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赏花宜对佳人,醉月宜对韵人,映雪宜对高人。
原评
余淡心曰:花即佳人,月即韵人,雪即高人。既已赏花、醉月、映雪,即与对佳人、韵人、高人无异也。
江含徵曰:若对此君仍大嚼,世间那有扬州鹤!
张竹坡曰:聚花、月、雪于一时,合佳、韵、高为一人,吾当不赏而心醉矣。
译文
观赏花卉应该有佳人相伴,对月畅饮应该有吟诗作对的朋友助兴,把玩赏雪应与高雅隐士为伴。
评析
在美学上,审美的一般规律是从它的欣赏角度而言,它要求被欣赏对象必须具有美感,这样才能完成欣赏美的全过程。就这则文字而言,欣赏之物——花、月、雪无疑都是具有美感的景观,这就为审美创造了足够的条件。古往今来,文人骚客也留下了不少观赏把玩后的绝妙好辞,他们善于发现事物的美好方面。
但作者这里所说的还不仅是独赏,他于被欣赏物之外,再添了一项内容,就是与人共赏。如此,被添的内容与被欣赏物就要讲究其是否和谐了。本段文字“花即佳人,月即韵人,雪即高人”,佳人、韵人、高人因为其与景观的交融,相互映衬,也使得花、月、雪由静而动,静动结合,平添了审美的机趣。对欣赏者来说,有极大的感官冲击力。