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褚良如往常一般坐在店里观看十几年前的电视剧,那时候他还小,看的电视剧就从来没有连续过,现在正好闲暇,他便以此打发时间了。
今天外头下起了绵绵细雨,从早上到现在也没歇过,小巷平时没有什么人走动,加上玻璃门关着,饭店内静悄悄的。
褚良正抱着一袋瓜子吃着,推门声响起,他扭头一看,便见是唐笛笛与自家表妹来了。
表妹是与褚良从小玩到大的,二人关系很好,平日相处就很不客气,才一进门,她便笑着打趣说:“哟,大老板你这馆子生意好像不是很好啊,还有闲心吃瓜呢,也不怕将姨姨的积蓄亏了?”
褚良放下手中瓜罐,起身笑着说:“你们怎么来了,今天没课?”
唐笛笛闻言很不客气道:“我来自己店里巡检一下还要先通知你啊。”
“哪敢,老板娘您随便看,要吃什么就说。”
“哥,你还没谢谢我呢。”
褚良一脸狐疑的看着身材瘦小的表妹,道:“我谢你做什么?”
周芷水一脸失望坐下,道:“某些人真是忘恩负义,这才好上没几天,就忘了我这红娘的功劳。”
话音才落,不需要褚良说话,一旁的唐笛笛就已经上前挠她,不一会儿表妹就投降告饶。
分开后,唐笛笛如往常一般在褚良身边坐下,催促着褚良下厨做菜。
褚良下厨房给二人做了个蛋炒饭,唐笛笛倒是还好,毕竟之前尝过褚良的手艺,虽然今天比之前又大有不同,但也没有多大反应,只是闷头吃饭而已。
而周芷水就不同了,这是他第一次吃褚良做的饭菜,本来是不抱太大希望的,这会才吃了一口,便瞪大眼睛,一副不可思议的模样,随后丝毫不顾及淑女风度的狼吞虎咽起来,将一大碗米饭消灭之后,才疑心的看着褚良:“哥你是不是被人借尸还魂了啊?”
褚良没好气的看着她,周芷水连忙讨好的笑道:“我错了,我错了,从小到大,你就是这样集才华与智慧人品一身的人,都说人无完人,我看表哥你就是完人,不,表哥你真是神人啊。”
说罢,她看向唐笛笛:“你看,我没骗你吧,我早跟你说了,我表哥可不简单,这就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你能攀上我哥这神人,可得好好感谢我这红娘。”
唐笛笛有些没好气的看着周芷水,却也无从反驳,褚良听这话却有些恍然,看来唐笛笛也不是莫名其妙就喜欢上自己,至少这个爱扯淡的表妹没少替他吹牛,这才让唐笛笛对他好奇不已,可就算是这样,这喜欢也来的太诡异了一些吧?
不过这事儿褚良却是没有半点头绪,都是同龄人,男欢女爱是本能,深究缘由似乎也很没有道理。
二人吃过饭后,表妹说下午要看男朋友打球,唐笛笛则留在店里。
下午的时光很悠闲,饭馆一个客人也没有,唐笛笛照例上楼在褚良房间捣鼓一阵,将他换洗的一副丢进洗衣机,便靠在褚良身边,开口安慰道:“褚良,其实饭馆才刚开,客人少一点也是正常的,你不要灰心哦,你手艺这么好,我不相信会一直这样冷清下去的。”
唐笛笛温柔起来时有南方女子独有的娇媚,但撒泼起来同样也有南方女人的刁蛮。
唐笛笛是担心褚良会因为店里生意不好而心情低落,此时小心翼翼的安慰着他,虽然言辞间多有顾虑,但足以让来到城市后就很少感受人情冷暖的褚良深深感动。
见褚良沉默不语,唐笛笛拉起他的手,明媚的仰头笑着看他道:“这几天学校忙着考试,都没有时间来看你,我每天都有想你的哦。”
褚良轻轻握住她那白胖小手,唐笛笛继续说:“人家第一次做人女朋友,没什么经验啦,做的不好你多多包涵就是了。”
褚良见她眨着眼睛不像是有求于自己,便微笑着说:“你很好。”
唐笛笛见他看自己的眼神有些火热,便害羞的低下头,褚良看着依偎在自己身旁的这姑娘,却是越看越对眼,暗道:“从前怎么没发现他眉毛这么好看,眼睛也好,脸型也很不错,就是稍微肥了一点点,不过在这个人人瘦脸的时代,更有特色。”
“要是以丰腴为美的唐代,唐笛笛想必也能称得上是绝世美女了吧。”
正所谓情人眼里出西施,客观的来说,唐笛笛确实算的上是美女,可绝对没有褚良想的那样夸张。
说起美丑之分,自然离不开审美标准了,古往今来,各种对美的标准都是不同的,但有一点几乎一致,那就是但凡称得上美女,都不只是脸蛋长得好看那样简单。
犹抱琵琶半遮面,形容的就是女人一种独特的美感,说是气质,但又完全不同于气质,古人对美的标准从来都是综合而多面的,缺一不可。
在古代,当个公认的美女首先得脸蛋好看,就算不好看那也得让人看了喜欢,然后是身材窈窕,接着便是各项软件指标。
琴棋书画是一般美女的门槛,不会摆弄几下这些东西,就代表光有一副好皮囊,却没有内涵,是不被当时的大众审美所接受的。
过了这个门槛之后,那就是读书写字,吟诗作对,这些东西不仅青楼推崇,就连大家闺秀也是必修的,哪家小姐不会女红倒是好说,要是说不认字,那就显得大大没有档次,无论脸蛋多么好看,身材多么火爆,也会被无情的从美女行列中剔除。
而今天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在古人看来是太将就了,男人看女人第一眼看脸,第二眼看胸,第三眼看腿,只要这三样东西入眼,那就是万人追捧。
而女人看男人则更简单了,要么是帅,要么就是有钱,哪还有那么多麻烦的指标?
