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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陈晓光给赵寻回信息的时候,赵寻正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享受重获新生后的时光。

其实,赵寻的日子最近才有点儿起色。

那时,已经大学毕业大半年了。开始时,他一直瞒着爸妈找工作,父亲的意思是让他继续考研,但他真的不想再上学了,一提到考试就恶心。他想工作,哪怕是干体力活,或者把他喜欢的摄影落实,开一个影楼,这是他毕业时给自己定的职业规划。

其实赵寻也不是不想上学,他只是不愿意考试而已,因为知道自己考不上。他承担不了父母对他寄予的厚望,也不想再让父母失望。他承认,上学确实是件很幸福的事,特别是上大学。

赵寻回复陈晓光之后,放下手机,不禁又想起了范佩西。微微叹了口气,轻轻闭上眼睛,泪水便溢出了眼眶。范佩西,睡在我下铺的兄弟,你这个傻瓜。

他躺在床上,思绪飘向了远方,他不禁想起了五年前第一天去大学时的情境。

那天下了雨,所以打车来比较困难,赵寻和他的父母打着伞拎着行李在雨里站了很长时间才等到一辆出租车。其实,他不愿麻烦他的父母陪他一起去学校的,但由于行李实在太多,所以迫不得已跟他们一起。

只是几件行李就让他觉得如此麻烦了,这在他等待出租车的时候,就深刻体会作为在本地上学的学生的幸福了,比起那些外地的学生,一切都是那么方便。

赵寻坐在出租车里,看着车窗外的雨,想象今后与他一起生活的将会是些什么样的人。

家与学校的距离真近,在交通不便的雨天,不到十五分钟便到了。

学校很小,小得就如同弹丸之地,这便是他对大学的第一印象。

其实不只是赵寻,几乎所有的新生都把父母带过来了,所以幸亏他的父母来了,不然别人还以为他是孤儿呢。像他,还有他眼前的那些新生们,虽然已经成年,但有些事还是需要父母去帮助他们的。比如说整理床铺,或买日常的生活用品,诸如此类的小事总是需要父母全权代理。居然还有一个学生家长嫌宿舍的楼层太高,怕他儿子天天爬起来累得慌,要让学校换宿舍。这虽然不是什么好的习惯,但它确实成为风气,千百年来已经深入人们骨髓的了。

赵寻的父母也像那千千万万的父母一样,帮助他完成了所有的事情,又反复叮嘱他注意身体之后便离开了。

不知为何,此时宿舍里仅剩的一个人也要出去了。他不知道他要去做什么,更不知道其他人在做什么。总之,此时,他倍感孤独,且无事可做。

赵寻独自一人徘徊在这间陌生的宿舍,既无安全感,更是万分孤独的他感觉快绝望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内心居然如此脆弱,为了摆脱这种感觉,他加快了徘徊的步伐,这会让他好受一些。虽然他并不需要洗手,但他还是走到洗手间打开水龙头,任由水冲刷他的双手,仿佛那孤独和绝望就在他的手上一样。透过洗手间的窗户,可以看到学校里唯一的广场,一道铁门和一道铁栏把学校的广场和马路分割在两个世界里。广场里一直有人经过,那些男男女女通过那道铁门来到广场,或是走到马路上。到后来,在晚上铁门关闭的时候,那些人会通过那道铁栏,但基本上都是到马路上去的。

窗外的风景让孤独和绝望减少了不少,甚至消失不见了。赵寻突然想到,七点还要去教室开班会。他看了看手机,还有一些时间,他决定下楼去。他要穿过透过窗户看到的广场,然后再穿过铁门到马路上去。这样,他可以顺便在附近把晚饭解决了。

在班会开始前二十分钟,人居然都奇迹般出现了。他们在宿舍楼下围成一个小圈,善于交谈的人一直不停地说,不善于交谈的人偶尔插两句,特别不善于交谈的人就一言不发。几分钟以后,他们一行六个人就结伴去教室了。

他们宿舍一共有十四个人,其中以他们新闻专业的八个人(后来有一个转为编导专业了)为主体,另外还有表演专业三人、编导专业两人,以及摄影专业一人。那天他们一行六人全是新闻专业的,而且是一个班的,所以他们结伴而行。另外两个新闻专业的也与他们一个班,只是没与他们一道而已。

之前得到的通知是在阶梯教室开班会,但是阶梯教室分为第一阶梯教室和第二阶梯教室,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他们跟着大队的人顺势而行,被带到第二阶梯教室。虽然他们仍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进入正确的教室,但事实就是如此,那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也没有被他们撞到。

他们自然而然地进了并不属于他们的教室,坐在座位上,并没有感觉任何的不妥。等着班会开始,就如同这间教室属于他们一样。

坐在赵寻旁边的范佩西说:“咱们班的美女好多啊。”

快到七点的时候,来了一位年轻的老师,听旁边的同学议论说,她是他们的辅导员。老师叫出了各班的班长,并让他们逐个开始点名,可以看得出,在座的一共有四个班。

当那四个班长点完名以后,他们六个人惊奇地发现居然没有自己的名字。顷刻间,他们知道自己走错班级了。

赵寻马上找了旁边的一个漂亮女生问:“你们这是什么专业啊?”

她回答说:“播音啊。”

在他们发现自己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以后,便灰溜溜地跑出教室,回头还看见有几个学生笑话他们。

他们以最快的速度跑到另外一个阶梯教室,这次没错,因为看到了与同宿舍的另外两个新闻专业的同学。他们在后排找到几个相邻的位子,便慢跑过去坐了下来。

范佩西依然坐在赵寻旁边,他又低声说:“哎,新闻班无美女啊。”

赵寻说:“发现了。”

得知范佩西自杀的消息后,陈晓光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杨晴。她是范佩西的女朋友,但是已经分手了,但他知道杨晴和范佩西之间的感情有多深。

杨晴,这个总是在自己困难时伸出援手的人,他的班长,此时应该是最伤心的那个人吧!

