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风和日丽的秋日清晨,一群孩子簇拥着一位身材修长的青年,兴高采烈地聚集在昙坞别墅的门廊下。他们计划去野外采坚果,现在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一心只盼着山坡上的雾气快点散去,朝阳快点将深秋的暖意洒满田园与牧场,将阳光播撒到色彩斑斓的森林里的每一个角落。今天的天气看起来相当不错,美丽的世界又将迎来美好的一天。不过,整个山谷现在都还弥漫着清晨的雾气,昙坞别墅就坐落在山谷高处一片平缓的坡地上。
别墅周围方圆百里的地方全被笼罩在白雾之中,远处的景物也被浓雾遮得严严实实,只露出些许或红或黄的树冠。它们连同晨雾一起,都被朝阳镶上了一层金边。放眼向南望去,四五英里外的纪念碑山就像飘浮在云海上一样,只冒出个尖尖的山巅。再往南十五英里,塔柯尼克山高耸的山顶若隐若现,与四周氤氲的水汽几乎融为一体。近处紧邻山谷的群山被云雾淹没到了半山腰,而从半山腰到山顶的那一部分,也缠绕着一层一层的云环。放眼望去,到处都是云蒸雾绕,大地几乎不见了踪影。
孩子们再也等不及了,他们从昙坞别墅的门廊下蜂拥而出,有的在砂石路上连蹦带跳,有的在沾满露水的草丛中横冲直撞。我也数不清到底有多少个孩子,应该不会少于九个或十个吧,不过,顶多不会超过十二个。这群孩子里有男孩也有女孩,个头有高有矮,年龄有大有小。他们有的是亲兄弟亲姐妹,有的是表兄弟表姐妹,还有一些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普林格尔夫妇邀请他们到昙坞别墅做客,和自己的孩子一起享受这秋高气爽的美好时光。我可不敢把这些孩子的真名告诉你们,也不敢冒用其他孩子的名字。据我所知,有的作家无意中给自己塑造的人物取了真人的姓名,结果惹出了大麻烦。所以,我想管他们叫樱花草、长春花、小香蕨、蒲公英、喜林草、三叶草、黑果木、流星花、南瓜花、芳草花、车前草和金凤花。不过,说实话,这些名字可能更适合一些小精灵,而不是一群孩子。
如果你以为那些平时对孩子们呵护备至的家长们会允许他们脱离大人的监管,独自跑到森林和野地里撒欢,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别忘了,在这本书开头的第一句里我就告诉过你,这群孩子簇拥着一个高个子的年轻人。想起来了吗?他的名字叫尤斯塔斯·布莱特。这是他的真名,因为他觉得自己讲的故事能够付印成书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尤斯塔斯是威廉姆斯学院[1]的一名大学生,至于他的年纪嘛,我想,至少应该有十八岁吧。所以,在这群年龄只有他一半,甚至是三分之一大的孩子面前,尤斯塔斯觉得自己算得上是一名尊长了。因为视力出了点问题,所以尤斯塔斯向学校请了假,要推迟一两个星期才能返校。现在很多学生都认为视力出问题是非常必要的,否则就没法证明自己学习非常用功。但依我看,尤斯塔斯的视力好着呢,很少有人能比他站得更高,看得更远。
和所有北方的大学生一样,博学多识的尤斯塔斯长得瘦瘦高高,脸色有些苍白。不过,他的模样看起来很精神,走起路来也是健步如飞,仿佛鞋子上长着翅膀似的。顺便说一句,尤斯塔斯非常喜欢去野外远足。为了今天这次郊游,他还特意穿了一双牛皮鞋。他身穿尼龙外套,头戴一顶布帽,鼻梁上还架着一副绿色的眼镜——这副眼镜的作用与其说是为了保护视力,不如说是为了让他看起来更有派头。不过,今天他真不应该戴上眼镜。刚才,当他坐在门廊的台阶上时,黑果木这个淘气包突然爬到他背上,一把抢过眼镜,戴在自己的鼻子上。后来,尤斯塔斯忘了把眼镜要回来,所以,直到第二年的春天,这副眼镜还在草丛里躺着呢。
有件事必须要告诉你们——现在,尤斯塔斯在孩子们中的威信可高了,因为他特别会讲故事。虽然,当孩子们没完没了地缠着他讲故事时,他也会装作一副不耐烦的样子。不过我觉得,除了讲故事之外,没有什么事能让尤斯塔斯如此乐此不疲了。不信你看,就在大家等着晨雾散去这会儿,三叶草、小香蕨、流星花、金凤花和其他小家伙们又在缠着他讲故事了。尤斯塔斯一听到他们的要求,眼睛都亮了。
“尤斯塔斯表哥,”说话的漂亮女孩叫樱花草,今年十二岁,长着一双笑眯眯的眼睛和一个微微翘起的鼻子,“我们都等得不耐烦了,要不你现在就给我们讲个故事吧!早上最适合讲故事了。这样,大家就不会像我和流星花昨晚那样,在你讲到最精彩的时候睡着了,你也就不用难过了。”
“樱花草,你这个坏家伙!”六岁的流星花叫道,“我才没睡着呢!我闭上眼睛是为了一边听故事,一边在脑子里想象故事的画面。尤斯塔斯的故事最适合在晚上听了,这样,我们睡着了还能梦见那个故事。不过,早上听也挺好,这样,我们醒着的时候也能做梦了。所以,你现在就给我们讲个故事吧!”
“谢谢你,小流星花,”尤斯塔斯说,“就冲你帮我反驳了樱花草这个淘气包,我也要给你讲一个最好听的故事。不过,孩子们,我已经给你们讲过很多神话故事了,有的故事至少都讲了两三遍了。如果再讲一遍的话,恐怕你们真的要听睡着了。”
“不会的!不会的!”喜林草、车前草和其他五六个孩子一起喊道,“我们就喜欢听那些已经讲过两三遍的故事。”
这倒是实话。对孩子们来说,一个故事听过的次数越多,他们对这个故事的印象就越深,兴趣就越大。不过,尤斯塔斯才不屑于像那些讲故事的老手那样利用孩子们的这个特点,他可是有一肚子故事呢。
尤斯塔斯说:“像我这种又有学问,创造力又强的人,要是一年到头都在重复讲那几个故事,那也太没面子了。我给你们讲一个古老的神话吧。当地球老奶奶还是一个叼着奶嘴、系着围兜的小女孩时,就很喜欢听这个故事呢。像这样的故事有一百多个,不过,奇怪的是,直到不久前,才有人把这些故事编成适合小男孩和小女孩看的图画书。以前倒是有一些白胡子老爷爷一辈子都在钻研那些老得发了霉的希腊书籍,但他们只是为了弄清楚是谁创造了这些故事,为什么要创造这些故事,以及什么时候创造了这些故事。”
“好了!好了!尤斯塔斯表哥,你就别卖关子了,快开始讲吧!”孩子们一起叫道。
“那你们先坐好喽。”尤斯塔斯说,“你们必须做到鸦雀无声。不管是你,淘气包樱花草,还是你,小蒲公英,只要有人偷偷说一句话,我就用牙齿把故事咬断,然后把没讲完的内容吞进肚子里。开始讲故事之前,我想问你们一个问题。你们中有谁听说过戈耳工吗?”
