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麦一脚踏进天源美的大门,重新回来的感觉,嗯,怎么说,还是不错的!
在休养生息的这十几天里,洛承书已经让杨麦很清楚地认识到唐媛的动作,以及唐安北的蠢蠢欲动。再次回来,杨麦自然不再是抱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想法了,因为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第一次唐媛算计自己,自己没有怨恨她,是因为证据不足。
而这次,她都清楚地知道了唐媛的所作所为,自己还会和她和颜悦色,那不是明摆着服输吗?更何况,因为上次她故意在电话里说给唐媛听的话,杨麦可不相信唐媛会忘记。
嘴角浮起一丝笑容,看看今天会有什么好戏等着自己。
走进电梯,听见有人在后面喊着:“杨麦,等等!”
抬眼望去,伊茗轩正快步向电梯走来,杨麦连忙按下开的按钮,笑着等伊茗轩走来:“学姐,不急。”
伊茗轩走进电梯,看着电梯门缓缓关上,又转头看着杨麦:“怎么样,这么快就好了?”注意到她脚上的平底鞋,“脚伤还没有好?”
杨麦微微怔了下,“你怎么知道我脚伤的?”
伊茗轩笑笑:“当然是于相西告诉我的。”
“哦,”杨麦的心稍微放松,“那就好。”
“怎么?你在担心什么?”
杨麦摇头:“没什么。”
伊茗轩只是笑笑并不再问。
“对了,学姐,你怎么会来天源美,这边的工作不是已经结束了吗?”
“当然是为了你这个笨蛋,”伊茗轩冷着脸,但是话语却很温柔,“我见你受伤了,特意过来办公,这样的话,没事可以直接教你,省得你还要到处跑。”
“学姐?”杨麦惊呆。
“到了,赶紧下来。”电梯在杨麦的办公室楼层停下,伊茗轩将杨麦拉出电梯,“我的团队全部在唐都国际,只有我一个人过来了。我觉得这边的环境比较好,不像那边,一只老谋深算的老狐狸,还有一直狡猾腹黑的小狐狸,这边是有一只会叫的青蛙,但相对好过一些。”
伊茗轩接着解释着,似乎在给杨麦宽心,让她千万别多想,自己只是为了清净。
杨麦感激地看了伊茗轩一眼,这人还真是嘴硬心软,明明是心里担心自己有负担,却还是像没事人一样。
“我的办公室就在你隔壁的隔壁,方便的话,可以来找我。”伊茗轩看了杨麦一眼,就径直走向自己的办公室去。
杨麦笑着摇摇头,来到自己的办公室,打开电脑看着公文简报。这些天虽然她人不在单位,但是林晗和于相西并没有让自己耳目闭塞,相反,每天都几乎是随时将一些大事小情传达给自己,尤其是于相西。
估计也是因为杨麦受伤的事情,让于相西心里多少感到些不安,所以,比之前更加热情和关切起杨麦的情况。
于相西知道他做不了别的,于是,他很聪明地做尽了他力所能及范围里的所有事情。杨麦觉得自己虽然没有上班,但是对公司,至少是对自己部门的情况,几乎是掌握了实时动态。是以,这次回归,杨麦并没有任何的不安。
结果,早上并没有出现杨麦期待的早会,林晗发出通知,总经理有事情出国了。
杨麦有些疑惑,正在办公室里思索唐媛此时出国的原因,林晗敲门而入。
“我没有打扰你吧?”林晗笑呵呵地说。
“林总坐。”杨麦没有拘谨。
“怎么?听说她出国了,你觉得很奇怪?”林晗问。
杨麦苦笑,“真乃神人,我什么都没有说,你就知道了?”
林晗眼中有些微妙的东西,似笑非笑说:“你虽然没有问我,可是,你的脸上可是都写得清清楚楚呢。今早临时通知我的,至少会去一个月。”
杨麦看着林晗,想了想:“和谁?”
“聪明了!”林晗点头笑着,“你认识。”
“唐安北?”杨麦看见林晗点头示意自己回答得对,又想着什么,“这是以退为进?”
“不错不错,你说得对。”林晗打量一下杨麦,还是用杨麦看不太懂的眼光,“你和洛先生进展还不错?”