陈晓光不禁想起一年前,临近毕业时找工作的情景,若不是杨晴,他也不会得到现在的工作了。

那时,陈晓光已经面试了好几份工作,还到附近找过几次房,因为再过几天就要发毕业证了,那时,学校就不能住了。而赵寻,除了约会、上网、打篮球、台球之外,就是躺在床上发呆。说实话,他的心情糟糕到极点,因为他父亲一直逼他考研,而他实在是没有再继续学习的心思。用他的话来说,就是他在学校待的时间太久了,累了!

距离离校的时间越近,陈晓光的内心就越焦虑。他找工作也有一段时间了,但以他现在的学历和实力,要找个像回事的工作,也只有保险和销售类的比较实际,但他宁愿去做服务员也不想做这类工作。

合适的工作不好找,好找的工作不合适,但总归还是要找事情做,因为不找个工作就得饿肚子,就得露宿街头。

陈晓光在网上看了好几圈,最后决定去台球厅做助教。助教是好听的说法,其实就是可以陪客人打球的服务员。当然,陈晓光选择去台球厅做助教也是有原因的,首先是他本人喜欢打台球;其次也是最重要的,是他特别满意台球厅的工作时间,三班倒,早班是上午十点到晚上六点,中班是下午两点到晚上十点,晚班是晚上六点到第二天半夜两点。这样,他每天就可以腾出时间看书了。他一直都有考研和考公务员的想法,只是没有告诉过任何人。

至于工资待遇,陈晓光倒不是很在意,底薪是一千五,再加上助教和会员卡充值的提成,一个月能拿两千多块钱,这在竞争激烈、劳动力低廉的省城,还是可以的。

决定了去台球厅做助教之后,陈晓光拨通了网页上的手机号码。

“喂?”

“喂,您好,请问您是吕主管吗?”陈晓光问。

“是,您是?”手机里的声音倒也客气,陈晓光对此颇有好感。

“我是在网上看到的招聘启事,想应聘助教,您看您什么时候有时间?”陈晓光问。

电话里的声音顿了一下,然后说:“那你明天上午十点过来吧。”

“好,我明天十点过去。”陈晓光确定道。

“知道位置吗?”

“网上写的是南山路新兴广场四楼黄金台球俱乐部。”陈晓光看了一眼网页说。

“对对对……那行,那你明天过来吧。”

“好……”陈晓光本想说声再见,但还没来得及开口,电话里就传来了挂断的“嘟嘟”声,刚刚那点儿好感瞬间烟消云散了。

第二天早上八点,陈晓光便起床了,这时宿舍里的其他人都还在熟睡之中。他刷完牙之后冲了个凉水澡,又换上了洗好的衣服,虽然不是什么决定命运的重要面试,但也不能太不当回事儿了。赵寻本来说跟陈晓光一起去,但陈晓光看他完全没有起床的意思,就知道自己得独自面对了。

“你还去不去了?”陈晓光问。

“嗯?什么?”赵寻仿佛是在呓语。虽说他不怎么清醒,但潜意识里也多少知道陈晓光说的是什么事。

“台球厅,还去不去了?”陈晓光提高嗓门,又问了一遍。

“不去了。”赵寻翻了个身,继续睡觉。

“电动车钥匙呢?”陈晓光在赵寻床头一边翻来翻去一边问。

“我的上衣兜里。”赵寻迷糊道。

果然,陈晓光在赵寻的上衣兜里找到了电动车的钥匙。他又在镜子前整理了一下仪容,这才下楼去了。赵寻的电动车就在楼下放着,陈晓光熟练地骑上车,然后向逍遥镇胡辣汤开了过去。

陈晓光没有喝胡辣汤,虽说胡辣汤好喝,但却上火,他要了便宜且健康的小米粥,还要了两个素包子和一个茶叶蛋,一共五块钱。陈晓光一边吃一边唏嘘现在高昂的物价。

从逍遥镇胡辣汤出来,已经九点过了一刻,上班的高峰期已过,路上的行人和车辆也少了许多,除了遇上几个红灯,陈晓光很顺利就到了南山路的新兴广场。

新兴广场上的停车位已经被占满了,停电动车的地方更是没有,好在收费的阿姨还算敬业,秉持着把顾客当上帝的原则,总算给陈晓光腾出一块地方。陈晓光艰难地把车塞进去之后,上了锁,然后对收费的阿姨说了声谢谢,这才朝着新兴广场的大门走去。

跟着几个人,陈晓光上了电梯,然后轻轻点了一下按键上的“4”。那几个人在三楼就下完了,陈晓光在电梯里往外瞅了一眼,原来是家KTV。

终于到了四楼,陈晓光刚走出楼梯,往左手边一看,“黄金台球俱乐部”的标志便映入眼帘。看起来比照片上要高大上,看来是个不错的地方。陈晓光心里一边嘀咕一边走了进去。

台球厅的光线很暗,给人一种安静的感觉,里面空间也很大,足足放了十三张黑八球桌和两张斯诺克球桌,另外还有一间大包房和两间小包房。

这时的台球厅里还没有客人,只有一个穿着白色短袖衬衣和黑色马甲的小伙子在打球,年龄和陈晓光相仿。他见陈晓光进来,便放下球杆走过来微笑道:“您好,欢迎光临黄金,您是打球还是打麻将?”

“我是来应聘的,昨天和吕主管联系过,他让我今天十点过来。”陈晓光道,他知道这小伙子肯定把他当成顾客了。

“吕主管还没来,你先坐这儿等一会儿吧。”小伙子指着一旁的沙发说,之后又拿起球杆开始打球了。

“好,没事。”陈晓光没有坐在沙发上休息,而是站在球桌旁看小伙子打球。

眼看马上就要到十点了,但吕主管丝毫没有露面的意思,小伙子主动给吕主管打了个电话。

“你咋还不来?人家过来应聘了!”小伙子略微有些不满道。

“行行行。”

“好好。”

“吕主管今天有点儿事儿,估计来不了了,跟我说也行。露露,关了吧。”小伙子挂了电话,对着收银台的方向摆了摆手,之后又问陈晓光道,“你想应聘什么职务?”

