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5日,崧蕃卒,清廷任命端方为闽浙总督。
7日,授那桐为体仁阁大学士,荣庆协办大学士。
19日,清政府设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撤消工巡局。任命徐世昌、铁良为军机大臣。
2月:
2日,光绪见德、英、法、美、日本、荷、意、俄、奥、比、葡、墨诸国使臣。
10日,赏给军机处王、大臣养廉银。
12日,福建漳浦反清首领张婴被杀。
19日,命瞿鸿玑协办大学士。
本月,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载泽、尚其亨(尚未回国),奏请宣布立宪。奏言谓:“宪法所以安国内,御外侮,固邦基,保人民……今则环球君主国无不次第举行。如俄罗斯最强,亦以辽东战败,遂从民众之请求,立布宪法。且立宪政体,利君,利民,独不便于庶官也。各国宪法……君统万世不易,而民间之利,则租税得平均,讼狱得控诉,下情得上达,身命财产得保护,地方政事得参预补救,独官吏听上、下之监督,或特简,或公推,有一定责成。设贪墨疲冗,非上罢斥,即下攻退,无少依违……期以五年改行立宪政体。”
吴趼人之《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小说出版。该书揭露清政府官场之腐败与黑暗,对促进反清革命运动,有推动力。
3月:
17日,台湾嘉义地区地震,死一千二百人,毁房六千余间。
25日,诏命各省保护教堂和外国人安全。
本月,(一)两江总督周馥奏请禁止买卖人口积弊;政务处奏上考核州、县划一章程。(二)学部宣示教育宗旨:“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三)废除清朝之选秀女(于满人中选)制度。
4月:
2日,命汪大燮往日本贺天皇婚礼。
12日,开江苏省通州为商埠。
14日,嘉义又地震。死十七人,毁房千余间。
23日,因美国旧金山地震,清廷颁库银十万赈济华侨。
本年春,免浙江仁和等场,杭、严、衢三所灶课(盐税)及云南、湖南、新疆额赋,陕西欠赋。
24日,命陆征祥赴瑞士议订红十字会公约。
25日,裁各省学政,改设提学使司,该司员缺应由学部择取深精教育事业并有阅历者,开单请简。使司设立之前,暂由督、抚饬教务处人员认真办理。
26日,光绪接见日本公使内田康哉。
27日,中方代表唐绍仪与英方代表萨道义,在北京签订《续订藏印条约》,将前《拉萨条约》有关内容作为附约。续约规定:西藏是中国之领土,英国不得干涉西藏一切政治。英国侵吞西藏之阴谋失败,但仍要求交付赔款。
5月:
9日,清廷命铁良充督办税务大臣,唐绍仪为副大臣。
13日,清政府发库银十万两,赈水灾。
本月,修律大臣伍廷芳、沈家本奏呈《刑事民事诉讼法》;商部奏请预定各省铁路路线图,以打破各省官绅各自为计之混乱局面,统一筹划;伍廷芳、沈家本奏请死罪改为流徙。奏云:清朝现行律条内,死罪凡八百四十余条,超过历朝历代,不惟为外人所骇闻,即中国数千年来,亦未有若斯之繁且重者也。现律应拟绞候者,一律改为流罪,均按新章,毋庸发配,归入习艺所,罚为作工,情节较重者,临时酌量办理。
《复报》于日本东京出版,由同盟会人田桐、柳亚子主编,与《民报》相呼应,宣传反清革命,批驳立宪派之君主立宪论。
6月:
