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东明清进士通览》分明代卷、清代卷,是索检明、清两代进士传略性史料的工具书。
二、依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榜载籍贯,收入山东明代进士一千八百七十六名,清代进士二千二百八十五名(不含山东寄籍进士三十九名)。明代进士,籍贯有户籍、乡贯之分,户籍又有各种籍别。而清代只有户籍。由此,收入范围有所不同。根据行政区划的变化,凡当时属于山东和以后划入山东及域属山东的,均予以收入。山东地方旧志记载,而《明清进士题名碑录》不载的,且无科分甲次的,以存疑之原因,没有收入(如福山于汉津)。对本属外省误载为山东的和本属山东而误载为外省的,予以纠正。
三、明代共八十九科,清代共一百一十四科(不含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翻译科)。为整体体现山东各科所取进士数量、甲第名次,并使读者查找方便,以科甲年为先后顺序,每一科甲年,又以进士甲第名次为前后顺序,按上下两卷,分别编有明、清两代进士姓氏笔画索引及进士人名索引。如查某一名进士,可先在进士姓氏笔画索引中查到该进士姓氏笔画,依据其姓氏笔画,即可在进士人名索引中查到该进士姓名,进而按其姓名在科分中找到该进士的传略资料。
四、清代康熙以后所取“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者,附入当年会试所取进士之中。
五、本书所载人物的生平事迹,主要依据山东地方旧志所编写,对旧志中出于各种原因的过度赞誉、故意掩饰及错讹失实,参照各种权威资料及最新研究成果,予以纠正。对某些人物的籍贯、职务、事迹等,如记载存在争议,有两说或多说的,予以并存,以保持其客观性。
六、本书以人名为正目,所写进士,主要包括其姓名、字号、籍贯、科甲名次、授职、宦绩和著述等。对各人物一般不作学术上的评价,但对特定人物,亦寓褒贬于字里行间。
七、进士具有地域性和家族性,明、清两代尤为突出。对所写进士族亲的先辈、同辈、后辈,凡文武举人、进士,七品以上官员,有文学、书法、绘画、医术、算学等方面成就的,均在进士传略中予以扼要介绍。
八、本书人物的姓名,以常见于史籍为准,其他如早名、改名、榜名等,亦介绍于正目之中。
九、进士的生卒年,有稽可考者,一律注明。不详者,则省略,或用“?”表示。
十、进士的字号,以科甲和宦职时常用为准,其他如晚号、别号、别署等,也尽量酌情收入。对朝廷所赐进士谥号,是朝廷在进士卒后按其生前事迹评定褒贬给予的称号,事涉对其一生的评价,关系重大,故全部收入。出自民间的乡谥、私谥的称号,也尽量酌情收入。
十一、本书人物中的纪年,以帝王年号表示,并加注公元纪年。
十二、本书仅为传略,而非传记,所以提供的只是进士一些主要的参考资料。读者要更好更全面地对人物进行了解,还需查找地方志等相关书籍。
十三、本书附有明、清两代《山东行政区划》、《纪年表》、《主要文职官员品级表》、《科举程序图》、《主要参考书目》及《山东清代寄籍进士》,以供读者作为辅助参考。
刘廷銮孙家兰
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