“我想应聘助教。”陈晓光保持微笑,想给对方留个好印象。说完他本能地朝柜台的方向瞟了一眼,只见一个梳着马尾辫的女孩儿的头,年龄不大,长相一般,似是在校大学生。

“会打球吗?”小伙子一边往一扇门走一边漫不经心地问,说话时也不回头看陈晓光。

“会一些。”陈晓光答。

“想当助教,球得打得好,会一些可不行。”小伙子这时扭头看了陈晓光一眼。

陈晓光突然觉得小伙子像是变了个人似的,刚刚还热情万分,此时竟有些爱理不理了。他听小伙子这么说,只是尴尬地笑了笑,并没有吱声,他总不能夸自己打得好吧。

“还有,我们这儿的助教都是兼职服务员的。”小伙子从屁股后面摸出一串钥匙,然后打开了那扇门。

“这个我知道。”陈晓光往里一看,原来是间包间,放了一张黑八球桌和一张麻将桌,全都用枣红色的布盖着。

“坐。”小伙子掀开麻将桌上的布,示意陈晓光坐下。

“好,谢谢。”陈晓光正襟危坐。

“你叫什么?”小伙子问。

“我叫陈晓光。”陈晓光答。

“我是余力,你叫我阿力就行。”小伙子在陈晓光对面坐了下来,他弓着背,抬着头,眯着双眼,头发有些蓬乱,十指交叉放在麻将桌上。

陈晓光礼貌地笑了笑,没有吱声。

“你是干长期还是短期?”余力问。

“长期短期有啥区别?”陈晓光不明所以,他没有在招聘网页上看关于长期和短期的内容。

“短期是干三个月以内,底薪一千,长期是干三个月以上,底薪一千五。”小伙子说。

“干长期的。”陈晓光说。

“那我现在先跟你说说咱们黄金的员工守则,还有服务客人时的注意事项。”小伙子站起身,又道,“你先等下,一会儿咱俩打两局,我看看你水平咋样。”

“嗯,好。”陈晓光直了直身体说,然后目送小伙子走出包间。

大概过了一两分钟,小伙子又回来了,只是手里多了两张A4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陈晓光只能看清纸上的标题,四个加粗的大号宋体字——员工守则。

“这是咱们黄金的员工守则,我先大概地跟你说一下,回去你再好好看看。”余力重新坐回位子,然后开始介绍员工守则。

陈晓光脸上始终挂着微笑,认真听余力说那些条条款款,偶尔在和余力眼神交汇的时候点头称是。

“好了,大概就是这样,你回去再好好看看,特别是咱们的会员卡充值业务的内容和服务客人的那些程序,一定得记熟。”余力把两页员工守则递给陈晓光,又道,“走,打两杆,我看看你的水平。”

陈晓光把两页员工守则收好,然后跟着余力出了包间。这时,外面又多了一个穿着白衬衣和黑马甲的小伙子,看年龄和模样,估计和收银员一样,也是在校大学生。他似乎看出陈晓光要和余力打两局,便凑过来看热闹。

“露露,开十一号。”余力对着柜台摆手示意了一下,两秒钟之后,他之前打球的那张球桌的灯便亮了起来,他用的球杆也还在球桌上放着,他重新摆好球,又说,“开球吧。”

陈晓光从球杆架上挑了根顺手的球杆,然后开了球。其实,陈晓光的台球水平还是不错的,当时他在上高中的时候,几乎每天都去学校附近的台球厅打球,去得多了,自然就和台球厅的老板熟了起来,老板见他打得不错,再加上性格也好,所以就没少指点他。上了大学以后,他也常常和赵寻打球,所以,打台球对他来说,是件再熟悉不过的事情。

他曾经在台球厅也和一些陌生人打过球,但几乎没遇到过对手。余力对他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果然,他很轻松就赢了第一局,不过,却在第二局故意败下阵来,这样既可以不让余力轻看自己,也不至于扫了他的面子,以防今后他给自己穿小鞋。

两局之后,余力很严肃地说:“你打得还可以。”

陈晓光礼貌地笑了笑,没有说话。

“你啥时候来上班?”余力一边收起球杆一边问。

“明天开始上班吧,今天下午还有些事。”陈晓光说。

“你明天上早班吧,早班客人少,不是很忙,你先适应一下。”余力说。

“好。”陈晓光准备告辞,但又突然想起了一件重要的事情,问,“我明天直接来上班就可以了?不用签个协议合同什么的?”

“不用。”余力说。

在回忆过第一天去学校时的情景后,赵寻不禁又想起在学校最后的日子。

赵寻躺在床上等待七哥的到来,等待最后一次在这个校园里与七哥一起打球。最后一次,没错,这是他们约好的。

赵寻暗笑了一下,心想,这七哥真是的,最后一次打球也不准时点,给他留个好印象。正当他独自暗笑时,他身旁的那些朋友们正商量今天晚上要再来一次“散伙饭”,而且他们已经开始回忆起往事来了。他们总是在聚餐的时候回忆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们能回忆的也就越多。提起往事时,他们的脸上挂着幸福的笑容。

一阵熟悉的爬楼梯的声音把赵寻从记忆中拉了出来,接着,充满活力的七哥和那一句“寻,打球去”,以及宿舍门被强力撞开的声音便同时传入他的耳膜。当他从床上跳下来的时候,七哥已经把放在桌子底下的篮球拿在手里并在地板上拍了两下了。

赵寻说:“来得可真早啊,咱们下去就该上来了。”

七哥说:“失误,失误。”

七哥又拍了两下篮球,然后传给赵寻。赵寻也一样,把球在地板上拍了两下传给七哥,他们就在这一传两拍的节奏里到了篮球场。

篮球场上人很多,一般是男的打球,女的观战,有穿长裤的,也有穿短裤的,还有的男的没有穿上衣。

这个时间来,想要有一个空闲的篮筐已经不可能了,于是,赵寻和七哥找了一个看上去人最少和实力最弱的场地。他们不喜欢人多,而且他们喜欢与弱者同台竞技,因为他们的实力也不强。但他们对篮球充满了无限的热情,就如同句“I love this game”。