11日,西太后懿旨:“近来时局维艰,民生困苦,深宫宵旰忧劳,无时不以敬天勤民为念。比因赔款浩繁,加以举办要政,各省筹捐集款,重累吾民,实为万不得已之举……本年湖南、江西等省被水或灾,饥民嗷嗷待哺。近畿(近京)一带,又复缺雨,麦收多歉,粮价骤贵,民食难艰。每念旸雨衍时,偏灾屡告(风雨不调,旱涝频仍),政事缺失,或有未知,循省之余深为恐惧。我君臣上下,惟当交相咨儆,痛戒因循,实事实心,修明政治。即各省筹集各款,当思民膏民脂,来处不易,务宜樽节(节省)爱养,留其有余。地方所行新政,如练兵、兴学、巡警、工艺诸务,原为教养保卫而设,自不应视为缓图,但必以百姓之财,皆为百姓之用,不得漫无稽核,滥费虚糜……”
同日,有奏:请饬各直省添设法政学堂,交学部处理;请改良戏曲,交巡警部处理。
13日,北京贵胄学堂开学,学堂总办为冯国璋。此为满洲宗室与八旗子弟之专门贵族学堂。
23日,发库银五万两,赈广东水涝灾。
28日,河南沁河漫溢,朝廷赈灾民。
本月,光绪见法国公使巴思德、意大利亲王费尔迪安德等于乾清宫。
学部奏陈本部官制职掌:部设五个司,各司设十二个科。政务处、吏部、巡警部议复御史顾瑗奏请,同意厘定户口,设立县下之乡官制度,请旨依次筹办。
7月:
22日,德国政府减少直隶驻军,归还中国廊坊、杨村、北戴河、秦皇岛、山海关各地。
8月:
4日,湖南沅陵反清首领被杀。
本年夏,免浪穹旧逋(旧欠额赋),新疆莎车复荒额赋。甘肃、云南被灾欠赋;赈河南武陟等地水灾。
22日,清廷设置川滇边务大臣,以赵尔丰出任该职,赏给侍郎衔。沁河决口合龙。
24日,江苏水陆各营旗、防军改编为巡防队。
25日,出洋考察政治大臣载泽等返抵京师,呈上奏章(参见本年2月末记事)。光绪命醇亲王、军机政务处大臣、大学士、北洋大臣等阅,定夺办理。
29日,奉天之大东沟开设为商埠,置海关,以东边道兼海关监督。
9月:
1日,光绪谕曰:朕奉慈禧太后懿旨:我国政令积久相沿,日处阽危,是以选派大臣出国考察政治。现载泽等回国陈奏,深以国势不振,实由于上下相暌(隔),内外隔阂,官不知所以保民,民不知所以卫国。而各国所以富强者,实由于实行宪法取决公论,君民一体,呼吸相通,博采众长,明定权限,以及筹备财用,经划政务,无不公之于黎庶,又兼各国相师,有变通尽利,政通民和,有由来矣。时处今日,惟有及时……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以立国家万年有道之基。但目前规制未备,民智未开,若操切从事,涂饬空文,何以对国民而昭大信……必从官制入手……次第更张,并将各项法律详慎厘定,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政,整顿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明悉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俟数年后,规模粗具,察看情势,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此谕一出,国人大哗,革命反清运动,发展益速。
2日,光绪又谕:预备立宪,须行厘定官制,命有关大臣编纂厘定办法,由庆亲王奕勖、孙家鼐、瞿鸿玑总司核定,然后取旨遵行。调端方为两江总督,兼南洋大臣。
17日,发江苏库银十万两,赈徐、海、淮西水灾。
10月:
2日,清廷学部奏定《考验游学毕业生章程》,规定最优者给进士出身,优与中等者给举人出身。