褚良的卖相还是不错的,但要说是帅哥,那也有些牵强附会,放在帅哥行列里,估计没有人会多看他一眼,不过他却自有一种别人没有的独特气场。
也许这种气场叫做天真吧,褚良确实就是这样一个人,现在这世道,是个人都颇有遗世独立的优越感,可面对一些利益的时候,这优越感又会莫名的消失。
就像是有的人,嘴里喊着要做武侠小说里潇洒的大侠,可手里做的却全是苟且偷安之事,哪有半点潇洒。
褚良则不同,他能很清楚的看清自己的处境,贫不怨,富不淫,这就是简单的处世态度,所以这些年来虽然过的幸苦,但他却一点埋怨人生的意思也没有,反而归纳了一套泡面的吃法,自得其乐。
一些人满脑子想着骄奢淫逸,又要做那风流人物,世上没有比这更扯淡的事了,总自命不凡,一旦物质上的缺乏便怨天尤人,试问哪个侠客,哪个风流人物有这般嘴脸。
褚良并不自知他这份天真是可贵的,在他眼里,只要还有口饭吃,世上就没有什么事值得埋怨,当然了,他也不会为了什么宏伟的目标而去奋斗努力,所谓闲云野鹤,就是像他这样的人了吧。
人的性情有一半是天生的,一半是后天养成的,褚良如此性情,倒也区别大多数人,自有一种别人没有的潇洒快意,唐笛笛想必也是懵懵懂懂被他这不骄不馁的咸鱼性情所吸引吧。
正所谓无欲则刚,表面上欲望强的人做什么事都是强而有力的,而事实上,越淡薄的人,处世起来反而要更加刚强坚韧。
唐笛笛从某种意义上而言与褚良是同一类人,物以类聚总是有些道理的,她似乎对人世间的物欲也并没有太多要求,否则就不会看上一穷二白的褚良。
以唐笛笛的条件,想要找一个比褚良更“优秀”的男人简直易如反掌,她本就长了一张好看耐看又讨人喜欢的脸蛋,这样的姑娘总是有不少追求者的,而且忠诚度极高。
二人也算惺惺相惜,在饭馆中坐了一下午,没迎来一个客人,这让唐笛笛有些沮丧,她总是希望自己能给褚良带来一些好运气的。
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唐笛笛是一个很保守的女人,虽然不信奉三从四德那一套谬论,但小小年纪就已经十分迷信,此时正沉浸在自己不够旺夫的情绪当中,食客却上门来了。
还是那个盒子,不,是那个胖子,不过这次他不是独自一人,而是带着两个朋友,一行三人走进饭馆之后,他便十分客气的对着褚良说:“老板,我们来吃饭。”
褚良将手机放下,起身笑笑道:“菜单在桌子上,吃些什么?”
胖子郑重的拿起菜单:“上次的糖醋鱼,一人两个煎蛋,再来份狮子头,红烧肉,还有这个碧波虾仁也来一份,还有……”
他的话还未说完,一旁的人便拉着那胖子道:“咱们就三个人,点那么多吃得下不?”
胖子略有深意的看了一眼说话之人,笑着说:“一会你就知道了,老板…老板娘,再来个芙蓉蛋,爆炒腰花,最后弄个紫菜汤,这些就够了。”
唐笛笛美滋滋的对着胖子一行人道:“几位稍等,饭菜马上就好,对了,本店规矩,碗筷自取。”
“好好好,没有问题。”
“什么店啊,收费这么贵,服务态度还这么差,真是的,也不知道胖子你发什么神经。”
一旁的唐笛笛听着抱怨声,心中很是着急,不过褚良说了,这段时间暂时店里只有他一个人,怕忙不过来,本来他是想让客人自己洗碗筷的,不过被唐笛笛强烈阻止了。
桌子旁还是贴着一个小标签,上头写着一行字:“一切自助。”
有唐笛笛帮着上菜,一桌子饭菜很快便上完了,褚良还在厨房中清洗锅铲,便听唐笛笛在外头偷笑。
探出头看了外头一眼,只见方才那名抱怨的家伙此时正动筷如飞,像是饿鬼投胎一般疯狂的席卷桌面,一边吃一边还支支吾吾说:“妈呀,这比我爸上次带我去米其林饭店好吃一万倍,我就说你这抠门的胖子怎么这么大方,有着好地方,不早告诉兄弟,良心真是大大地坏。”
胖子见他如此狼狈不堪,满脸不悦道:“我也才发现这好地方,你吃慢点,能不能有点吃相,这红烧肉我还没吃两块呢,怎么就没了。”
“谁和我抢汤汁我跟他拼了——死胖子,你给老子住手,那是我的。”
“都给我滚,嗝,最后一个狮子头,谁和我抢就别怪兄弟我不讲情面了,让开让开,老板娘,麻烦再上一份米饭。”
唐笛笛笑吟吟的看着他们狼狈模样,娇声道:“米饭在饭桶里,自己打,本姑娘没空伺候你。”
“好好好,我自己来,死胖子你让让,叫你少吃点,在这么下去,你非胖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