“我!”樱花草说。
“好吧,那你保持安静。”尤斯塔斯回答道,他更希望樱花草对戈耳工一无所知,“你们都必须保持安静。我要给你们讲一个非常非常有趣的故事,这个故事的名字叫《戈耳工的头颅》。”
尤斯塔斯开始讲故事了。接下来,你也会读到这个故事。在故事里,尤斯塔斯巧妙地将自己肚子里的半吊子学问和他从安东教授那儿学来的知识糅合在一起。不过,一旦自己文思泉涌,他就会毫不犹豫地把那些权威古典文学知识统统抛到九霄云外。
珀尔修斯的妈妈达娜厄是一位公主。当珀尔修斯还是个小宝宝的时候,一群歹徒将他们母子装进箱子,扔进了波涛汹涌的大海。凄冷的海风将箱子吹离了海岸,翻滚的海浪把箱子抛起来,又扔下去。达娜厄把珀尔修斯紧紧裹在怀里,生怕一个巨浪袭来,就会把箱子掀翻。好在箱子既没有沉,也没有翻,就这样一直漂呀,漂呀。夜色降临时,箱子漂到一座海岛附近,误打误撞地被渔网缠住,母子二人这才被一位渔夫救上了岸。这座海岛名叫塞里福斯,是渔夫的弟弟——国王波吕得克忒斯的领地。
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这位渔夫是一位非常善良的人。他悉心照顾这对母子,帮助达娜厄把珀尔修斯抚养成人。珀尔修斯长大了,变成了一个英俊潇洒、精壮有力、武艺高强的小伙子。国王波吕得克忒斯一直默默关注着这对乘着箱子漂到岛上的母子。这位国王可不像他的渔夫哥哥那么善良,相反,他的心肠非常狠毒。他打算派珀尔修斯去执行一件非常危险的任务,借机除掉珀尔修斯,迫害达娜厄。这个坏心眼的国王绞尽脑汁,终于想出了一个足以将珀尔修斯置于死地的点子。于是,他赶紧派人去召唤珀尔修斯。
珀尔修斯一走进王宫,就看见国王正端坐在王位上。
“珀尔修斯,”波吕得克忒斯阴阳怪气地笑着说,“你已经是一个优秀的男子汉了。这些年,我和我的渔夫哥哥对你们母子俩可是恩重如山。我想,你应该懂得知恩图报的道理吧?”
“陛下,我愿为您赴汤蹈火。”珀尔修斯答道。
“那就好,”国王一脸狞笑,接着说道,“我想派给你一项任务,为此你需要冒点风险。当然了,你是一个不甘平庸、胆识过人的小伙子,我相信你一定会珍惜这次扬名立万的好机会。亲爱的珀尔修斯,你知道,我一直想娶美丽的希波达弥亚[2]公主为妻。可是按照风俗,要和公主成亲,就必须送她一件来自遥远异邦的稀世珍宝作为礼物。说实话,我一直在犯难,在哪儿才能找到一件合适的礼物,来取悦这位品味高雅的公主呢?今天早上,我终于想到了一件完美的礼物。”
“我能帮陛下弄到这件礼物吗?”珀尔修斯急切地问。
“当然可以,只要你和我想的一样勇敢。”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无比亲切地回答道,“我想把戈耳工三姐妹之一——蛇发女妖美杜莎的头颅当作新婚礼物,献给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亲爱的珀尔修斯,这事就拜托你了。我急着去向公主求婚,希望你能尽快动身。”
“我明天一早就出发。”珀尔修斯答道。
“这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年轻的勇士。”国王接着说,“对了,珀尔修斯,在砍下戈耳工的头颅时,请务必干净利落,千万不要弄花了她的脸。你必须将她的头颅完好无损地带回来,因为只有完美的礼物才符合公主那高雅的品味。”
珀尔修斯刚一离开王宫,波吕得克忒斯国王就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邪恶的国王没想到珀尔修斯居然这么轻易就落入了自己的圈套,这让他非常得意。很快,珀尔修斯要去猎取蛇发女妖美杜莎头颅的消息就在岛上传开了。岛上的居民都很幸灾乐祸,因为他们和国王一样坏,巴不得达娜厄和她的儿子遭殃呢。看来,在邪恶的塞里福斯岛上,只有渔夫这一个好人。当珀尔修斯走在大街上的时候,人们纷纷在他背后指指点点,扮着鬼脸,扯着嗓门嘲笑他——
“哈哈!美杜莎头上的蛇要狠狠地咬他喽!”
那时候,世界上一共有三个戈耳工女妖。她们是创世以来最可怕的怪物,而且,以后也不可能出现比她们更可怕的怪物了。我甚至说不清她们到底属于哪一种怪物。她们是三姐妹,虽然样子看起来有一点像女人,但实际上是一种非常可怕、非常凶残的龙。你简直想象不出她们的长相有多么丑陋。如果我告诉你们,她们头上长的不是一簇簇的头发,而是一条条的蛇,你们能相信吗?而且,这些蛇全是活的。它们蜷曲着身子,相互缠绕,一边不停地扭动,一边呲呲地吐着舌头,露出尖叉一样的舌尖。戈耳工女妖长着可怕的毒牙,双手是黄铜做的,全身都覆盖着和钢铁一样坚硬的鳞片,这让她们刀枪不入。她们还长着一对非常绚丽的翅膀,翅膀上的每一片羽毛都是用闪闪发亮的纯金制成。每当她们在阳光下飞行时,这对翅膀就会发出耀眼的金光。
如果有人碰巧撞见戈耳工在半空中亮闪闪地飞翔,他们一定会一溜烟地跑开,绝不会停下来看她一眼。你一定会以为,他们是害怕被戈耳工头上的毒蛇咬伤,被她的毒牙咬掉脑袋,或者被她的利爪撕成碎片吧。确实如此。不过,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也不是最让人防不胜防的。最可怕的是她的脸。如果哪个倒霉蛋不小心看到她的脸,他的血肉之躯就会立刻变成冰冷的石头!
