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一小时,上午八点,县委办人员按照主任交代,与县领导一一再通电话,落实上午与会。他们跟肖瑞溪联系不上,肖瑞溪手机关机,办公室、宿舍、家里电话都没人接。工作人员考虑肖可能在路上,忘了开手机,因此没太在意。直到会议时间快到了,与会人员陆续进场,肖瑞溪见不到人,电话依然联系不上,工作人员急了,赶紧向主任汇报。主任起初也不在意,说不会有问题,昨天下午他亲自给肖瑞溪打电话,肖书记清楚不能缺席。为了保险起见,主任让工作人员找肖瑞溪的司机,问是不是快到了。这个电话倒是一打就通,司机报称他们还在市里,他在市宾馆房间看电视,等候通知。主任一听就呆住了,这都快九点了,肖瑞溪还没有动身,从市区到县里还有近一小时路程,眼下别说开车,肖瑞溪乘火箭也赶不及了。
“肖书记昨晚干什么!睡过了?”主任抬高嗓门追问。
驾驶员不知道。昨晚他们从省城返回,到达市区肖家所住小区时约为晚十点。肖瑞溪交代司机去宾馆过夜,要求第二天按时起床,在宾馆待命,什么时候动身,他会提前打电话。肖家离宾馆不远,只有五分钟车程,可以随叫随走。今天一早,司机按要求早起准备,却一直没接到出发的通知。
主任下令驾驶员不要等了,立刻开车到肖家,直接上楼打门,不管肖瑞溪昨晚是被灌醉了还是自己太累睡过头了,无论如何,得把他弄起来,赶紧往县里赶。驾驶员一听知道不妙,哪里还敢再看电视,收了电话马上行动。十分钟后他在肖家门外打电话告急:肖家大门紧闭,无论怎么按门铃,往房间里挂电话都没人理会。如果肖瑞溪还在家里,他一定是突患重病无法动弹,或者出什么事,否则不可能毫无反应。
主任得知肖瑞溪的妻子女儿都在省城,不在家里,当即要驾驶员给肖妻打手机。这个电话通了,但是一直没人接。主任当机立断:“挂110。”
这时会议时间就要到了,主任跑到休息室向陈凯使眼色,报告了情况。陈凯感觉事情异常,问题比较大,略一思忖,认为不能耽误,必须立刻向上级报告。此刻上级恰在眼前,陈凯即在休息室里向********单独汇报。几分钟后,有工作人员走进已经坐了一屋子人的会议室,悄悄移开了县领导席位上肖瑞溪的名牌。
有人问:“肖书记去哪儿啦?来不了?”
工作人员回答:“不知道。”
然后领导出场,汇报会开始。
市区那边,警察接报警后迅速赶到肖家,再三叫门无效,因担心肖瑞溪于家里突发意外,经报上级同意,警察打开肖家大门,冲进屋子准备施救。
肖宅空无一人。
肖瑞溪就此失踪。
2
肖瑞溪失踪前几天,********陈凯跟他有过一次谈话,询问一笔十万元的赃款,让他认真对待市纪委的约谈,讲得挺严肃,提到了这个世界终究还要有正义。陈凯的话有的放矢,其实是在引述肖瑞溪自己的言论。
几个月前,本县发生过一起相当轰动的事件,人们称之为“江滨大酒店事件”,肖瑞溪对该事件有过一些特别举动。
所谓“江滨大酒店事件”起于一位年轻酒店小姐,该小姐名叫李梅,十八岁,本县西南山区崎岭乡人,高中毕业后离乡到县城打工,进江滨大酒店当迎宾小姐,干了不到半年时间,于一个星期六晚间十点,从酒店九楼过道撞窗跳楼,摔在酒店前的水泥地上。警察接警迅速赶到现场,确定李梅已经死亡,李梅的尸体经法医鉴定,排除他杀的可能,确定为自杀,经其家长同意送火葬场火化。警方调查了李梅自杀原因,倾向于是感情受刺激一念之差而轻生。据警察了解,李梅家在山区,家庭困难,初中时学习成绩尚可,毕业后家人要她出来打工挣钱,她执意去读高中,不料成绩越来越差,最终高考落败,无缘大学。李梅自视比较高,个性倔强,到大酒店打工后,住酒店女工集体宿舍,与舍友关系不融洽,屡起纠纷。出事当天,李梅与同班一位女伴发生口角,互相骂对方“土婊”,受到领班训斥,宣布扣当月奖金,一怒之下跳楼身亡。
酒店迎宾小姐轻生自杀,年轻生命香消玉殒,不免令人感慨,却也不足以构成一起事件。死者遗体有殡仪馆收拾,死因有警察调查,后事有家人料理,不劳无关人士插手,大家嘴巴痒的话,可以在酒桌上八卦,可以发挥想象力添油加醋,搞得色彩斑斓,时过境迁,很快大家的兴趣就会转到其他方向,楼市股市黑金内幕什么的,放死者入土为安。类似事项大多这么收场,李梅之死却成了例外。
