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给男人一百万,他会买房子。如果给男人十万,他会买车。如果给男人一万,他会买表。但如果只给男人一千,他大概率会去不正当交易······所以,我很可爱,请给我钱。
听到魏凌的要求,他有点头疼。高明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要求,简直就是比方唐镜还要过分,奇葩。在这个年轻人都想成为富二代的环境下,居然有人想体验贫穷的感觉。
这种不知廉耻的要求,高明还是第一次听说,真想打死这个废物,然后把铜佛和法拉利据为己有。有钱人不好好混日子,还想贫穷,简直就是无情。
沉思片刻,高明又问道,“那魏先生觉得什么叫贫穷呢?”
魏凌摇摇头,说道,“我不知道什么是贫穷,大概就是一般以下吧。”
“那什么叫一般呢?”高明也好奇这个奇葩的世界观,到底是怎么定义贫富的。难不成他想当临时工?
“一般的话,一套两百平的房子,一辆宝马,十几万存款吧。”魏凌思考片刻,又补充到,“需要还房贷的那种。”
高明差点被气死,原来自己之前连一般都算不上,原来自己以前就是穷人。但他转念一想,上班不能算最穷,创业才是最穷的。
于是高明邪魅一笑,吸引着臭妹妹的目光。他淡定的说道,“那就体验一下穷人的感觉吧,最穷不过创业,不死总会出头,干就完事了,奥利给。”
魏凌在灯红酒绿的光芒下思考片刻,点了点头,他确实要体验一下贫穷的感觉了,要不然总觉得自己是个无知的人。创业就完事了,虽然他不太明白创业是什么意思。
于是,高明和魏凌达成了共识。明天,魏凌要作为一个创业新人去工作,而且不能偷懒。魏凌欣然答应,然后把法拉利拉法的钥匙都交给了高明。
而魏凌开始了作为自由人的最后一晚,明天就要开始创业。而高明也只是开着他的法拉利,回到了和蓝海贝的酒店。
蓝海贝见高明进来,闻了闻他的身上,皱起眉头,说道,“有女人荷尔蒙的味道。”
高明愣了,也闻了闻,皱起眉头,学着著名诗人的语气说道,“我就看了看,没摸。”
蓝海贝冷笑,不再多言。而高明也没什么解释,把法拉利钥匙一扔,说道,“问题解决了一半。”
“他答应了?”蓝海贝有些好奇。
高明点头,然后说道,“他说要体验贫穷的感觉,我答应他了,所以我觉得成了一半。”
蓝海贝忍不住笑了起来,说道,“这什么古怪的要求,还有人想过穷日子?”
“也不一定啊,说不定人家嘴里的穷,只是稍微没有钱而已。而不是我上班的时候·······那是真的没有钱啊。”高明回忆起过去,痛苦的说道,“没钱还得谈恋爱,简直就是痛苦的痛苦。”
蓝海贝吃吃笑了,不再多言,有钱家的孩子,就是比徐玉自信而且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