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摇最热闹繁华的一条街,从晨曦到夜幕降临,到处都是消遣。
万灯节这一天,更是热闹。
街上到处张灯结彩,辉明如白昼。
陆千芍着一件鹅黄长裙,腰若约束,冰肌玉骨,脸上戴着独树一帜的狐狸面具,点缀其上的金玉耀耀发光,华美非常。
虽只露出一个下巴,但从她的穿着和气质来看,不难猜出,她应当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人。
才走了短短几十步,陆千芍便收到了不下数十道惊艳的注视。
明秀接了来自四面八方的花灯,客气的回绝了青年们的仰慕。
“我家小姐在等人,多谢各位抬爱。”
好不容易从人群里挣脱出来,明秀把花灯放在路边,锤了锤手臂,抱怨道:“早知道就让娘……小姐你戴面纱好了,引得这般轰动,别落入有心人的眼里才好。”
未得到回应,明秀奇怪的站起来,转过身。
她身后哪儿还有人,陆千芍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
明秀慌了:“小姐!?”
陆千芍本来紧紧的跟在明秀的身后,一个不留神,手突然被抓住。
那人的手温凉湿润,奇怪的触感。
陆千芍反应过来,下意识的挣扎。
那登徒子却突然跑动起来,紧紧的牵着陆千芍的手,带着她在人群里穿梭。
陆千芍只能看见一个高瘦的背影,他的发间若隐若现着一根两指宽的金色发带。
这天底下,能用金发带的,也就只有……
陆千芍已经知道这人是谁,不再挣扎,想知道骆东晟想带自己去哪里。
万灯节上,要说最热闹的地方,还是长水河畔。
那人停了下来,并没有回头,驻足远眺。
河边的树上串联起一盏盏明灯,每一盏上面都写了灯谜。
最尽头是领取彩头的地方,人潮涌动,戴着面具的少年少女居多。
这是最能在喜欢的人表现自己的地方,也最容易催动情愫。
骆东晟转过身,对陆千芍笑:“你认出我了对不对?”
他说着,伸过手去,准备揭下陆千芍脸上的面具。
陆千芍躲了一下,态度克制又恭敬:“拜见太子殿下!”
骆东晟眼中的热意褪去,声音-失望:“千芍你以前都叫我晟哥哥的,我喜欢听你那么叫我。”
陆千芍抽了抽嘴角,心想你莫不是缺心眼。
“于理不合。”
她已嫁为人妇,怎么都不该跟外男多接触。
骆东晟握着她的那只手突然收紧,因着遮住半张脸,所以看不清脸上表情,只是嘴角平平,看起来实在不像高兴的样子。
“你喜欢他?”
陆千芍觉得这是一个摊牌的好机会。
她解开腰间挂着的香囊,递到骆东晟面前。
“这是太子殿下送臣妇的紫鎏金步摇,今日送还给太子,臣妇想告诉殿下,昨日种种,已是过去,望您放下。”
放下?说的轻巧。
有些东西,放在心里太久,已经跟血肉粘合在了一起。
放下就得撕扯血肉,弄得鲜血淋淋。
骆东晟放不下,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他忽然松开陆千芍的手,接过香囊。
陆千芍以为他想通了,刚松了口气,就见骆东晟将里面的步摇拿出来,动作熟稔的戴到她发间。
“殿下,这……”
骆东晟俯身,骤然将脸凑到陆千芍的眼前。
“我送出去的东西,从来不会要回来,就算是你还,也不行。”
这话说的霸道,一点都不像他温和中庸的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