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城秋雨巷杨家。
“杨云,你媳妇生了,是个男娃。”一道苍老沙哑的声音从房间里传了出来。
“吱”
声音刚落下,房门便被推开,一个身传青衫的中年男人走了进来。
“周婆婆,情况怎么样?小雨她没出什么事吧!”男人刚进门便有些急促的问道。
放眼望去,房间四四方方的,大约有个四十多平方左右,除了有张木桌外,就剩一张桌子和几个小板凳,此时木床边站着一位老妇,床上躺着一名女子。
看了一眼青衫中年,老妇不急不缓的说道:“急什么,虽然老身好几年没接生了,但大半辈子的经验还在,这次母子平安,没出什么意外。”
此时老妇怀中抱着一婴儿,因为刚出生还没来得急清洁,婴儿身上还有一层油腻的胎油,老妇正拿温毛巾轻轻的擦拭着。
“呼,好啊!我老杨家终于后继有人了。”
男人长呼一口气,紧张的神情也放松了下来,由于过度的焦急,脸上满是汗珠,后背的青衫也被浸湿紧紧的糊在背上。
老妇满是皱纹的脸上露出一抹微笑,一个新生命经她的手降临在了这个世上。
朝男人挥了挥手,老妇轻声道:“别傻站着了,赶紧过来,分娩整个过程都很顺利,之后的事情交给你了,折腾这么久,我这把老骨头都快要散架了。”
“哦!好的。”
男人呆呆的应了一句,看起来坚毅的国字脸上满是傻笑。
待到男人靠近,老妇把婴儿交到他怀里,目光望着床上昏睡的女子道:“杨云啊!小雨本来就体质虚弱,我知道你家穷,这次不收你的钱,之后要多买点补药给她补补。”
男人叫杨云,一米七五左右的个头,马上就要奔四十了,家里条件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穷。
有个媳妇叫刘小雨,两人成亲快十年了一直没有孩子,这次突然就怀上了,还生了个男孩怎能叫他不兴奋。
杨云看着怀里的婴儿神色无比兴奋,脸上满是压抑不住的笑容。
“这个我懂,周婆婆你放心,小雨跟着我确实苦了她,往后余生,她们娘俩将是我的全部。”
望着床上沉沉睡去的刘小雨,杨云脸色微微暗了下来,刘小雨体质一直不怎么好,而他却连调理身体的药钱都掏不起,每天累死累活,挣到的钱只能勉强足够温饱。
“嗯!我先回去了,剩下的都交给你了,这年龄大了,人老不中用喽!”
周婆婆再度叮嘱了杨云一句便离开了,她家就在杨云家隔壁,两户人家做了二十多年的邻居,知道刘小雨即将临盆,几天前就通知了杨云自己要来帮忙。
抱着怀里的婴儿杨云默不作声,自己活得太失败了,曾经的他也是雄心壮志过,可现实却是这么的残酷,活了半辈子还是一事无成,可是……他还有个儿子呢!想到这里,杨云的目光逐渐坚定了起来。
“卧槽,什么情况?怎么会有这么大的人?”