在几分钟之内,又断断续续来了几个人,他们之中有独自一个人来的,也有像赵寻和七哥一样结伴而来的。赵寻想,他们也一定是看他们这个场地人少,而且实力不强,才选择这里的,因为就在他们旁边还有一个与他们一样未开始比赛的场地,无论从身体素质,或是个人技术,看起来都像强者。

经过十几分钟的自由投篮,终于有人提出要打比赛了。提议的是一个穿着马裤,但没穿上衣的人,从他的头发和眼睛可以看出,他刚从睡梦中醒来。结果是,所有的人不谋而合——其实大家早就这么想了,只是都不愿意第一个提出来而已。

按照黑白配(手心为白,手背为黑)的原则,赵寻很幸运地和七哥分在同一组,这是他很喜欢的,有一个熟悉的人做队友,可以让他更放松一些。

对方一边有一个看起来既没有身高又没有身体的人。他确实没有身高,这个用肉眼可以看出来,但他看起来瘦弱的身体在比赛里却是那么强壮和敏捷,弹跳的高度和速度是那么高和那么快,就像一根弹簧一样,赵寻把他称为“弹簧腿”,与他对位的七哥也很同意他这个说法。

与他们一起打球的还有一个住他们隔壁宿舍的七哥的朋友,赵寻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七哥一直都叫他大熊。他们每一次打球七哥都会叫上大熊,而大熊差不多也都会去,但他从来不和他们一起下楼,总是比他们晚上那么一小会儿。时间久了,赵寻和大熊便认识了,他也叫他大熊。

虽然每次打球七哥都会叫上大熊一起,但这并不能说明七哥喜欢大熊,叫上他只是为了凑人数而已。七哥不喜欢大熊,赵寻也不喜欢,因为他每次打球都不带钱。刚开始的时候,打完球以后,他会很客气且不好意思地说:“忘带钱包了,帮我买瓶水吧。”

一个理由用了多次就会让人怀疑它的真实性,就像一个学生经常迟到一样,理由总是堵车,次数多了,老师肯定就产生抗体了。上小学的时候他就懂得了这个道理,所以,每次迟到他都会说不一样的理由,最少相邻的两次是绝对不会重复的。到后来,大熊就不再客气了,那句满怀歉意的“忘带钱包了,帮我买瓶水吧”也变成了理所当然的“矿泉水”。赵寻听着很不舒服,七哥更不舒服。

后来,七哥就习惯了,大熊也就更习惯了。但这一次,也就是赵寻和七哥约好的最后一次,七哥终于向大熊提出了一个长久以来埋藏在心中的疑问,七哥说:“你到底有没有钱包啊?”

大熊说:“当然有了,就在我柜子里锁着呢。”

七哥说:“我不信,你肯定没钱包,要不怎么会每次都忘带呢!”

大熊说:“我真有,一会儿上楼让你看看。”

七哥说:“一直以来,他有两个愿望,你知道是什么吗?”

大熊说:“什么?”

七哥说:“首先是见一见你的钱包,然后就是让你请我喝瓶水。”

大熊说:“我帮你实现一半吧。”

七哥说:“请我喝瓶水?”

大熊说:“让你见见我的钱包。”

大熊果然说话算话,让七哥见了见他的钱包,七哥叹了口气就扭头回宿舍了。

赵寻和七哥的第一次邂逅是在刚刚入学的第二天或是第三天。那时,他们刚开始军训。上午的军训结束后,已经是中午十二点了,赵寻本来打算去找他的一个高中同学,同学说要请他吃饭,可就在他答应了后,高中同学却说临时有事,改天再请他吃饭。

赵寻看着那些结伴去餐厅的人,绝望感由心而生。他该吃什么呢?也没人陪他,顿时没了胃口。他失落地回到宿舍,正当他以为宿舍一个人也没有,并为自己的午饭烦恼得一塌糊涂的时候,突然有人出现在他的面前,正是七哥。一头烫过的黄色长发,刘海遮住了眼睛,再加上左耳垂上那颗闪亮的银色耳钉,很自然地被他当成误入歧途的少年。当时他就想,大学四年他和这位不良少年应该不会有过多交往。

七哥原名叫于飞飞,他说七七是他的小名,家人都那么叫他。赵寻问为什么,他说没有为什么,只是一个名字而已。

宿舍的人都叫他七哥。

七哥见赵寻进来,就礼貌性地给他一支烟。他忙推辞说:“不用不用,我不会抽烟。”于是,七哥又把烟收了回去,放进烟盒里。赵寻看到是五元一盒的红旗渠。他高中时,一些同学整天躲在厕所里抽那种烟。

赵寻看得出来,七哥现在应该比他还要无聊,最少也是和他一样。

七哥问赵寻:“吃饭了没?”

赵寻说:“没,你吃了没?”

七哥说:“我也没,吃饭去吧,现在人应该不多了。”

赵寻说:“好。”

他们来到餐厅,人果然没有那么多了,起码像吃饭的地方,而不是赶集的地方。七哥看着贴在餐厅墙上醒目的红色菜单问赵寻:“你吃什么?”

赵寻看着墙上的菜名,没有发现一个感兴趣的,于是他就决定先填饱肚子再说,选了一个经常吃的:“鱼香肉丝盖浇饭。”

赵寻还以为七哥和他一样对墙上的菜单拿不定主意,想听听他的建议,谁知道七哥听他说完以后直接找餐厅的阿姨去了。他拿出钱包对柜台的阿姨说:“一份鱼香肉丝盖浇饭,一份土豆牛肉盖浇饭。”

赵寻有些受宠若惊,忙掏出钱包把他该付的那份钱给七哥并说:“我自己来,我自己来。”

七哥拒绝了,说:“没事!”

