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明雁与明仲同时毫无形象地大笑起来,引来路人侧目。
“走吧。”笑够了,明仲拉起维轩,“我来找你也是真的有事要说,我们先去德春楼吃饭,我跟那边提前打了招呼让他们做乌鲤煲,我们边吃边谈。”
“哇,今天有口福了!”明雁欢呼起来。
“都是沾了我的光!”
“好了,快走吧,再不走某人的肚子又该叫了。”
三人边聊边走,不知不觉来到一家四层高的酒楼门口,这家酒楼临街而立,大门宽十丈有余,几乎完全将整个一楼大厅暴露在外,可以看到里面已经坐满了食客。连柱子都仅有八根,看不出是如何支撑起这栋豪楼的。门口两只石豹子——宪朝以豹为贵,正瞪着两对四只铜铃大的豹眼,威风凛凛。白檐红瓦之间,一副匾额高挂正中,上书“千珍百味德春楼”七个遒劲有力的大字,据说还是前朝庆成皇帝南巡波府——那时还叫波州城,在此品尝德春楼的镇店名席千鱼宴后即兴挥笔提就,足可见这酒楼的辉煌历史。
然而再辉煌的历史放到现在也只是笑谈,在波府普通百姓眼里德春楼只是一家贵的要人命的酒楼,达官贵人的最爱。而作为当今皇上胞弟,被封到此地的远地王安重达的二公子,安明仲完全有资格进入这家象征身份的酒楼,如果他愿意,甚至可以包下整层,请来歌姬,千金买醉。只是安明仲虽贵为王府公子,却心系百姓,一向主张节俭开源,甚至多次向父王提出,希望念在民力艰难,带头减少王府日常开支,削减不必要的宴席。因此,除非宴请京城钦差、皇子皇孙,需要保持必要的礼仪,安明仲是绝不会踏入德春楼半步的,所谓的酒肉朋友更是一个也无。这为他在波府赢得了极好的名声,百姓提到二公子都是敬仰有加。二公子安明仲没有酒肉朋友,只有真心兄弟,维轩便是与他走得最近的小兄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堂堂王府公子,却跟一个打渔的少年称兄道弟,而这少年平时虽然为人不坏,但心眼多,爱占小便宜,没看出哪点好来。但也没有人对此指手画脚,在背地里议论的,因为他们相信二公子,二公子在他们眼里是最完美的,他说那个人是他的兄弟,那便不会有人说三道四,这就是民心。而此时他们的“民心所向”正揽着他的小兄弟维轩,带着他的小妹妹明雁,快步走向德春楼,引来一阵惊讶。
“哈哈,大哥你看那个何老八吃瘪的样子,就算他知道我出千也完全看不出我到底什么时候动的手脚。我最烦这种人了,有几个小钱就一副不得了的样子,有钱也就算了,赢他几文酒钱又像死了亲爹似的,什么玩意儿……”维轩只顾着说笑,也没注意旁人诧异的眼光,明仲也只是笑着摇摇头,明雁倒是饶有兴味地听着——这小妮子打小就不安分,从不肯老老实实像其他千金大小姐一样在家呆着学做女红,而是常常跟着二哥出门抛头露面,尤其爱听长她两岁的维轩讲故事给她听,又不准维轩说她不老实,就像个没长大的丫头。安重达倒是说过她几次,怎奈夫人爱极了这个独女,百依百顺,再说丫头片子的事情,他作为王爷自重身份,也不好多说什么,也就随她去了。这会她听到维轩说到赌坊的事,又来了劲儿:“维轩,你也会出千么?怎么从来没听说过?是怎么做到的?说给我听听嘛。”
虽然比维轩小两岁,但她从来不喊他哥哥,而是一副小大人的样子,不过维轩倒也已经习惯了,毕竟认识七年了,一直都是打打闹闹,没注意过这些小细节。这时的维轩一副得意的样子,故作神秘地凑近明雁的小脸,一阵淡淡的少女体香传来,让他不由一顿,放低声音道:“那本杂书又让我翻了一页,上面的绝招真是让人大开眼界呀,我苦练了大半年,小有所成,今天那是牛刀小试,嘿嘿。”看到明雁又想开口,他更加得意地一抬脑袋,“至于到底是什么绝招嘛,那可就无可奉告了,这可是压箱底的!”
“去去去,不说拉倒,谁稀罕!不过那本书也真是怪了,我跟哥哥怎么看都只是一张张画满乱七八糟线条的涂鸦,你倒能看出些头头道道来。”明雁俏皮地眨了眨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