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两岸亮起了七彩的灯光,绕着古城墙和吊脚楼红色或黄色的光串,客栈屋檐下泛着柔柔光晕的红灯笼,还有蓝的紫的绿的,是酒吧、餐馆和客舍闪烁的招牌,映在江水里,艳丽但不媚俗。
我们坐在江水里,风不大,而凉意丝丝从水面上泛起,沁人心脾。饶有兴致地踢着江水,看两岸恬静的夜景,说没有重量的话。
“人活那么一辈子,每个阶段都有该有的忧伤吧。”小七姐姐说。
“是吧,可能是忧伤。但我那时候觉得自己特别有理想。我现在才知道,其实谁都有特别有理想的时候。”
后来,后来么,我就毕业了,毕业时醉得一塌糊涂,然后我就戒酒了。
轻描淡写没有故事,每个人都是这么过来的。有关酒的能说得上来情节的,也就那么一两桩,成长是不着痕迹的。
倒是人可以说一说,酒桌上偶然的推心置腹,那是手段,不值一提,长期的酒友,却是真挚的。
我最好的酒友我叫他小念,取个女孩儿的名字,却是个大大咧咧的男生。
我们写同一路子的小说,玩后现代,玩伤痕主义,写到爱情,我们就一同合上眼睛。
于是,我们没少唇枪舌剑,互相批驳,在对方身上找自己的缺点,但总体来说,我们惺惺相惜。这就没少喝酒。
小念很穷,可是离不开烟和酒,在我毕业那段时间,小念陪着我夜夜笙歌。
无论多晚,11点、12点,还是凌晨1点,只要我被离别、失恋、人生无常等等困扰得无法成眠,一个电话过去,十分钟后,指间夹着香烟的小念就等在我宿舍楼前的校道上。
小念好玩,儒雅起来,合身的衬衣西裤皮鞋,脸上架黑框眼镜,风度翩翩。
只是大多数时候,他长发覆面胡须拉碴,上身半旧的T恤用剪刀绞了双袖,露出两只晒得黑黝黝的臂膀,下身裤筒肥大的丝光球裤,晃晃荡荡地踢一双脏兮兮的人字拖,走起路来肩膀一高一低。
见了他我觉得好笑,可是他说,我不能笑得那么淫贱,他是很正经很深沉的。
他说那话时,坐在一张淡蓝色有靠背的塑料椅子上,双腿叉着,一手往唇上送烟,一手撑着膝盖。
我说小念,来个深沉的模样。
他不说话,微仰起头,半眯着眼,慢了送烟的动作,缓缓吸一口,好半响一动不动,然后从鼻孔里慢悠悠地涌出一股烟幕。
我就笑了,笑得弯腰捶桌,不能自已。
只有那个时刻我觉得悲伤离我很远,我被纯粹的快乐浸染。
他知道我的一切事情,包括我不为人知的恋情,但从不评述也不劝慰,我愿意跟他说。
大概也正因此,我不必因为诉说不幸而沦为倾听者眼里的可怜虫,我骄傲的头颅不允许我接受他人的怜悯——可能他也清楚,那叫伪坚强吧。
他生来就是这样的人,志向远大但推崇无为,却在那时恰如其分地维护了我的自尊。
然而这样的日子不长了。小念相信是宿命让他回到遥远的家乡从教,他云淡风轻地接受了命运递过来的契约,大笔一挥签上了大名。
我问他,小念,回家后,你还写小说吗?
写啊,怎么不写。他答得理所当然,我却听得似梦非梦,就像当初我们自以为思想深刻,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正在擎起一个时代,后来才知道我们不过在阴沟里仰望星空一样。
“小念。”我叫了他一声,眼泪差点滚了下来,“我怎么觉得,我们以后再也不会见面了。”
“傻×。”他骂了我一句,“是你要死了还是我要死了?”
2006年7月,我一个个地送走共同生活四年的舍友、在酒桌上一同放肆的朋友、交情深深浅浅的同学,每送走一个人,我便想,这辈子也不见得会有再见的机会,也许这就是生离死别了。
可是我没有送小念走。
小念走的时候,我已经搬进了阿澈的出租屋,我在屋内枯坐着,数着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
小念给我发来信息,说他准备走了,车很快就到了,他这就搬东西下楼。
我离小念很近,步行回去,大概20分钟,走快一点,10多分钟就到了。
可是我不走,我依旧枯坐着,我按亮手机,点出菜单,选中“删除信息”,顿了顿,又取消。
我站起来,又坐下,我知道他要走了,他是我最好的朋友,他陪我买醉听我说话,一别也许就是一生一世。然而,那就一生一世吧,该记得的,一辈子记得。我给他回了信息,一路顺风。
然后,我倒在了床上。
当我躺下的时候,泪水就沿眼角直滑下去,湿了枕巾。
小七姐姐说,我总是想那么远,一下子就说到一生一世。“其实一辈子,没有那么短。”她说她不敢想一辈子那么长远的事情,自然也不相信天涯海角,海枯石烂之类的话。
其实谁都知道,天涯海角,是听起来好听的,天涯在哪里,海角在哪里?天无涯,海无角,这个世界的尽头,谁也没有到过。
说了陪你到天涯海角的人,不可信,那是骗你的。但是,这世界上愿意用心骗你的人,又有几个,他也付出了他的心,去相信自己会和你走到天涯海角。
我们在只有我们两个人的国度里,自欺欺人,愿意一直欺骗下去,那就是一生一世,谁清醒一分,追究起这个谎言,那就到此为止。
可惜的是,一直以来,我是清醒的一个,遇见了愿意用心对我撒谎的人,我直接戳穿他的虚伪,那是在错的时候,遇见了对的人;
等到我也愿意自欺欺人了,遇见的人,又处处算计着,连一个谎言,也得丈量是否有撒的价值,那便是在对的时候,遇见了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