5日,学部奏定外国人在中国办学,不须立案。此后外国教会学校遍布全国。
10日,免除江西临川水冲地额赋。
13日,光绪于仁寿殿接见日本王爵博恭、公使林权助。
15日,《新云南》创刊于东京,由吴琨、张熔编辑,宣传反清革命。继之,于31日,湖南留日学生创办《洞庭波》,次年1月,改为《汉帜》。
29日,赐留学毕业陈锦涛等各科进士、举人出身。
本月,赈安徽水灾、广东风灾、湖州涝灾。
11月:
6日,光绪下诏更定官制。命载泽、世续、那桐、荣庆、载振、奎俊、铁良、张百熙、戴鸿慈、葛宝华、徐世昌、陆润庠、寿耆、袁世凯,共同编纂更定官制方案。旋谕编定各省官制。同日又谕:内阁、军机处照旧不改;都察院主官设御史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增设资政院、审计院;其余宗人府、翰林院、钦天监、銮仪卫、内务府、太医院、各旗营侍卫、步军统领衙门、顺天府、仓场衙门,均不改动。
本月,总核大臣庆亲王等上奏官制改革奏章谓:按立宪官制,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并立,各有专属相辅而行。现积弊乃有三端:(一)日权限不分,以行政官而兼有立法权,则可借行政之名,创立不平之法,并必徇平时之爱憎,变更一定之法律,以意为出入,以司法官而兼有立法权,必肆行听断,侵害平民。(二)日责任不明,一人而数职,数人而一事,均无实效。(三)日名实不副,即如名为吏部,而无铨叙之权,名为户部而无统计之权,等等。现本三权分立之制而定官制。立法之权,暂归资政院,以为预备。行政之事,专属内阁。司法之权属于法部,以大理院任审判,而法部监督之,均与行政官相对峙而不为所节制也。此三权分立之梗概也。此外有资政院以持公论,有都察院以纠弹,有审计院以查滥费,亦皆独立,不为内阁所节制,而转能监督阁臣。内阁各部为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理藩部。各部尚书一人、侍郎二人。部设承政厅,以左右丞任一部总汇之事,设参议厅,以左右参议,任一部谋议之事。此外之郎中、员外郎视事之繁重而设,务使责有专职。军机大臣,可改为政务大臣,各部尚书均为参预政务大臣。大学士仍办内阁事务。
同月,编纂馆拟定外省官制,电各省督、抚裁夺。电云:我朝承明制,管官之官多,管民之官少,州县以上,府、道、司、院,层层钳制,而以州县一人,集中地方百务于一身,又无分曹为佐,遂致假手幕宾,寄胥吏,坏吏治,酿祸乱,皆由于此。今拟仿汉唐之制,分地方为三等:甲等日府,乙等日州,丙等日县,均直隶于省,互不统属。以前之首县裁撤。知府从四品,知州正五品,知县从五品,均直理地方民事。各府州县各设六品至九品官,分理财赋、巡警、教育、监狱、农工商、庶务,同集一署办公。另外设地方审判厅。各府、州、县又各自划分三个区,每区设谳局一所,置审判官,受理百姓诉讼,不服者,再上诉于地方审判厅。每府州县,又各设议事会,由人民选举议员,公议本府、州、县应办之事。并设董事会,由人民选举会员,辅助地方官办理议事会所议决之事。待各府、州、县之议事会、董事会成立后,再推广设立城、镇、乡各议事会、董事会及城、镇、乡等自治机关。以上均受地方官监督。仍留各巡、道监督各府、州、县。以上办法,由各省督、抚酌量推行。至于省城院、司各官,现拟办法如下:(一)各省设户、礼、兵、刑、工各司,粮、饷各处。合院司于一署,各日行省衙门。督、抚总理本衙门政务,略如部之尚书。藩臬两司如部丞职,其下参酌京师各部之官制,合并藩臬两司以外之司、道、局、所,各分司设官,以参议官员领之,其下再分设各曹,置五品至九品官,分别职责。各府、州、县公文直达于省。省直达各府、州、县。每省各设一高等审判厅。督、抚经管外务、军政,兼监督一切行政司法。以布政司专理民政,兼管农工商,以按察司专管司法行政,监督高等审判厅。另设一财政司,专理一省之财政,兼管交通事务。此外,学、盐、粮、关、河各司道仍旧。