现在,你们知道波吕得克忒斯国王给心地单纯的珀尔修斯设下了一个多么可怕的圈套了吧。珀尔修斯仔细一琢磨,发现这次出征真是九死一生。不但没法把美杜莎的头颅带回来,自己八成还会变成石头。面对这些长着金翅獠牙、利爪钢鳞的怪物,就算是久经沙场的英雄恐怕都会觉得难以应付。而且,他在战斗时还必须闭着眼睛,至少不能看见他的对手。否则,他刚举起武器,还没来得及攻击,就已经变成一块石头了。从此以后,他就只能抬着胳膊,任凭风吹雨打、日晒雨淋,直到化为尘土。对于还想着在未来建功立业,享受美好人生的珀尔修斯来说,这可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啊。
一想到这些,珀尔修斯就觉得心里堵得慌。他不想让妈妈为自己担心,于是便偷偷带上盾牌和宝剑,离开了小岛。他找到一个僻静的地方,一屁股坐在地上,忍不住哭了起来。
珀尔修斯正难过时,耳边突然飘来一个声音——
“珀尔修斯,你为什么这么难过啊?”
正在埋首哭泣的珀尔修斯抬头一看,原来这里并不是只有他一个人,一位陌生人正站在自己身边。这人看上去年纪不大,浑身上下充满了活力,举手投足都透出一股机灵劲儿。他身披斗篷,头上戴着一顶奇形怪状的帽子,手里拿着一柄歪七扭八的节杖,腰间还佩带着一把弯刀。这人身形矫健,就像是一位能跑会跳的体操运动员。尤其是他那张脸,挂满了乐观豁达的笑容,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尽管这笑容看起来有那么点狡猾,像是随时准备好跟人讨价还价一样)。看着眼前这位陌生人,珀尔修斯觉得心情好了许多。而且,作为一个年轻的勇士,他可不愿意让人看见自己像小孩似的哭鼻子,那也太丢人了。更何况,自己毕竟还没有落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于是,他擦干眼泪,尽量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故作轻松地对陌生人说:“我没有难过,我只是想到了自己即将经历的一场冒险。”
“哦!”陌生人回答道,“好吧,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没准我还能帮到你呢。我以前就协助过很多年轻人,帮他们完成了看似无法完成的任务。没准你听说过我的名字。我的名字可多了,不过,‘水银[3]’这个名字是最适合我的。跟我说说你遇到的麻烦,咱俩一起聊聊,没准能想出应对的办法呢。”
陌生人的话和他乐观的情绪让珀尔修斯的坏心情一下子烟消云散了。他决定把自己遇到的麻烦原原本本地告诉水银——反正他遇到的麻烦已经够大了,而且,没准这位新朋友还真能帮他渡过这一劫呢。于是他将波吕得克忒斯国王想把美杜莎的头颅作为礼物送给希波达弥亚公主,他答应国王去弄到这件礼物,但又害怕变成石头这些事,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水银。
“你可真够倒霉的,”水银笑道,“你一定会变成一尊非常英俊的石像。而且,在化为尘土之前,你足足能够伫立好几百年呢。不过,话说回来,谁都愿意快快活活地享受几年青春年华,而不是当一尊不朽的石像。”
“这还用说吗!而且,如果我变成了石头,我的妈妈怎么办?”珀尔修斯哀嚎道,眼泪又在他的眼睛里打转了。
“是啊是啊,希望最后的结果没那么糟糕。”水银用鼓励的语气对珀尔修斯说,“如果说世界上还有人能帮你的话,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我了。虽然这事看起来非常凶险,不过,我和我姐姐一定能够保你平安的。”
“你姐姐?”珀尔修斯说。
“对,我姐姐。相信我,她可是个聪明人——当然,我也不赖。只要你胆子够大心够细,而且服从我们的安排,就一定不会变成石像。不过,你首先得把自己的盾牌擦一擦。记住,一直擦到它能像镜子一样,清清楚楚地照出你的脸。”
珀尔修斯觉得,用擦盾牌的方式开始这趟历险之旅,实在是太奇怪了。他原以为,自己应该想办法让盾牌更加坚固,好抵御戈耳工的利爪,而不是把它擦得锃亮,好当镜子使。不过,珀尔修斯相信水银一定比自己见多识广,于是他马上动手,一丝不苟地擦起了盾牌。很快,盾牌就被他擦得像圆月一样闪闪发光了。水银微笑地看着珀尔修斯,赞许地点了点头,然后解下了自己的弯刀,将它系在珀尔修斯的腰上。
“只有我这把宝刀才能帮你完成任务,”水银说,“它非常锋利,削铁如泥。现在,我们必须马上出发去找格赖埃三姐妹,只有她们才知道宁芙仙子[4]在哪儿。”
“格赖埃三姐妹!”珀尔修斯惊叫道,这可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拜托,格赖埃三姐妹是谁?我可从来没有听说过她们。”
“她们是三个长相怪异的老妇人,”水银笑着说,“她们共用一只眼睛和一颗大牙。只有在傍晚的暮色和深夜的星光中才能找到她们,因为她们从来不在阳光或者月色下现身。”
“可是,我们为什么要把时间浪费在格赖埃三姐妹身上?直接去寻找可怕的戈耳工不行吗?”珀尔修斯问道。
“当然不行,”水银答道,“在寻找戈耳工之前,我们还有几项准备工作要做。我们必须先找到格赖埃三姐妹。只要能找到她们,对付戈耳工也就不难了。走吧,我们出发!”