肖瑞溪插了一手。
这件事与肖瑞溪本无关联,李梅跳楼那天肖瑞溪不在本县,事后处置和事因调查也与肖瑞溪毫无牵扯,那一段时间肖瑞溪给派去学习,离职到省委党校参加轮训,前后两个月。肖瑞溪学习结束回到县里上班,李梅跳楼这件事已经成为旧闻,几乎不再为人提起,却不料肖瑞溪有兴趣,县纪委通知办案人员过来汇报,肖瑞溪亲自听取。
他有一个理由:有一封匿名信到处寄,举报李梅死得蹊跷,办案人隐瞒真相。
纪委书记过问案件,办案人员当然得认真对待。他们搬来厚厚几捆卷宗,把事件所有重要记录和调查笔录带到汇报现场。肖瑞溪在听汇报时一声不吭,听完后才提出一个问题,属于“脑筋急转弯”一类,他的急转弯跟他的笑话一样缺乏幽默度,问的是“正义”这两个汉字怎么写。
“我看特别难,你们谁会写?”他问在场人员。
大家面面相觑,没人声称会写。公允点说,肖瑞溪提到的这两个汉字应属笔画简单,好认好写一类,学龄前儿童基本都会,别说现场各位都在学龄后,长大成人并已走上各个公务岗位。肖瑞溪说的当然不是写字。
汇报人大胆问了一句:“肖书记有什么指示?”
没有指示。肖瑞溪称自己只是了解一下情况,鉴于目前状况,他认为需要了解。
他所谓的“目前状况”比较含糊。当时李梅之死调查处理已经告一段落,并没有意外情况发生,一封匿名信不表明什么,如今匿名信太多了,很少有哪个案子哪个官员没遭遇过。匿名信有不同情况,有的是知情者所为,提供了证据或线索,这种匿名信可能意味着相关案件的重大突破和变化,必须重视。但是也有很多匿名信没有提供实质内容,更多地是在宣泄情绪。与李梅相关的这封匿名信看起来属于后者,提出疑问,指控隐瞒,却没有事实和证据,写信者很可能听到了一些街谈巷议、道听途说,感觉不平,出于义愤匿名举报。肖瑞溪身为纪委书记,每天要学习的匿名信只怕几十件,他很清楚其中区别,怎么会把这种匿名信视为所谓“目前状况”?
事实上,肖瑞溪从众多匿名信中发现一个跳楼身亡的酒店迎宾小姐,并非无缘无故。这件事重要之处除了妙龄女郎跳楼,还在于事发地为江滨大酒店,酒店老板为林根福。江滨大酒店开业才一年多,位居沿江新城区,是本县目前唯一一家五星级酒店,老板林根福出身贫寒,靠经营水产品起家,直到买地盖楼办酒店,成为本地一个重要私营企业家,经历相当传奇。林老板的传奇经历中有一点挺特别,就是该重要企业家与本县重要领导肖书记不对路,在本县不说尽人皆知,至少不算秘密。远的不说,林根福在江滨路买地盖大酒店期间就屡有事端,当时县纪委曾经以外界有人质疑反映为由,通知林根福去说明用地招标项目报批情况。林根福去了一次,以为完事了,没多久又通知他再去,后来还有第三次。为此林根福很不痛快,声称大项目没有几十个公章拿不下来,有的公章确实很花钱,但是他一句也不能讲,否则以后别做生意。纪委有本事,谁官大去查谁,别跟他过不去。不要看人家口袋里有几个钱就不舒服,动不动以势欺压,一天到晚查这个查那个。明里一副人模狗样,暗里没有偷偷拿钱吗?这算什么?活该生儿子没屁眼,生女儿是哑巴。
林根福从不承认自己发表过类似言论,人们却都认为他说得出。这些话被传来传去,添油加醋。肖瑞溪没生过儿子,无从考证其子屁眼如何,但是他有一个女儿,恰好是个哑巴,因此林根福的话有一定相关性,刻薄伤人。而且林老板还话中有话,暗指肖瑞溪明里查人,暗里拿钱,肖瑞溪知道了当然耿耿于怀。
本县有一个流传很广的笑话段子,叫做“元宵佳节憋不住”,说是元宵节县里召开企业家座谈会,会后欢宴。林根福与几个企业老板到主桌给县领导敬酒,敬到肖瑞溪时,林根福忽然放了一个屁,肖瑞溪顿时板起一张脸,冷若冰霜,追问林根福这是什么话?林根福承认是屁话,元宵佳节憋不住,敬请领导多包涵。这个段子描述了肖领导与林老板的心结,让肖瑞溪冷若冰霜,让林根福拿屁说话,后头影影绰绰还藏着有关屁眼与哑巴的故事,让转述者感觉特别传神,因此无论其真伪,在本县四处流传。