改官制,名为消除满汉界限,各部只设尚书一人,不再设满汉尚书各一,但多以满人担任要职,汉人之地位反而更降,因而在官府中,亦生排满之思潮。当时社会上因此而有新政排汉之传言流布。各部员司候补者千余人,多为满人,而对政务,满官独断独行,致使满汉员司见面时,不交一语。汉人对此敢怒而不敢言。自刚毅(支持利用义和团之满人大臣)制造排斥汉官十二字口诀(“汉人强,满洲亡;汉人疲,满洲肥”)以来。排汉思想深入满洲亲贵心中,牢不可拔。及立宪论起与改革官制,满、汉大员之间,暗斗之风潮汹涌。本年9月,汉官瞿鸿玑协办大学士,特旨派其为议改官制大臣,因与军机领袖奕勖每有争持而辞职。后于1907年,瞿鸿玑又密奏请赦免戊戌党人,为西太后所忌,遭罢斥。又有岑春煊,因护驾西逃,为西太后为重用,但因在西太后面前弹劾庆亲王奕勖贪赃误国,而为西太后不悦,更为奕勖所忌,旋被委派两广总督,使其出京,及到上海又因小疾被罢职。改以张人骏为两广总督。同年4月,奕勖之子载振,在东北视察,保奏道员段芝贵直接升任黑龙江巡抚,舆论大哗,御史赵启霖参奏载振受贿保荐段芝贵。奏云载振过天津时,段芝贵以一万二千金购得歌妓杨翠喜献上,并以天津商会王竹林处借措十万金为庆亲王奕勖之寿礼。载沣、孙家鼐奉旨确查,由袁世凯从中弥缝,又因醇亲王载沣亦不愿得罪奕勖,结果是查无实据,御史赵启霖,以诬蔑亲贵重臣名节夺职。但段芝贵亦免去巡抚之职,而载振亦上疏辞职自责,谓深负二圣(太后、光绪)之托付,请开去一切差缺,闭门思过。但御史台对赵御史被免职一事大哗,赵启霖不久又行复职。此事之后,汪康年(瞿鸿玑门生)于其主办之《京报》大刊杨翠喜一案(平时亦对奕勖父子多所讥讽)。奕勖遂怀疑此系瞿鸿玑(亦写)指使,决心排斥之,此时,奕勖与袁世凯相勾结,势倾全国,人谓奕勖贪庸,世凯跋扈。6月某日,瞿鸿玑复职后入值军机处,被西太后宣召,西太后语及奕勖时,表示对奕勖不满,有拟令奕勖退出军机处之言。瞿归告夫人,夫人又告诉汪康年之夫人,汪又告诉曾敬诒,曾又告诉伦敦《泰晤士报》驻北京记者马利逊,马遂以重要新闻电告《泰晤士报》发表。西太后因此责备瞿漏言。奕勖即乘机嗾使恽毓鼎弹劾瞿暗通报馆,授意言官,阴结外援,分布党羽。西太后令孙家鼐、铁良(满人)查复。孙、铁尚未着手,而姑免深究之诏下,着令瞿开缺回籍。先是袁世凯以为瞿当政枢,便媚结之,但为瞿所拒绝,因而倒向奕勖,竭力助奕勖以攻击之。
袁世凯自出卖光绪,升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后,于天津之筹建,俨然第二政府之规模,满洲贵族对袁之握有重权以及两江、湖广总督之为汉人,深为疾忌,百计排挤之。清廷以铁良为练兵处会办,与袁同一职务,实欲以铁良取代袁世凯。大学士伊里布之孙良弼自日本留学归国,亦入练兵处与铁良共同排袁,京师兴起排袁暗潮。御史江春霖等,则于此时上疏弹劾袁氏权位太重,宜削减之。清廷于1906年11月,将北洋四镇归陆军部直辖,留二镇仍归袁指挥。