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是魏文帝曹丕弟弟,他风流倜傥,文思敏捷,言出为论,下笔成章。是建安文坛上叱咤风云的人物。公元223年,他写下了一篇情采风流的《洛神赋》,赋中写洛水之神的韵致无比妩媚,写他对洛神的感情至慕至爱。唐李善说,这篇赋是曹植为感念其嫂甄后而作的,赋的原名叫《感甄赋》。
曹植爱上了他的嫂嫂了吗?这篇《洛神赋》真的是为她而写的吗?千百年来,人们为此争论不休。
翻开所有史籍,人们找不到曹植与甄后有什么私情的记载。只有李善为《洛神赋》作注时叙述的“赉枕”一事,可作旁证。他说:“(曹植)黄初中入朝,帝示植甄后玉镂金带枕,植见之不觉泣。时甄后已为郭后谗死,帝已寻悟,因令太子留宴饮,仍以枕赉植。”曹丕以皇帝的身份,将他妻子甄后用过的枕头送给弟弟曹植,居心何在?是不是在这个多情男子的感情伤口上再撒上一把盐,让他一辈子抱着这个枕头空悲切去呢?看来,曹丕是知道他的弟弟曹植是倾心于甄后,至少是暗恋她的。李善在注中还写道,曹植离京返回封国,途经洛水,想起了甄后,并与之相见。得甄后赠之珠,悲喜不能自胜,遂作《感甄赋》。这无疑是说,二人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了。两人恰似被人拆散的一对恋人。
李善的注,充满着浓郁的浪漫情调和幻想色彩,当然是他的想像。
但是,全赋抒发的深沉的感情,描绘的鲜明的形象和景色。不能不使人感到,这确是曹植对甄后的一片深情的表白,是他的心声。绝不是对“洛水”、“洛神”有什么情!
究竟《洛神赋》是不是感甄之作呢?历来有两种根本对立的说法:
一是否认是感甄之作。
唐、宋、明、清的一些文人学者认为《洛神赋》不是感甄之作。其理由是:甄后本是曹丕之妃,作为小叔子的曹植居然动了爱慕之心,是不义不忠,是不成体统的。就兄弟之道言,是其不义;就君臣之道言,是其不忠。这是大逆不道的事,应该辨伪正本,口诛笔伐。他们的论点是:
(一)李善的注,是宋人误引的。
(二)曹植爱上他的嫂嫂极不可能。他没有那么大的胆量写《感甄赋》。
(三)图谋兄妻,是“禽兽之恶行”。
(四)“赉枕”之说,不合情理,属无稽之谈。
(五)《感甄赋》的甄,并非甄后之甄,而是“鄄城”之“鄄”,“鄄”与“甄”通,遂为“感甄”。
(六)《洛神赋》是“托辞宓妃以寄心文帝”是“长寄心于君王”。
(七)十四岁的曹植不可能求娶二十四岁的甄氏为妻。
上述几点,虽然是推论,但至今也无确凿材料推翻它。
二是认定是感甄之作。
一些小说传奇和一些诗人,如李商隐、蒲松龄等人,则是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现代学者郭沫若在《论曹植》一文里,一反封建文人的假道学观点,直言不讳地说:“子建(即曹植)对这位比自己大十岁的嫂嫂曾经发生过爱慕的情绪,大约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吧。”“子建要思慕甄后,以甄后为他《洛神赋》的模特儿,我看应该是情理中的事。”
郭老的话,不无道理。曹植具有早熟的天才和多愁善感的性格,十三岁时产生对美丽成熟的嫂子的爱慕之情是很有可能的。成人之后,他情窦一开,对这位他视之为“人间仙姝”的嫂子的爱恋定然十分迫切。碍于礼教名分,曹植不可能有什么非分之举,但这种爱是会通过他的诗赋(如《七哀》),顽强地表现出来。而甄氏对曹植的感情不会不明了,而且从气质上来说,她与曹植都比较高雅,都摒弃凡俗、自视清高,所以,很难说甄氏对曹植不动情。
后来,在曹植被曹操抛弃,甄氏被曹丕冷落的时候,叔嫂之间同病相怜的情感也会自然产生。在甄氏看来,这位小叔子不谙世事,放任旷达,终于落得如此下场,前途凶多吉少,她只有惋惜、担忧和更深的爱恋之情。在曹植看来,这位嫂子仅曲于心地善良、性格温和,终至遭到丈夫抛弃,前景十分不妙,他除了同情、怜惜,就是更深切的思慕。
再后来,就是甄后因小过被逼自杀,曹植也被降为安乡侯,受尽了曹丕的精神折磨。那么,此时曹植写《感甄赋》难道不是“寄托作者身不由己,好梦未圆的惆怅和愤怒”的吗?
然而,说《洛神赋》是感甄之作,也不过是推论而已,并且也没有直接的证据去推翻否定者的论点。
也许,这场文墨官司还得继续打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