”

“好,我们一起来努力,琪琪你一定要坚强,勇敢的走出来。那样我们才会再次遇见,然后在一起继续走下去。”

“我们还会再次遇见吗?”

“会的,我答应你,只要你能走出来,我们就会再次遇见”

“好,香香,我一定会努力的。”

那天,我和香香又回到了彼此的生活当中,即使只是在电话中,我也觉得很满足了。而香香的鼓励无疑给了我很大的动力,促使我更加想要走出来。因为香香说了,只要我努力走出来,她就会再次回到我的身边,再也不会让我变成一个人,她一定会这样做。以后的日子里,香香每天都会和我通话,她要求我要把每天做过的事情和心里面的想法一一说给她听,不准有任何的隐瞒,而我也照做了。因为有个人这样关心着我,或许她总是会显得有些霸道,但我却也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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