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璐璐灵的日子越来越近了。
夏荷姨最近整天在龙一面前夸耀龙二可以像他姐姐一样出色,在璐璐灵学到专业知识,成为一个出色的精灵,毕业后在魔幻司找个体面工作。
“你也看到了!”她又拐着弯地,让龙一知道她有多么不容易。
“我们也不是什么有钱人家。我和你花灯叔都老成了一把骨头,现在全家人就靠着他微薄的书稿费和我每天累死累活地卖点花甜粑过日子。我承认你和龙二、龙雪有点关系,要不是我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上官寿天……哎!”她长叹一口气,认为自己不过是在对牛弹琴,白费口舌。
龙二暗笑他的外祖母又在卖弄演技了,尽管他也横竖看不惯龙一。
哭丧曾是曾祖母那一辈讨生的活计。
那个年代,天气很不稳定,不是大旱就是水涝,又恰逢妖怪和精灵长年累月、无休无止地混战。
璐璐灵精灵的日子过得比黄连还苦。
龙二的曾祖母,就是夏荷姨的母亲,一生多灾多难,牙还没长齐父母就双亡,丈夫也在新婚之夜死在妖怪刀下。当时她们住在乌江河的下游——江城,经过几年的战争,妖怪完全控制了那里,并对她们领地里的纯种精灵进行屠杀,她为了逃命,一路向西,后来逃到精灵堡垒——千户苗寨,靠给苗家人接哭丧活,才养活了当时嗷嗷待哺的夏荷。
所以夏荷只要一声情并茂地哭起来,叫人看了总认为是在假惺惺做戏——仿佛得到了她母亲的精髓。
巧合的是,夏荷那天晚上又梦到了她可怜的母亲。
和往常一样,梦里的母亲又在回璐璐灵的路上饿死了。
本来再翻过几个山头就可以活下来的。母亲临死前枯槁的脸皮和绝望的表情一次次重现,吓得她从漆黑的卧室里睁眼,泪流满面。
安化街的早晨安静而美丽,像缓缓流淌的乌江水,千般缠绵,万般柔情,空气中夹杂着桂花的香甜,清爽无比。
夏荷被这个梦吓醒了,就再也合不拢眼,天还没亮,就早早地起了床。
她穿好衣服,蹑手蹑脚地走进地窖,准备好今天早上要送的花甜粑,就匆匆往江岸名都赶。
最近那里有位华夏阔太太预定了一批花甜粑做早餐,一回生,二回熟,夏荷每天早上都故意把动静弄大,让大家都知道她家的花甜粑有多好吃,后来那个小区里很多家长就跟着预定了。
夏荷把花甜粑装在一个挎篮里,先把小区其他几家好打招呼的花甜粑一一送达,最后才去敲那个阔太太家豪华气派的玻璃门。她知道去敲早了阔太太会骂她吵醒了自己,去迟了她又会埋怨她拖拖拉拉。
她家住在江岸名都的一栋高楼上,刚好那天电梯又出了点问题,等夏荷顺着楼梯爬上爬下,把东西按时送达,从乌江边的城墙上往回走时,已经累得挺不直腰。
早上河边的雾气很大,她喘着粗气,顺着城墙晃晃悠悠朝盐市街方向走去。
这个阔太太,日子过得可真是叫人羡慕!她不服气地跺跺脚。那个老女人明明就和她差不多一个年纪,可她究竟吃了什么?竟然保养得那么年轻!
她越想越气,自己这么大把年纪了,还要这么辛苦的拖家带口,俗话说眼不见心不烦,这下倒好,那个小杂种居然就这样稀里糊涂地来她家,赖着不走,一天要她去服侍他吃喝,真是没天理。一想到她那个悲惨命运的女儿被那个女人害得那么苦,她半个身子都要入土了的人,现在居然要帮她养她的小杂种,心里更是气得直发毛。
突然,当她走到一座墙跺时,一声尖细的声音穿过她的耳膜,她被吓得连忙后退——一束刺眼的绿光,几乎是擦着她的头皮,从她耳边掠过,在她脚下松动的地板上爆炸。
“是哪个背时的混蛋在作怪?”夏荷回过神,高声叫嚷道!