现在,珀尔修斯已经对这位睿智的伙伴佩服得五体投地了,他二话没说便跟随水银踏上了征程。他们走得飞快,珀尔修斯觉得自己都快跟不上水银的脚步了。珀尔修斯脑子里忍不住浮现出一个古怪的念头:水银的鞋子是不是长了翅膀?要不他怎么可能跑得那么快。珀尔修斯用眼角的余光瞟了水银一眼,依稀看到水银的脑袋上长出了一对翅膀。可是,当他仔细打量时,却只看得到他头顶上那顶奇怪的帽子,翅膀完全不见了踪影。不过,有一点倒是可以肯定,那根歪七扭八的手杖肯定派上了大用场,是它让水银健步如飞。虽然珀尔修斯的步伐已经很矫健了,但现在还是有些累得上气不接下气了。
其实,顽皮的水银早就发现珀尔修斯跟不上自己的脚步了。现在,他终于良心发现,冲着珀尔修斯说:“把这根手杖接过去,你比我更需要它。我说,你真的是塞里福斯岛上跑得最快的人吗?”
“只要我有一双长了翅膀的鞋,我也能走得飞快。”珀尔修斯偷偷看了一眼水银的脚,低声嘟囔道。
“看来,我们最好给你也弄一双。”水银回答道。
其实,那根手杖已经够用了,珀尔修斯现在一点也不觉得累了。这根手杖似乎是有生命的,而且还把自己的活力注入到了珀尔修斯体内。现在,珀尔修斯不仅能够轻松跟上水银的脚步,还能和他谈笑风生。水银给珀尔修斯讲了很多自己的冒险故事,例如他是如何身处绝境,又如何运用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珀尔修斯觉得水银真是太厉害了,简直无所不能。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像水银这样见多识广的朋友无疑是很有魅力的。珀尔修斯如饥似渴地听着水银的故事,希望能够从中学到些什么。
珀尔修斯突然想起水银说过他还有个姐姐,而且她还能在这次历险中助他们一臂之力。
“你姐姐呢?”珀尔修斯问,“我们现在不去见她吗?”
“时机一到,我们就能见到她了。”水银说,“不过我这位姐姐啊,跟你实说吧,性格和我完全不一样。她这人可严肃了,很少露出笑脸,更别说开怀大笑了,做事也特别谨慎。她平时话很少,而且一张口就喜欢卖关子。要是她觉得和你交流起来很没意思,就会理都懒得理你。”
“天哪!看来我最好还是一句话也不要说。”珀尔修斯脱口说道。
“不过,我向你保证,她的能耐可不小。”水银接着说,“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这么说吧,她是个绝顶聪明的人,大家都说她是智慧的化身[5]。不过,说实话,我和她不对脾气,她这人太没劲了。跟她比,你一定会觉得还是我更适合当你的旅伴。当然了,她也有她的优点。你对付戈耳工的时候就能发现这一点了。”
两人说话间,天色已经暗了下去。他们来到一片灌木丛生、寂静无人的荒地。暮色越来越昏暗,眼前的景象也越来越瘆人。珀尔修斯心里有些发毛,他看了看水银,问他离目的地还有多远。
“嘘!嘘!”水银低声说,“别出声!格赖埃三姐妹快来了。当心你还没看见她们,她们就先发现你了。别看她们只有一只眼睛,三个人的眼睛凑一块都没这一只眼睛好使呢。”
“待会儿碰到她们时我应该怎么做?”珀尔修斯问。
水银向珀尔修斯详细讲解了格赖埃姐妹三人是如何轮流使用一只眼睛的:这只眼睛就像一副眼镜,准确地说,就像是一副单片眼镜。她们每人用一会儿眼睛,然后再把眼球从眼眶里取出来,交给另一个人。这时,另一个人会马上把眼睛装在头上,心满意足地看一眼眼前的世界。也就是说,无论何时,三姐妹中都只有一个人看得见东西,其余两人什么都看不到。而且,在传递眼睛的过程中,可怜的三姐妹全部都是失明的。我这辈子也听过见过不少稀奇事儿,不过,没有哪件事比三姐妹共用一只眼睛更稀奇了。
珀尔修斯也大吃一惊。他觉得水银在和自己开玩笑,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么古怪的老妇人?
“待会你就知道我是不是在撒谎了。”水银显然察觉到了他的想法,“嘘!别作声!听!她们来了!”
珀尔修斯屏气凝神,透过昏暗的夜色朝前望去。没错,格赖埃三姐妹就在不远处。因为光线非常昏暗,他没法看清她们的身形,只看得到她们头上长长的白发。等三姐妹走近一点之后,他才发现其中两人头上长着一个深陷的眼窝,唯独第三个人额头正中有一只闪闪发光的大眼睛。在夜色的衬托下,这只眼睛就像钻戒上闪闪发光的钻石。这只眼睛像探照灯一样扫射着四周,珀尔修斯忍不住想,这只眼睛一定具有某种魔力,就算身处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也能像在白昼一样,看清身边所有的东西。姐妹三人一定是把三双眼睛的视力全都集中到这一只眼睛上了。
姐妹三人闲庭信步地走了过来,看来,共用一只眼睛对她们的行动并没有造成任何影响。暂时拥有眼睛的那个人一边牵着另外两个姐妹,一边用犀利的目光扫视着四周。珀尔修斯唯恐她的目光穿透茂密的灌木丛发现自己和水银。天哪!要是被这么犀利的目光给锁定了,那可就惨了!
不过,她们还没走到灌木丛附近,其中一人就叫了起来。
“姐姐!稻草人姐姐!”她嚷道,“你用眼睛的时间够长了,该轮到我了!”
“让我再看一会儿,梦魇妹妹,”稻草人回答道,“那片灌木丛后面好像有什么东西。”
“那好,你倒是说说,你看见什么了?”梦魇不耐烦地反驳道,“难道只有你能看到灌木丛后面的东西,我就不能了?这只眼睛是你的,但也是我的。不是只有你才会使用这只眼睛,我也会,没准用得比你还更好呢。我现在就要眼睛!”
这时,剩下的那个叫作“抖关节”的巫女也开始抱怨了。她说,早就该轮到自己用眼睛了,可眼睛一直被稻草人和梦魇霸占着。为了结束这场争吵,稻草人把眼睛从额头上摘了下来,然后将手往外一摊。
“你们谁想要就拿去,”她叫道,“懒得和你们两个笨蛋吵来吵去。我还巴不得眼不见为净呢。赶紧把眼睛拿走,要不我就把它重新装回脑袋上了。”
梦魇和抖关节迫不及待地伸出手去,想要抓住稻草人手上的眼睛。不过,由于她们什么都看不见,所以很难摸到稻草人的手。而稻草人呢,现在也和两个姐妹一样,什么也看不见,所以也没法把眼睛递到她们手上去。聪明的小听众们,哪怕你们只用半只眼睛也能发现,她们现在的处境简直就是一团糟。虽然稻草人手里的眼睛像星星一样闪烁着耀眼的光芒,但三姐妹却连一丝光亮也看不见。她们都想要拥有眼睛,现在倒好,全都失明了。
水银看着抖关节和梦魇手忙脚乱地寻找眼睛,姐妹三人骂作一团,差点笑出声来。
“该你上了!”水银悄悄对珀尔修斯说,“快,快!在她们把眼睛装到头上之前,从稻草人手里把眼睛抢过来!”