关于七哥这次请他吃饭,赵寻是万万没有想到的。他觉得,毕竟这是他们两个第一次一起吃饭。尽管他们住在同一个宿舍,对于彼此来说也还算熟悉,但他们的关系绝对不会好到请对方吃饭。因为从他们第一次见面到如今,每次都很客气,若不是今天他们两个刚好都这么无聊,应该不会有这次机会的。

也正是因为这次意外的缘分,让他们彼此成为大学期间最要好的朋友之一。在以后的日子里,每次聚餐回忆往事时,他们都会说到这件事,他们称为“一份鱼香肉丝盖浇饭引发的爱情”。他们会各自斟满的酒杯,然后喝一个交杯酒,以纪念此事。

陈晓光骑车来到学校门口的时候,遇见了刘青青。刘青青是他的前女友,也是他的初恋。

“好久不见。”陈晓光停下车和刘青青打招呼,但人还在车上坐着。

“好久不见。”刘青青露出了好看的微笑说,“你干什么去了?”

“没事儿啊,游手好闲地逛了一圈。”陈晓光笑了笑说,他实在不好意思说自己去应聘了。自己的同学不是去电视台,就是去报社,而他只能去台球厅做小服务员,便赶紧把话题转移到刘青青身上,“你这是干什么去啊?”

“我刚从家回来,这不快毕业了,回来收拾一下,见见同学。”刘青青说。

“你毕业了回家,还是在省城?”陈晓光问。

“回家!工作都找好了,省城不是咱待的地方。”刘青青笑了笑问,“你呢?有什么打算?”

“我这还没谱呢,走一步算一步吧,总不至于饿死。”陈晓光笑道。

陈晓光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又和刘青青寒暄了一会儿,才和她挥手告别。直到刘青青的背影在他的视线中变得模糊,他才收起那副玩世不恭的模样,表情也逐渐落寞起来。

作为他的初恋,刘青青在他心里还是相当重要的,虽说他们已经分手了一年多了,现在也是以朋友相称,但在他的心里,刘青青始终占据那个最重要的位置。

其实,当时他和刘青青刚开始谈恋爱的时候,他就知道,有朝一日,刘青青会和他分手。陈晓光的这种想法不是毫无根据的。在他和刘青青成为恋人的交往中,无论他怎样去讨好她,她总是不冷不热,从不主动打电话或发信息,从不吃醋,也从不要求什么。陈晓光正是从她这一系列的表现中得出他们不得善终的结论。每每想到这些,他总是倍感失落,但也绝不会傻到主动提出分手的地步,毕竟他真心喜欢刘青青。

为了在未来的某一天,不至于由于痛失所爱而伤心欲绝,他早已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剩下的就顺其自然吧。

果然,一年之后,正如陈晓光所说的那样,他被甩了,是刘青青先提出的分手。这让他想到了网上的一句名言——爱情就像两个拉橡皮筋的人,受伤的总是不愿放手的那个,最终被对方放手后弹伤自己。陈晓光想了想,这句话用在自己身上再合适不过了。明知对方不喜欢自己,若是早些放手的话,也不至于今天这么伤心难过了,但陈晓光马上就枪毙了这个想法,因为他又想到一句话,一句《单身情歌》里的歌词——想爱就别怕伤痛。

刘青青向陈晓光提出分手的理由是他们之间不合适。刘青青说,他们两家之间的距离太远了,就算以后谈婚论嫁,她的父母断然不会答应。刘青青还说,大三马上结束了,大四的课程也少,她准备直接回家实习,开始为自己的前途奋斗,再次回学校就只等毕业时领取毕业证了。最后,刘青青终于说到感情上的理由,她说陈晓光喜欢她胜过她喜欢陈晓光,她说这是不公平的,也是不正常的,所以他们之间不合适,要分手。

这些话在陈晓光听来过于牵强,有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感觉。他知道,真正原因是刘青青不喜欢自己而已。

其实刘青青早就想提出分手,只是陈晓光对她十分好,以至于没有好的理由。终于在大三快结束时,她找到了这些理由。她说的都是实话,只是这些理由并不能真的让她和陈晓光分手。她不喜欢陈晓光,和他在一起越来越没有感觉,她想分手,必须分手。

在刘青青提出分手以后,陈晓光曾试图挽回,但刘青青早已下定决心,她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可能了。

陈晓光骑着电动车往宿舍楼开去。刚刚和刘青青的偶遇,使他落寞了一会儿,但他很快就从那种情绪中挣脱出来,他知道,现在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是在这座城市中生存下去。

中午,陈晓光和赵寻一起吃了午饭,之后他们又一起去学校附近的都市村庄看房子。再过两天,学校的房子就不让住了,他必须得租个房子。其实,房子他已经联系好了,这次过去就是砍价。房东是个熟人,对陈晓光也算照顾,因为陈晓光暑期勤工俭学都会租他的房子。

陈晓光和赵寻回到学校时已经是三点多了。令人惊讶的是,宿舍里的人居然都在,而且只开了一台电脑,也没有像往常一样打游戏,而是在播放音乐,放着那些从大一听到大四的音乐,这太不可思议了!按照常理,这个时间,大家应该都在网吧玩游戏才对。

晚上,他们又在宿舍吃了一次散伙饭。

第二天早上八点,陈晓光吃了饭,又回宿舍随便收拾了一下,便踏上了他的助教生涯。他还是骑着赵寻的电动车去的,因为他上的是早班,十点才下班,那时候已经没有公交车了,他当然舍不得打车。

陈晓光到的时候,余力正好睡眼蒙眬地从小包间里出来,而昨天看他们打球的那个小伙子正坐在吧台前的凳子上休息。他们看见陈晓光过来,便礼貌性地对他笑了笑。吧台里面还有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她们穿着白色的衬衣和粉色的短裙。陈晓光猜测,这肯定就是全职的助教。这个时候,台球厅还没有客人,所以助教和服务员才有时间在吧台里打发时间。

“新来的?”一个女孩刚吃完早饭,见有陌生人进来,便一边擦嘴一边问。

“嗯。”陈晓光点头微笑。

另一个女孩对陈晓光挤出一丝笑容,算是打了招呼,然后又开始专注于手中的手机。

余力放下筷子,站起来指了指吧台深处说:“去找个马甲穿上,然后让小志教你怎么摆球。”

小志就是昨天看陈晓光和余力打球的那个小伙子,此时也到了吧台里面。

“好。”陈晓光挑了一件合适的马甲穿在身上,他和坐在收银台前的女孩对视了一眼发现是昨天那个女孩。

“走吧。”小志见陈晓光挑好马甲,便问,“你叫什么?”