没人回答她,但有断断续续的说话声传来,一阵怪笑吸引了她的注意力。顺着声音的方向,她看到前面不远的楼台上,在雾气的笼罩下,有几个模糊的人影。
等她三步并作两步来到楼台底下,顺着阶梯慢慢往上爬时,看到了三个和她的外孙儿——龙二——差不多大的人正做在石桌旁,聚精会神地看着桌子上一个古色古香的盒子——甚至没有听到她气势汹汹的脚步声。
她放轻脚步,小心翼翼地又走近一些,伏在一块狮子头石雕后面,发现其中一个小孩手里举着一根闪着微光的东西——那竟然是根银光闪闪的风光棒!另外两个人直盯着那根风光棒看。
小孩把它轻轻地放进盒子,马上又被另一人重新拿出来,像端详一件奇珍异宝般,从棒头到棒尾的五扇玉竹叶,一遍又一遍地抚摸它。
夏荷一看到这根风光棒就明白刚才那束绿光是他们搞的鬼!
“这群没教养的小兔崽子!竟敢在光天化日下,肆无忌惮地在华夏人的地盘上捣鼓这些玩意儿!他们难道不知道被华夏人看到了会有多麻烦吗?本来这样的事就没少发生——在思州城,不断有华夏人看到一些不合常理的怪事,虽然最后他们都被其他人认为是疯子,但至少应该小心小心再小心一点,总不能到时候思州城的每个华夏人都变成疯子吧!”
她认为自己身为长辈,有必要为他们的冒失,走上前去,狠狠地教育他们一顿。顺便问问他们是哪家的孩子?他们的家人难道没有嘱咐过他们要慎重使用这玩意儿?看起来他们也才刚够年龄被合法允许使用风光棒,更应该小心才是!
“可惜了,这根风光棒虽然好,但我要是有一根用麒麟血泡制的风光棒就更好了!”三个人中,长得最秀气的家伙说。
“得了吧!谁不想,可你要是早生个几千年,那畜生或取还能找到一两头,现在,连骨头渣都变成土了!”三个人中胖得没下巴的人说,一边从那人手里接过风光棒,在两手间拋来拋去。
最秀气的人闻言,厌恶地看了他一眼。
“你懂什么,麒麟虽然灭绝了,可你别忘了还有一个关于麒麟血的传说。据我所知,历史上被发现在成年之前拥有麒麟血的人就不下十人,在《精灵纪》里人物传记篇都有记载!”
“好吧!好吧!我没你见多识广,你知道的,我一看见书就头疼。不过你大清早就当当当地敲我家门,叫我来这么远不会只是为了炫耀一下这玩意儿吧!”肥下巴的家伙打着豁害,不屑地说。
“老实说,你这根风光棒虽然很好,但比起我的可差远了。告诉你吧!我父亲去年就聘重金,请天空之城手工最精湛的师傅花了一年的时间,为我制作了一根蓝宝石水晶风光棒!等我去璐璐灵上学后就能得到它了!”他得意地说,摆出一副骄傲的样子!
最秀气的人很不习惯接受别人的东西比自己好,没好气地瞪了最胖的人一眼,一把抢过风光棒,扔到盒子里,啪挞一声盖上,脸上露出吃了狗屎的厌恶表情。
三个人中比吃肉长大的蛮牛还强壮的高个子坐在一旁,眼睛死死地盯着盖好的盒子,面无表情,一言不发。
“得了吧!你以为我爱搭理你?不过,我这里有个天机,保证任何人听了都会惊掉下巴!叫你大清早到江边来,就是不想让人听到,可你如果不想听的话,尽管回去打鼾吧!”最秀气的人故作神秘的说。手一摆,作出要请最胖的人走的动作。
这么听他一说,最胖的人顿时来了兴趣,讨好似的冲他傻笑。
“我……我的错,哎——我说,你说的那个天机是什么?有那么神吗?说来听听!”
