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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飞斧

但是命运,注定了它活不过今天。

灰狼面前的地面上,突然鼓起了一个小小的土包。

一只有些痴肥的土拨鼠挺着将军肚,费劲巴力的钻了出来,抖了抖头上残留的泥土,耸动着鼻子,似乎是在寻找食物。

然后它闻到了某种天敌的味道。

土拨鼠的身子僵住了,它缓缓回过了头,一只硕大的狼首就在它的背后。

狼吻中呼吸喷出的热气,吹的它额头上柔软的“刘海儿”微微飘动。

可怜的土拨鼠被吓傻了,没能读懂灰狼眼神里的温柔。

它甩开了小膀子,呲着两颗大板牙,发出了与其身材完全不符的巨大叫声。

灰狼没工夫搭理这个搅局的家伙,撒开四蹄转身就跑。

可惜这样大的动静,还是惊动了王大卫。

……

王大卫依声音望去,只见一只灰狼亡命般的狂奔,好像身后追着一只老虎。

“还有漏网之鱼?”

刚才的交锋虽然短暂,但是热血上头的王大卫还真没注意到它藏了起来。

王大卫也不准备去追了,在灌木丛生的森林里,两条腿的肯定跑不过四条腿的。

但这条狼实在是点背,它没跑几步,就迎面遇到了往回赶的一众黑袍。

灰狼的小脑袋容量不大,但它还是能够从相似的衣着打扮中察觉出眼前的这帮人和屠杀它们的混蛋就是一伙的。

刚才一个人就干翻它们一群狼,现在来了一群人……

两害取其轻,灰狼原地来了个甩尾,又回头了。

殷红的大舌头吐在外面,随着奔跑上下跳动,灰狼的眼中噙着泪水,狼生艰难不外如是……

“呦呵!胆子挺肥啊,还敢跑回来!”王大卫有点惊讶漏网之鱼又回来自投罗网:“你这是要给兄弟们报仇?好,哥们成全你,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王大卫伸手,把砍在树上的大斧头拔了下来。

握住斧柄尾部,王大卫抡了两圈,把斧头当成“暗器”向着灰狼的方向甩了出去。

王大卫对武器的理解还是太浅薄了。

为了保持平衡性和稳定性,飞斧的斧柄一般都很短,斧刃的造型和重量分配也有讲究。王大卫手里的这把,就是正儿八经的双手战斧,通常由天生神力的武士使用,和飞斧根本就是两码事。

但在王大卫的巨力加持之下,这柄大斧头的飞行速度极快。即便在空中的运动轨迹十分诡异,还是阴差阳错的正中飞奔而来的灰狼。

只不过不是斧刃,而是斧刃后面配重的方形锤面。

灰狼的整个胸腔都被打塌了,强大的冲击力还撞断了它的脊骨,五脏六腑被挤的一团糟。

干脆利落的当场去世!王大卫拿到五杀!

而那柄大斧头,则因为对撞打着旋飞上了半空,而且越飞越远……

王大卫赶忙去追。

这么大的雾,要是斧子飞丢了他上哪找去。

……

黑袍们好像隐约看见了一匹狼的身影一闪而逝。

“是狼!难道戴维真的输了?”范斯特有点慌了,在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天,他是真的把王大卫当成了好兄弟。

其他黑袍也加快了速度,直接跑步前进。

焦急的范斯特,没有听见呼啸而来的风声。

但是凯特注意到了。

“小心!”

凯特直接一脚蹬在了范斯特的肚子上,把他踹了个大腚墩。

一柄大斧头旋转着从天上劈了下来,正好经过范斯特刚才站的位置。

“砰”的一声巨响,斧刃直接剁进了一块半埋在土里的大石头,火花四溅!

范斯特吓出了一脑门子冷汗,这块石头就在他的胯下前方三寸!

“这是戴维的斧子。”范斯特仔细看了看,斧刃上满是狼毛碎骨和尚未干涸的血迹。

一位黑袍双手握住斧柄,费了好大劲也没能把斧子拔出来。

这个举动令范大脑袋的后背也湿透了,这个力度砸在他的身上……

“嗨!你们在这啊!”王大卫突然出现了,手里还拎着头狼的尸体:“你们看没看见我的斧子,好像刚才飞到这边来了。”

所有黑袍都一言不发的注视着他。

王大卫被看得有些发毛。

“这……怎么了?”王大卫弱弱的问道。

“你特么说怎么了?”范大脑袋咬牙切齿的大骂:“你瞎扔什么东西?我差点就要去做剧场里被阉割的男伶了!”

