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衣服的同时,杨麦又想到一个问题,洛承书这衣服是提前准备好的吧,说明他的人也是有备而来的,那么,他怎么知道自己呆不住了?
不容杨麦多想,洛承书已经推开门,“你都不用问问吗?”杨麦有些不满,明知道自己腿脚不便,换衣服也不会很快,进来都不会问问?
“不用,如果看到了不能看的,就娶了。”洛承书轻描淡写地回答。
杨麦不想理他,默默无视掉一边淡定的洛承书。
洛承书走过来,袋子里还有一双鞋子,他拿出来,蹲在床边,挥了一下手示意杨麦将脚挪过来。杨麦没有反应过来,只是呆呆看着他。
“傻看什么?穿鞋。”
杨麦赶忙拒绝:“啊?不用了,我自己穿。”
“我来。”不容分说,洛承书直接动手给杨麦穿起鞋子来。
看着眼前这个认真给自己穿鞋子的男人,杨麦刚刚因为洛承书的小郁结好像都不存在了,心里再一次被莫名的温暖了。
这么多年,杨麦一直都是一个人去面对一切。尽管有亲人有朋友,但是她总是习惯将自己的悲伤收藏起来,好像拥有一个带有魔法的微笑面具,永远一脸灿烂地面对大家。
因为杨麦愿意尽自己全力帮助别人,让别人看见自己的价值,这让她觉得心安。所以,她几乎鲜少让别人帮自己做什么。像穿鞋子这样细小琐碎却又温暖的事情,却一下子直接渗入最心底,直接温暖了整个人。
洛承书很细心的挑选了一双布面软底的平底鞋子。即使杨麦的脚踝还没有完全好,穿上也不会增加负担。杨麦静静看洛承书给自己穿好鞋子,看他慢慢起身站好,身形挺拔,姿态优雅,然后没有多余的表情,又眼神深邃的望向自己。
这一刻,杨麦似乎有一点能理解唐媛会那么执着于洛承书的感情,哪怕日日示好换不来洛承书一个赞同,也不放弃。这样的男子,论相貌,不输于任何人,论气度和气场,也几乎完美;论智商,能牵制整个C市一干富商,即使默默无名,仍旧能成为禁忌般的存在,说明他,智商不低的同时,情商更是高于常人。
和这样的男人在一起相处久了,估计会对世界上的低智商、低情商、低颜值的人要少很多忍耐吧。如果,要是换做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到了现在,可能也不会放手吧。
但是,自己会仅仅因为这样一点小感动就会陷入一场奋不顾身的爱情中去吗?不,年轻时有过一次就够,绝对不想再有第二次。
“想什么呢?”洛承书问。
杨麦笑着摇头,“没事,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洛承书优雅地向杨麦伸出邀请的手势,杨麦先是一愣,继而欣然一笑,将手递给洛承书,从床上站起,杨麦现在可以走路,但是不能走得太久,因为很久没有走路,所以,略有不适。
洛承书看看在自己身旁要慢慢向外走的杨麦,将自己的胳膊摆到杨麦身前,“扶着我。”
杨麦瞅瞅浅紫色衬衫下透着优雅气的那一截胳膊,笑笑,伸出自己的手臂环上去,心里暗想,还蛮像绅士淑女的搭配。
洛承书的车子离门口很近,杨麦并没有走多少路,上了车子,杨麦似乎想起什么。四处找着东西。
“给。”洛承书递去手机。
杨麦看看洛承书手中自己的手机,又看看洛承书。“你怎么知道我在找手机?”
“你不是要给杨木打电话吗?”洛承书很淡然地说,“其实我来之前已经告诉他了,我来接你出去转转。”
杨麦觉得自己的脑袋不够用,“去哪?”
“去哪都行,只要不是医院,只要不是去上班。”洛承书淡淡说,“沈公子确实很上心啊,把你保护得很好,他不让你去上班就对了,你没意思可以出来散散心。反正,只要出院手续没有办,你不去公司,就还是卧床不起。暂时就没什么问题。”
杨麦点头应道:“嗯,我知道。沈策确实很小心地照顾我,他不让我去上班一定有他的道理,尽管他不想说,我还是相信他。”
洛承书瞥了一眼杨麦:“就这么相信他?”
“嗯。”杨麦几乎都没有思考就点头。
洛承书脸上的肌肉抽动了一下:“那你就放心我?你知道我要带你干什么去?!”
“啊?”杨麦侧脸,一副不解的样子,“你不是说带我出来散心吗?!”
“说你就信?”