1907年9月以湖广总督张之洞入值军机,任体仁阁大学士,兼管学部;袁世凯亦入值军机,兼任外务部尚书。此系将张之洞、袁世凯二人明升暗降,以夺其权。旗人赵尔巽任湖广总督,此后,各省巡抚,又多命满人任之。至此,满洲贵族之排汉运动,取得重大成果。当时军机处共六人,满汉各三,但汉人鹿传霖已经老迈,张之洞亦入暮年,挂名而已。袁世凯则惟奕勖之命是从。而张之洞亦看不起袁,常讥讽之。1909年初,又将袁世凯罢官。同年6月,直督杨士骧卒,以满人端方任直隶总督。此时汉人居要津者,只张人骏、陈夔龙等二、三人。
在学务方面,清廷亦排汉人而用满人,如京师大学堂,原以张百熙管理之,学业蔚然大观。但满人亦忌之,张辞职,遂以西太后之亲信荣庆为京师大学堂之管学大臣。荣庆,排汉干将。荣庆对此并不满足,乃奏议设学部,以己为学部尚书,总揽全国学务之大权,张百熙改任邮传部尚书,又因与唐绍仪不合,郁郁一病不起。时人惜之。此后,铁良于八旗学堂外,又创贵胄学堂(与陆军大学之程度相等),培养满人将领。清廷排汉运动,正助长革命党人排满之风潮。此历史之真实也。
上年至本年(1906年):《民报》与《新民丛报》就革命与改良之问题,进行了激烈之辩论。1906年4月28日,《民报》公布与保皇派报纸《新民丛报》争论之提纲,主要是:(一)前者主共和;后者主张君主制。(二)前者主张民权立宪;后者主张开明专制。(三)前者以政府恶劣故以国民革命推翻之;后者认为国民恶劣,故必以君主制统驭之。(四)前者主张政治革命与种族革命并行;后者只主张依靠清政府进行政治改革。(五)前者主张以实力进行政治革命;后者主张要求清政府政治改革。(六)前者认为必以革命手段求共和;后者认为革命所得反而是专制之制。(七)前者主张解决民生问题,毕政治革命与社会革命于一役;后者则认为此系乞丐流氓之工具。(提纲中无瓜分问题之争论。)
清政府卖国害民,拒绝改革并伪立宪,残酷镇压革命党的极其恶劣表现,已失去国人之心,加上论战,革命派战胜了保皇派的理论,全国知识界与劳动大众,以至新军中之下级军官与士兵之大多数。开始转向革命立场,支持革命党与反清革命斗争。只待时机到来,便可以一举推翻清政府。对此,梁启超在致康有为信函中有具体之说明,信云:“革命党现在东京占极大之势力,万余学生。从之者过半,前此预备立宪诏下,其机稍息,及改革官制,有名无实,其势益张,近且举国若狂矣。东京各省人皆有,彼播种其间,而蔓延于内地,真心腹之大患,万不能轻视者。近顷江西、湖南、山东、直隶到处乱机蜂起皆彼党所为。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命党死战乃是第一义。有彼则无我,有我则无彼。然我苟非政府死战,则亦不能收天下之望,而杀彼党之势。”
12月:
4日,浏阳、萍乡、醴陵发生矿工、兵勇、会党大联合之反清起义,领导者为马福益、龚春台,组织者为同盟会员,但未告知孙中山。此次起义,有众三万人,旋被张之洞等率军镇压,24日,起义失败,被捕殉国者有数百名之众。
5日,光绪接见英国公使朱尔典、比国公使柯霓。
7日,清廷裁并广东陆路、水路提督为广东提督。
9日,光绪接见日本公使林权助等。
10日,浏阳、醴陵反清义军首领王永求、陈显龙等被清军捕杀。
13日,清政府于京师立官报局。
