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人大常委会
综述
【参与决策】 利用常委会领导参加四套班子会议、人大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副主任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多种监督机制和履职平台,讲真话,讲实话,充分反映基层工作的实际,充分表达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竭力推动各方在重大事项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上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常委会继续弘扬加快发展这一主旋律,认真落实县委关于重点工作责任制、限时制的要求,按照常委会工作要点,主任会议结合县委确定的2009年“城市十大重点工程、农业农村十大重点工程和全县十项重点工作”,研究确定常委会会议拟听取和审议的重点工作议题以及开展的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内容,并下发进度安排,提出11项检查、视察内容,并对各项工作的时限、质量、目标、责任领导、牵头部门等提出具体要求,确保视察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在全县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人大常委会领导牵头承担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开创人大监督工作新局面》《对泾源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工作的调研》《关于泾源县肉牛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5大调研课题,均收到实实在在的调研成果,为及时转变工作思路,科学布局人大常委会工作,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审议监督计划预算执行和经济运行】 常委会严格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对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结合对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视察和200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审议,针对经济运行、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不足和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提出12条审议意见,并依法批准2008年财政决算(草案)。县人民政府对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促进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的有效执行。
【工作监督】 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及时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联手履职,深入一线视察,提出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进度;做好转型衔接,确保危窑危房改造进展顺利;进一步强化宣传,继续抓好环境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等意见,支持新农村建设。在自治区验收创建卫生县城前,为进一步查漏补缺,保证通过验收,常委会及时组织视察组深入县城部分卫生死角开展视察,并听取县人民政府工作汇报,提出具体意见,为确保创卫工作顺利通过验收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推进计划生育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切实巩固好“一无”乡镇创建成果,常委会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4条改进意见,有力地促进了计划生育工作。常委会在泾源县贯彻落实“五五”普法攻坚之际,组织执法检查组,对泾源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并针对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强化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普法工作。
【执法检查】 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和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并就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民事法官队伍建设,提高审判质量;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人民陪审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审议意见。对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提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促进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和要忠于职责,强化监督等审议意见。通过常委会的审议和督促,促使“法检”两院加强了司法队伍建设,规范了司法行为,维护了司法公正。
【关注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为更加有效的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适时组织视察组对全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提出继续加大对困难群众生活救助的投入力度;继续强化对敬老院的建设与管理;积极研究创新低保和救济对象大病医疗费用的支付和报销机制等意见。县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各有关部门、各乡镇齐抓共管,使泾源县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工作呈现出优先发展、快步发展、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关注食品安全生产情况】 常委会在全国人大把《食品卫生法》修订为《食品安全法》转型之际,为更好的贯彻落实这部法律,进一步关注民生民利,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常委会适时成立执法检查组,对《食品卫生法》在泾源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加大宣传力度、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发挥职能作用等4条审议意见,并就意见落实情况再次听取县人民政府的汇报,督促和支持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和改进执法工作,促进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和执行。
【关注农村安全饮水情况】 为全面了解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进而推动此项工作健康发展,将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做实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在实际视察的基础上,召开常委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这项工作的汇报,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针对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健全机制,强化措施等审议意见,县人民政府逐项落实。
【关注代表议案执行和意见建议的办理】 自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结束后,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2件议案和代表提出的60件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及时进行交办,除多次带领办事机构负责人深入现场进行督办、检查,督促承办单位采取措施,改进办理方式,注重办理效果,提高办理质量外,还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对议案和个别代表意见建议进行检查,并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执行和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结果的汇报,确保代表提出的议案、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2009年,2件议案执行完毕,执行效果明显;代表意见建议都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并答复代表,办复率100%。
【****工作】 2009年,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5件(次),来访80余人(次),办理上级人大批转的****件2件,办结率100%,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较多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决定重大事项】 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依法行使决定权。2009年,常委会共做出《关于同意增加县财政预算对泾源县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项目支出额度的决议》等事关泾源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重点工作的决议、决定11个,为泾源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增加动力。
【决定人事任免】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依法办事,坚持依法任命和依法监督相结合,管人和管事相结合,不断规范和完善任免程序,坚持对拟任命干部实行离任审计、作供职报告、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既保证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和泾源县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也增强了被任免人员的人大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