“你都说了,我为什么不信?”杨麦不可理解的样子让洛承书无语。
“白痴。”洛承书冷淡地说,可是心里,却被杨麦这句话深深取悦。只有杨麦完全将自己当做是自己人,才会下意识地,没有任何顾虑得跟着自己走。
杨麦气愤地白了洛承书一眼:“你才是!”
看着洛承书的脸显示阴沉后又浮出笑意,杨麦真心弄不懂,这个男人到底在想些什么。
看着车窗外飞快闪过的风景,杨麦心情不错的问:“我们要去哪儿啊?”
洛承书眼角轻轻瞥了一眼正在看向窗外的杨麦,好脾气的说:“吃饭。”
“吃饭?”杨麦有些惊讶地回头,这路明显越来越僻静,怎么看都不像是有饭店的样子。
“怎么?你不饿?”洛承书侧头皱起眉头问道。
杨麦摇头:“不是不饿,是不觉得这里是吃饭的地方。”
洛承书笑,故作神秘地说:“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杨麦知道他在故意卖关子,也不再纠结,只静静看着风景,等洛承书带她吃饭。
车子在一条盘山路上蜿蜒曲折的飞驰着,路的两边已经被荆棘占去了大半,路边夹杂着各色的野花,好像很久没有人迹到达,但是细细看去,还是可以看见,靠近路中央的荆棘有新被砍断的痕迹。车子再一次转弯的时候,杨麦不禁惊呼出来。
“天啊!”杨麦揉揉眼睛,歪着头向后面的车窗望出去,“怎么会?!”
洛承书看她大惊小怪的样子,也忍不住笑起来。“再往前的角度就看不见了,到下一个大转弯的地方就能看见了。”
杨麦回头看着洛承书,满眼的不可置信,“我没看错吧?这里怎么会有一座城堡?”
“一直都有,只是你不知道而已。”洛承书语气淡淡。
车子又一次经过大转弯的时候,杨麦已经早早转备好,定睛望去。在绿色树木的环抱中,有些许个好看的湖蓝色尖顶露出来,就像在默念的咒语,吸引人们前去一探。
“好美。”杨麦喃喃说着,“大隐于市吗?”
洛承书轻轻一笑,却不再说话,踩了一脚油门,车子加速向前驶去。
终于,车子缓缓驶向一扇陈旧的铁栅栏门前,洛承书没有鸣笛,不出十秒,立刻出现一位沉稳儒雅又面带笑意的中年男人,主动将大门打开,又做了一个“请”的手势。洛承书朝男人点点头,缓缓驶过铁珊兰大门。
杨麦还没有从莫名其妙的人身上缓和过来,就不由得再次被眼前的景色吸引了——依旧是不太宽阔的盘山路,依旧有着张扬的荆棘,但是路旁开始出现大片的石竹花。
杨麦从车窗探出头望去,路边的石竹花有单瓣有重瓣,浅粉、紫红、鲜红,各色的石竹花开得灿烂。乍看去似杂乱无章肆意生长的花儿,颜色搭配得的效果却极为和谐。细细琢磨,方能知晓是有高人在植这片绿地。
还未从沿路的石竹花中回神,前方又好像不一样了。因为当杨麦抬眼看去时,杂色的石竹花消失不见了,紧接着出现的,是一片宝石般的蓝色。在阳光下,那片蓝色像是灵动的水晶,闪耀着光芒。
“矢车菊?”杨麦喃喃着说,“好美。”
车子在矢车菊的夹道中穿过,洛承书故意放慢速度,因为他喜欢看见她脸上的期待、惊喜和闪闪的笑意。
看着矢车菊花海,杨麦从车窗探头出去,深深嗅了一口气,独特的香气让她觉得神清气爽。脸上的笑意怎么也下不去了。眼光顺着车子前进的方向望去,杨麦想知道前面还有什么。
微风拂过,遥遥望去,入眼的是一片耀眼的红,不同于石竹花的鲜红,这种红娇艳却犹如凝血般厚重。
“玫瑰?”杨麦转头看向洛承书,“前面是玫瑰?”
洛承书笑笑,点点头,稍微加快车子的速度,满足杨麦焦急的好奇心。
果然,当车子放缓速度的时候,一片红色玫瑰组成的带状花丛跃然出现。
清新的玫瑰香味异常浓郁,布满细刺的枝茎上,朵朵花儿像皇冠一样高高扬起,高傲的美,可以将人的心瞬间掠夺去。这美,让人觉得惊心动魄。
洛承书的车速已经慢了下来,杨麦坐直身子。透过车窗玻璃,在不远处,湖蓝色顶尖的城堡已经隐隐可见。而那片红色也在前方不远处终止。取而代之的,是一片白色,宁静而幽深,那纯洁毫无压迫感的白色,竟然生出了一片肃穆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