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个回答,明仲却没有高兴的样子,眉头依旧紧皱着,忧心忡忡道:“这次出海不比以往,海上的风暴还在其次,可虫岛却是个死地,没有人真正进入过那一片丛林,进去的也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回来。维轩,大哥知道你的本事,但我还是不希望让你去冒这个险,如果你有值得推荐的人选最好。”
“大哥说的哪里话,我说有七成把握,那便没有人能有八成——赏金是多少?”维轩嘻嘻笑着,又恢复了本性。
“白金一万两……你这家伙,别给我转移话题。不再考虑考虑?这可不是一般的任务。”
“在我眼里,还真就是一般任务。大哥,你放一百个心,包在我身上。”维轩豪气地干掉一大碗海酒,往桌上一拍,竟沙哑着喉咙唱起歌来……
维轩一拍桌子,竟唱起了一首豪迈的战歌来:
“海波起兮白浪卷,
云帆落兮闪电鸣。
猛士行兮何惧险,
壮志酬兮少年狂!”
他连着唱了好几遍,这是明仲教给他的,谱曲的是前朝有名的水师元帅卫韦,这位元帅年少得志,曾数次出海远征,直至战死。这首歌听起来豪迈悲伧,似有凌云壮志,此刻维轩唱来却是极合心境。
见他如此胸有成竹,兄妹二人也不再追问,明仲与维轩谈笑风生,大快朵颐,明雁却无精打采的,一句话也不说。明仲心知肚明,他这个小妹,正是十五岁的豆蔻年华,情窦初开的时节,若说对维轩这个相处七年的青梅竹马没有一丝好感是不可能的,母亲提过几次王子王孙的良配,都让丫头一口回绝,看来内心里是中意维轩的。
要说维轩这个小弟,聪明过人,一张巧嘴哄人开心那是一流的,更难得的是重情重义,值得信赖,要是他明仲能做主的话,才不管什么门当户对,早把妹子许配给了他。只可惜现下看来两人还是不太可能,虽然老夫人视维轩小子如同亲生孙子,但毕竟地位相差太远,做朋友还说的过去,要说谈婚论嫁实在是有些天方夜谭。
这次他来找维轩做这件事,除了维轩是他认识的最有本事的水手以外,还有个秘而不宣的目的:维轩这小子一向自尊心极强,从不肯接受他额外的帮助,认为那是施舍。这次只要维轩取回海心珠,那便是大功一件,到时凭自己一张薄面,为他在军中谋个肥差那也只是一句话的事,那时维轩也只会以为是应得的赏赐。
现在天下大势三分,虽说表面上有意和谈,实际上却是各怀心思,大战必然不可避免。只要维轩能凭自己的本事挣一份军功,再加上他在朝中有意栽培,将来平步青云,这小子与明雁也不是没有机会。只是不知道维轩小子能不能抓住这次机会了,可不要出师未捷身先死才好……呸呸,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明雁打小便是旺夫之相,这小子一定不会有事的……
胡思乱想间,一席酒菜已经维轩一扫而光,可恨这小子还满足地摸着肚皮,“调戏”他的好妹子:“雁丫头,怎么不多吃些?你看你那么瘦,跟竹竿似的,将来怎么嫁的出去哇?”
明雁却没有了平时的灵动,也不反击,只是幽怨地看了他一眼,欲语还休。维轩一愣,从来没有见过明雁这个样子,他一直把雁丫头当做妹妹,平时斗嘴斗的不亦乐乎,此时被她一看,心里没来由的一颤。
在一片奇怪的气氛中,三人结束了酒席,匆匆下楼,掌柜的自然是一路相送直到门外。三人谁也没有说话,明雁悄悄拉了拉维轩的衣角,却没有逃过明仲的法眼,二公子咳嗽一声,道:“大哥想起府上还有些事,维轩,你陪明雁再逛一会儿,可不要太晚回去了。”说完转身就走。
维轩暗道不妙,若在平时,陪雁丫头逛逛小街,逗逗小嘴,倒也不失为一件乐事。可刚才明雁明显表现反常,明仲这一拍屁股走人,自己必然要面对明雁身为一个“女人”带来的麻烦,他天不怕地不怕的,就怕女人婆婆妈妈的。果然,他打个哈哈,正想找借口开溜,明雁却不给他这个机会,一把拽住他的手,完全顾不上“男女授受不亲”,将他拖到一处僻静角落。维轩还没顾得上回味温软如玉的小手的滋味,明雁拿眼一瞪,劈头盖脸便是一顿责怪:“臭小子,你是不是不要命了?快给我说老实话,为什么要答应我哥?你别以为我看不出你在骗人,刚才是给你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