“陈晓光。”陈晓光答。

“你打球打很好呀。”小志回头看了一眼陈晓光,笑道。

“没有了!”陈晓光也笑了笑说。

小志带着陈晓光到一张台球桌前,他从球桌下面拿出三脚架说:“会摆球吗?”

“不是把黑八放中间,花色尽量分开摆就行了吗?”陈晓光说,他虽然打了多年台球,但还真是不知道正确的摆球方法,因为平时打球不会有人计较那么多。

“也不是。”小志解释道,“黑八放中间不错,还有一号球要放在第一个位置,而且这两边相邻的两个球不能是同一种花色,最后这一排这两个球是同一种花色。”

陈晓光虚心地点了点头,心道,原来摆球还有这么多说法,看来这么多年的球算是白打了。

“摆球速度要快,一般不能超过三秒。”小志继续说,“摆好球,要推到这个位置,还得对顾客说‘您好,请开球’。”

“嗯,知道了。”陈晓光点头微笑。

“来,你试试。”小志一边说一边让出了位。

“好。”陈晓光拿过三脚架,然后开始摆球。他虽然记住了怎么摆,但还不太熟练,总是不能按时完成。

“太慢了,你回头多练练。”小志说。

“嗯。”

小志又给陈晓光说了平时上班期间的具体流程和规矩,之后,他又说:“你尽快熟悉吧,到时候有啥不清楚的再问我。”

“好,谢谢你了。”陈晓光由衷感谢,他觉得小志这人真不错。

整个上午,台球厅的人不是很多,陈晓光和小志两个服务员就能应付。但下午两点后,最繁忙的时刻就要拉开序幕了。这时,又来了三个上中班的年轻小伙子,看年龄,也是二十岁出头。

陈晓光和他们寒暄了几句,才知道,他们只比他早来了一个月而已。过了三点,台球厅几乎已爆满,就连平时无人问津的斯诺克球台也变得无比抢手了。陈晓光不禁想起一个说法:世界上的台球球迷和足球球迷是一样多的。

从上午十点开始,陈晓光几乎一直站着,站得他的两条腿都快断了。而且午饭的时候,他只吃了一个煎饼果子,肚子里的那点儿东西早就被消化完了。他现在只想坐着吃碗泡面。面对着饥累交迫,陈晓光不禁感慨,钱还真不是那么好挣的。不过,好在还有几分钟就可以下班了。他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五点五十九分,他的心里已经开始倒计时了。

刚一到六点,陈晓光便匆匆和几个同事打招呼下班回学校了。刚来到宿舍楼下,还没下电动车,陈晓光裤兜里的手机突然震了起来。

“喂,晴哥,找小的有何贵干呀?”陈晓光见是班长杨晴的电话,便打趣道。

回想起那天晚上的“散伙饭”,赵寻脸上不禁露出一丝怀念的笑容。

赵寻和七哥回到宿舍的时候,大家已经开始着手准备晚上的聚餐了。除了两个在很早以前就搬出宿舍的人,以及另外两个重色轻友的人,其余的十人都将参与这次聚餐。他们按照以往的规矩,每人出二十元钱,在学校附近的小餐馆里吃。

那时,睡在赵寻下铺的范佩西也正从他的故乡往学校赶。一周前,他回家参加朋友的婚礼去了。

范佩西告诉他们说,他从家带来了五只烧鸡和三瓶白酒,让他们做好一醉方休的准备。范佩西曾在大一下学期的时候就往宿舍带过他们家乡的烧鸡,味道好极了。这次他之所以带这么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宿舍众人的一致要求。每个人都想再品尝一下那人间美味,特别是东哥,东哥每天都会给他打三个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并再三叮嘱他一定要带烧鸡。东哥在挂电话之前,还会很风骚地说一声:“亲爱的,我在床上等你哦。”

他们把这次聚餐称为“最后的晚餐”,也有人说是“散伙饭”。虽然在每次放假之前,他们都会去那家熟悉的小餐馆吃“散伙饭”,但这一次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散伙饭”。这顿饭之后,大家就会各奔东西,即便是有些人偶尔还会见上一面,或是一起吃饭,但再也不会聚集这么多人了,感觉也会变得不一样。那个时候,只有两个人或是三个人,彼此告诉对方,他们是多么怀念以前的日子,并说起那些不在身边的人,然后叹息再也回不去了。

商议之后,他们决定把聚餐的地点定在宿舍。首先是因为大家都觉得宿舍气氛好;其次是在宿舍等待范佩西的到来,以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吃到梦寐以求的烧鸡,而且酒也在范佩西那里;最后这个是那些坐在电脑前玩游戏的人提出来的,他们实在不想放弃这一点提升自己装备的时间,他们说,在宿舍可以边听歌边喝酒。

他们通过石头剪刀布来决定哪两个人下楼去买酒、菜,因为七哥说三瓶白酒是绝对不够喝的,要再买一箱啤酒。经过激烈的小组赛,赵寻和七哥终于成功会师总决赛。赵寻看过无数的体育赛事,从来没见过哪一个比赛是输的人或是团队进入下一轮的,但石头剪刀布就是这样,只有输的人才能进入下一轮比赛。

赵寻和七哥拿着一百八十元的公费去了他们常去的那家餐馆,途中赵寻给陈晓光发了微信,催他快些,那时陈晓光正站在拥挤的公交车上往回赶——他去找工作了。

陈晓光回复道:“马上,二十分钟。”

餐馆老板一眼就认出了赵寻和七哥,便忙招呼说:“里边坐吧,吃点儿什么?”