看着自己面前的人头杨长歌双眼瞪得溜圆,他上一秒还在盗墓呢,就一眨眼的功夫场景都变了,这让他神经无比错乱。
经过了最初的慌乱后杨长歌逐渐冷静了下来,抬头看了一下四周,首先能确定的不是面前的人变大了,而是自己变小了,而且看这场景好像在生勉,而自己就是刚出生的婴儿。
“难道是我重生了?不对,看这人的穿着和环境不像是现代,难道是重生加穿越?可我还没死呢,哪来的重生?特么一点感觉都没有就到这里来了。”
杨长歌对此很是无语,对这种情况除了刚开始有点懵逼之外也就坦然接受了,作为一个现代青年,经过了各种小说和电视剧的熏陶,他的适应力还是很强的。
当然,这也和他个人关系很大,一般人没有长时间的适应不会这么快接受现实,杨长歌是一般人吗?肯定不是,正常人的话就不会去挖人家坟了。
乌黑的眼珠四下转动,杨长歌继续观察四周,此时的他也就脑袋能转动一下,浑身被一张布料包着,正被一个男人抱在怀里,根据他的判断,这个男人应该就是他现在的父亲了。
“床上那个女人应该就是我现在的老妈,鹅蛋脸弯弯的细眉,不错,这两货颜值还行,估计我以后也是个帅哥。”
杨长歌各种念头飞速闪过,他现在也大概了解了自己的现状,这里是不是古代不好说,但看他这父亲的穿着不排除是少数民族,不过这种分娩方式在现代社会绝对是没有的,刚刚他这位父亲和那个接生婆的对话他也听到了,完全是一脸懵逼,是一种他从来没听到过的语言。
“管它古代现代的,幸好没穿到原始部落去,只要还在文明社会就好,不过……这里的卫生意识也太差了吧!我特么身上这么油的一层胎油没看到吗?这接生婆也太不敬业了,都没洗干净就给我包起来了……。”
杨长歌心里暗自腹诽,除了身上感觉油了一点外其他还好,至于为什么会重生穿越,他也懒得去想了,因为前前后后就没有一点异常,就眨了一下眼再睁眼就到这里来了,不过他也知道,这事和那座坟肯定有关联。
“呼!”
杨长歌吐出一口热气,现在的他什么都做不了,语言不通,位置不明,外面的具体情况只能等以后慢慢了解了。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十五年过去了。
“砰……咯吱~~”
一座小院里传来一阵劈砍声,院墙用石块堆起一圈差不多两米高的围墙,里面有个七八十平方左右大小,此时院子右侧角落正有一个少年在劈柴,大腿粗的短木桩子被一根根劈成四块,在少年身侧已经堆起了半人高的一堆木堆。
“我去,这一天天的都这样,特么劈了五年柴了,五年呐!史上最苦逼穿越者说的大概就是我了。”
没错,少年正是杨长歌,从出生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五年,自从十岁起他就一直在劈柴,秋雨巷有几十户人家的日常柴火都是他在供应,当然,这些木柴都是他买来的,劈成条状后卖给他的这些客户,从中间赚取一些差价。
“咣当”
杨长歌把手里的柴刀往地上一丢,身体斜靠在木堆上,抬头望天,表情格外沧桑。
“造火药特么没效果,拉皮条差点被打死,经点商吧!尼玛一个两个奸滑似鬼………人生,好悲惨。”
这么长时间以来杨长歌已经充分了解了他的现状,首先这个世界绝对不是地球,这里的文明和华夏古代唐宋差不多,语言方面他也完全掌握了,七八岁时还上了三年私塾,这不,刚读完三年书就毕业回家劈柴了。
这个世界的文化信息很是开放,普通平民也能知道很多事,杨长歌所处的地方叫做林山城,隶属于星武王朝,虽是王朝世袭制,但又有所不同,可以理解为半封建社会,很有意思的是,这个世界有一种能把个人力量发挥到极致的东西,人人而向往,它就是星武道。
“坑爹的穿越,先不说没有什么金手指吧!特么很多物理特性都变了,地球上的物理化学在这里废了一大半,亏老子还想搞火药卖军火发家致富呢!白白浪费了我几年时间。”
杨长歌仰天长叹,一脑子知识屁用没有,就说火药吧!他花了很长时间凑齐了材料,按照比例调制出了火药,结果却让他极为失望,这玩意完全没有它该有的烈性,顶多就是助燃效果好点,刚开始还以为是比例或纯度问题,结果是他想多了,在之后的几年里他实验了无数方案,然依旧没什么卵用。