“呃……”王大卫看了看范斯特水裆尿裤的熊样,也只能讪讪的说了几句软话道歉。

众人聚到一处,王大卫又恢复了话痨属性,开始大吹特吹自己单手灭狼群的雄武英姿。

“这些森林狼实在是太弱了,我看还不如黑旗镇里摇尾乞怜的看门狗!最起码狗都挺聪明的,遇见惹不起的人还知道摇摇尾巴卖个萌,这些蠢狼就会傻兮兮的送死。你们刚才是没看见,我收拾它们那叫一个轻松,手起斧落……”

“戴维!”凯特打断了王大卫唾沫横飞的自吹自擂:“你最好补补你的裤子,我看到你的屁股了。”

果然话少的人才最会吐槽!

王大卫老脸通红,连忙捂住“春光乍现”的臀部。

黑袍们一阵爆笑。

……

狼是迷雾森林中最常见的动物,狼皮的价值也不算高。

迷雾森林的气候比较温润潮湿,根本没有冬天。这里的动物也不会像高寒地区的同类那样长出一身柔软蓬松的长毛,所以狐狸、貂鼬和狼之类的动物基本没人会去狩猎,这也导致了它们的数量稍微有些泛滥。

要不是为了历练历练王大卫,凯特都不会在意这群森林狼。

只有赤贫阶段的王大卫才会把狼皮当成好东西,拿着把匕首在那仔细的剥皮,生怕破坏了狼皮的完整性。

“勇敢的蛮族武士,你想要这张狼皮做什么?”吉米主动和王大卫拉起了家常。

虽然在酒馆的时候被凯特怼的有些失态。但是一路上吉米这位兼职向导的情报掮客还是对众黑袍保持了十分的热情和友好,特别是说话时必然会在前头加上敬语,即便是对王大卫这个“实习生”也会说一句“勇敢”、“勇猛”之类的敬词。

从他一进入迷雾森林就唯唯诺诺的表现来看,他应该是单纯的怕死,希望危险来临的时候黑袍武士们能够给予保护。

王大卫其实不喜欢吉米这种人,在黑旗酒馆生活了这么久,他见到的多是些粗鄙不堪的莽汉。虽然这些人三句不离“屎尿屁”,五句之内必骂娘,但是和他们交流却很轻松,一点也不累心。

就是有的时候有点累手,比如说暴揍他们的时候。

而像吉米这样的笑面虎,在混乱领反而不常见。

大概也是因为他的性格所至,才能干上这么一份需要脑子的职业。

不过伸手不打笑脸人,人家好言好语的问了,王大卫总不好不回答。

“黑旗镇虽然距离迷雾森林挺近的,但冬天还是会下雪。我想用这张狼皮做个大衣御寒。”

“呃……蛮族勇士,以这张狼皮的尺寸,哪怕是把边角料都算上,恐怕也只能勉强给一位苗条少女做件皮衣,而您的身材……实在是太过魁梧了一些。”

吉米觉得面前的蛮族人有点铁憨憨,难道没发现自己的块头吗?

王大卫当然不是傻子,狼皮也不是留给他自己的。

现在已经是秋天了,王大卫早晨起来的时候,经常看见米卡把自己缩成一团,单薄的被子根本就低挡不住夜晚呼啸的狂风带来的寒意。

王大卫是想给米卡做个御寒的大衣,不求精美但求保暖。白天可以穿着干活,晚上还能当被子盖。

所以他连狼头上的皮都剥了下来,说不定还能做个帽子……

“这是留给我的朋友的。”王大卫回答道。

“是位迷人的女孩吗?”吉米突然有些八卦。

“不是……是个男的。”王大卫手里的活猛地停住了,他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吉米的目光变得十分暧昧,但是身体却下意识的远离了王大卫几步。

虽说吉米和米卡一样也是瘦瘦小小的体型,不过要论模样的话……

大概用钝刀划花了米卡的脸,在用一盆沸水泼上去的话,他俩能相差不多……

王大卫被气得脸都白了,特么的就算老子喜欢男的,也看不上你那张满是褶子的猥琐脸!

呸呸呸!老子干嘛喜欢男的!

王大卫瞪了一眼吉米,转过身不在搭理他,继续剥皮了。

结果吉米一点眼力劲儿都没有,还是不滚蛋,就留在王大卫身边瞎转悠,继续有一搭没一搭的闲扯淡,简直是没话找话。

王大卫不知道,吉米其实是想套他的话。

“这个蛮族人看来也是什么都不知道。”

吉米思量了半天,直到确认王大卫这里得不到什么有用的信息了,才转身离开。

收拾妥当继续上路。

轻松团灭了曾经惧怕不已的灰狼,再加上身边有了实力强劲的同伴,王大卫此刻丝毫不虚,大摇大摆的走在森林中的小径上。

迷雾森林本没有路,来的冒险者多了,自然也就踩出了一条条路。

王大卫不禁想到,要是上次能够凑巧找到这条路,说不定就不会遇见罗斯那个满肚子坏水的混蛋了。

其实他已经算是幸运的了,要不是因为罗斯打算卖了他换钱,以混乱领佣兵们的平均素质,见面直接捅他一刀的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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