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宇凡飞快地拉开了办公室的门,因为知道诺言在外面,所以他本来是想反手就将门关上的,只是诺言在外面蹲了这么久,哪里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
在顾宇凡拉开门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蓄势待发,只等待会自己把门把住。
“顾哥哥!”
诺言的话还没有问出口,就看见顾宇凡飞奔似的跑了。
诺言还一脸疑惑,这个顾宇凡干嘛去了,感觉跟被狗撵了一样!
不过,那又有什么关系,只要秦哥哥办公室的门开了就好。
诺言看着自己手中的门把手,轻轻将差点关上的门拉开,只一眼,她就看到了坐在办公桌后面处理文件的秦放。
哼!顾宇凡你果然在骗我,秦哥哥就在威亨,你还骗我说他出差了,要不是自己激灵,没有轻信你的鬼话,现在还不知道在哪里瞎晃荡呢!
耽误了秦哥哥的一生,你是想让我自责死吗?
“秦哥哥,你真的在办公室里面啊!你知道吗?刚刚顾哥哥说你出差了,诺言很伤心呢,我还以为今天见不到你了呢!”
诺言一面对秦放,就换上了这种发嗲的语气,现在仿佛已经成为了一个习惯。
秦放感觉很不舒服,轻咳了两声:“咳咳……”
诺言的话被打断,她抿了抿唇,刚想把林羽筱告诉自己的事情给秦放说,眼角余光一扫,就看到了一个让她非常厌恶的身影。
“白简?你怎么还在这里?”
照理说,自己都已经从威亨离职了,她就不应该在这里了。当初是因为自己的到来,她才得以搬进秦哥哥的办公室的,现在自己离开,难道她不应该也搬出去吗?
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啊!
可是现在,她竟然还稳稳当当,心安理得地坐在秦哥哥的办公室里面办公,也太不要脸了!
更关键的是,你的脚都受伤了,你不应该在家里休息吗?跑来上什么班?
你还真是把秦哥哥看得紧呢!一时一刻都不愿意让秦哥哥离开你的视线,白简,你是不是管得太宽了?
这些质问,诺言很想当着白简的面问出来的,可是秦哥哥在场,依照秦哥哥现在对白简的在乎程度,到时候吃亏的肯定是自己,还不如不说!
等把白简这个女人虚伪的面目揭穿之后,自己再痛斥她一顿也不迟。
白简看着诺言这副恨恨的表情,已经麻木了,这个女人只有对着秦放的时候,才是一副温柔小女人的样子,在面对其他女人的时候,可以说是,比关公都还要凶神恶煞了!
真不知道,她这样变脸累不累。
“诺言,看来今天的天气很不好呢!我应该是出门没有看黄历,又见到你了。至于我为什么在这里,这里是我上班的地方,我为什么不在这里?”
白简说话的语气里充满了挑衅,她可没有忘记,自己这个脚伤是怎么来的,诺言不是第一次是对自己下手了,要是自己再不表现得强硬一点,那不就是任人拿捏的软柿子了吗?
而且诺言这种女人,基本是就是你越弱,她越强。你越强,她就越弱。
所以最好在她面前态度强势一点!
诺言看着白简这副样子,心里止不住冷哼,哼!白简,你还神气什么呀?待会你的丑事一揭露出来,我看你还神气不神气得起来!
现在还是在秦哥哥的面前,你都敢这么说话,不过就是仗着秦哥哥对你的宠爱和包容罢了!
要是他知道,你和其他人乱搞有了孩子,你看他对你是什么态度!
不过,现在我的心情好,可以再跟你说两句客套话。
“白简姐姐,你误会我了,我的意思是,你的脚伤这么严重,为什么不在家里休息两天再出来啊?你这样不利于伤势恢复的!”
白简听到这假惺惺的话,就忍不住发笑,诺言你这么说,不觉得违心吗?你分明就是想让我在家呆着,少点与秦放相处的时间,你好趁虚而入罢了!
“那就多谢诺言的关心了,我自认为自己还是对工作比较上心的,是脚伤了,又不是手或者脑子伤了,工作还是能勉强做的,就不在家躺着当大爷了!再说了,诺言你的脚不是也伤了吗?你在威亨的工作都没了,不也还天天往威亨跑吗?”
诺言听见这话,顿时就心头火起,白简你这是什么意思?是在讽刺我对工作不上心,还被威亨开除了吗?抄员工守则那能算是正经工作吗?要是换了你,你估计比我还不上心!
诺言心里不满,但是面上还是的表现出一副淑女的样子,免得被秦放看出什么来。
再说了,自己哪有天天往威亨跑?明明昨天就没有!
而且,今天自己来这里也是带着目的来的,要不是你白简这些破事,你以为我会来威亨跑一趟啊?
“白简姐姐,脚伤就是要多休息,还要适量的运动,你看你一天就坐在这里,这脚啊,一点好转迹象都没有,说不定,到最后废了都不知道!”
诺言说话的时候,眼角仿佛有一丝刀光划过,要比嘴毒,那我们就来试试!
白简听到诺言这话,眯起了眼睛,咱们损归损,这么恶毒的诅咒就过了啊!
还有诺言,你是巴不得我的脚废了是吗?你现在是不是还在惋惜,那天把我碰倒的时候,没有再加一把力?
白简心里冷哼,诺言你外表装得再清纯有什么用?内心还不是一个恶臭的腐烂白莲花!
“我的脚我知道,但是诺言,我的脚伤到了,至少我还在好好爱护。可是你的脚呢,不是有脚伤吗?我看你现在穿着高跟鞋还挺开心的呢!你这脚伤是不是没有你表现出来的那么严重啊?”
白简也是听到林羽筱刚刚在门外说自己穿着高跟鞋的时候,才发觉出的不对劲。脚伤有多疼,她是知道的,诺言的脚伤只比自己早一天,按理说,不可能恢复得这么快!
自己的脚现在都还在怕沾地呢,而诺言都可以穿着高跟鞋来取自如了,这差别是不是有点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