七哥也如同见了熟人一样,客气地说:“要几个小菜带走。”

七哥按照他们之前在宿舍商量好的,要了六个热菜,六个凉菜,以及一箱啤酒。老板人很好,也很大方,不仅没跟他们要装啤酒用的塑料篮子的押金,而且每个菜都加了分量。

临走时,赵寻问老板要了一些一次性的筷子和杯子。

七哥说:“谢谢啊老板,明天把篮子拿过来。”

老板忙说:“没事没事。”

拎着十二个菜回去对赵寻和七哥来说并不是什么问题,只是再加上一箱啤酒就有些力不从心了。赵寻给东哥打电话说,必须再下来两个人把啤酒抬回去。

这可不像当时决定要谁下楼买菜的时候,还得靠石头剪刀布来选出两个不幸的人,不知为何大家听到要抬啤酒就激动得不得了,竟然争先恐后地来做这最累人的活。东哥和何小兵抬着一箱装有四十二瓶的啤酒箱走在夏天的晚风中,拖鞋和地面碰撞出有节奏的声响。

赵寻和七哥以为在经过门卫的时候会遇上一些麻烦,毕竟抬那么多的啤酒进学校不好,但他们多虑了。重情重义的门卫大哥很理解这些即将毕业的学子,虽然警惕性地看了一眼,但还是放他们过去了。

他们也很理解门卫大哥,所以最终没有惹出什么严重的事情来,只是在宿舍哭作一团。

赵寻、七哥、东哥、何小兵到宿舍的时候,陈晓光已经到了。

“你怎么这么慢?”赵寻看了一眼陈晓光,然后把菜放到了写字桌上。

“堵车呀,刚刚正是下班高峰期。”陈晓光一边解释一边开始帮忙摆桌子。

他们把从教室里搬来四张课桌一字排开,然后把十二个菜按照一凉一热的顺序摆在上面,就像在自助餐厅吃自助餐一样。现在一切准备就绪,就等范佩西和他的烧鸡、白酒了。

虽然“散伙饭”还没有正式开始,但有些人还是忍不住提前动手了。东哥掰开一双一次性筷子,自顾自地吃了起来,嘴里还带着哭腔念叨起来:“佩西,佩西,怎么还不来啊,我的烧鸡,我的烧鸡……”

东哥的行为引起了众人的效仿,于是大家也纷纷掰开筷子吃了起来,只是吃得不够豪放,有点尝一尝的意思。所有的人里只有七哥没有动筷子,他安静地躺在何小兵的床上抽烟。

正当大家时不时尝一下桌子上的菜的时候,东哥把右手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顿时,大家都定格在那里,东哥说:“有脚步声,是佩西来了。”

所有人都屏住呼吸,想听那脚步声到底是不是范佩西的。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们已经十有八九确定是他了,一阵钥匙插入钥匙孔并向左转动的声音,门“啪”的一声开了,果然是范佩西。他们看见他就像看见自由女神一样,激动地叫了出来。

七哥从何小兵的床上站起来,把手里的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两脚,说:“散伙饭正式开始。”

东哥忙跑过来接范佩西的行李,说:“烧鸡呢?”

“别急,在这儿呢,一共是五只,刚好两人一只。”范佩西把行李放在自己的床上,然后拿出烧鸡和白酒坐在桌前。他打开酒给他们每人倒了一杯,然后又自己斟满,说,“兄弟们,实在抱歉,我来晚了,就不自罚了,来来来,大家先一块儿喝一个。”

“来来来,先喝一个。”大家异口同声地说。

东哥一只手拿着酒杯,另一只手拿着一只鸡腿,说:“不晚,不晚,烧鸡来得正是时候。”

正当大家碰过杯要一饮而尽的时候,何小兵突然说:“等一下,等一下,我们一块儿拿着酒杯合张影。”

每个人也都觉得这来之不易的时刻应该永远定格,便纷纷同意。

白酒加啤酒的劲儿可真大,没出半个小时,就有人开始吐真言了,更有甚者已经伤心落泪。在座的人曾经都有女朋友,他们的结局也都是一样的——分手。

有的是把女朋友甩了,有的是被女朋友甩了,但后者居多。在白酒和啤酒的作用下,他们的酒后真言多是伤心落泪,也都与这些有关。也正是他们的酒后真言和伤心泪水让陈晓光认识到,无论是甩别人,还是被人甩,都是一件痛不欲生的事情,而且甩别人比被人甩更加难受。

关于感情的话题,是他们每次聚餐的必谈话题,经过这三年不间断地探讨,他们发现,原来爱情是那么脆弱,那么的现实,金钱、房子、车子、工作、距离,甚至是一个细微的动作,随时都有可能终结爱情。他们从一个从高中毕业忠于爱情的傻小子,变成一个不相信爱情的现实主义。是他们成熟了?是他们无情了?是他们变得可怜了?

也许都是。也许都不是。

这三年来,他们有些人谈了一次恋爱,有些人谈了两次,还有些人更多。但这对于他们来说,无论是当局者还是旁观者,爱情的存在似乎就是为证明友情更长久。所以,此时此刻,彼此喝酒谈心的不是那些曾经的女朋友,而是一直就在身边的好兄弟。当然,爱情和友情本身是没有可比性的,他们都应该珍惜,不能因为一次两次的受伤就不相信爱情,只是爱情的条件比较苛刻而已。

在伤痛和眼泪过后,他们又一起回忆那些铭记在心的往事,又一次提起刚开学时走错教室的事情,又一次提起七哥请赵寻吃鱼香肉丝盖浇饭…想起这些往事,依然可以让他们捧腹大笑。

眼看着离开的日子越来越近,为了留下可供回忆的美好时刻,更为在千万人中相识,在女强人班长杨晴的提议下,决定来一次全班聚餐。

这是最后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全班聚餐。陈晓光本来没什么兴趣,他觉得和那些常年不说一句话的人没有什么好说的,关键还得交五十块钱,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能省的还是要省。只是杨晴极力相邀,而他和杨晴的关系又十分要好,实在没有理由拒绝。宿舍的人也基本和他一样,持相同的看法,只是出于礼仪,他们还是交了五十块钱的聚餐费。

赵寻一边把钱交给作为宿舍代表的陈晓光一边说:“看啊,我们是多么虚伪啊!”

