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一边说,一边从自己的上衣口袋里取出一张绿色的百元大钞,对着胖老板重重晃了晃。
“兄弟,我承认,我这就是合纤的布,可是,好歹里面的蚕丝含量也不少,你这价格,我真的卖不上。”
这家伙绝对是个人才,之前还和陈旭要打要杀的,眼见他掏出钱,一副准备和自己讨价还价的姿态,立刻换上了一副惨兮兮的脸,向他诉起了苦,其变脸速度之快,只怕那些川剧中的变脸大师见了,都有些望尘莫及。
“你就行行好,哪怕当是给哥来一包烟钱呢,这个数,行不行?”
胖老板说着,惨兮兮的伸出了五根手指。
“这个价,已经不低了,据我看,掺在这蚕丝里面的,应该是腈纶丝吧,这玩意的着色程度低,洗一次,就要掉一次色,估计洗不了几次,以前的颜色也就全没了。”
陈旭丝毫不为所动,只是死死咬定了之前的价格,怡然自若的站在原地,看着胖老板自己在那的表演。
“20一尺,这是最低价了!”
“15,真的不能再让了,再坚持下去,哥可真的是要吐血了。”
“10块钱,这下你满意了,兄弟,你就让哥多少保个本还不行吗?”
“行,5块就5块吧,不过,兄弟,你得帮哥说服这位姑娘也买才行,要不然,哥可真的是要赔本赔到姥姥家去了。”
“我就不明白了,既然你卖给我的价格那么低,不是卖的越多,赔的就越多吗?”
陈旭笑着对胖老板嘲讽了一句,转脸看向了身边的女孩。
“我觉得这个价格还算公道,就是不知道你有没有问题。”
“真的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恐怕我真的.......”
女孩满脸羞涩的回应了一句,说话的声音,小的就和蚊子都差不多。
她原本想说,要是没有陈旭,自己少不得会被这奸商骗的晕头转向,可是细想一下,自己就这么当着那胖子老板说这话,未免太得罪人,只能硬生生把剩下的半截话吞回了肚子里。
“用不着这么客气。”
陈旭对着女孩淡然一笑,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
“大家都是来买东西的,彼此互相照应下,也是应该的。”
陈旭的笑容如沐春风,加上一张还算看的过去的帅脸,让女孩彻底放下了矜持,就势和他攀谈了起来。
通过女孩的话,陈旭知道她的名字叫做凌秀,虽然年纪不大,可是已经在国营纺织厂上了好几年的班,算的上是老员工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凌秀的名字有些耳熟,似乎接下来什么重要的事情,就和她有着直接的关系,可是因为相隔的年代太久,他一时之间,很难想的起来。
“兄弟,天色也不早了,我们这还等着关店回家吃饭呢。”
眼见陈旭和凌秀在自家店里聊起了大天,胖老板有些不耐烦的催促道。
陈旭尴尬的笑了笑,按照自己之前根据林小月身体尺寸就算出所需布料的尺寸告诉了胖老板,买了四尺绸布,看着他把布料包好,付过钱,这才礼貌的站在一边等着凌秀。
凌秀从自己的衣服口袋里掏了半天,掏出一块叠的整整齐齐的手帕,小心的将手帕打开,从里面取出三张崭新的十元钱,攥了好一会,这才咬着嘴唇递给了胖老板。
这是那个年代人普遍付钱的方式,却让来自后世的陈旭看的一阵心酸。
凌秀可是国营纺织厂的正式工,每月的工资都在百元左右,按照现在的标准,完全算得上中产阶级。
就连她,花个钱都如此谨慎,那些没有收入的家庭主妇,又该穷困到了怎样的地步?
两人走出小店,陈旭推起自己那辆二八老坦克,凌秀也推着一辆半旧的飞鸽牌自行车跟在他身边,一路朝着批发市场出口的方向走了开去。
有美相伴,陈旭心情有些愉悦,有心想要和凌秀说些什么,可是因为刚刚穿越回来的关系,又找不到什么和她共同的语言,只能默默的跟在她身边,满是尴尬的朝着市场出口的方向走了过去。
在一家冷饮摊前,凌秀停下脚步,犹豫了一下,打开自己作为钱包的手帕,从里面抽出几张一元钱纸币,咬了咬嘴唇,把纸币递给了摊贩。
“两瓶北冰洋,橘子味的,再来两盘大世界冰糕,旭子,你喜欢吃什么口味的?”
