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饿了。”沈书言就依靠在苏仲南的怀里,懒洋洋的,美滋滋的。
“那走吧,我们去吃饭。”苏仲南拥着她,往前面走去。
两人对彼此其实已经很熟悉了,但是又多了点心知肚明的疙瘩,此时又增加了一些莫可言说的甜蜜。
“我带你去吃面吧,有一家店里的面做的非常正宗,非常不错。”沈书言想到吃的,就兴奋,整个人蹦蹦跳跳的向前走去。
苏仲南心情很不错,多么希望时间停留在这里,他拿出手机,拍下这个美好的画面,阳光下的沈书言,青春、靓丽,有活力,对他也更具诱惑力了。
“老板,两碗蟹黄面。”沈书言轻车熟路的走进店里,店里生意特别好,人几乎就要坐满了。
“这里人太多了,要不我们去找另外一家吧。”苏仲南不喜欢这样的环境,周围去全都是人,吃个饭都很拥挤,最终连吃饭的好心情都没有了。
“大少爷,不要那么讲究了,这里的面真的超级棒,保证你会喜欢,这里人多不恰恰证明他好吃吗。”沈书言知道矫情的苏仲南肯定又不喜欢这样的环境了。
“那要不你奖励我一下。”苏仲南右手食指点点自己的脸颊,什么意思不言而喻。
“说你是流氓你还不承认,少得寸进尺,我可还没答应做你女朋友呢。”
“那我自己来讨好了。”苏仲南不管不顾的,就这样在大庭广众之下,对着沈书言的脸颊亲了一下。
“喂,你干什么啊?”沈书言呆愣的看着苏仲南,这人是怎么回事啊,一次又一次的刷新着她对他的认知。
“谁让你长得那么好看。”理直气壮。
“哼,不要以为用这样的迷魂汤就能把我迷住,没用的。”沈书言不理他了,以前年轻的时候,自然是喜欢那种肆无忌惮的恋爱,只要是喜欢,恨不得想告诉全世界自己对他的喜欢,也想和对方在大街上拥吻,可是苏仲南是个“封建主义者”,连在街上牵手都要别扭。
“越来越傲娇了。”苏仲南感叹道。
“跟您学的。”
“果然是我的人。”顺着杆往上爬。
“就坐在这了。”沈书言看到有顾客走了,赶紧去坐下了,不然一会儿面好了,没位置坐,就很不方便了。
苏仲南跟着坐下以后,拿着餐巾纸对着桌子一遍一遍的擦,餐具也拿热水冲烫,来来回回好几遍,把两个人的餐具洗了好几遍。
“说你龟毛你还不承认。”沈书言没那么讲究,以前喜欢出去玩,有些环境没那么好,甚至是恶劣,渐渐地也就没那么计较了。
“万一有细菌,吃进肚子里生病了怎么办。”
“我们都是成年人了,抵抗力还是有的,要是都像小孩子一样,这大街上得多少患病的人啊。”
沈书言有时候真是懒得说他了,但是有时候又被他的执着恨得牙痒痒。
“好了,不弄了。”
“你看我们两个人是不是真的很不搭啊?”这些生活上的小事情,一点都不匹配,总是意见相左,以后再生活在一起,万一彼此受不了了,怎么办。
“我觉得这也正是一种魅力所在吧,你看我们两个性格和习惯完全不一样,互相影响,互相习惯,那每天面对的不都是新奇的一天嘛,要是我们两个人性格和习惯都相似,每天面对的就是另一个自己,那才是无趣吧。”
有些事真的是想开了,就会发现另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你也会对他赋予新的意义,获得新的感悟,人生真是奇妙,人心真是有趣。
“哎呀,先不说这些了,这人这么多,被人听去了,多尴尬啊。”任何人都不想让自己的小秘密被别人听了去,成为了别人的谈资,虽然自己听不到,但是想象那样的场景,感觉有点瘆得慌。
“你尝尝,这个面真的很不错。”沈书言期待的看着苏仲南。
她现在心情很好,可以放下对苏仲南以往的那些芥蒂,要是她心情很差的话,就会放大那些过往,就不想搭理苏仲南了。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苏仲南拿起筷子,吃了一口。
“嗯,果然是很不错,别有洞天嘛。”看着不起眼的一家小店,做的面果然是很不错,面条劲道有嚼劲,蟹黄充足。
“这家店也算是当地的百年老店了,看到那里忙的夫妻俩了嘛,他们的爷爷就是在这卖面的,那时候是个小摊子,后来到了父亲那一辈盘下这家店,现在到了他们手里,生意是蒸蒸日上。”沈书言来过好几次了,就差把人家的族谱都给背下来了。
“生意这么好,没打算开分店吗?”