【服务代表工作】 贯彻《代表法》,不断提升代表工作,确定专人负责,为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切实加强对代表的学习培训。为每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订阅《宁夏人大》刊物,并经常发送人大简讯,为代表学习提供资料。按照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县委同意,由常委会各主任对县、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培训,共举办培训班7场(次),培训代表和乡镇人大工作者170余人;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加视察、检查活动,充分听取县人大代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共邀请县人大代表46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00名县人大代表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调查问卷工作任务;周密安排,指导有关选区依法完成5名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对基层的县人大代表按照集中、就近的原则全部进行看望慰问。通过代表工作的加强,提升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乡镇人大工作】 坚持常委会领导成员联系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定期不定期深入所联系的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坚持邀请不是常委会委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基层的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参加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在银川举办为期一周的全区乡镇人大主席专题培训班。常委会各主任在乡镇召开人代会期间,深入各乡镇全程参与,指导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召开人代会,确保县委人事安排意图的顺利实现;按照县委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对乡镇人大工作进行年中检查和年末考核。
【自身建设】 在依法履职的同时,常委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制度等方面的建设。常委会多次组织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关注民生、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撰写调研报告13篇、理论文章13篇、心得体会32篇;以解决民生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主线,常委会各主任定期不定期深入包扶村,调查、检查、指导包村扶贫工作,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包村帮扶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2009年,共为六盘山镇张堡村,兴盛乡兴盛村、上金村,香水镇卡子村协调解决资金14万元,较好的完成包村扶贫工作。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常委会工作实际,修定完善《县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四项制度。配合做好全国、自治区、固原市人大常委会在泾源县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视察活动21次,接待外省及兄弟市县人大常委会来泾源的各项调研、考察活动10余次。
重要会议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 1月9日召开。会议选学《地方组织法》有关章节;审定通过县人大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兰明堂为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白虎为泾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李万明为泾源县监察局局长、者金刚为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于广明为泾源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丁志龙的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于勇的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于文选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徐万兴的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 3月10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县“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农村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春荣学法用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泾源县马铃薯脱毒种薯三级繁育体系建设项目补贴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田元文为泾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李志菊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5月1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县《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县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及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县**************赫文堂作总结讲话。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7月21日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财政决算和2009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审定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十五届人大代表马林宝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草案);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任命王光华为泾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免去张凌峰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 10月23日召开。会议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卫生县城创建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安全饮水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执行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汇报;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12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关于召开泾源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选举工作委员会关于补选县十五届人大代表的安排意见(草案)。
【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 12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草案)》;审议决定关于召开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审定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提名补选魏强华、王世明、马正学为泾源县出席固原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2010年1月9~11日在泾源召开。会议听取审议县人民政府县长马志宏所作的《泾源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县**************赫文堂所作的《泾源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院长杨立学所作的《泾源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万钧所作的《泾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和办理代表意见建议结果的报告》。********桂福田、县**************赫文堂作了重要讲话。
执法检查【检查全县“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 2月25日,组成由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禹炳礼任组长,副主任李银辉及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检查组,在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县司法局和法制局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深入六盘山镇、黄花乡及平凉庄村、兴盛乡及兴盛村以及电力局、财政局、科技中心、泾源一中、县普法办,采取查、听、看、议等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五·五”普法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县人民政府及各乡镇、各部门能够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抓手,通过健全机构、规范制度、创新宣传载体等方法,使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基本得到普及,全县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各项事业的法制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有效化解,刑事案件逐年下降,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一个较好的法治环境。但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重视程度还不够高;二是普法工作进展还不平衡;三是职能单位的作用发挥不够。
【检查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 4月22日,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洪俊君任组长,常委会主任、各副主任及部分委员和人大代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在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县卫生、工商、质监、药检等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深入新民、泾河源、县城的6家饭店、6个超市、2所学校食堂以及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采取查、听、看、议等相结合的方式,对《食品卫生法》在泾源县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过程中,能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以最大限度的关心和保障群体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己任,加强领导、强化宣传、严格管理,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使干部群众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但与法律的规定和科学发展观以及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对《食品卫生法》的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二是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充分;三是《食品卫生法》的贯彻执行与创建卫生城市结合还不够紧密,相互促进的作用发挥的还不够好,相互促进的机制还不够健全;四是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点多、面广、线长,但无专项经费,影响着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