“呃?”杨麦有点语塞,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才好,想了半天,却也只是点点头,此时似乎怎么都不太能将自己真实的意思传递出来。
“喔,这样我也就明白了。”林晗一副了然的样子,然后起身,“我不打扰你了,虽然猜到于相西那个小子会把公司的事情给你说得很详细,但是,你还是要自己去看看才行。”
林晗走到门口,忽又转身,笑着说“真希望等她回来,你能给她一份惊喜的礼物。”林晗说完就走了,留下杨麦在想林晗说的是什么意思。
想了几秒钟,忽然顿悟的杨麦不由得脸红,难道自己想太多?而事实上,杨麦想的一点都不多,因为林晗就是这样想的。继而,杨麦忽然觉得,林晗的这个想法也着实不错,有可行性,至少有了利用的地方。
夏末已至,下班走出办公楼,虽然天色尚不算暗淡,但是空气中已经有了丝丝凉意。杨麦因为胳膊的抓痕过深,穿着长袖的衣服,却依然感到有些凉。
“上车!”伊茗轩熟悉的声音在身后响起,杨麦回头,伊茗轩在一辆mini里叫着她。
杨麦没有犹豫,就上了车。
“走,走买点好吃的,去你家吃火锅吧。”伊茗轩直接提议,杨麦差点要撞到玻璃,虽说很熟,但这也太自来熟吧……
“哦,”杨麦还是没有从伊茗轩这过度的热情中反应过来。
伊茗轩用余光瞥了一眼杨麦,淡淡笑意浮上,“喂,我说啊,你遇见我,真是说不出来的运气好呢!”
“嗯?”杨麦疑惑,总觉得伊茗轩是话里有话,但是看过去时,伊茗轩却意外的一脸坦诚,不再说什么,杨麦心里默默画上一个问号,她知道,不久自己就会知道答案。
……
还是云辉商社的茶室,洛承书和陆欣博坐在那里喝着茶,陆欣博有点无奈,他是对这种老头子气息的东西不感冒的,但是奈何洛承书偏偏就喜欢拽着自己来喝茶。
“最近心情不错?”洛陆欣博一口喝干茶碗里的茶水。
洛承书鄙视地看了陆欣博一眼:“你这个性子真该磨一磨。”他没有答话,反而说起陆欣博的性子,陆欣博觉得自己是躺枪。
“跑题了……”陆欣博示意洛承书别转移话题。
洛承书只略微一笑,一副很微妙的样子,看得陆欣博心里直往外冒凉风,这样的洛承书真是受不了。
“没跑题。”洛承书言简意赅地说明了自己的意见,“你总是要磨磨性子的,毕竟你不是十七八的毛头小子了,你若是不禁别人的挑唆,耐不住别人的躁动,你觉得会有什么好事?”
陆欣博有些不明白洛承书为什么会突然和自己说这话。但是陆欣博承认,认识洛承书是自己的幸运,尽管现在看起来是自己在帮助他,但是,洛承书又何尝不是在帮助自己。
从高中开始,每当陆欣博遇到什么无解的难题时,他只要找到洛承书,都会找到答案。这倒不是洛承书就是比别人聪明多少,而是,你不可以忽略的是他超出同龄人的成熟。
在大家还是懵懂的时候,洛承书就像一个成年人一样,他能准确地抓住重点,能分析出前因后果,知道该选择什么是对自己最有优势的,而这个优势往往并不是只在眼前。这就是当初自己会关注洛承书的原因。
高中时,在美国的一群白皮肤孩子中,自己和洛承书是为数不多的黄皮肤,其实,种族的差别还是会体现出了,白人的优越感也时不时会来挫伤他们。但是洛承书却不像其他同龄孩子,他不是不敏感,而是知道在适合的时间做恰当的事。
而且,个人的天赋也是不能忽视的,成绩单上几乎都是A ,年年都会拿到最高奖学金,演讲比赛、音乐会、棒球赛……只要他想,他几乎都可以拿到最好的那个名次。这样的洛承书脸上永远是谦和的微笑,却也让你能明显的感受到他独有的冷漠和疏离。
陆欣博觉得洛承书就像一个活了几百年的妖怪,超出了一个青春期孩子的认知。陆欣博不否认,那个时候,他甚至是有点崇拜洛承书的。
“对了,听说他出国了?”洛承书放下茶碗,问道。
“嗯,”陆欣博点点头,“有点奇怪。”
“嗯?”洛承书举起水壶的手停在半空中,“你指的什么?”
“一是时间,”陆欣博停了一下,“二是,地点。”
“他们去哪里了?”
“你不知道?”陆欣博有点惊讶,“我以为你知道呢。”
“没关注,”洛承书又恢复如常,“今天麦麦给我打电话时说的。”
“哦?”陆欣博眉毛一挑,这语气,这话……虐狗的是吗?看来感情不错,想着,陆欣博脸上是一丝偷窥癖得到满足后似的笑容。
洛承书嫌弃地白了陆欣博一眼,“他们去的哪里?”
“哪里?”陆欣博笑说,向椅子背后靠去,“还真是去了一个好地方呢!”
洛承书略略皱眉,卖关子?
见洛承书脸色不善,陆欣博赶紧说:“法国。”
“哼,”洛承书嘴角浮起笑意,很好啊,“以退为进吗?”
“看起来是。”
“有意思,看来之前总算没有白忙。”洛承书笑说,端起茶碗抿了一口,眼中是势在必得的光芒。
“你都知道?”陆欣博一惊,难道又是洛承书算计好的?
“我会是那种让人白白沾了便宜还不讨回来的人吗?”洛承书轻飘飘地扔出这句话,就闭上眼睛。
“好,你……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