最秀气的人想吊最胖的人的胃口,故意扭头不搭理他。
最胖的人于是为了让最秀气的人消消气,尽快讲那个天机,不惜委屈自己当条哈巴狗,又是给他捶背,又是按摩肩膀。
“是关于那个人的!”最秀气的人沉默良久,最后看到最胖的人的耐心快被他磨光了时终于开口。
为了不打草惊蛇,夏荷慢慢地蹲下身子,蹑手蹑脚地从狮子头弯腰小心翼翼地走过一段过道,最后趴在一堵墙后,漏出半个脑袋!先听一下那个最秀气的人要说什么天机?至于她刚才差点就被那道绿光击中的事,等他们说完了再算账也不迟!
最胖的人脑子笨,脑子里浆糊太多,一思考就容易卡住,转不过弯来。当然不知道最秀气的人说的是谁?于是有些气恼地嚷道:丢,你这,那个人是哪个人?
秀气小子似乎觉得最胖的人嗓门有点高了,一边打着嘘的手势,一边怀疑地四处张望,看附近有没有人!
“好吧!这么说吧!你父亲最近在忙什么事呢?”他尽量压低着声音说。夏荷不自觉地伸长了脖子,把耳朵紧紧地贴在墙壁上。
“你问这个不是废话吗?还能干嘛?最近那件事不是闹得沸沸扬扬吗!思州城管辖范围内的一个村子里人全部集体失踪。他身为思州城的华夏县长,他不得去露个面,念念稿子!我想大概是那个地方闹鬼吧!真是的,这种破事真多,不然现在老爹应该带着我去天空之城度假的。”他用不太灵活的胖手指恼火地抠着脑门,不知道秀气小子问这个干什么?
“那个村是不是有一颗巨大的楠木王树!”秀气的家伙得意地翘起了眉毛!
“嗯,好像是吧!我不太关心。”胖小子随口说道。
“先不管这个,你仔细想想,你有没有听你老爹说过,他们在那里发现了什么特别的事?”秀气小子仿佛找到了一种先知般的优越感,怪声怪气地说。
“哦!听说是山腰上的一座孤坟被什么东西挖空了,里面堆满了没头的公鸡!哦!想起来真恶心,如果你指的特别的事是这个的话,不过我觉得这不叫特别,是很恐怖,不过和一村子人在一晚上全部离奇失踪相比,这就不值一提了。”胖小子说道。
“不不不!你说对了,问题就在那口被挖空的坟。你应该听说过,十几年前那场可怕的暴动吧——就是璐璐灵差点被地狱之眼的妖怪占领的那场战争”
“是个精灵人都知道!”胖子没好气地回道。因为最秀气的人语气太傲慢了,就好像他认为自己是一个智障似的!
“这就对了,那你也听说过那个创立地狱之眼的家伙以及他所做的所有疯狂的事吧!”秀气的人慢吞吞地说,依旧一副很傲慢的样子!
夏荷呼吸越走越慢,心跳却越来越快!一想到她会听到什么重要的事,她就激动地浑身发抖。
最后她愤怒地握紧了拳头,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死孩子竟敢不知廉耻地谈这些可怕的事!
“你说的跟他有关系?”胖小子很不自在地问,露出疑惑的表情。
看秀气小子得意地点点头。
胖小子不服气地追问:“他不是死了吗?还提他干什么?”
“是呀!这没错,我们都知道这件事,知道他是一个吃人不吐骨头的魔头,野心勃勃,做了很多可怕的事,害死了很多人!后来还和另一个已经不在世的家伙创建了地狱之眼,密谋里应外合,占领璐璐灵,后来他也被处决了,不是吗?可看起来你一谈起他,就好像他就站在你面前或者会突然出现一样,用得着怕成这样吗?”秀气小子嘲笑地说。
胖小子的脸变得惨白,紧张地眯起琥珀色的小眼睛。好像真的像秀气小子说的,那个魔头的灵魂飘荡在他身旁一样!
“我就不怕他!我觉得,他是一个伟人!”秀气小子说,认为这是值得炫耀的事,故意把胸脯挺得高高的!看到胖小子不敢相信地看着他,他更得意了。
夏荷把牙齿咬得咯咯地叫,恨不得马上跑上去给那个小子两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