“收起你诗人的嘴脸。”陈晓光厉声说,“我的五十块钱啊,心口疼得要命。”

虽说陈晓光不想参与这种毫无意义的聚餐,更不想花这五十块的冤枉钱,但他认真想了想,觉得还是要参加的。因为对每个人来说,这都是最后一餐!

聚餐那天,经常以副班长自居的李石山出尽了风头,只可惜没人买他的账,就连他自己宿舍的朋友也不给他面子。

李石山是个狂妄自大的人,在宿舍常以大哥自居,总觉得自己比别人能力强,也断定自己会比别人混得好,他常挂在嘴边的话就是:“有事了给哥说,哥帮你。”

李石山从家里自带了几瓶酒,给在场的每个男生都倒上了,每次倒酒时总会配一句:“有事了给哥打电话,都是同学,帮帮忙是应该的。”他说得越是认真,就显得越虚伪。

赵寻满脸笑容地端起酒杯,一边看李石山给自己倒酒一边说:“好好好……”心里却想,还有这么不知羞耻的人,你以为自己是谁啊。

李石山又让所有的女生为自己倒上啤酒,然后不顾大家的感受,强行让所有人一饮而尽了。李石山的行为让有些女生反感,甚至有些愤怒了,女生还没有来得及反驳,他就进直接开始第二轮、第三轮。这让那些女生彻底愤怒了,便纷纷讨伐李石山,说粒米未进,不宜饮酒。

李石山说:“这是规矩。”

赵寻见此情景,有些幸灾乐祸,他对旁边的陈晓光说:“幸亏来了,不然错过好戏了。”

陈晓光说:“看见没,这是在向我们展示他在酒桌上学会的规矩,大人都这样!”

赵寻说:“我倒是觉得女生说的更有道理,你说这一点儿东西没吃就三杯酒下肚,别说那女的受不了,我都快受不了了。”

陈晓光说:“酒桌上那些规矩不适合这种场合,本来大家全都是真情实感,这被他整得就剩虚伪了,一点意思都没了。”

赵寻说:“没有矛盾的情节是不精彩的,没有矛盾的聚餐也是不好玩的。”

陈晓光说:“你就幸灾乐祸吧。”

其实,李石山拿来的酒喝着还不错,最少比平时从小商店里买来喝的廉价酒好喝些。只是他的行为让在座的各位对他带来的酒也失去了客观的判断,大家几乎异口同声地说:“酒真难喝。”但碍于面子,说酒难喝的人也只是私下里咬咬耳朵。

在陈晓光看来,说李石山的酒难喝的人不单单因为他的为人处事,更多的是那些人本身的心态问题。

这种事他见多了,在他的印象里,很多人不会当着任何人的面夸赞别人的东西好。他知道,就算酒不是李石山带来的,或者李石山是个人缘好的人,那酒也会得到一个“真难喝”的评价,这才是规矩。他明白这种心态源于嫉妒,但他不明白这规矩为何在“孩子”方面截然相反。他经常看见几个家长聚在一起拼命相互夸赞孩子。不过他还是从这两种截然相反情况里发现了相同的东西,那就是:无论是人们在贬低别人东西的时候,或是夸赞别人孩子的时候,都是口是心非的。

杨晴抿了口饮料,然后看了看身旁一直在吃东西的陈晓光,问:“工作找得怎么样了?”

陈晓光咽下嘴里的东西,说:“哎,一言难尽啊。”

杨晴说:“那你准备干吗?不是要考研吧?”

“我倒是想考,不过还是先找个工作干着,这不还没有眉目吗。”陈晓光哭丧着脸说,台球厅的工作他实在说不出口,“要不晴哥您给介绍个?”

“你还真别说,”杨晴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说,“前两天我一个朋友还让我去一个大学当辅导员,我没答应,她让我帮她留意有没有合适的人,你要是觉得可以,我就跟她说说,不过就是工资有点儿低,一个月两千块钱。”

“当然可以了。”陈晓光激动地说,要是能在大学里当辅导员,那可比在台球厅做服务员好多了,而且这样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来看书,“太感谢晴哥了,我敬你一杯。”

“我先跟我那朋友说一下,看她怎么说。”杨晴说。

“好,那我就等你的好消息了。”陈晓光说,激动的情绪久久不能平复。

那天聚餐结束后,杨晴就给她的朋友打了电话。她是真心想帮陈晓光,因为她觉得陈晓光这个人很实在,是个值得交的朋友,而且和她私交甚好。她也知道,陈晓光是从农村过来的,在省城无亲无故,一个人打拼着实不易,能帮的肯定要帮一把。

杨晴的朋友说,直接让陈晓光去学校面试就可以了。陈晓光听了这个消息后,也是激动万分,非要请杨晴吃饭,但杨晴说,等他面试成功了再请不迟。

面试那天天气很热,足足有四十度,热得任谁也不愿出屋门半步。陈晓光拿着制作精美的简历,稍微打扮了一下,俨然一个知识分子。人事处的主任扫了一眼简历,又像看照片似的看了他一眼,然后他就被录用了。直到他回到宿舍躺在床上,还有点儿不相信整个过程竟然如此顺利,也正因为如此,他辞去了台球厅的工作。

这是一所专科学校,陈晓光的职务是新闻专业的辅导员,管理两个班,共八十九人,三十个男生、五十九个女生。虽然工作不算好,工资也不高,但陈晓光却对此很满意,因为这比在台球厅做服务员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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