16日,“预备立宪公会”在上海成立,由郑孝胥、张謇等人组织。其宗旨为敬遵谕旨,发奋为学,使绅民明悉国政实行预备立宪。会长郑孝胥,福建人,家资丰厚,后于三十年代沦为伪满汉奸。副会长为张謇,张为浙江立宪派领袖,亦为该公会精神领袖,主张缓慢立宪,并坚决反对革命行动,认为今革命乃盗贼之所为。宣统三年初(1911年2月)张被选为预备立宪公会会长。又副会长为汤寿潜,汤在收回路权运动中,极为活跃,是带头人之一。该公会会员多为地方富绅和曾任清政府高级官吏之有资产者,多开办有公司、工厂、商号等。其中也有少数现任官员,如江苏布政使瑞澄即是,该员于宣统三年(1911年)升任湖广总督。至宣统元年(1909年)该公会有会员三百五十余人,其中约有企业家、公司经理、商会总理等八十余人,做过县官以上官职者七十余人(约数),是为官、商阶层人物之预备立宪团体。该公会还有董事会,每月例会两次,董事会下设职员常会,由该会正副会长、驻办员、编辑员等组成,执行日常事务,重要事情由董事会议决。其中亦有留学生,如孟森等人均是,从事宣传活动。该公会于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创刊《预备立宪公报》,同年6月,又于北京创办《宪志日刊》,此外还创办讲习所,编辑法律书籍。
30日,诏改孔子为大祀,主管部门拟大祀典礼上奏。
本月,载泽将其考察各国之见闻、研究记录资料分门编纂成册,共六十七仲,一百四十六册。搜集之各国政治书籍,又四百三十种,均咨送政法馆以备采择;并奏称:“惟日本远师汉制,近采欧风,其民有畏神服教之心,其治有划一整齐之象,万机虽决于公论,而大政仍出自亲裁。盖以立宪之精神,实行其中央集权之主义,其政俗尤与我相近。故此所辑各书,以日本为最详,并采英、法、比三国制度,以资参镜”。
本年,同盟会总部黄兴派同盟会员刘道一、蔡绍南、彭邦栋、覃振、成邦杰等人自日本归国,动员会党首领李经其、龚春台、萧克昌、姜守旦、王胜等,筹备起义。7月间,蔡绍南等于萍乡历慧寺召集各码头首领与会,相约举义。10月,清军突然袭击麻石机关部,蔡绍南、宁调元等于12月3日,在萍乡高家台起义。次日,龚春台于上栗市起义,称中华国民军南军革命先锋队都督。龚宣布清廷十大罪状。并标出“奉中华民国政府命”名号,为最早见诸公开檄文中的“中华民国政府”名称。檄文云:“本督师于将来之建设,不但驱逐鞑虏……且必须破除数千年专制政体,不使君主一人,独享特权于上,必建立共和民国……而社会问题,尤当研究新法,使地权与民平均,不致富者益富,成不平等社会。”萍乡起义后,醴陵原清朝防营士兵,亦响应龚春台,举义反清。12月7日,湖南浏阳会党响应龚春台起义。其旗帜不同于龚春台,称“新中华大帝国南部恢复军”,不受龚春台节制,他们只是在排满上,与龚春台一致,是反清力量之一。12月13日,清廷派湖南巡抚岑春煊、湖广总督张之洞和两江总督端方合力对萍、醴、浏起义军进行镇压,展开大清剿。旬日之间,捕杀数百名,总计杀戮革命党人和冤杀平民累万。24日,萍、醴起义失败。31日,同盟会员刘道一,因急忙赴长沙发动新军起义,于途中被捕,于长沙殉国,年二十二岁。临死前大呼曰:“士可杀,不可辱,死则死耳!”刘道一,字炳生,湖南省衡山县人,1884年生,革命党人刘揆一之胞弟。
本年,陕西扶风、华州、华阴、渭南、高陵、大荔十余县农民为反抗陕抚曹鸿勋摊派铁路捐而罢耕,并拆除渭南、华阴电话线几十里,焚毁大荔、高陵教堂,捣毁龙驹寨厘金局。此次反抗斗争达四个月之久,清政府将数十人杀害,但路捐亦不得不停止征收。
同年,江西吉安府乡民为反对官府催征旧赋聚众数千人反抗,并与清巡防军交战,缴获甚丰,官兵退入城内,闭门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