陈旭重重拍了拍脑袋,自己可真是够笨的,这种时候,居然让女孩子掏钱给自己买冷饮,怪不得上辈子单身了小四十岁,都没有找到陪伴自己一生的人。
“旭子,你别和我争了,今天要不是你,我还不知道要被这家伙骗走多少钱呢,这瓶汽水,就当是姐给你的酬谢好了。”
凌秀明显把陈旭当成了小孩子,不由分说的把他拉到冷饮摊前,找个座位把他按了下去。
当年的冷饮摊,绝对是经过那个年代的人最值得回忆的风景。
一张低矮的小方桌,放在带有彩色北冰洋彩色广告的阳伞下,下面围着四五张塑料椅,一群人坐在中间,一边喝着冷饮,一边谈笑风生,不知不觉间,便渡过了一个沉闷的下午甚至黄昏。
那是一个绝大多数人都还不知道996为何物的年代,在单位劳累了一天,下班或者放学后,在冷饮摊喝一瓶北冰洋,配上一根三毛钱麻酱冰棍,和几个好朋友摆一摆龙门阵,绝对是一件惬意到没有办法再惬意的事情。
此时已是初夏,可是天却已经很长,天气也已经热了上来,很多人,都已经穿上了短袖,而那些不讲究的老爷们,很多都是穿着跨栏背心,甚至光着膀子上街,肆无忌惮的坐在冷饮摊上谈笑风生。
陈旭坐在小摊前,有些失神的看着眼前的凌秀。
此时正是黄昏,金光色的夕阳,暖暖的照射着坐在他对面的凌秀身上,使她原本妩媚到骨子里的容貌,平白多了几分典雅的圣洁。
那个时代的美女,远不如后世那样讲究,不把妆画到三尺厚绝不出门,可是,作为凌秀这个级别的美女,哪怕身上穿着工厂的工作服,依旧有着一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清纯典雅。
“这女人,真的是太可惜了,要是再晚生三十年,就凭她这容貌身段,妥妥能在我旗下的模特公司做到第一头牌的位置。”
陈旭有些失望的想着,端起手边的汽水猛灌一口。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少有本事的人才,其中很多人之所以沦为平庸,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生不逢地,生不逢时。
就拿凌秀来说,如果晚生三十年,并且恰好在合适的时机加入陈旭手下的模特公司,以她的资质,加上陈旭手中的资源,只要稍稍努力,便是世界级的名模,金钱,名气,各种各样的商业合作,光是想想,都能让人激动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只可惜,她偏偏生在了90年代,生在了临城这个连四线都算不上的小城市,唯一等待她的命运,便是在棉纺厂工作,嫁一个同样是工人的老公,在柴米油盐,家长里短的小事中蹉跎岁月,生孩子,养孩子,一直忙碌到五六十岁退休,才算最终熬出了头。
想到凌秀现在基本上已经看到终点的生活,陈旭心中更加感谢自己的母亲,也更加感谢那个这辈子很可能都不会再出现在自己生命中的师父。
如果不是他们,坚持让陈旭上大学,用知识去打开另外一扇大门,那么未来的他,又何尝不是和现在的凌秀一样,陷入那个最可怕的人生循环呢。
就在他胡思乱想的时候,冷饮摊的老板,笑着把两盘冰糕端到他和凌秀跟前,眼见凌秀手中紧紧抱着一副大红色的被面,一脸羞涩的同陈旭坐在一起,顿时恍然大悟,暧昧的笑着把用白瓷碟子装着的冰糕端到两人跟前。
“小伙子,你这媳妇可真漂亮,啧啧,以后呀,可要好好的对待人家,要不然,就凭人家这容貌,真是把你甩了,只怕身后追她的人,都能排满整个服装市场。”
“不是,大叔,你弄错了。”
凌秀的面色更红,小手不安的在桌下揉搓,看向陈旭的眼神有些复杂。
“我这被面,是给我弟弟小光买的,他下个礼拜,可是就要结婚了。”
“你的意思是,这被面不是你自己用,而是给你弟弟买的?”
眼见凌秀并不是自己要结婚,只是帮自己的弟弟买新婚用品,陈旭长出了一口气。
他和凌秀只是初识,以他再生多年的心境,完全谈不上什么一见钟情,之所以会为凌秀感觉到惋惜,纯粹是他对于美的迷恋作祟。
在他眼里,像凌秀这样的人间尤物,光是凭着老天爷赐给她这副完美的容貌,就该去创造一番属于自己的事业,而不是呆在这种未来几十年后,已经几乎看不到人的小城镇,过着相夫教子那种单调到一眼就可以看到未来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