说时迟那时快,就在格赖埃三姐妹还在互相责骂时,珀尔修斯一个箭步蹿出灌木丛,把眼睛抢了过来。这只眼睛到了珀尔修斯手上,越发明亮起来。它看着珀尔修斯,似乎对他的目的心知肚明。看它那样子,如果给它一对眼皮,没准还会冲着珀尔修斯眨巴几下呢。不过,格赖埃三姐妹对这一切浑然不知,她们都以为是其他姐妹拿走了眼睛,于是吵得更起劲了。最后,珀尔修斯觉得实在过意不去,为了不让这三位身份高贵的妇人[6]陷入更大的困扰,他觉得自己最好还是出面解释一下。
“尊敬的女士们,”他说道,“请不要相互责怪了,要怪就怪我吧。因为那只光彩夺目、神奇非凡的眼睛现在正在我手里。对此,我深感荣幸。”
“原来是你拿走了我们的眼睛!你到底是谁?”格赖埃三姐妹异口同声地吼道。她们真的吓坏了。这也难怪。她们听到的是一个陌生人的声音,这就意味着,她们连自己的眼睛在谁手里都不知道。“哎呀,姐妹们,这可怎么办啊?这可怎么办啊?我们现在什么都看不见了!把眼睛还给我们!把我们珍贵的眼睛还给我们!你已经有两只眼睛了!把我们的眼睛还给我们!”
水银压低嗓门对珀尔修斯说:“跟她们说,只要她们告诉你在哪儿能找到宁芙仙子,也就是神行鞋、魔法袋和隐身盔的主人,你就把眼睛还给她们。”
“亲爱的女士们,尊敬的夫人们,”珀尔修斯恭维道,“你们不必害怕。我一点恶意都没有。只要你们告诉我宁芙仙子在哪儿,我马上就把眼睛还给你们,并且保证它完好无损,明亮如初。”
“宁芙仙子!我的天啊!姐妹们,宁芙仙子是谁啊?”稻草人尖叫道,“据说,有很多仙子都叫宁芙。她们有的在丛林里四处狩猎,有的待在树上,有的住在水下。我们对宁芙仙子一无所知。我们只是三个可怜的老太婆,整天在黑暗中摸索,只能共用一只眼睛。现在,就连这唯一的一只眼睛都被你偷走了。哎呀,好心的陌生人!不管你是谁,请把眼睛还给我们吧,求求你了!”
格赖埃三姐妹一边说着,一边拼命地挥动双手,想要抓住珀尔修斯。幸亏珀尔修斯足够机警,一直和她们保持着安全的距离。
“尊敬的女士们,”他继续彬彬有礼地说(母亲经常教导他,说话一定要有礼貌),“你们的眼睛现在正被我牢牢攥在手里,我会替你们好好保管它的,直到你们告诉我宁芙仙子在哪儿。我说的这位宁芙仙子,就是神行鞋、魔法袋和那个什么,对,隐身盔的主人。”
“老天爷!姐妹们,听见他说什么了吗?”三姐妹面露惊恐,嚷作一团,“他说神行鞋!这个笨蛋居然想穿上神行鞋,他的脚后跟一定会飞到自己的头顶上去的。还有什么隐身盔!一顶头盔怎么可能让他隐身呢?除非那顶头盔够大,能把他全身都给罩起来。魔法袋?那又是个什么玩意?不,不,好心的陌生人,我们对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一无所知!你一个人就有两只眼睛,我们三个人才有一只眼睛。要说找东西,你无论如何也比我们这三个瞎婆子强啊。”
听到三人这么说,珀尔修斯还真的以为她们对这些宝物毫不知情了。他想着,既然自己给三姐妹添了麻烦,就应该为自己无礼的行为向她们道歉,并把眼睛还给她们。
这时,水银抓住了他的手。
“别上她们的当!”水银说,“除了格赖埃三姐妹,没人能告诉你宁芙仙子在哪儿。如果找不到宁芙仙子,你就不可能砍下美杜莎的脑袋。把眼睛抓牢了,她们闹腾不了多久的。”
事实证明,水银是对的。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能比眼睛更宝贵呢?更何况,格赖埃三姐妹本来应该有三双眼睛,所以她们把对三双眼睛的珍惜全都投入到这唯一的眼睛上了。无计可施之后,她们只好老老实实地回答了珀尔修斯的问题。珀尔修斯立刻满怀敬意地将眼睛装到其中一位妇人的眼眶里,向她们表达了真诚的谢意,礼貌地向她们道了别。可是珀尔修斯还没走远,就听见她们又吵了起来。原来,他碰巧把眼睛还给了稻草人,要不是珀尔修斯闹了这一出,她早就该将眼睛交给其他姐妹了。
三姐妹老是这样吵来吵去,关系怎么会融洽呢?这可真让人担心。她们三人本就是一个密不可分的整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我诚挚建议所有的兄弟姐妹、男女老少,如果你们遇到类似这种共用一只眼睛的事情,一定要相互宽容,不要你争我夺,这可是为人处事的基本原则。
这会儿,水银和珀尔修斯已经抄近道去寻找宁芙仙子了。由于三姐妹提供了详细的方位,所以,他们没费多大劲儿就找到了宁芙仙子。宁芙仙子和老态龙钟、共用一只眼睛的可怜三姐妹不一样,她们青春靓丽,明眸善睐,而且非常友善。水银和她们似乎很熟,因为他刚介绍完珀尔修斯即将面对的挑战,仙子们便爽快地将宝物交给了他们。她们先是拿出了一个很像手提包的袋子。这个袋子由鹿皮制成,上面还绣着奇怪的花纹。仙子再三叮嘱,一定要妥善保管这个袋子,因为它就是魔法袋。接着,宁芙仙子又拿出了一双鞋。这双鞋看起来和普通的拖鞋凉鞋差不多,只是在鞋跟那儿长着一双翅膀。
“把鞋穿上,珀尔修斯,”水银说,“这样,你就能在接下来的旅程中健步如飞,想跑多快就跑多快了。”
珀尔修斯拿起一只鞋准备穿在脚上,并将另一只鞋放在身边。不料,那只鞋突然翅膀一扇,腾空而起。要不是水银眼疾手快,一跃而起,把它从半空中揪了下来,它早就飞得无影无踪了。
“小心点,”水银一边将鞋子塞到珀尔修斯手中,一边说,“要是天上的小鸟看见自己旁边飞着一只鞋,还不把它们吓得魂飞魄散啊。”
珀尔修斯刚把这双神奇的鞋穿在脚上,就感觉浑身轻飘飘的,根本没法好好走路。你瞧!他刚试着往前迈了一两步,就已经飞到空中,飘到了水银和宁芙仙子的头顶,而且怎么也降落不下来。这双鞋和其他的飞行器一样,在没有完全掌握操纵技巧之前,是很难驾驭的。水银看着同伴那副狼狈样,差点把肚皮都给笑破了。他告诉珀尔修斯,别急着上路嘛,隐身盔还没拿呢。