“没有,一方面他们顾不过来,另外一方面怕分店交给别人做,味道和内容都变了,那不是他们想要的。”
“这么纯真的生意人?”苏仲南有些诧异,通常来讲,商人都是顾利益,而情怀早不知排到第几位了。
“人家根本不差钱,孩子都工作了,也都很好,这老两口就是为了那份情怀才这做的,说不定再过个几年,这家店就真的没有了。”人总有老的一天不是嘛。
“那是挺可惜的,这里应该留存了很多回忆。”历史就都是回忆,是被书写下来的回忆。
“是呀,所以呢,就要好好把握当下。”
“你说的没错。”苏仲南突然就想得到了他和沈书言,两人虽然过去不怎么美好,但是现在在逐渐变好,那么他也要好好把握当下。
两个人边吃边聊,没什么大风大浪,生活终究是归于平淡,而他要在这平淡的生活里,为两人留下美好的回忆,将来坐在火炉盆前一起取暖,一起回忆过去。
“刚刚大嫂给我发微信了,家里那边有点事情,让我早点过去,一会儿我们再逛逛,然后就回去吧?”沈书言收到凌秋墨的信息,这两只狗在她们家,小白已经兴奋的不得了。
本来在一楼的一个地方给狗狗们做窝,可是小白因为太喜欢了,晚上的时候,偷偷跑下楼,把两只小狗抱进卧室,放在床上,一大两小睡在一个被窝里,早上再偷偷把它们放下去。
凌秋墨去小白的卧室,给他收拾床的时候发现被子上都是毛。
她越想越觉得不对劲,所以晚上的时候就下来了一趟,果然狗不在窝里。
“怎么了,发生什么事情了?”
“没什么大事,是我要去拿、点东西。”沈书言停顿来一下,今天苏仲南看她跟小狗在一块玩都不敢过来,被另一只半大的狗吓得飞奔,这以后面对着长大了的阿拉斯加,是不是会吓死他啊。
“那我跟你一起回去看看,拿什么这么着急?”苏仲南还不知道,自己的天敌就要来了。
“嗯,是个很可爱的东西,不过你确定要和我一起去?”沈书言再次确认。
“一起去好了,不就是拿东西吗?大嫂又淘到什么稀奇古怪的物件了?”
“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沈书言决定先不说,她有点期待,苏仲南到时候看到家里有两只狗会是什么反应。
沈书言还是挺期待能养一只狗的,而阿拉斯加、哈士奇还有萨摩耶都是她喜欢的品种,这次恰好碰到了阿拉斯加,非常开心,非常期待。
本来约好了是晚上到家就可以的,但是沈书言今天真是有点归心似箭了,听着大嫂形容的那两只狗子,和小白的欢乐趣事,虽然大嫂很生气,可是她怎么听怎么觉得有趣,于是更加期待未来养狗的生活了。
“喂,你慢点,跑什么啊?”
两人到了老宅,沈书言停好车子,不管不顾的就往屋里的方向跑,把苏仲南远远地甩在后面。
“哇,家里好热闹呢。”沈书言进到屋里,发现大家都在,都坐在沙发上,就小白坐在一边的地上,逗着两只狗,那两只狗可能也感受到了小白的喜爱,于是都依赖着小白,小白去哪他们就跟着去哪。
“你回来了,快去看看你的宠物吧,我已经管不了那小子了。”凌秋墨今天是跟儿子斗智斗勇的一天,这家伙连学校都不想去了,就想天天在家玩狗,允许去学校的理由是带着狗一起去,怎么可能嘛。
“小姨、小姨夫,那我去看看了?”沈书言先跟长辈打了个招呼。
“快去吧,看你那两眼放光的样子。”张淼也看出来了,要是没有这只狗吸引她,可能她这周还是不回来。
“小白,我回来了。”沈书言嘿嘿一笑,然后就奔着小白的方向跑过去了。
“她这是什么情况,你们弄了什么好东西,让她这么兴奋?”苏仲南刚进屋里,就看着沈书言从面前跑过去了。
“小白从外婆家带回来两只阿拉斯加,一只是送给小言的。”苏伯南在旁边解释给苏仲南听,只是他语气里有种“幸灾乐祸”的味道,旁边的人都能听出来。
“什么?阿拉斯加?就是那个长的特别大的那种犬?”
“是。”肯定的回答,苏仲南的心里简直成了重灾区。
他今天刚被狗吓到,狗简直就是他的天敌啊,她居然要养狗,什么意思啊,以后他怎么办,他还打算以后找个机会登堂入室,住进她家里呢。
“大嫂,这狗狗果然是太可爱了。”沈书言抱着其中的一只,小白抱着另一只,两人一大一小、一高一矮,怀里是两只呆萌的小狗,画面确实是很美好,只是苏仲南是怎么看怎么怕。
“你真打算养这狗东西?”苏仲南语气紧绷,他坐在沙发上,身子笔直。
“你别叫他狗东西,他多可爱啊,你看这小眼神,瞅着你的时候心都要化了。”沈书言抱着狗往苏仲南的方向靠近。
“你别过来,不是,你把他放下再过来行吗?”
旁人都是看好戏似的看着这一幕,一个大男人那么怕狗,被狗吓成这样,也真是很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