林根福非党非官,不必担心逮住屁话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但是没事不妨多嘴,一旦有事让纪委书记盯住,只怕麻烦。这一次不幸跳楼死了一个酒店迎宾小姐,有人写匿名信,肖瑞溪那里立刻有了状况,不惜于廉政工作百忙之中,亲自过问,不管真是牵扯“正义”两个汉字怎么写,或者仅仅是记挂“元宵佳节憋不住”。
这件事也怪,肖瑞溪不过问风平浪静,一过问事情忽然急转:李梅跳楼事件在沉寂若干时间之后意外地波澜再起,有人跳出来大声喊冤。
这人是李梅的亲生父亲,名叫李国和,时年四十六岁,本县崎岭乡村民,外出打工多年。李梅的家庭关系比较特别,她读小学时父母离异,她归母亲,其母没有再婚,父亲在外头则另组家庭。李梅跳楼那天,其父李国和远在广东,一时联系不上,待得知消息从外地赶回来,李梅的后事已由其母办结,李国和除了需要掉几颗眼泪,已经没有多少事可干。
但是他忽然闹了起来,跑到市****局上访,称女儿死得蹊跷,她不可能自杀。李梅死亡之前几天,曾给他去过电话,表示自己不想在酒店待了,待季度奖拿到就辞职走人,到广东投靠父亲,去那边打工。人已经要走了,怎么可能因为与同事几句口角就去跳楼?李国和质疑法医尸检结果,提出几大疑点,其中之一是李梅尸体被匆忙处理,火化手续上的亲属签字是假的。
这个签字有些复杂:手续上签的是李梅母亲的名字,但是确非本人手笔。李梅的母亲是乡村女子,身体不好,李梅死后,其母被接到县城,一进停尸房见到女儿尸体就昏了过去,醒来后有如傻瓜只是抹泪,一问三不知,因此是她的哥哥也就是李梅的舅舅出面料理李梅后事。李梅的舅舅在县城做小生意,开有一家杂货铺,李梅到江滨大酒店打工就是她舅舅介绍的,在她的火化手续上签字的也是这个舅舅。所谓“外甥灯笼——照舅”,舅舅再亲,不能签字火化外甥女,手续上没有李母名字,尸体进不了焚化炉,于是就由舅舅把李梅母亲的名字签在那张纸上。这个签名虽非本人手笔,毕竟事出有因,不能说它就是假的,有意伪造。李梅死亡之时,处理人员显然操之过急,为什么不能等找到死者的老爸,让人家赶回来见上一面再处理遗体?至少可以稍等一点时间,待人家死者老妈脑子明白一点再叫过来签字,何必非要越俎代庖,找人家舅舅顶替老妈画押,赶紧把尸体推进炉子,给死者的老爸留下口实?相关人员对此有个说明:时下非正常死亡事件常会产生连锁反应,严重情况下,死者亲属抬尸闹事,酿成大规模群体事件,因此处理时总是希望尽快安排善后,让死者入土为安,别让尸体成为麻烦。出于这种考虑,在法医对李梅尸体做出鉴定之后,处理人员尽力协调死者亲属及单位达成补偿和补助协议,而后死者亲属同意火化遗体。死者母亲当时身体状况很差,其舅舅愿意代签,处理人员考虑大的问题已不存在,就同意了。
李国和不接受这一解释,认为女儿死得蹊跷,有人为了掩盖真相,操纵事件处理,让法医鉴定作假,再用假签名把李梅尸体烧掉,从而毁灭罪证,给死者母亲支付的所谓补偿金和困难补助实为封口费。李国和的指控很严重,有很大的猜测推想和明显的情绪激愤因素,却没有有力的证据。李梅火化手续上的签名存有问题,办理人员有所欠缺,并不意味他们就是要掩盖真相。
县里迅速派人到市****局,把越级上访的李国和接回来,按照分管领导要求,紧急抽调若干人员,对所反映的问题再做了解。由于事件发生后的法医鉴定、调查记录、处理结论该有都有,各种签字一应俱全,除了李梅舅舅在火化单的这个代笔外,没有发现更多问题,以目前掌握的情况,李国和的指控很难成立。调查人员了解了李梅的家庭情况,认为李国和出面告状,很大可能是李梅死后的补偿金和困难补助都是李的母亲拿走,李国和一分未得,因此心里有气。县****部门建议死者所在的江滨大酒店考虑一个办法,帮助说服李国和不要再闹。
所谓“考虑一个办法”表述得很文雅,意思其实就是设法再给点钱。不管是补偿金还是封口费,原先那笔钱给了死者的母亲,人家死者还有一个父亲,能不管吗?应当一视同仁,要补都该补,要封一起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