善解人意的宁芙仙子已经备好了一顶插着一根黑色羽毛的头盔,将它戴在珀尔修斯的头上。这时,又有一件神奇的事情发生了。还未戴上头盔时,珀尔修斯腰挂锋利的弯刀,手持锃亮的盾牌,面色红润,满头金发,英姿飒爽,帅气十足,整个人显得勇往直前、意气风发、光芒四射。可现在,他刚把头盔戴在自己白皙的额头上,整个人就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了。在他原来所站的位置,除了空气什么也没有。就连那顶让他隐身的头盔,也不见了踪影。
“珀尔修斯,你在哪儿?”水银问道。
“你问这个干吗?我动都没动啊!难道你看不见我吗?”珀尔修斯平静地回答道。可是,他的声音就像是从透明的空气里传出来的。
“是的,完全看不见!你藏在头盔下面了。”水银说,“这就好,如果我看不见你,那么戈耳工也一定看不见。跟我来,让我们看看你能不能灵活地驾驭这双神行鞋。”
话音刚落,水银的帽子便迫不及待地张开了双翼,恨不得立刻带着他的脑袋从肩膀上飞出去。没过一会儿,水银整个身体都轻盈地飞上了天空,珀尔修斯紧紧跟在水银身后,很快,他们就飞升到了几百米的高空。珀尔修斯渐渐发现,能够像小鸟一样自由自在地飞翔,从空中俯瞰大地,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相比之下,整天只能在大地上行走就显得太没劲了。
夜深了。珀尔修斯抬头望去,皎洁的明月就在眼前。珀尔修斯的心中突然涌起一股冲动,他想一直往上飞,飞到月亮上,在那里安度余生。他又低头俯视着大地,那里有海洋、湖泊、泛着银光的河流、白雪皑皑的山峰、广袤的原野、幽暗的森林和白色大理石筑成的城市。似水的月光播洒在大地上,为大地蒙上了一层柔和的光辉。珀尔修斯觉得,眼前的景色与明月繁星相比也毫不逊色。他还认出了塞里福斯岛,亲爱的妈妈就在那里。他和水银还会时不时地靠近云朵。这些云朵远看就像是一团银色的绒毛,可飞近后才发现,它们其实只是一团潮乎乎、灰蒙蒙的雾气。不过,他们飞得很快,一下子就飞出了云团,重新沐浴在月光之下了。有一次,一只在高空中翱翔的雄鹰差点和隐身的珀尔修斯撞了个满怀。不过,夜空中最绚丽的景观还是流星。它们在空中呼啸而过,像篝火一样照亮了方圆百里的夜空,在它们面前,连月光都会黯然失色。
两人继续朝前飞去。突然,珀尔修斯听到了衣服窸窣作响的声音。他四下张望,却只看到了水银。而且,声音显然是从自己身体另一侧发出来的。
“谁在我旁边?”珀尔修斯问,“我听到了衣服沙沙作响的声音。”
“哦,那是我姐姐!”水银回答道,“我说过,她会来的。没有她的帮助,我们什么事也做不成。你绝对想象不到她有多聪明,而且,她的眼力也超级棒!要不,你明明隐了身,她怎么还能清清楚楚地看见你呢?我敢打赌,待会儿最先发现戈耳工的一定是她。”
他们在空中飞速前进,很快就看到了一片汪洋大海。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已经飞到了海面的上空。在他们身下,海面波涛滚滚,汹涌的浪涛冲击着海岸,激起了阵阵白色的浪花,在岸边勾勒出一道白色的线条。巨浪拍打着岸边嶙峋的礁岩石,发出雷鸣般的咆哮。不过,当这咆哮声飘到高空,传入珀尔修斯耳朵里时,已经变得轻柔无比,就像半梦半醒的婴儿发出的喃喃呓语。这时,珀尔修斯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像是一个女人在说话。她的声音不怒自威,虽然说不上甜美,但也不乏亲切。
“珀尔修斯,戈耳工就在那里。”这个声音说。
“在哪儿?我看不见她们。”珀尔修斯焦急地问。
“就在你下方那座小岛的岸边。你现在朝下扔块石头,就能砸到她们的脑袋。”那个声音回答道。
“我就说嘛,最先发现戈耳工的一定是她。”水银对珀尔修斯说,“看,她们就在那儿!”
珀尔修斯低头仔细一看,在他们身下两三千英尺的地方果然有一座小岛。小岛三面环绕着礁石,涌到岸边的海浪被这些礁石击得粉碎,化成阵阵白沫;剩下的那一面有一片银色的沙滩。珀尔修斯降低高度,朝着海岛飞去。这时,他发现在一处黑色的峭壁下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亮。珀尔修斯定睛一看,那不就是可怕的戈耳工女妖吗!她们正伴着大海的轰鸣声呼呼大睡。大海的轰鸣对人类来说简直是震耳欲聋,但在这些凶残的怪物听来,简直就是最甜美的摇篮曲。她们懒洋洋地将翅膀耷拉在沙滩上,钢片般的鳞甲和金色的翅膀在月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她们伸出让人不寒而栗的利爪,紧紧捏住被海浪击碎的岩石。她们或许正在做梦,梦见自己正将可怜的猎物撕成碎片。她们的头发,也就是那些毒蛇,好像也睡着了。虽然偶尔会有一两条蛇挪挪身子,抬抬脑袋,吐吐信子,但它们很快就又一头栽倒在蛇堆中了。
戈耳工姐妹看上去像是一种可怕的巨型昆虫,例如长着金色翅膀的甲壳虫或蜻蜓,或者其它类似的昆虫,既美丽又丑陋。不过,她们的个头要比这些昆虫大上好几万倍。当然了,她们长得也有一点像人。珀尔修斯挺幸运的,因为她们睡觉的时候并没有露出自己的脸。否则,哪怕只是不小心瞟上一眼,珀尔修斯就会立刻变成一具没有知觉的石像,从空中重重地摔到地上。
“赶紧动手!”水银盘旋在珀尔修斯身边,悄声说,“快!万一她们醒了,你就没机会了!”