吐槽了一会杨长歌有些无奈,自己家这条件不说也罢,想要超凡脱俗,光靠脑子里的那点知识根本不靠谱,这里除了现代的飞机大炮等高科技没有之外,其余的什么造纸术,印刷术,织纺技术等等都已经很普遍,而且看样子还比华夏古代先进不少。
挠了挠头杨长歌又是一声长叹,叹自己为何如此悲惨,科技物理发展行不通,农业民生方面吧!人家很多地方比咱地球还先进很多,在说自己也不是什么都会,仅了解的一点都被无情的封死了。
“小歌儿,别劈柴了,吃晚饭了。”
就在此时一道柔和的女声传了过来,打断了杨长歌的思绪。
“知道了老娘,马上就来。”
天色此时也有些擦黑了,杨长歌扯过挂在木堆上的一张毛巾擦了擦脸,然后径直向院中一座小木房走去。
房子不大,就是横向挺长的,共有四间屋子,从左到右第一间杂物间,第二厨房,第三第四则是杨长歌和杨云夫妇的卧室。
进入厨房,杨长歌来到一张小方桌旁坐下,厨房里除了这张桌子就只有用泥沏的一座土灶,此时杨长歌的对面正坐着杨云,相比十五年前杨云老态尽显,方正的国字脸上多了很多皱纹,头发也微微有些灰白。
“长歌,我跟你说个事。”
看着自己的儿子,杨云方正的脸上流露出一抹笑意。
杨长歌神情一怔,自个老爹今天有点不对劲,以前说话都是直来直去的,今天表现得这么和蔼可亲很反常。
“有什么话直说吧老爹,您猥琐的形象已深入吾心,别想着能改变我对你的看法。”
杨云嘴角一抽,敢情在这小子眼里自己就这形象,不过也是,这些年来自己就是喜欢逗弄这小子。
“咳咳”
干咳两声,杨云语气变得有些严肃:“我知道你对武道有想法,虽然我们家很穷,但我还是支持你,我也不想看到你的未来和我一样,所以我现在给你带来了个好东西。”
话音刚落下,杨云表情很是唏嘘,如今儿子也十五岁了,身体基本发育成型,这是习武的最佳阶段,当初自己没这个条件,这回就由自己来满足儿子开头的条件吧!
看着自己父亲这副神态,杨长歌表示能理解,在这个世界想要成为人上人就必须是武者,无论是当官还是各种仕途,唯有自身的硬实力支撑才能最靠谱,因为世道就是这样,武者单体力量太强,想要约束他们,只有比他们更强,所以非武者出人头地实在太难。
杨长歌微微一笑,眼神雪亮,对这杨云点头认真答道:“您的心思我也知道,老爹你就好好看着吧!这个世界这么神奇,怎么能少了我,就算你不说,我早晚也要尝试的,不过……你说的好东西到底是什么?”
“小崽子,别以为你偷偷存钱我不知道,就你这速度,想要凑齐不知道要何年何月。”
杨云瞬间原型毕露,笑吟吟的看着杨长歌,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我………还能怎么说呢,这你都能发现,不过嘛!待到吾踏上武道那天,让你看看什么是练武奇才。”
杨长歌也笑了,双手抱胸,语气异常嚣张。
杨云眼睛一瞪,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往木桌上一拍骂道:“少来,我一身优点你一点没学会,吹牛这毛病你小子倒是继承得完完全全,一点没落下,书拿着,自己拿去好好研究。”
摇了摇头杨长歌很是无语,随即视线投向木桌上的书本。
书本呈淡黄色,线封装书籍,封面上写着“星武道”三个黑色大字,左下方还有一排“林山城武部”黑色小字。
这玩意杨长歌也知道,这书是林山城官方出版的,而且也只能是官方出版,其他任何贩卖行为都是违法,一经发现下场就是死罪,因为每本书出售价高达十两黄金,这是星武王朝重要收益来源之一。
拿起桌上的“星武道”,杨长歌直楞楞的盯着杨云,十两黄金可不是什么小数目,星武王朝货币金银铜,一两黄金=五十银=一千铜板,寻常人家一个月吃穿用度撑死二两银子,他实在想不出杨云哪搞来这么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