“我该砍谁的脑袋呢?”珀尔修斯又往下飞了一点,一边拔出腰间的弯刀,一边问道,“她们三个的模样差不多,都是一头蛇发,到底哪个才是美杜莎呢?”
要知道,在这三条龙形怪兽中,珀尔修斯只能砍下美杜莎的头。至于其他女妖,就算他用世界上最锋利的宝剑不停地砍上好几个小时,也休想伤到她们一根毫毛。
“注意看,”那个声音冷静地说,“有个戈耳工正在动,马上要翻身了,她就是美杜莎。千万不要看她,否则,你会变成石头的!你只能通过盾牌上的倒影观察她,一定要死死盯住她的脸和身子。”
珀尔修斯终于明白为什么水银要他把盾牌擦亮了。通过盾牌上的倒影,他可以放心大胆地观察美杜莎,将她的面孔看得清清楚楚。在明亮的月光下,美杜莎头上的毒蛇在半梦半醒中野性十足地扭动着身子,她那张狰狞的面孔让人望而生畏,却又具有一种诡异的、充满野性的美。美杜莎紧闭双眼,正在呼呼大睡。或许是因为被自己的噩梦给惊到,她的脸上突然露出了不安的表情。她紧咬牙关,铜爪深深地抠进了沙土中。
那些蛇似乎也受到了噩梦的刺激,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它们将身子拧作一团,疯狂地扭动着,抬起脑袋,紧闭双眼,发出嘶嘶的叫声。
“你还在磨蹭什么!快冲下去,砍掉她的脑袋!”水银都有些不耐烦了,忍不住催道。
“一定要冷静!”那个声音再次响起,“飞过去的时候一定要紧紧地盯着盾牌。记住,你只有一次机会!”
珀尔修斯小心翼翼地向下飞去,眼睛紧紧盯住盾牌里美杜莎的脸。他离美杜莎越近,女妖那满头蛇发的面孔和金属般的身躯就显得越恐怖。美杜莎的头颅已经触手可及了,珀尔修斯缓缓地举起手中的弯刀。就在这时,美杜莎头上的毒蛇突然绷直了身子,猛地扑向珀尔修斯,美杜莎也睁开了双眼。不过,太迟了。刀光一闪,没等美杜莎反应过来,她就已经身首异处了。
“干得漂亮!”水银大吼一声,“快把她的脑袋捡起来,装进魔法袋里。”
珀尔修斯惊讶地发现,挂在自己脖子上的魔法袋刚才只有一个钱包那么小,可现在已经大得足以装下美杜莎的头颅了。虽然美杜莎头上的毒蛇还在拼命地蠕动,但珀尔修斯来不及细想,立刻抓起美杜莎的头颅,将它扔进了魔法袋。
“大功告成!”那个声音镇定地说,“现在赶紧起飞。另外两个戈耳工一定会不顾一切地为美杜莎报仇的。”
确实是该起飞了。虽然珀尔修斯小心翼翼地不愿弄出任何声响,但宝刀划破空气的声音,毒蛇嘶嘶的叫声,以及美杜莎的头颅掉到沙滩上时发出的“砰”的一响,已经足以惊醒另外两个怪物了。她们立刻坐了起来,用铜爪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头上的毒蛇也全都惊恐地竖起了身子,一脸茫然无措,开始呲牙咧嘴。但当她们发现美杜莎正耷拉着皱巴巴的翅膀瘫倒在沙滩上,脑袋已经不见了踪影时,她们发出了令人毛骨悚然的尖叫声,头顶上的毒蛇也跟着怒吼起来。魔法袋里美杜莎头颅上的毒蛇拼命地发出嘶吼,回应着自己的同伴。
戈耳工女妖彻底醒了。她们腾空而起,挥动着利爪,咬紧了獠牙,疯狂地扇动着巨大的翅膀,一些羽毛都被抖落了下来。这些黄金羽毛落到了海边,没准儿现在还散落在那里呢。飞到空中的戈耳工们怒目圆睁,四处张望,想把敌人变成石头。如果珀尔修斯不小心看到她们的脸,或者不幸落入她们的利爪,那他可怜的母亲就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了!好在珀尔修斯非常小心,始终让自己的目光避开女妖。而且,他戴着隐身盔,戈耳工们也抓不住他。别忘了,他还有双神行鞋呢。靠着神行鞋的魔力,珀尔修斯一下就飞到了距离地面至少一英里的高空,将女妖的怒吼声远远地抛在身下。然后,他就径直朝着塞里福斯飞去,准备向波吕得克忒斯交差了。
因为时间关系,我没法和你们一一细说珀尔修斯归途中的奇遇,比如他撞见一个可怕的海怪正要吞食一个美丽的少女,于是便顺手除掉了它;他只是在巨人面前亮出了美杜莎的头颅,这个庞然大物就变成了一块巨石。你要是不信的话,以后可以找机会去非洲看看。那里有一座大山,就是以这个古代巨人的名字命名的。
勇敢的珀尔修斯一回到塞里福斯岛就急不可待地去寻找自己的母亲。可是他不知道,在他离开小岛的这段时间,达娜厄因为不堪忍受坏心眼国王的欺凌,被迫躲进了一所神庙,被几位心地善良的老祭司藏了起来。这几位善良的祭司和当初搭救他们母子的那位渔夫可能是岛上仅有的几个好人了。而剩下的人,包括波吕得克忒斯,都是一些无恶不作的坏蛋,他们马上就要遭报应了。
珀尔修斯发现母亲不在家,便来到了王宫。国王立刻召见了他。看着珀尔修斯,波吕得克忒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这个坏家伙本以为珀尔修斯早就被戈耳工撕成碎片,成为她们的盘中餐了。可现在,珀尔修斯居然安然无恙地回来了。于是,他也只好竭力装出一副好脸色,询问珀尔修斯是如何凯旋的。
“你有没有兑现自己的诺言,为我带回美杜莎的头颅呢?”他问道,“如果没有的话,年轻人,你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我必须将它作为新婚礼物送给美丽的希波达弥亚公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礼物会比美杜莎的头颅更能讨她欢心了。”
“我兑现了自己的诺言,尊敬的陛下。我把戈耳工的头颅毫发无损地带回来了。”珀尔修斯淡定地说。似乎对于像他这样的年轻勇士来说,这并不是一件值得夸耀的功绩。
“真的吗!快拿给我看看。如果那些传言是真的,这一定是一件稀世珍宝!”波吕得克忒斯说。
“陛下,您说得很对。”珀尔修斯答道,“它的确是一件珍宝,我敢保证,所有看到它的人都会‘瞠目结舌’。陛下,如果可以的话,我建议您宣布全国放假一天,把所有的臣民都召集到这儿来,让大家一起来观赏这个宝贝。我相信,他们以前从未见过戈耳工的头颅,而且,可能以后也再也见不到了。”
国王知道自己的臣民都是一些游手好闲的恶棍,而且特别喜欢凑热闹(要知道,游手好闲的人通常都是喜欢凑热闹的)。所以,他听从了珀尔修斯的建议,将自己的传令官和信使派往海岛的四面八方,在岛上所有的街角、集市和路口吹起了集结的号角,让大家到王宫集合。很快,一大群不务正业的无赖便聚集到了王宫里。这帮坏心眼的家伙当初都巴不得珀尔修斯遭遇不测呢。如果岛上还有一些心眼没那么坏的人(虽然故事并没有告诉我们岛上还有没有好人,但我真心希望还是有一些的),他们一定会安安心心地待在家里操持家务,照顾孩子。最后,几乎所有的岛民都来到了王宫,他们你推我一下,我挤你一下,一路推搡着,争先恐后地挤到了阳台前。珀尔修斯手提魔法袋,正站在这个阳台上。
飞扬跋扈的波吕得克忒斯端坐在一个可以将阳台一览无余的看台上。满肚子坏水的谋士和溜须拍马的侍臣们簇拥着围在他的身后。国王、谋士、侍臣、臣民,所有人都急不可耐地盯着珀尔修斯。
“拿出来!拿出来!快把蛇发女妖美杜莎的脑袋拿出来!”人群中爆发出阵阵叫喊。人们疯狂地吼叫着,似乎只要珀尔修斯拿不出美杜莎的头颅,他们就会一拥而上,将他撕成碎片。
一阵悲悯之情涌上了珀尔修斯的心头。
“哎,波吕得克忒斯国王,还有你们,我真的不愿意让你们看到戈耳工的头颅!”珀尔修斯大声喊道。
“混蛋!骗子!”人群中爆发出了一阵更加疯狂的怒吼,“他在耍我们!他根本就没有拿到戈耳工的脑袋!有本事你把戈耳工的脑袋拿出来啊,要不然我们就把你的脑袋掰下来当球踢!”
那些一肚子坏水的谋士在国王耳边嘀嘀咕咕出着坏主意,侍臣们也在窃窃私语,说珀尔修斯欺君罔上,罪无可恕。不可一世的波吕得克忒斯冲他们摇了摇手。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他故意让自己的嗓音很坚定,很低沉——
“把戈耳工的脑袋拿出来。否则,我就砍掉你的脑袋!”
珀尔修斯叹了口气。
“快点,否则我就要你的命!”波吕得克忒斯再次威胁道。
“好吧,你们看吧!”珀尔修斯大喊道,声音如同响亮的号角。
说时迟,那时快,珀尔修斯将美杜莎的头颅高高举起。眨眼间,波吕得克忒斯、坏心眼的臣子们,还有那些残暴的子民,就变得如同画像了。所有人的姿势和表情都永远凝固在此刻!一看到美杜莎可怕的头颅,他们立马就变成了白色的大理石雕像!珀尔修斯将美杜莎的头颅塞回了魔法袋,便去找自己的母亲了。他要告诉他亲爱的母亲,以后再也不用害怕邪恶的波吕得克忒斯国王了。
“这个故事好听吗?”尤斯塔斯问道。
“嗯!好听好听!”流星花拍着巴掌,连连叫好,“那些老婆婆共用一只眼睛,这太有趣了!我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么离奇的事!”
“她们还轮流使用一颗牙齿呢,”樱花草发现了这个问题,“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她们用的一定是假牙。不过,你把墨丘利的名字改成水银,还说他有个姐姐,这也太离谱了。”
“难道她不是他姐姐吗?”尤斯塔斯问,“早知如此,我就会把她描述成一个养了只猫头鹰当宠物的少女了[7]。”
“不管怎么说,雾气好像已经被你的故事驱散了。”樱花草说道。
没错,当他们在故事中流连忘返时,雾气已经悄无声息地消散开了,眼前的景色也已经焕然一新:半英里以外的山坳里,一个美丽的湖泊清晰可见。光洁如镜的湖面没有一丝涟漪,倒映着苍翠的湖岸和远处的山峰。目光越过湖泊继续向远处眺望,就能看到几乎横贯整个峡谷的纪念碑山。尤斯塔斯说这座山就像一座披着波斯围巾的斯芬克斯像[8],只是缺了个脑袋而已。用艳丽的波斯围巾来形容秋天色彩斑斓的山林,的确是非常贴切。昙坞别墅和湖泊之间的洼地上也有一片树林。由于这片树林比山坡上的树木经受了更多的霜冻,所以树上的叶子都已经变成金黄色和深褐色了。
和煦的阳光和残留的一点雾气混杂在一起,为眼前的景色平添了一分柔美。多么美丽的深秋景象啊!孩子们提起手中的小篮子,蹦蹦跳跳地出发了。尤斯塔斯为了证明自己最适合领导这场郊游,还特意做出好几个孩子们模仿不了的新式高难度跳跃动作。一条名叫本的狗也跟了过来。本是一条非常善良、受人尊敬的老狗。也许在本看来,自己有责任去照顾这些没有父母看管的小家伙们。如果把他们交给孩子气十足的尤斯塔斯,本还真有些不放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